
[法]盧梭
盧梭在寫作《社會契約論》和《愛彌兒》之後,受到法國政府的迫害和查禁,日內瓦的宗教界人士和普通民衆對是否通緝盧梭產生了爭議,掌握行政權的小議會對法國政府亦步亦趨,堅持對盧梭進行迫害。爲此,小議會的檢察長寫了一篇《鄉間來信》爲議會辯護,盧梭則針鋒相對地寫了一篇《山中來信》,作爲答辯。此書篇幅不大,也被認爲是盧梭的經典著作之一。
盧梭君《山中來信》,譯稿質量極高,讀這樣的政論文章,很費腦子,很費腦子,很費腦子。這是盧梭君的抗辯書,大處着眼,犀利分析,論權力,論法律,論民主,論自由,論人權,都有真理語,都有啓發價值,讀一遍顯然是不夠。感謝譯者。
如果想和別人論理,就得精讀《山中來信》,一點點感悟盧大的“吵架”功力,直駁到你體無完膚、顏面掃地後還教會了你今後如何做人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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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梭的《山中來信》共9封信,取名如此是爲了與《鄉間來信》針鋒相對。這九封信實際上是九篇政論,信中涉及“全國人民利益的大事”。文章析理透徹、筆鋒犀利、字字珠璣,但同時筆法明快,邏輯嚴謹,論述周密,是18世紀論戰類文章中的一部傑作,效果巨大,在日內瓦引發了一場政治大地震。 它激烈、沉重、甚至悲壯。這一次,日內瓦的民衆爲他站了出來,他孤獨的人生便開啓了又一次的戰鬥。 他的事件,不僅是個人榮辱,更是國家興亡。 在爲祖國人民而戰的論戰前線,他義無反顧,從堅韌的理性和純粹的公正中迸發出反抗的力量,引發了日內瓦政治地震,使日內瓦實際掌權的小議會近乎倒臺! 盧梭以文字作戰歌,永遠爲自由公正而戰!
爲駁斥日內瓦方面對自己的不實指控,1764年流亡中的盧梭以書信方式寫下了這部論戰性的傑作。作品由九封書信組成,分別從各個角度詳細地批駁了對方的觀點,且據理力爭爲自己以及遭到禁毀的《社會契約論》和《愛彌兒》作出辯護。作爲思想家的盧梭,雖然當時的處境維艱,但他在本書充分顯示了他深厚的知識素養、清晰的理論功底和嚴密的思維邏輯。無論在闡述他本人對基督教、尤其是對其「神蹟」或「奇蹟」的觀點,分析日內瓦共和國的憲政史,以及追蹤日內瓦「小議會」非法攫取份外權力等領域上,盧梭的抗辯都是有理有據有力。兩個半世紀過去了,他對手的那本《鄉間來信》早已被後人遺忘,而這本篇幅不大的《山中來信》卻成了後世景仰的政論經典。
第一封信,不要對書斷章取義,沒有書是完美的,只要總體是向善的,就是好書,惡意從書中斷章取義,迫害一個暮年的老人,真是一種恥辱的行爲。 第二封信,神蹟已經有過,新教改革的重點是給每個人解釋自己理解聖經的權利。新教是去中心化的,但是一些新教徒覺得自己比別人聰明,把自己中心化,然後去和批判天主教的中心化,和批判盧梭。這個行爲本身就是反對新教改革的根基。 第三封信,神蹟只是教化的一種工具,智者能從其他的教義裏體會真意,不管什麼樣的形式,上帝都在以不同的形式展示給世人,那新教改革的根基就一目瞭然了,當然上帝也給每一個人準備了他能理解的真意的需求。神蹟只是在我們認知之外,自然之內的一件事。祈禱是讚美和崇拜,而不是爲滿足自己私慾所求的事。讚美的原因是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以及與神同行的安心,尤其是面對困難的平和,纔可從中收穫與成長。 第四封信,訴訟程序也不合法 第五封信,小議會越權處理宗教部門的裁定 第六封信,對契約論的重點內容簡要介紹 第七封信,主權從每個人手中流向代理人,主權權利的流失,從多人轉移到少數人。小議會權力無邊,大議會流於形式而被架空。 第八封信,讀的比較迷糊,以後再讀一遍 第九封信,否決權不包含對行使否決權犯罪的否決,比較模糊,還需再讀一遍
加速日內瓦小議會解散之作[社會社會]
小議會,大議會。主權着,政府,人民,法律。如果你對這些概念認識不清,這本書能幫助你。
內容很像長的微信公衆號文章,有些辯解的句子很優美,但是很多地方有時代侷限性,趣味不足。
正智,信達 正治,信聚 衆誠,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