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明威
《太陽照常升起》是海明威於1926年出版的長篇小說。作者藉此成爲“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並以此書開創了海明威式的獨特文風。小說以1924年至1925年這一歷史時段和名城巴黎爲背景,圍繞一羣在感情或愛情上遭受過嚴重創傷或者在戰爭中落下了嚴重心理或生理機能障礙的英美男女青年之間的情感糾葛而展開,反映了這代人意識覺醒後卻又感到無路可走的痛苦、悲哀的心境。
看得懵懵懂懂、模模糊糊,太陽每天都在升起,讓迷惘滾一邊去,面對只能活一次的生命,勇敢坦蕩的去面對生活吧!
跟海明威去遊覽巴黎,去看他在海濱游泳,去跟隨他去酒吧喝酒,去西班牙看鬥牛。 海明威的作品幾乎都帶有他本人的烙印,這是我看他寫的第二本作品,被他吸引。童年與父親關係不和心靈受到創傷,年輕與人拳擊眼睛受傷,一戰前線腿部重創,晚年遭遇飛機船隻失事,外部傷害內部疾病一起向他襲來,偏執的精神疾病,創傷悲劇缺陷空虛的人生構成他作品的底色。但是,我依然很愛他,他的作品裏有血性,有理性,有強烈的反叛精神。他本身是具有人格魅力的硬漢。 我愛他興致盎然的生命力量。去非洲獵獅,去古巴釣馬林魚,去西班牙看鬥牛,戰場,滑雪,拳擊,愛情。這樣有鬥爭性的男人不僅在作品中詮釋他的人生態度,在真實的生活裏,他用他的生命在詮釋:人的一生,偶有所得,卻一無所獲。偶有勝利,卻最終失敗。一個人可以毀滅,但不能被打敗。既然死亡是必然的,那麼不失尊嚴的退場。在死亡和苦難面前保持風度也是我追尋的。 “世界到底怎麼回事我並不在意,我只想弄懂如何在其中生活。”面對虛無時,抓住你真正感受到的東西。所以在這部作品中,我認爲寫的最好的是他描寫出來的路途的風景,他對事物的感受,他回到酒店房間放行李的動作,他去游泳的過程,這些對於自己獨自一人去生活的動作使讓我着迷。
多麼沉鬱的一本書,從開始到快結束,一直感到一種頹廢的氣息,直到結尾纔看明白了整個故事,似乎一個人一直在等待一個人覺醒抑或是幡然醒悟,濛濛細雨中慢慢透出來了一絲陽光。🌹🌹🌹
周莉老師的譯本可以說是諸多譯本中的最佳。語言削了不少匠氣,沒有老派翻譯腔的囉嗦冗長,精煉又生動,強烈推薦。至於對作品本身,這是我第一次比較完整地閱讀海明威,閱讀體驗十分驚喜。可能因爲海明威在文壇的崇高地位外加被列入教科書等因素加持,我對他一直抱有一種過分嚴肅的偏見。可實際上的海明威十分風趣且有人格魅力。 本書寫於上個世紀二十年代。以海明威和他的朋友們的一次狂歡節旅行爲素材。交代了四男一女間爭風喫醋的故事。故事類型雖老套,但海明威筆法剋制、語言創新。用做減法的方式呈現出言有盡但意無窮的曖昧氛圍。我尤其喜歡小說裏那種帶點頹靡滋味的紙醉金迷的氛圍。喜歡傑克在恬淡瑣碎的日常裏雖然失落卻強裝硬核的破碎感。 好書強推
《太陽照常升起》(The Sun Also Rises)是美國作家厄內斯特·海明威創作的第一部長篇小說,於1926年首次出版,小說講述了經歷過第一次世界大戰的一羣青年流落巴黎的生活際遇。小說的主人公爲傑克·巴恩斯,他在一戰中受重傷失去了性能力,戰後在巴黎的生活缺乏目標,靠酗酒幫助自己暫且忘卻生活的痛苦。小說女主人公勃萊特也受到戰爭的創傷,企圖在放蕩的生活中忘記自己的痛苦。巴恩斯和勃萊特相識相愛,但卻因爲自己的性無能無法與之結合。雖然兩位主人公的生活放縱而墮落,但二人都並未放棄與命運的搏鬥,他們在觀看了鬥牛士的表演後,從鬥牛士身上看到了無懼痛苦與死亡的硬漢精神,並因此認爲自己找到了生命的真諦。
本書的書名是太陽照常升起,而生活中恰恰也就是這樣,太陽每天都會按照一定的時間升起而後落下等到第二天的時候再升起。而在迷惘的一代人中,他們的精神飽受着戰後帶來的折磨,無法確定也不能夠確定會不會還會發生像戰爭那樣的事情。一些人靠着戰爭得來的勳章掛在衣服上享受着無限的榮譽,他們不知道這榮譽究竟是好還是壞,耳朵裏面和腦海裏面反映出來的都是戰士的鮮血,儘管很多人都把他們視爲真正的英雄,可是內心的創傷依舊是無法磨滅的;而一些人則註定因爲戰爭而帶來的傷痛久久不能癒合,這樣的年輕一代通常表現爲懶散的旅遊,去逃避現實生活中遇到的場景,變得迷茫而又不知所措,怎麼也不敢去踏出那人生意義上真正的一步。 在此之前,我一直認爲文學閱讀並沒有太大的門檻,直到閱讀了海明威的《太陽正常升起》,才真正的發現文學閱讀是有門檻的。突然想起大一那會兒讀過的一本《在路上》,這本書那會兒就是主要寫的是旅行的見聞,以及旅行者的一些感慨。那會兒的我也並不清楚這怎麼就迷茫了,這不是挺好的嗎?就像偶然間翻到書友的評論一樣,“覺得海明威寫的這本書很愜意,很舒適”。而當我們外國文學的老師去介紹時,我才發掘了這本書背後的深層含義。就在這一刻我才真正的明白了,文學閱讀不僅是有門檻,還要有一定的對社會背景的基礎認知。迷惘一代的青年的旅行見聞就像是現實的熱鬧與內心的孤獨形成鮮明對比一樣,熱鬧的社交活動實際上是不知該如何去面對生活的本質。他們看似白天令人無奈而又釋懷,可在夜間卻又使人無限深思。 文章中說“一想到生命流逝的那麼迅速,而我卻沒有真正地活過,我就受不了。”當時我認爲難道是因爲沒有爲自己活過,所以感到感慨嗎?工作一旦取得了某些成功,就會吸引的某些人的注意力,由此就會帶來由金錢而引發的系列活動。就像默默無聞的人突然受到了很多關注,這就像一場煙雨一樣,過去之後只剩下一場空洞。而當這些年輕人在討論說“戰爭到底是文明的浩劫,還是說本可以妥善的避免時”突然發覺,其實每個人都在思考着另一種解決方案,也透露出作者試圖用其他方法去用和平的方式來代替戰爭的想法。而另外一些參與戰爭的人實則是置身於戰爭之地無可奈何,卻又責任使然迫使他們去進行一些活動。 之前對戰爭的不理解彷彿在此刻都成爲了一道道程序之上的理解,理解的越多就突然洞悉到的也越多,迷惘的一代是孤獨的又是迷茫的,他們的生活充滿了戰後帶來的內心不確定性,也充滿了對未來無限的思考與停滯。所謂一代有一代之空境,一代有一代之迷茫,大抵就是一代人擁有着一代人的命運,而一代又一代的匯聚終成我們人類的一部巨大的史實畫卷。 本書的書名就像我之前思考過的一個問題一樣,“每日都有一個明天嗎?”我弟弟的回答是,“就是每日都有一個明天啊!”他關注的僅僅是他能夠接觸到的也就是一直玩着遊戲,而我一時生氣沒控制住就這樣問他,沒想到他的回答卻引發起了我的深思。在我看到的時間卻是青春的逐漸流逝仿若曇花一現,當時間在了一定的成長階段時,時間就會呈指數級增長,我們越是想去抓住它就越是抓不住它。我試圖不斷在迷茫中去尋找那個最優解決方案,後面才發現“凡事過往,皆是序章;凡是序章,皆是今天;凡是今天,皆是今朝”。我們只要做好今天的每一天,就成爲了未來的無數鋪墊;今天的無悔,也正是未來無數個無悔的開始;關注點轉移到當下的每一個幸福,或許這一生就會真正的不枉一生。 書是我的一面旗
這大概是我今年讀過最愛的小說。 當我旅行8個月後,來到多倫多試圖尋找一工作,我迷惘地穿梭在北美大城市downtown的高樓林立中,自我懷疑。 我想起巴黎,想到塞納河畔,我想念印象派,想念楓丹白露,想念畢加索,海明威,斯坦因小姐,我曾做過午夜巴黎的主角,我想回到海明威筆下一戰後的巴黎。 我不知道我爲什麼要來加拿大,臨出發前,在沖繩遇到的加拿大老頭曾向我感嘆:北美就是地獄。我仍未至於下地獄,但也難免有被放逐的感覺。 爲了什麼?爲了一紙pr,爲了一個身份。拿到身份我就是加拿大人嗎?加拿大人又是什麼呢?加拿大人就是在超市,奶茶店,文具店拼命打工湊工時嗎? 三年之後,我將年滿30,我浪費了我的整個青春。 但我回顧過去一年勇敢的旅行,和巴黎結下不解的緣分。以至於如今迷惘的歲月裏,是巴黎一直在陪伴我,宛若一場流動的盛宴。 那時我在巴黎的生活,真的“聽起來很不錯”—— 就像比爾對傑克說的話: “你是個流亡者。你已經失去了和土地的聯繫,變得矯揉造作。僞劣的歐洲道德標準把你毀了,你醉生夢死,變得執迷於性愛,整天消磨在高談闊論中,不務實事。你是個流亡者,明白嗎?在各家咖啡館間流連。” 我品盡流亡的滋味。 海明威筆下的“巴黎流亡歲月”,纔是“迷惘的一代”的流亡歲月,只有那樣的如夢如幻的流亡生活,纔是文藝的土壤,纔是有關於人類、城市、文明最正統的想象。
毫無疑問是一本有些無聊的書,這本書記錄的是一場旅行,不過我恰好不是特別喜歡旅行的人,可能是因爲很多時候我的旅行大部分都是在路上的記憶,不同的地方對我來說感受幾乎是相同的,除了空氣的溼度,國內南北方溼度差的確實挺大的。不過我還是挺推薦這本書的,僅僅就是因爲最後一段對話,更喜歡另一個譯本的最後一段話,“這樣想想不也挺好的嗎?”我不拒絕無聊的事情,我還挺喜歡這種無聊的,喜歡無聊的事情,這樣想想也挺好的
很難說有什麼感觸,要說的話就是書中的法國與西班牙風土人情的描寫令人難忘,不過那也是金錢堆砌起來的景象,特別是巴黎處處瀰漫着慾望的氣味,整個故事的主角不是"我"而是布萊特,所有線索圍繞她與傑克若即若離的情愫和她與三位男士的露水情緣而展開。 由於傑克身體上的缺陷,布萊特和他之間始終是愛而不得的狀態,因爲布萊特是慾望的,她需要身體上的刺激,她也渴求着新鮮感,這迫使她不斷陷入新的關係中,一旦得手又立即厭倦。科恩的文采,邁克的財富,羅梅羅的年輕勇敢,這些特質最初是多麼使她着迷,而不消多時,她都無一例外的拋棄了他們。每當她結束一段關係時,又使她痛苦不堪,此時她總要寄託于傑克。 到小說結束,故事還遠沒結束,布萊特的生活會如受到詛咒一般循環正如太陽每天都會照常升起。
莫名其妙就讀完了。通篇主要是對話,沒有多餘的字,這翻譯不錯,應該是是找到了海大爺的感覺。其實想讀英文原版來着,很多別的書也是,總覺得被別人翻譯一遍會變味,讀書上不知什麼時候開始竟有點潔癖。 第一本結束,再來第二本吧,目前感覺還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