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彼得·馬斯特斯
大約3500年前,摩西給以色列人頒佈了十條誡命作爲道德準則;後來,這十條誡命成爲了西方的社會道德基礎。然而,這十條誡命從內容上看,都是針對大奸大惡之事,似乎與常人無關。那麼如今應該怎樣看待這些道德準則呢?本書對這些道德律進行了探究,爲讀者展現了古人的準則背後的精神風貌和價值立場,並由此與當今的生活相結合,爲現代人提供了大有裨益的參考。
十誡的每一項戒律都蘊含着豐富的歷史背景和文化意義。比如,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僅體現了當時社會對於一神教的推崇,也反映了宗教在人類生活中的核心地位。而第五誡“不可殺人”則直接觸及了人類社會最基本的倫理道德——尊重生命。這些戒律不僅是宗教信仰的體現,更是對人類行爲的規範和約束,它們在不同的歷史時期都對社會秩序的維護和道德標準的建立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現代社會,十誡同樣具有深遠的影響力。儘管時代在變,科技在進步,但人類對於道德和正義的追求從未改變。十誡中的原則被融入到現代法律體系之中,成爲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平正義的重要組成部分。例如,現代法律中關於保護人權、禁止謀殺和盜竊等規定,都與十誡的精神相呼應。
本書以傳統經注爲依據,重新詮釋《聖經》中“摩西十誡”。 作者先勾勒十誡在出埃及敘事中的約法背景,繼而逐條解析前四條“神—人關係”與後六條“人—人關係”,揭示律法總綱。 書中通過禁止偶像崇拜、守安息日和孝敬父母等條文,確立了基督徒倫理的獨特性。 作者特別指出,第十誡將“貪戀”視作內心慾望的禁令,顯示十誡不僅是外在行爲規範,也觸及心志層面的道德要求。 本書完全寫明瞭改革宗在十誡上的立場。
對十誡的釋經講道,基本是把威敏教理問答對於十誡的問答用深入淺出的方式寫出來了,更加易於落地應用,當然因爲落地,所以方便代入生活,也就更容易被扎心。
以色列沒有資格談道德,在加沙狂轟濫炸,7萬多無辜百姓死於炮火,現在又毫無底線的轟炸伊朗,連小學都被炸平,180多位小學生死於非命,其殘忍驚世駭俗!突破了人類底線,以色列是地球的毒瘤!這個毒瘤不除,人類不得安寧!
不建議看這本書。整本書看完,讓人非常下沉。神的旨意不是定罪,而是愛完全了律法,光定罪沒有恩典與愛,只會把人帶離真理
猶太人在埃及經歷了400年的時間,尤其是在後期,因爲族羣人數擴大,引起法老當局的警惕,猶太人逐漸淪爲法老的奴隸,遭受嚴酷的苦役和種族虐待,這一時期大概經歷了100年,三代人的時間。 當造物主帶領以色列人過紅海、出埃及,在剛剛進入西奈半島,還遠未到達目的地迦南的時候,他就爲以色列人寫了“十誡”。十誡的啓示是最直接的,沒有通過他的先知,而是直接用“指頭”寫在石板上。因此,十誡的啓示就顯得非同尋常。 如何將一羣奴隸,至少是帶着奴隸性的人民,帶入一個新的國度,一個由“上帝選民”組成的自由人羣體。通過十誡,我們可以看到上帝的許多理性思考。 十誡作爲規範先民們從野蠻進入文明的道德原則,被稱作道德律,也就是最基本的倫理道德要求。十誡不是律法的總綱,是扼要選取了最有代表性的條目,背後體現了鮮明的建制意識。 十誡規範了兩部分基本原則:人與神的關係;人與人的關係。 第一到第四條,規範人與神的關係,分別指出對造物主的認識;避免多神崇拜和偶像崇拜的害處;建立與神的關係以及建立有規律的宗教生活。 以上是在新的目的地“迦南”,建立神權國度的最有代表性的幾條原則。 餘下六條是規範人與人的關係,特別是用來改造奴隸性和罪性的先民,如何成爲自由民。 第五條對應建立以家庭爲社會穩定單元,強調人倫的價值。 第六條確定不可剝奪的生命權。 第七條肯定婚姻的價值和一夫一妻制度,並反對非法性行爲。 第八條確立個人財產所有權觀念,建立自由民的個體本位。 第九條賦予了鮮明的法治意識。 第十條纔是單純道德意義上的原則“不可貪婪”,不可放縱自己的慾望遠超合理需求,無論是財富、權力、食物、名聲還是其他資源。節制是一種美德。 通過後六條,以及隨後交付摩西頒佈的民事法、禮儀律和道德律,改造以色列人在埃及養成的奴隸性和罪性,爲新造的上帝選民建立基本框架。
作爲一個從記事起就在教會里長大的我,十條誡命對我來說最爲熟悉不過。但是作者彼得.馬斯特斯對十誡的剖析卻讓我感到深深地震撼,他的理解,他的感悟是那麼的深刻和尖銳。回頭看看自己,卻像嬰孩一樣只是停留在文字表面,從來沒有去深刻理解這存在了幾千年的以色列律法的背後含義。 在出埃及記中記載 : “耶和華在西乃山和摩西說完了話,就把兩塊法版交給他,是神用指頭寫的石版。”這一句話就足以表明十條誡命的地位以及重要性,是古以色列人的道德準則,而這看似簡單的十條誡命卻涵蓋了從信仰生活的精神方面到信仰生活的肉體方面。從大框架到小細節完全的展示出作爲基督徒,神的僕人,他的地上管家應該具有怎樣的品質,行爲,能力,思想,格局等。 在十條誡命中深深地感受到祂的愛和祂作爲父親的辛酸,尤其是教導我們作爲基督徒在這個屬世的地上應該怎樣的行出我們基督徒的樣式來,從一開始的定睛在祂身上,不去追求屬世的虛空到中間我們要剋制自己的私慾,不隨世俗,不隨大流要更多的明白神的道,明白真理以及最後我們要追求更高的自己,盡心盡力盡意愛主。十條誡命每一條都讓我有了新的認識,讓我有了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意境。 作爲基督徒,在這個越來越悖逆的時代,我們要警鐘長鳴,警惕常在,既不能在思想上“缺鈣”也不能在行動上“貧血”,要更多的把時間安排在服侍和追求他的話語上面。不去偷竊祂已經給我們預備好的福分;不去撒謊找理由去體貼肉體,追求世俗的喫喝玩樂;不去貪圖屬世的金錢財色和功名利祿,要紮根在主的溪水旁,因爲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他們必得飽足。 彼得前書 4:10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
本書所講解的,濃縮到一句話就是:“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 3:23) “摩西十誡”作爲《聖經》中的基本行爲準則,流傳了下來,影響深遠。它是以色列人一切立法的基礎,也是西方文明核心的道德觀。 ——摘自網絡 書摘: 摩西十誡 1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2 “不可爲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 3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爲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爲無罪。 4 “當記念安息日,守爲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爲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爲聖日。 5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6 “不可殺人。 7 “不可姦淫。 8 “不可偷盜。 9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10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出埃及記》20:3-17 “你們要聖潔,因爲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利未記》19:2) 十誡的道德準則揭示了神美好的本質和神聖的屬性。 一方面,誡命絕對是作爲審判的基礎約束全人類,另一方面,它們是所有得救的人敬拜和祝福的行爲手冊。 “你要盡心、儘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申命記》6:5-6) 1、誰當居首 所有對世界上事物的貪戀都是偶像崇拜的一種形式。 根本沒有別神 “我選擇去做的任何消遣,能分散注意力和成爲我所崇拜之神的替代物的,實際上都是‘別的神’。類似地,任何搶奪和損壞我全心全意服侍主的東西也是‘別的神’”。 “主啊,求你幫助潔淨我的心靈,讓我在禰那裏尋求所有的良善。如果其他事佔據我生命的話,求禰幫助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2、輕慢不得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羅馬書》11:33 刻畫神是不可能的 只有通過神所選擇的話語才能表現他的屬性,願我們能獲得對偉大的、榮耀的天上的神的正確印象。所以這第二條誡命是理解真正崇拜的重要規則。 敬拜是靠信心,而不是靠我們心中對神任何看得見的形像,或只是激發起我們的多愁善感來。 3、保持親近 “這百姓用嘴脣尊敬我,心卻遠離我。”——《馬太福音》15:8 主的名字比任何人的名字都更加無比的重要——因爲這是他的唯一描述。 這個名字就是“主”,希伯來文的“耶和華”,意思是“自在永在的”。神在《出埃及記》3章14節宣佈了這個名字——“自有永有的”,來自動詞“就是或存在”。神是自在的,意思是他不需要從他以外的任何人或任何事獲取生命和能力。 稱呼神名時,要有真正的含義和誠意,包括對他話語毫不掩飾的尊重。 “你們爲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路加福音》6:46) 4、設立主日 “當記念安息日”的意思是:把它標出來,把它當作今後應該記住的一天。 這也是爲什麼在英語翻譯中“安息日”這個詞是未翻譯的希伯來語。它最基本的意思是休息,停止做事情,終結一件事情,甚至是慶祝什麼事情的意思。然而,它也指一段變化的時間,如幕間休息或間隔。 希伯來文“守”的意思是“圍住”,或許是用保護性的荊棘圍住,以保衛或保護什麼東西。 把這些意思放在一起,“安息日”的意思是我們停止做日常所做的活動而做點其他的事。 5、完美護理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以弗所書》6:1-3) 如果我們追求長壽和家庭的穩定,或者更大的說追求社會的穩定,那麼最重要的就是第五條誡命。 神把子女的任性、不懂得感激、麻木不仁、遺棄老人、不尊敬、不關心和不支持他們當作是極大的罪。 誡命中的話語是——“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那應許是說,如果以色列人聽從神的誡命孝敬和尊敬父輩,對於父輩們的教訓、領導和經驗給予應有的尊敬,他們就能長期穩定地享有那一大片土地。 第五條誡命也通過號召尊重老者來保護年輕人不要驕傲自大,阻止他們爲所欲爲。 第五條誡命反映的是神的品格——因爲所引申出來的尊重和榮耀是他自己的一部分,就像我們在三位一體當中所看到的和諧完美的結合一樣。 6、謀殺萬象 “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爲敵,置之於死(即侵犯你鄰居的性命)……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利未記》19:16-17)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馬太福音》5:21-24) 《加拉太書》5章20和21節“聖靈的果子”中,再次把殺人、仇恨一類的罪歸爲一類,他將之命名爲:“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兇殺”。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爲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世記》9:6) “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阻擋他們”(《路加福音》11:52)。 “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里,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裏的一個絆倒了。”(《路加福音》17:1-2) “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哥林多前書》9:16) 《使徒行傳》20章26和 27節的話裏:“所以我今日向你們證明,你們中間無論何人死亡,罪不在我身上。因爲神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 《以弗所書》4章31和32節中有所體現:“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 7、避免災禍 “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以弗所書》5:3 《箴言》6章23至32節鼓勵我們尋找隱含在這條誡命背後的原因。所羅門說:“因爲誡命是燈,法則是光”,“與婦人行淫的便是無知;行這事的,必喪掉生命。” “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奸淫了。”保羅說:“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爲聖潔,遠避淫行;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着自己的身體,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帖撒羅尼加前書》4:3-5)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因爲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哥林多後書》6:14-17)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爲友就是與神爲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爲友的,就是與神爲敵了……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雅各書》4:4,8) “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着自己的身體。”(《帖撒羅尼加前書》4:4) 8、各種盜竊 《以弗所書》4章28節裏所說的:“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經上說,每個人都有一顆做賊的心。我們做的許多事在神的眼裏都是偷盜,我們需要了解第八條誡命的全部範圍。 偷盜是一種複合的罪 對於我們今天的意義是,任何我們所擁有的東西實際上都屬於神,我們只是管家和管理人。 各種形式的偷盜都是低級和討厭的,因爲它充滿着驕傲、欺騙和僞善。 9、謊言家族 對於信徒來說,謊言第一個方面的警示是,我們所依靠並從他那裏得到保守和確據的神,會向撒謊的人轉離他的臉和他恩典的微笑,居住在裏面的聖靈會感到憂傷,《以弗所書》4章29至31節的警告。 謊言第二個方面的警示是背叛了人類的信任。 謊言第三個方面的警示是,說謊的人也極大地被謊言所傷害。 “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爲我們是互相爲肢體。”(《以弗所書》4:25) 謊言經常會具有有罪的動機,並且屈從於它,給它背後的罪以完全的行動自由。 “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雅各書》3:17) 10、人心之敵 “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爲足。因爲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希伯來書》13:5 “你們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瑪門”。 “你們當順着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加拉太書》5:16) 結語 “蒙恩”的祕密 “你要盡心、儘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加福音》10:27)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14:15) “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爲了要“成爲聖潔,合乎主用”(《提摩太後書》2:19-21)。 “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各書》5:16) “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彼得前書》1:6-15) “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愛如此神奇,如此神聖,要求我的靈魂,我的生命,我的一切。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耶和華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都比金子可羨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羨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況且禰的僕人因此受警戒,守着這些便有大賞。——《詩篇》19:7-11
人類可能犯的可見和不可見的罪都可以歸到這十條戒律之下,解釋的好。書的譯者很瞭解聖經的語言,譯文通順。
十誡:也叫摩西十誡,是由耶和華神用手指頭寫成的律法,賜給以色列民族,祂影響深遠,規範人的道德,指引人的心靈,而且是現代法律的根基,是人類的搖籃。 彼得馬斯特斯再次用通俗的語言將十誡的律法,解釋出古舊福音,永恆不變的信息,即便現在這個時代,十誡也是超時間,超空間的。 十誡講明瞭神的屬性,神的公義、良善、信實、恩慈,以及人的責任,並且律法具有聖潔的屬性,原因神是聖潔的,並且十誡是雙方面的約,人與神的約,要互相守約,而這個約就是以十誡微前提的,從歷史來看,以色列民卻是常常悖約的,而神是守約的,因爲祂是守約施慈愛的主。 十誡是神賜給人的真理,因爲人在罪中,沒有真理,而十誡恰恰是爲要使人知罪,並知道約就是聖潔的,守律法並不能使人得救,乃是爲耶穌基督作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