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華 戴德明
本書探討了在國際協調背景下進行會計制度及戰略管理方面的理論創新。本書力主打造體現本土價值觀的會計發展理論。全書從分析稅收監管的現實需要和稅務會計的理論分歧入手,引入“會計制度的三因素說”和“會計發展的四階段理論”,在此基礎上論述國際會計趨同的不可能性,指出目前流行的會計概念結構不適合中國的法律、金融和財政環境。本書認爲會計制度的性質,是民商經濟法律制度、財稅制度與會計技術融合生成的企業收益分享規則,其功能是提供穩定合理的企業收益分享預期。作者提出,我國需要以法律原則爲基礎自主地設計更爲適用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和會計制度體系;會計制度與稅收法規應當進一步融合而不是分離;數理統計分析只是用統計概率提供可能解釋,因此不能用於確證會計制度改革的成效,但可以從實用主義的角度出發用於經濟監管的判別分析。本書通過審視歐盟會計協調和法國會計發展狀態,說明了自主建設會計法制的可行性。作者認爲,面對中國經濟發展的現實需要,我國需要在國際趨同路徑已經取得借鑑成效的基礎上,採取會計制度與民商經濟法的同步優化路徑來繼續深化會計改革,以期爲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而建設良好的市場法制和穩定的會計制度。
現代會計作爲一種管理活動,旨在遵循民商經濟法律制度,運用會計記賬方法集成經濟數據,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維護企業收益分享對利害關係人的公平性。會計行爲所依據的會計制度,是民商經濟法律制度、財稅制度與會計計量技術融合生成的企業收益分享規則,也就是說,會計制度是由本國的民商經濟法律制度所決定的。 會計學本來就不是崇尚精密的科學,沒有必要追求純粹的“資產/負債觀”並據以證明會計報表本身的邏輯完美性。會計制度的基本原則在於會計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性。財務報告審計的目的是評價企業收益分享的公平性和管理活動的效率性。若片面地追求報表的邏輯完美性,則勢必忽視對公平和效率的必要關注。 借鑑法國在歐洲一體化和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的經驗,我們認爲,會計立法可以謀求會計制度與民商經濟法的同步優化,沒有必要模仿英美模式的會計概念框架。企業法制需要平等對待企業全部的利害關係人:關注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而不僅僅關注股東(stockholders; shareholders)。需通盤考慮股東權益保護、債權人權益保護、職工權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和公共利益保護問題。以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爲中心,實現會計制度和民商經濟法的同步優化,是繼續深化會計改革的可行和必要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