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列夫·托爾斯泰
作者托爾斯泰的小說大都反映了十九世紀俄羅斯社會的真實生活,描寫了俄羅斯形形色色的人物,塑造子衆多個性鮮明的典型。閱讀托爾斯泰的小說,我們彷彿置身於當時的俄國環境,真可說是身歷其境;接觸各種身份和個性的人物,如見其人,如聞其聲;同時隨同他們的悲歡離合,喜怒哀樂,自然而然地對他們的遭遇產生強烈的共鳴。文藝作品主要是以情動人,閱讀優秀的文藝作品,也就可以在不知不覺中得有益的薰陶,並由此產生對世界對人生的思考。托爾斯泰的一生主要是關心人,同情不幸人們的苦難,思索怎樣使人間充滿人與人之間真誠的愛,也就是宣揚人道主義精神。正是這種偉大的人格感動了並在不斷感動着全世界一切正直人的心。難怪他的作品在全世界被譯成最多種文字,在經典著作中印數始終佔據首位。這本自傳體小說的主人公尼古連卡出生在俄羅斯一個普通的貴族家庭,住在寬敞華麗的宅第裏,使喚着成羣的奴僕,有專門的家庭教師,經常參加宴會和舞會,到郊外打獵,過着鐘鳴鼎食的生活。儘管生活在溫室裏,但尖銳的社會問題仍然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來,身世悲慘的卡爾,寄人籬下,飽受剝削而不知反抗的農奴,大學教授們的虛僞,大學生活的放縱,政府官員的徇私舞弊,徵兵制度的腐敗等。
托爾斯泰的童年、少年和青年時代 ——我讀《幼年·少年·青年》 這本書的譯者是高植,是上世紀三四十年代翻譯的,比較久遠了,翻譯的名字比較彆扭,不用什麼什麼斯基,用什麼什麼支。有些詞彙跟現在有很多差別。說話方式也是那個年代的強調,跟《甄嬛傳》有一句一樣:那也是極好的。 讀起來需要一點時間適應一下。 全書分三部分,每部分有二三十章,每章很短也就是兩三頁。一小截一小截的講自己以前的事情,這也說明托爾斯泰是個挺有條理的人。 看了很多關於托爾斯泰的生平,對他印象頗不好。跟數不清的農婦有着不清不楚的關係,因爲他熱愛土地所以特別喜歡農婦,這個邏輯也挺絕的。他內心向往成爲純粹的農民行動上卻根本做不到。在那個時代托爾斯泰是可以跟沙皇並駕的人物,他在民間影響力極大。 話說回來,讀小說就別去深入研究作者,特別是別看作者的照片。如果好看還好說,如果太難看,你懂的。。王小波以醜出名,還寫了那麼多關於愛情的詩歌文章,我買了兩本,一直沒打開。我承認我是一個淺薄的讀者,請不要指責我吧。 其實托爾斯泰年輕時也不算醜,中等相貌,在這本書裏卻總是對自己的相貌耿耿於懷。從小就覺得自己不好看,追女孩子也沒自信。可能是哥哥各方面比他強,讓他自卑了。 書的情節比較散,像是散落的回憶。在描寫心理方面托爾斯泰不愧是文學大師,很多場景,很多事件的心理變化寫的太好了。 比如幼年時媽媽的去世,對於十歲上下的孩子來說依然是懵懵懂懂的,他們不瞭解這件事到底意味着什麼。只是傷心,他會每天找老奶媽哭一場,葬禮過後去外婆家的路上會慢慢淡忘,一些其他事情的出現也會分散悲傷。他會一點點回到生活軌道上,只是這個軌道不再有媽媽,成長的路上湧出各種新鮮事,也漸漸衝散了悲傷。這是讓在寫作的時候的他心裏非常不舒服的,但這就是事實,對逝去的最親愛的人非常不願忘懷,但時間就是讓人這樣慢慢忘記。 再比如寫到有一次他不斷地在闖禍,惹惱了家教,爸爸,哥哥一圈人,被關禁閉。他越是知道闖了很多禍感覺無法收場越是要不斷去惹事,因爲無法收場索性破罐子破摔。這段心理描寫太精彩了,短短几頁,讀者的心被這些鉛字緊緊揪着。 就憑這種非凡的掌控力,也不是一般人。
在我心目中,列夫·托爾斯泰(1828-1910)是用理性寫作的作家,最著名的作品如《戰爭與和平》(1865-1869),《安娜·卡列尼娜》(1873-1877)和《復活》(1889-1899)都幾乎有着完美的佈局與情節的編織,有精湛的內心描寫,但這些偉大的作品,塑造了很多有神性的角色和瞬間,但缺乏感性寫作帶來的偶然性和鬆弛感。 寫出上面這段話,需要強大的勇氣,畢竟我沒有能力寫出他那麼優質的文字。 在中學時代如果將這三部鉅作推薦給中學生,總覺得不太合適,最早接觸的《復活》就給了我極其強烈的挫敗感,視野和生活閱歷,決定了對那個時代,那個國家,那種英雄情節毫無體諒,身體中還沒有具備消化名著的酶,誤讀泰斗,將鉅著判入了枯燥乏味的冷宮。 托爾斯泰的寫作和他個人的經歷關係很大,他是個貴族,有過荒唐的青年時代才找到了寫作。他活得足夠久,又足夠的聰明,有了充分的時間懷疑自己,企圖自殺和離家出走,探索生活和宗教的意義,希望解放農奴過簡單的、無產的、靠自己雙手的手生…… 他想得越多,就發現期望的航線距離真實生活太遠了。他被貴族生活捆綁,被有條不紊助他成功的妻子安穩地照顧,被衆多子女和財富困擾……擁有的很多卻爲生活勞頓,在他的短篇小說中更可以看到很多這樣的想法。 《幼年·少年·青年》(1853 年開始寫,很早期的自傳體小說)在致讀者部分,他表達了寫作的初心——用情感而不是理智寫作,並真城地談到了期待的讀者:“可以充分信任地把很含糊地表達出來的觀念,傳遞給他們。” 語言,文字,也許從來不是直抵人心的最有效的方式,有效需要全然的傾聽——注意力,觀察,放下評判,善解人意……但是那些互相理解的動人時刻,往往來自於看似含糊卻精確的抵達。 這本書中托爾斯泰分析了自己成長經歷,它有可能沒有經歷《戰爭與和平》那樣近乎於苛刻的修改和謄寫,但是讀者會發現,聰穎過人的托爾斯泰,很早年就養成了敏感而充分地觀察自己與別人的習慣,他將青年個性中的矛盾和痛苦,真誠地向讀者展開——情感表達與他人不同,不夠漂亮,模仿哥哥卻不願意承認,輕易的判斷爲愛情的對象其實沒有那麼真誠的喜歡…… 這爲他後期的寫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礎——對人性分析的深度,對心理描寫的耐心,對從小細節看向大的人生方向的推演能力。我印象深刻的兩個地方,一個是關於死亡的焦慮,一個是關於愛情的探索。 人們最早的死亡焦慮來自於童年。有一天看到一個朋友發了一個視頻講家裏院子裏誤闖入了一隻小鳥,還在上幼兒園的女兒對鳥兒說:“你不要死,我的媽媽會給你喂東西喫,你就又會復活了。” 孩子對死亡概念的建立來自於最切近的事實,復活的概念包含了孩子的美好期待,而也隱藏了一種朦朧的恐懼,不復活會怎麼樣? 《幼年》就寫了“我”所經歷的母親的死,發現自己的悲哀情緒不真誠也不自然,於是他開始觀察身邊的每一個人對母親死亡的反應,有孩子的敏銳,他找到了一個“真的愛她”的人,是一個老的家僕——:“在房間邊遠的角落裏,跪着一個彎背的老婦人,幾乎被打開的餐室的門遮住了,她交握着手,舉目向着天空,她沒有哭泣,卻在祈禱。她的心靈嚮往着上帝,她求上帝把她和她在世界上所最愛的人結合在一起,她堅決地希望這就會實現的。” 托爾斯泰花了不少筆墨講這個忠心耿耿的家僕的故事,她年輕時嚮往的愛情,被祖父剝奪了,後來就一直守在祖母和母親身邊陪伴着這一家人。托爾斯泰很長一段時間在對宗教的探索中就發現,對於那些有着勤懇雙手的百姓農奴,有着比貴族更接近上帝的心靈和信仰,他們在殘酷的生活靠信仰的力量去忍受痛苦和保持善良。 這種發現並不是虛僞的,卻總感到失望和慚愧,就此困擾着這位多愁善感的孩子和少年,他之後將用一生在憂愁的情緒和天才的激情之間尋找平衡。 由於過人的敏感,他無法不每一種情緒中所包含的細節,他無法拿大而無用的,含混的概念和詞彙來搪塞自己。又由於天才的創作能力,他不得不用理性的思考和探索去剖析人性。 這樣的寫作是飽蘸情感的,卻又必定帶着失望與痛苦。 這預示了他不可能人云亦云地去讚頌道德的高尚,歌頌美滿的愛情。“高貴的話很少是和高貴的行爲是一致的,單憑這一點,我相信,說出一個好意向是不難的,要實行這個好意向,卻是困難的,甚至多半是不可能的。” 《戰爭與和平》中的皮埃爾,起先就是個繼承了一筆遺產,其貌不揚,猥瑣,活得無知無覺的人,而在經歷了種種困難和生命震顫之後,他身上才產生了神性的東西,托爾斯泰從不相信,高尚的美德是空穴來風。 《幼年·少年·青年》中的“我”在幼年和少年經歷了母親和祖母的離世,一直奮力表達自己的獨特性,那在愛情上,他得到了滿足嗎? 他又冷眼地將愛情分析了一通:“愛有三種,美麗的愛,捨己的愛,積極的愛。美麗的愛乃是愛這情緒本身的極其表現的魅力。對於這麼愛的人們,所愛的對象,只在引起那種愉快情緒的時候,纔是可愛的,這情緒的感覺和表現是他們所享受的。捨己的愛,是愛那種爲了所愛的對象而犧牲自己的過程,卻毫不注意到這種犧牲對於所愛的對象是好是壞。 積極的愛,就是渴望滿足所愛的人的一切需要、一切願望、怪癖,甚至缺陷。” 美麗的愛,可能只是表面的愛;捨己的愛,只是爲了享受自己英勇就義的樣子;積極的愛,所需要無私和全情投入的能量,理智的頭腦很難找到爲止瘋狂的對象…… 於是我們這位少年很難愉快了。讀這本滿懷愁緒,敏感多情的《幼年·少年·青年》的樂趣,是在這裏可以看到一個在探索和分析自己的托爾斯泰,會發現一個放下規則,更坦誠的托爾斯泰,會找到那個最後成爲巨匠的人的曾經稚嫩的側影。 更重要的意義可以是,如果我們也學會了對自己坦誠一些,多一點觀察,少一點盲從和模仿;多一點耐心,少一點蓋
絕對不能說是偉大的作品,但已看到未來託翁的影:驕傲、敏感、自卑、內省。想起他人對早期托爾斯泰的印象:好賭好色,哈哈
也就看個行文風格,對於“成長的煩惱”已經心懶意倦了,只偶爾對寶寶的成長表示憂慮。。。每個人的長大,都是一場冒險啊,不敢多想啊
就有種天下誰人不中二的感覺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確實是首作,比較稚嫩,感觸最生動是母親的葬禮,在最後的信,確實是在一個兒童的視角上去看待它。母親的角度寫的格外真摯,對於舞會初識的女生,有些感觸,但不深。 總體的評價一般
托爾斯泰的回憶,可得見托爾斯泰小的時候觀察力和感受力就特別強,其實我們也可能經歷過其中的一些類似的事,就沒有他那樣的觀察力和感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