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曼瑟·奧爾森
奧爾森在本書中研究了集團性逐利行爲及其對社會福利的影響,提出了集體行動理論。奧爾森的集體行動理論可以歸結爲三個主題:集團規模、集團之間的偏好及稟賦上的不對稱性以及制度安排。奧爾森在關於國家興衰的原因的研究中運用了他的集體行動理論,並得出了如下結論:對於國家總體實力的衰落,利益集團難辭其咎。因此,本書所得出的結論,不僅對經濟學家是有用的,而且對政治學家和社會學家也同樣有用。
“除非一個集團中人數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強制或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以使個人按照他們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尋求自我利益的個人不會採取行動以實現他們共同的或集團的利益。” ——曼瑟·奧爾森《集體行動的邏輯:公共物品與集團理論》 這句話既是全書公理式的出發點,也是對整個社會科學“共同利益→集體行動”預設的根本性顛覆。以下書評從理論內核、思想譜系、當代延伸(含人工智能)、貢獻與侷限四個維度展開。 一、理論內核:集體行動困境的微觀基礎 奧爾森將新古典經濟學的“理性經濟人”假設系統引入集團行爲分析,結合薩繆爾森式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與非競爭性,推導出一條反直覺卻邏輯自洽的命題:個體理性導致集體非理性。其核心機制是搭便車——由於公共物品的收益不可分割且無法排除未參與者,每個理性個體均缺乏自願貢獻的激勵,從而造成集體供給嚴重不足甚至完全失敗。 奧爾森由此分解出一系列可操作的理論構件: 1. 規模效應:集團規模是關鍵調節變量。小集團(privileged/intermediate group)因成員數量少、個體收益份額大、相互監督成本低,能夠自發提供一定水平的集體物品,但仍低於帕累托最優;大集團(latent group)若無外部干預,幾乎不可能自發行動。 2. 相容性與排他性集團:前者追求擴大共同利益(如工會爭取更高工資),後者追求限制分享者數量(如卡特爾維持壟斷價格)。二者的動員邏輯截然不同,這一分類在產業組織和規制經濟學中有廣泛適用。 3. 選擇性激勵:奧爾森認爲,大集團擺脫困境的唯一出路在於引入“選擇性”的正向或負向激勵——即只有參與行動的成員才能獲得或避免的收益/損失。這一機制將集體行動問題轉化爲個體激勵設計問題。 4. 副產品理論:這是全書最具原創性的推論之一。現實中的大型壓力集團(工會、商會、農協)並非爲“共同利益”而成立,而是作爲某個母體組織(政黨、合作社、企業)提供選擇性激勵的“副產品”產生。換言之,大集團的集體行動能力往往是其他目的的意外後果。 5. 對馬克思階級理論的挑戰:奧爾森運用上述框架指出,工人階級作爲一個典型的大集團,難以克服搭便車問題,因此“階級意識→革命行動”的因果鏈在理性選擇視角下斷裂。這一批判至今仍是馬克思主義分析者必須回應的理論硬核。 二、思想座標:公共選擇學派的關鍵節點 奧爾森的工作嵌入1960年代公共選擇理論的勃興之中。與布坎南和塔洛克《同意的計算》(1962)聚焦憲政規則下的個體一致同意、唐斯《民主的經濟理論》(1957)聚焦政黨競爭的中位選民邏輯不同,奧爾森填補了“集團”這一中層組織的分析空白,使理性選擇範式得以貫通微觀個體、中觀組織與宏觀制度三個層次。 其後的理論對話者包括: - 埃莉諾·奧斯特羅姆:通過大量經驗案例證明,在規模有限、規則清晰、重複博弈的條件下,社羣自組織可以超越奧爾森困境。這一修正揭示了奧爾森模型的隱含前提——低信任、一次性博弈、缺乏溝通。 - 道格拉斯·諾斯:將奧爾森的“分利聯盟”概念納入制度變遷理論,認爲利益集團的固化是制度僵化和經濟衰退的重要根源。 - 奧爾森本人的後續作品《國家的興衰》(1982)和《權力與繁榮》(2000)分別將集體行動邏輯拓展至宏觀經濟增長與國家能力比較,形成了從微觀到宏觀的完整理論鏈條。 三、當代延伸:人工智能時代的奧爾森困境 儘管《集體行動的邏輯》成書於1965年,其分析框架在人工智能時代展現出驚人的預見力和解釋力。以下四點構成當前學術前沿的核心議題: 1. AI安全治理:全球公共物品的供給危機 AI對齊、風險管控、倫理規範具有典型的全球公共物品屬性——收益非排他、成本集中、搭便車收益巨大。大國之間、巨頭之間的博弈完美復現了奧爾森描述的“潛在集團”困境:單邊監管的成本由本國承擔,收益卻由全球共享,導致監管競賽淪爲囚徒困境。學界已明確提出,AI治理必須引入國際層面的選擇性激勵機制(如算力配額、認證體系、制裁聯動),否則集體行動將持續缺位。 2. 多智能體系統中的結構復現 前沿實驗表明,當多個自主AI agent在資源約束環境中進行博弈時,其社會化演化的起點正是奧爾森困境——個體理性(保全自身算力)與集體存續(防止總資源耗竭)之間的張力。AI agent在沒有外部強制的情況下自發演化出互不攻擊、輪流犧牲、技術欺詐等策略,本質上是對人類制度演化路徑的硅基復刻。這暗示:奧爾森困境不是特定文化的產物,而是理性主體面對公共物品時的結構必然性,無論主體是碳基還是硅基。 3. 開源生態的副產品邏輯再驗證 開源大模型社區(LLaMA衍生、Mistral、DeepSeek開源分支)是當代最顯著的公共物品供給案例。其可持續性高度依賴“母體組織”提供的選擇性激勵——Meta依靠生態鎖定獲益,DeepSeek依靠研發聲譽吸引人才,Hugging Face依靠商業服務補貼社區。純粹基於“開源理想”的志願者貢獻模式在大規模、高成本的AI基礎設施層面已難以爲繼,這正是副產品理論的當代驗證。 4. 數據勞工的集體行動困境 大模型訓練所依賴的數據標註、RLHF反饋、紅隊測試等環節,涉及全球範圍內分散、無組織的勞動力羣體。他們的共同利益(提高薪酬、改善工作條件、保護隱私權益)因集團規模過大、個體影響力過低而陷入典型的奧爾森困境。當前缺乏有效的選擇性激勵機制,使得這一羣體的集體議價能力遠低於資本方,形成結構性不平等。 四、貢獻與侷限 理論貢獻 - 以最簡潔的理性人假設和公共物品理論,系統解釋了“共同利益何以不能自動導致集體行動”,填補了社會科學在此問題上的理論空白。 - 提出“搭便車”“選擇性激勵”“副產品”“分利聯盟”等概念,已成爲跨學科通用的分析工具。 - 爲制度設計提供了可操作的原則:縮小規模、引入選擇性激勵、利用母體組織、區分相容與排他目標。 實踐解釋力邊界 - 對“大集團爲何難以組織”的解釋力極強,但對“少數成功案例爲何成功”的解釋(副產品理論)存在一定同義反復傾向,需依賴具體情境的經驗填充。 - 低估了文化規範、身份認同、道德滿意感等非貨幣激勵的作用,這些因素在網絡時代(如MeToo、氣候運動、開源貢獻)的重要性顯著上升。 - 數字技術降低了組織協調的交易成本,部分削弱了“規模越大成本越高”的前提假設,但並未改變“個體收益份額被稀釋”的核心邏輯。 內在侷限 - 理性人假設作爲銳利工具也構成認知盲區:意識形態忠誠、社會聲望、道德義務等“非工具性動機”被歸入選擇性激勵,有過度擴張之嫌。 - 對國家角色的處理較爲薄弱。《集體行動的邏輯》僅將國家視爲“最大公共物品提供者”,直到《權力與繁榮》才系統處理國家能力與市場繁榮的關係,這一線索的完成歷時三十餘年。 - 靜態均衡分析爲主,對動態演化(如集團的形成與解體、激勵機制的自我強化或退化)着墨較少。 總體評價:《集體行動的邏輯》是現代社會科學中少數幾部真正改變了學科提問方式的作品。它沒有提供“如何促成合作”的處方,而是冷酷地揭示了“合作爲何稀缺”的結構性原因。在氣候變化、AI治理、全球公共衛生等超大集團公共物品供給問題日益緊迫的21世紀,奧爾森的分析框架不僅沒有過時,反而因其對“搭便車”與“選擇性激勵”的精準刻畫而持續增值。其理論貢獻大於實踐操作性,但其提出的問題——如何在個體理性與集體理性之間架設制度橋樑——仍是當代社會科學最核心的議程之一。
研究集體行動的經典(可以刪除你的《烏合之衆》了)。但這本書後面一半是註釋,微信讀書如何能讓讀者更好在當前頁看到全部註釋?這是一個問題 奧爾森的集體理論最重要是“理性人假設”,認爲除非用強制或者其他特殊手段, 有理性尋求自我利益的個人不會主動自發地採取行動以實現集團利益。這是非常關鍵的,集團成員不會“自願”地爲增值集體利益努力。這非常反集體文化,但這就是奧爾森最特別的地方 如果說個人理性與集體利益之間的衝突從而導致集體行動無效的結論。那麼原因何在?歸納起來,有三個原因 第一, 集團人數越多,每個成員增進集體利益後獲得的集團總收益的份額就越小,參與集體的行動的報酬卻越少 第二,集團規模越大,個體成員由於對集體物品的興趣而自發提供該集體物品的情形就越發不可能出現,因爲他所獲得的收益不足以抵消他支出的成本。 第三,集團成員的數量越大,組織成本就越高,爲獲得集體物品所付出的代價就越高。基於上述理由,集團越大離集體物品的最優供給就越遠,理性個人追求效率的“天性”就成爲了集體行動失敗的緣由。 這就是非常著名的搭便車,由於集體物品的非排他性,非競爭性和外部性, 理性的集團成員更樂於坐享集體收益而試圖極力避免承擔責任,這種搭便車的行徑最終導致了集體行動的無效, 集體行動的困境也就應運而生了。 那怎麼激勵個體參與集體行動呢?奧爾森設計了一套選擇性激勵方案,其作用機制是:根據集團成員在集體行動中的地位和貢獻,區別性地給予排他性的激勵,使集團成員除享有公共物品外還能獲得額外的私人利益,化解“集體不行動”的尷尬,實現個人收益與集體利益的共容。選擇性激勵是將個人自利動機轉化爲促進公共利益的黏合劑。 應該說這是政黨組織,社團組織,尤其公共管理非常重要的理論,重要性將這本書能夠看兩遍
當“潛規則”遇上“集體困境”——個體生存與反抗的智慧我最近先後看了吳思的《潛規則》、羅伯特的《影響力》和奧爾森的《集體行動的困境》,我發現書聯合起來看會很有意思。這三本書分別從歷史社會學、社會心理學和經濟學切入,卻共同描繪了一幅個體在複雜社會系統中如何行動的立體圖景。它們彼此呼應,層層遞進,共同解答了一個核心問題:爲什麼良好的集體願望常常落空?作爲個體,我們又該如何自處與破局?奧爾森理論解釋了吳思觀察到的歷史現象,揭示“冤大頭”背後的集體行動困境;而羅伯特通過《影響力》的武器庫提出破解困境的具體策略。 一、 現象層:吳思筆下的“血淚現實” 吳思在《潛規則》中,用“老百姓是冤大頭”這樣觸目驚心的案例,爲我們呈現了一個冰冷的歷史現實。他揭示的官場“潛規則”是一個穩定的失衡系統:權力一方擁有巨大的信息、暴力和規則制定優勢,而百姓作爲分散的個體,處於絕對弱勢。 這個系統的精妙(或曰殘酷)之處在於,它並不把百姓逼到絕對的死路,而是精確地計算在“求生”與“反抗”的成本收益之間。只要苟活的收益仍大於反抗的預期收益,系統就能維持穩定。李燧式的反抗者,恰恰用他個人的悲劇證明了這套系統邏輯的嚴密——他的犧牲成爲了警示後來人的“沉沒成本”,反而強化了“做冤大頭”的“合理性”。 二、 理論層:奧爾森提供的“理性之眼” 曼瑟·奧爾森的《集體行動的邏輯》回答了這樣一個問題:爲什麼一個對羣體有利的目標,卻常常無法實現? 他的核心論點是:在一個大羣體中,個人是理性且自利的。他爲集體利益付出的成本由自己獨自承擔,而收益卻由全體成員共享。因此,每個人都傾向於 “搭便車” ,指望別人去努力,自己坐享其成。最終,沒人行動,集體利益無法實現。 現在,讓我們將這個模型完美代入吳思筆下的歷史場景: · 集體利益:反抗不合理的苛捐雜稅,營造一個清明的吏治環境。 · 個體成本:像李燧一樣,破產走五千裏,甚至丟掉性命。 · 個體收益:如果成功,本縣所有百姓都能少交稅。而這份收益,並不會因爲李燧付出更多而多分給他一分一毫。 · 理性計算:對於任何一個單個百姓來說,反抗的成本極高且私人化,收益極低且公共化。因此,最理性的選擇就是——忍了,當“冤大頭”。 結論:奧爾森的理論讓我們認識到,“冤大頭”現象並非源於中國人某種劣根性,而是大羣體中理性個體在特定激勵結構下的必然結果。它是一種“系統之惡”,而非單純的“人性之惡”。每個人都希望別人來做那個代價高昂的“傻瓜”,結果就是集體沉默,惡行暢通無阻。這解釋了爲什麼“善無善報,惡無惡報”的潛規則能夠長期運行——因爲它符合當時情境下的“理性預期”。 三、 破局層:羅伯特授子的“影響力武器” 理解了困境的深層次原因,我們才能找到有效的破局點。奧爾森也提出瞭解決之道,如“選擇性激勵”(對參與者單獨獎勵,對不參與者懲罰),而這恰恰與羅伯特·西奧迪尼在《影響力》中總結的心理學武器不謀而合。《影響力》爲我們提供了將“選擇性激勵”落地的、可操作的心理學工具包。 如果一個人決心要改變現狀,他可以如何運用這些武器,以“四兩撥千斤”的方式撬動集體行動的困境? 互惠 & 承諾與一致:從一個小請求開始(如聯名簽署),利用“承諾與一致”原理,讓人們公開表達對改革的支持。一旦做出了小的承諾,他們未來爲了保持形象一致,就更可能參與更大的行動。同時,組織者率先投入時間、精力,形成“互惠”壓力,激勵他人跟進。 社會認同:這是破解“搭便車”心理最強大的武器之一。通過公開已有多少戶人家加入,製造“大多數人都在行動”的印象。當個體看到並非只有自己“冒險”時,從衆心理會壓倒搭便車心理,因爲不行動反而成了“非主流”。 權威:爭取地方上有威望的長者、士紳的支持。他們的背書(權威原理)可以極大降低普通民衆對行動風險的擔憂,賦予反抗行爲以合法性。 稀缺性:清晰地傳達“這是我們最後的機會”,或“如果失敗,我們將永無寧日”,將集體利益塑造爲一種即將失去的“稀缺物”,從而激發人們更強的行動意願。 四、 綜合結論:從認知到行動的智慧 將三書聯讀,我得出了一個清晰的邏輯鏈: 認知現實(吳思):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社會運行中存在着大量不公的“潛規則”,它們是基於成本收益計算的穩定系統。 理解邏輯(奧爾森):我們要洞悉這些系統得以維持的根源——集體行動的困境。這絕非鼓勵犬儒,而是讓我們避免無謂的犧牲,不做“悲壯的傻瓜”。 尋找策略(羅伯特):在理解系統的基礎上,運用社會心理學的智慧,設計精巧的“影響力”策略,改變個體面臨的激勵結構,從而破解困境,讓合作與正義成爲可能。 最終,這三本書共同指向一種“清醒的善良”和“智慧的鋒芒”。 它們告誡我們:真正的善良,不是一腔熱血的盲目奉獻,而是在深刻理解人性與社會規則之後,依然選擇並能夠有效地去行動。 在打算爲集體利益挺身而出時,我們不應只憑道德衝動,而應像一位戰略家一樣思考: 我是否看清了系統中的成本收益結構? 我能否運用“影響力”工具,降低他人的參與成本,提高其收益,從而團結更多人? 我的行動是孤立無援的犧牲,還是有可能成爲撬動全局的支點? 這種“帶有鋒芒的善良”,正是我們在複雜世界裏,既能保護自己,又能推動世界變得更好所必需的大智慧。
人類社會的一個迷:少數永遠戰勝多數,無論是政治、社會、軍事、文化和金融。 組織應該做小,因爲集體沒行動。 人多是紙老虎,人少纔好組織,少數總是戰勝多數。 奧爾森零貢獻命題:個人不做符合集體利益的事,要做的話,要麼集體的人數夠少,要麼集體能威逼利誘。 按規模大小,集體分爲三種: 1.特權集體:規模夠小,小到其中的個體總會採取符合集體利益的行動。哪怕只有他一個人採取行動,承擔全部成本,他從行動帶來的利益中分享到的那部分已經足夠大。在特權集體中,符合集體利益的行動總會發生。 2.中等集體:規模中等,單個成員的行動對集體利益的影響既不是決定性的,也不是可忽略不計的。個人是否採取符合集體利益的行動,有一定的隨機性。 3.大集體:潛在集體,雖然有共同利益,但就是一團散沙,個人對集體利益沒有任何看得出的影響,經濟學術語稱之爲:價格接受者。符合集體利益的集體行動不會發生,除非集體能威逼利誘。集體行動之所以不發生,不是因爲共同利益的能見度不夠,哪怕它就明明白白擺在每個成員面前。 特權集體總是戰勝大集體,帝國總會崩潰,但部族永存,家庭是每個人永遠的歸宿。 集體無行動的概念跟囚徒困境、搭便車、公地悲劇、三個和尚沒水喝等概念彼此關聯,描述同一類現象:每個人理性決策,卻無法得出對所有人來說利益最大化的選擇。 囚徒困境:最優選擇是背叛。 搭便車:最優選擇是佔便宜,不付成本。 公地悲劇:最優選擇是竭澤而漁。 三個和尚:最優選擇是不挑水。 當一個團隊遇到問題的時候,壓力是由所有人共同分擔的,團隊成員越多,每個人承擔的壓力就相應越少。如果每個人都這樣想,大家都會逐漸減少所投入的力量,試圖讓別人多多分擔一些,最後這個團隊的產出水平就會下降。 家族企業常常會出現的問題:一代創業,二代守業,三代重整。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平分財產所造成的搭便車問題。家族也是一個集體,只不過是個利益關係相對特殊的集體。 奧斯托姆對此開出的藥方是:利害相關者自治。它依託於一個信念:世界上並不只有理性人一種,總會有另外一些人願意合作,願意給集體機會,只要集體給他們機會,如果他人一善意待他,他會回報以善意。還有一些人,嫉惡如仇,帶有一些俠氣,對於沒有集體意識的人,願意自負成本去懲罰。 關鍵是要識別出:理性自利人、合作者、懲罰者,那麼世界就不會完全被理性自利人所統治,公義就還有存身之地。幫助我們識別的信息主要來自面對面交流和口碑。 這個解藥只屬於規模較小的集體,叫大規模的公地資源分配,必須使用分層解決機制。大集體要產生集體行動,得采用聯邦結構,而聯邦結構的每個成員都是小集體,小集體就能行動。有組織的小集體總能打贏無組織的大集體。 搭便車的問題只能控制,無法徹底根除。控制主要從業績評估的角度來進行:要儘可能地減小評估範圍,儘可能建立起一個團隊成員個人努力、業績和收益之間的對應關係。 大集體分解爲小集體的關鍵是平行的聯邦制,而不是上下的科層制。 大集體最大的問題就是:決策鏈條太長,動作成本太高,決策緩慢。 少數戰勝多數是常態,要把組織做小,只有小集團才能夠統一利益,靈活組織應對問題。 每個人都在追求自己利益的時候,集體的利益就會受到損害,一個集體要保持有效性,就不能讓這種自由主義的思想氾濫,不能讓每個人都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宗教組織要搞複雜的清規戒律和繁瑣的流程,目的就是要把不虔誠的人、搭便車的人篩選出去,只有這樣組織纔有凝聚力,才能夠維持下去。在一個大組織裏,如果人人都選擇搭便車,那麼這個組織就無法往前走了,每個組織都要把積極分子選出來,獎勵這些積極分子。 在任何一個組織當中,處於領導地位的人一定是雄心勃勃的,但是在一些特殊組織裏,比如宗教組織,謙虛優勢意向被高度重視的品質。如果不謙虛,就不容易被選上去,結果就是隻有那些既雄心勃勃,又足夠聰明,讓大家都覺得他很謙虛的人,纔可能獲得最終的成功。 世界上大多人是理性自利人,理性地去盤算、追求個人利益的最大化。 如果過分追求個人利益,就會出現囚徒困境、搭便車、公地悲劇、三個和尚沒水喝的情況。 解決方案:一是要篩選出更多的合作者(有集體意識、有格局、長期主義)的人;二是以善意和真誠爲基礎,從機制上鼓勵多付出的人多受益。
📘《集體行動的邏輯:公共物品與集團理論》 作者:曼瑟·奧爾森(Mancur Olson) 譯者:陳鬱 / 郭宇峯 / 李崇新 🎯 核心命題 理性個體不會自發爲集體利益行動,大集團比小集團更難達成集體行動。 ❓ 核心問題 爲什麼有共同利益的羣體,不一定會自發組織起來追求共同利益? 傳統集團理論 奧爾森的反駁 共同利益會自動轉化爲集體行動 理性人會計算個人成本與收益,不會爲集體利益白白付出 🔑 核心概念 1. 公共物品 具有兩大特徵,導致集體行動困境: - 非排他性:無法排除不付費者享用; - 非競爭性:一人享用不影響他人享用; - 搭便車問題:人人想免費享用,無人願意供給。 2. 集團分類 類型 特徵 集體行動可能性 特權集團 成員極少,個體收益 > 成本 ✅ 有人願意主動提供 中間集團 成員較多,需協調 ⚠️ 可能自發組織 潛在集團 成員極多,個體收益極小 ❌ 無法自發組織 3. 選擇性激勵(解決搭便車的關鍵) - 經濟激勵:物質獎勵或懲罰; - 社會激勵:社會地位、聲譽、認可; - 強制激勵:強制加入、強制繳費。 📐 主要論證 小集團優於大集團 - 小集團:個體貢獻對結果影響大,搭便車收益小; - 大集團:個體貢獻微不足道,搭便車激勵極強; - 結論:集團規模與行動效率 成反比。 集體行動需要額外激勵 - 僅靠共同利益不足以動員大集團; - 必須依靠 選擇性激勵(與集體目標無關的私人收益); - 組織成本隨規模 急劇上升。 對現實組織的解釋 組織 維持機制 工會 強制入會制 + 集體談判權 行業協會 政府特許 + 排他性利益 國家 強制稅收 + 暴力壟斷 🔁 理論延伸 對馬克思主義階級理論的批評 - 無產階級人數衆多 → 屬於 典型潛在集團; - 沒有選擇性激勵,工人 不會自發形成階級意識; - 工會的成功,恰恰證明需要 強制機制,而非自發團結。 對國家興衰的解釋(後期擴展) - 分利集團:長期穩定的社會中,滋生大量尋求再分配的利益集團; - 集團僵化:既得利益阻礙創新與變革; - 國家衰落:分利集團越多,經濟增長越慢。 💡 理論貢獻與影響 - 開創 公共選擇學派 重要分支; - 將 經濟學理性人假設 引入政治學; - 顛覆了“共同利益自動產生集體行動”的常識; - 爲理解工會、遊說集團、革命運動提供了全新分析框架。 ✅ 關鍵結論 1. 大集團的集體行動不可能自發實現; 2. 任何成功的大集團組織,都依賴強制或選擇性激勵; 3. 社會變革的成功,需要制度設計,而非僅靠共同利益。
第一章 集團和組織理論 1.1 組織的目的 ☆組織特有的和主要的功能是增進由個人組成的集團的共同利益。 1.2 公共物品和大集團 ☆所有企業對更高的價格有共同的利益,而對產出有相對抗的利益。 ☆一般來說提供公共或集體物品是組織的基本功能。 1.3 傳統的集團理論 ☆兩個基本變體: 隨意變體(私人組織和集團無處不在,這一普遍性是由人類有着組織性和參加社團這一根本習性決定的) 正式變體(也強調了集團的普遍性,但其出發點爲初級集團的不斷演變) 1.4 小集團 ☆個人得到的集體物品數量最優:集團收益率必須超過成本增加率,其倍數爲集團收益超過個人收益的倍數(F)。 ☆提供集體物品的條件:集團的收益大於成本 ☆一家尋求利潤最大化的企業限制其產量,即採取與產業總體利益相一致的行爲的條件是:在提供更高的價格時,集團收益增加的比率爲限制產量導致的總成本增加比率的F倍。 ☆爲了確定一個給定的集團是否會自發地提供給自己公共物品,需要先確定兩件事: ①必須找出每個個體如要購買集體物品,其最優數量是多少 ②必須確定在達到個人最優數量時,集團的成員是否會發現集團從集體物品獲得的收益超過總成本的量要大於成員從集體物品獲得的個人收益的量。 ☆集團越大,它提供的集體物品的數量就會越低於最優數量。 ☆在抱有共同利益的小集團中,存在着少數剝削多數的傾向。(聯合國,市中心的區政府) 集團越大,就越不可能去增進它的共同利益。 1.5排外集團和相容集團 市場集團和非市場集團 ☆一個集團的行爲是排外的還是相容的,取決於集團尋求的目標的本質,而不是成員的任何性質。 ☆在排外的集團裏,企業數量較少的產業具有公認的相互依賴和寡頭賣方的相互作用的特點。 ☆在相容的集團中,討價還價的相互作用沒有那麼普遍和重要。 1.6 集團的分類 ☆小集團會自發的增進其共同利益,大集團和潛在集團則需要有選擇性激勵(社會制裁和社會獎勵) 第二章 集團規模和集團行爲 2.1 小集團的凝聚力和有效性 ☆相對較小的集團–“特權”集團和“中介”集團具有更大的有效性。 ☆採取行動的集團和小集團一般要比不採取行動的集團規模小。 ☆實際幹事的集團相當小。 2.2 傳統理論的問題 ☆自發社團的傳統理論的錯誤之處在於:它含蓄地認爲潛在集團會以與小集團相同的方式採取行動以實現某種功能。 ☆缺乏個體激勵是造成集團行動的關鍵因素。 2.3 社會激勵和理性行爲 ☆社會激勵的本質就是它們能對個人加以區別對待:不服從的個人受到排斥,合作的個人被邀請加入特權小集團。 ☆社會壓力和社會激勵只能在較小的集團中才起作用。只有當大集團是較小集團的聯邦時,才能在大集團中起作用。 ☆理性行爲意味着集團中的個人實現目標的手段應該是有效率和有實際意義的 。 ☆對大集團和小集團應該加以區別對待。 第三章 工會和經濟自由 3.1 工會中的強制 ☆強制會員制和糾察線是工會主義的精華。(除此之外工會爲了維持自身的穩定和發展還會運用暴力和一些積極的選擇性激勵,爲工人提供非集體的收益,比如保險金、福利等等) ☆暴力在勞工關係中佔據了很重要的位置 3.2 工會增長:理論和實踐 ☆工會要求的對職業的控制(首先被聘用與最後被解僱)是出於其對力量和生存的願望而不是出於悲觀的就業意識。 3.3 潛在集團中的封閉式工會和經濟自由 3.4 潛在集團中的政府幹預和經濟自由 ☆決定是否限制經濟自由的主要是集體物品或服務的提供而不是提供這些服務的是公共的或私有的。 第四章 國家和階級的正統理論 4.1 經濟學家的國家理論 4.2 馬克思的國家和階級理論 第五章 壓力集團的正統理論 5.1壓力集團的哲學觀 ☆社團國家:一個圍繞着代表和管理職能,由並非按地域而是通過行業–職業集團而組織成的政府。 5.2制度經濟學和壓力集團–約翰.R.康芒斯 ☆利益集團是經濟和政治行爲的絕對基本決定因素。 5.3 現代壓力集團理論–本特利,杜魯門,拉瑟姆 ☆拉瑟姆十分強調現代美國政治學的“集團理論”與傳統的多元論之間的影響。 ☆本特利根據集團間的相互衝突來定義集團。(集團壓力的影響是政府政策方向的決定性因素。所有的集團壓力的結果不僅是社會政策的決定性因素,而且是最公平合理的因素) ☆杜魯門想建立一種變形的自願社團社會學理論,用以表明有組織的有效集團壓力會在必要時出現。 5.4 集團理論的邏輯 ☆多元論者的邏輯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即認爲大型潛在集團會自願支持集團的目標) 第六章 “副產品”和“特殊利益”理論 6.1 大型壓力集團的“副產品”理論 ☆具有“選擇性激勵”的組織(遊說疏通組織是該組織的副產品)是: ①具有行使強制性措施的權威和能力 ②具有能像集團中的成員提供積極性的誘導源泉的那些組織 ☆壓力集團的副產品只適應於大集團或潛在集團,而不必適應於特權集團或中介集團。(因爲該集團沒有人自願犧牲自己的時間和金錢來幫助組織獲得集體物品的積極性) ☆集團成員會在下述情況下以遊說疏通形式來支持該組織獲得集體物品: ①他被迫像遊說組織盡義務 ②他爲了獲取某種非集體收益而支持該集團 6.2 勞工遊說疏通團體 ☆工會的政治力量是其非政治活動(和僱主的討價還價)的副產品 6.3 腦力職業者遊說疏通團體 ☆美國醫學會:強制入會、提供非集體性收益 6.4 “特殊利益”理論和商界遊說疏通團體 ☆全美商會:全美地方商會或組織的聯合會 全國製造商協會:以特大企業的單個小集團爲基礎 ☆具體的利益集團能夠幫助其成員獲得獲得寬鬆的管制政策、鑽稅收空子或爭取優惠關稅,但對阻止國家政策的傾向的努力不夠成功。 6.5 政府對政治壓力的促進 農場局和農場主聯合會 6.6 農場合作社和農場遊說疏通團體 ☆一種新的農場局組織方式☞“柯克帕特里克”合作社(駐縣員+農場局企業組織的副產品,即技術+政策):不受其資助人控制,而是受法律上獨立的組織的控制(遊說疏通團體或法律組織)。 該組織的目標在於法律和遊說疏通方面。它將其進行貿易的收益只向該遊說疏通或法律組織的成員提供。 6.7 “非經濟”遊說疏通團體 6.8 “被遺忘的集團”–忍氣吞聲的集團 ☆指的是大型集團和潛在集團,即沒有遊說疏通團體並且也不採取任何行動的無組織集團。(納稅人、消費者) ☆社會中不存在大型集團會組織爲了共同利益而採取行動的前提,原因有以下兩點∶ ①競技系統中的理性個人不會削減其開支來制止通貨膨脹也不會增加其開支來制止經濟衰退。 ②個人能在任何情況下從別人爭取到的價格穩定中獲益。
奧爾森認爲,作爲一個理性個人,在集體行動中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選擇是坐享其成,自己貢獻得越少越好,獲得的收益則越多越好。因此,在奧爾森看來,沒有出現馬克思預言的那種世界範圍內的階級鬥爭,部分原因也是由於集體行動的困境造成的。資產階級的一員的理性行爲就是不顧其階級利益,而只把精力放在他的個人利益上。同樣,一個認爲無產階級政府能給他帶來好處的工人,會覺得不顧自己的生命和資源起來革命推翻資產階級政府是非理性的。 按照奧爾森“集體行動的邏輯”,個體理性和集體理性常常是相悖的,這也可以用來解釋資本主義企業的利潤率爲何呈下降趨勢。從資本主義的整體理性而言,應該更多地僱傭勞動力到生產線上,以獲得更多的剩餘價值。但是從資本家的個體理性來看,卻要更多地使用資本密集型的技術革新,以率先獲得更多的利潤。即使他不這麼做,他的同行也會這麼做。因此,單個資本家的個體理性是需要用機器替代工人。這些資本家不管是否願意,人人都走向他們的結局,而且他們是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合力走向滅亡。因此,這樣的個體理性導致了集體的不理性。由於資本有機構成提高,資本主義社會總資本剝削的勞動力份額在變少,剩餘價值率在減少,而剩餘價值是平均利潤率的基礎,因而資本主義國家在經歷技術進步的同時,會出現平均利潤率下降的趨勢。 那麼,怎樣才能解決這一問題呢?除了對集團成員實施強制來達成集體行動,還有其他一些辦法。奧爾森指出,一個辦法是減少參與行動的人數。奧爾森引用了社會學家約翰·詹姆斯的研究成果:採取行動的團體往往比不採取行動的團體人數要少。因爲前者一般是有組織的、積極的,而後者通常是無組織的、消極的。因此,縮小集團的規模,達成集體行動的可能性就更高。換句話說,小團體常常更有力量。奧爾森認爲集團越大,就越不可能去增進它的共同利益。另外,奧爾森認爲,列寧比較成功地運用了這一原則。列寧在《怎麼辦》中敘述了共產黨要依靠忠誠守紀、富有犧牲精神的少數人,而不能僅僅將希望寄託在無產階級的共同利益。靠大多數解決不了問題,只能依靠革命人的小團體,才能積極行動起來,實現革命目標。 本書提供了一個用經濟學理論分析政治現象的視角,值得一讀。
詭異的奧爾森先生毋庸置疑的是一個投機分子,一個拿着顯微鏡看路的投機分子; 是一個格鬥家,一個只對着夥伴重拳出擊的精緻格鬥獎; 是一個編程大師,一個理論中所有人都是N PC的編程大師; 是一個有自知之明的人,但卻毫無疑問自己對於經濟學是否真的有解釋力; 是一個純粹的夢想家,任何集體行爲在他那裏簡直是在夢幻的運動。 他的理論不能說是無用的,但無疑是矛盾的。他實際上根本不想承認集體行爲的價值,但卻無法忽略現實。 他是一個非常偉大的私有制鬥士,囚徒困境的經濟學信徒。我們無比感謝他對集體行爲的見解,讓我們排除了如是多的誤區。
實際觀察和經驗以及理論都清楚地表明,相對較小的集團——“特權”集團和“中介”集團(“privileged”and“intermediate”groups)——具有更大的有效性。例如可以考慮一個有很多人蔘加因而不能迅速、仔細地作出決策的會議。每個人都希望會議儘快結束,但沒有人會爲此而犧牲自己的利益。而且儘管可以認爲所有參加者都希望達成一項最終的決定,但這往往不能實現。當參加者的數量很大時,典型的參加者會意識到他個人的努力可能不會對結果產生多大的影響,而且不管他對問題投入的努力有多少,會議決定對他的影響都是大同小異。因此,與參加者能夠自己作出決定的情況不同,典型的參加者不會那麼仔細地研究各種問題。這樣,會議的決定對參加者(或者還有其他人)來說是公共物品,而且當集團擴大時每個參加者爲獲得或改進這些公共物品所作的貢獻也會越來越小。正是由於這些原因,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使組織經常要求助於小集團;這樣就形成了委員會、小組委員會和小型領導集團。這些集團一旦形成就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
補作業第2篇。很多概念和現象,我們都很熟悉,比方說:三個和尚沒水喝,換句話說,其實就是公地悲劇;大公司病大國家病;歐佩克減產爲啥難約定(沙特怕伊朗搗亂);壟斷市場寡頭競爭原子競爭的競爭形態差異……太多太多了,其實都直指作者的研究核心——一個悖論:人們爲了共同利益理應合作,但在現實中卻常常“誰也不出頭”。奧爾森用公共物品理論與理性選擇假設解釋這一困境,並提出克服辦法。 1)核心問題與基本假設 • 理性的個人在集體行動中傾向於“搭便車”——不付出成本卻分享收益,結果導致公共物品供給不足或根本無人提供。 • 只有在集團規模很小,或存在強制、選擇性激勵(如獎懲機制)時,個人纔會按共同利益行事。 2)影響集體行動的三大因素 • 集團規模:人數越多,個體貢獻的重要性越低,搭便車動機越強,行動成本也更高;因此小集團比大集團更容易自發形成有效行動。 • 偏好與稟賦的不對稱性:成員對收益的渴望、承擔成本的能力不同,會影響他們是否願意參與。 • 制度安排:強制性條款、選擇性激勵(會員費、物質獎勵、社會壓力等)可以改變成本—收益結構,促使成員貢獻。 3)本書脈絡 1. 集團和組織理論——提出公共物品與搭便車概念; 2. 集團規模與行爲——論證規模對行動有效性的影響; 3. 工會和經濟自由——用工會案例說明集體行動邏輯; 4. 國家與階級的正統理論——批判傳統馬克思主義國家觀(這塊子很有意思,作者在論述工農革命不可能成行:歐洲歷史上,農民或工人起義單獨推翻政權的案例幾乎沒有,但它們往往成爲社會矛盾的“催化劑”,推動了封建制瓦解、工人權利改善等長期變革。而近代歐洲的政權更迭(如法國大革命),更多是資產階級聯合其他階層的結果,並非單一階層的起義所能完成。可以看出白人和我國社會基礎和歷史基礎差異極大。這是個好話題,我應該仔細研究一下。路線之爭就體現在數據庫之爭:當時芝士分子研究的是西方歷史基礎上的西方理論,因爲留學學校就是這麼教的;而教員研究的是中國歷史數據庫的規律與馬克思相結合。); 5. 壓力集團的正統理論——解釋利益集團爲何遊說而非直接提供公共物品; 6. “副產品”與“特殊利益”理論——探討政策制定中特殊利益的作用。 4)主要結論 • 傳統觀點認爲“有共同利益就會有集體行動”並不成立;相反,大集團往往陷入行動困境,而小集團更容易自我組織。 • 利益集團的膨脹會削弱社會效率、加劇政治極化;但通過設計合適的強制或激勵機制,可以部分解決搭便車問題,使公共物品達到接近最優的供給水平。 5)適用範圍 集體行動邏輯不僅適用於經濟領域,也廣泛解釋政治、社會運動、公共政策、國際關係等情境,爲公共選擇、政治經濟學與社會學提供了分析框架。作者通過“搭便車”與“選擇性激勵”揭示了公共物品供給中的個體—集體衝突,並說明在什麼條件下人們才能被動員起來,爲共同利益採取有效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