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伯納德·威廉斯
承續尼采譜系論的傳統,威廉斯將哲學與歷史融會貫通,發掘了人類對真理關注的緣起。從現代社會中在珍視真理、呼籲真理的同時又懷疑真理、貶斥真理的矛盾態度出發,他討論了真誠及其價值所在。我們司空見慣、習以爲常的事物,有可能恰恰是偶然的,在爲此憂慮的同時,他仍然爲真理辯護,爲這一理性對象、這一文化價值辯護。他定義了真理的兩種基本美德:準確和誠實,前者旨在發現真理,後者旨在講述真理。他描述了兩種美德得以呈現的多種心理形式與社會形式,並由此發問:今時今日,我們怎樣思考才能更好地理解真理的美德?
真理與真誠,哪個更重要? 因爲陳嘉映非常喜歡伯納德作品,微信讀書僅有一部作品來看看,書名就已經看出伯納德的思考特點,是要將認識論(真理)與倫理學(真誠)聯繫起來 爲什麼要將認識論與倫理學聯繫起來?這裏需要先回到尼采,首先,尼采對於理性主義哲學家把認識抽象化、絕對化、片面化的觀點提出了批評,他認爲 理性主義哲學家誇張了人的地位和作用。認識的真理性和客觀性是可以取 消的,真理無非是工具、手段,是人的目的。真理的目的在於對生命有益,也就是真理最 根本的意義在於符合主體的目的,對主體是否有用纔是真理的標準。真理和實在,在尼采 看來是主體的僞造。對於道德價值,尼采認爲,功能解釋不可能產生任何道德解釋,有些 功能是由於新東西的產生才隨之產生的。就像先有語言纔有交流一樣,兩者有一個邏輯上 的先後關係,所以,真理與做一個真誠的人是相關的,真誠是 爲真理奠基的東西。 伯納德怎麼回應這個問題呢? 首先他解構了真理的所有定義,這裏包括柏拉圖代表的符合論,黑格爾代表的融貫論,皮爾士代表的實用主義真理觀,蘭姆塞代表的沉餘論,作爲倫理學的伯納德對於功利主義,實用主義真理觀是一向不屑的,真正花了很大篇幅的是分析哲學的真理觀,塔爾斯基的真理語義觀,正如摩爾、羅素和弗 雷格所認爲的、塔爾斯基所證明的那樣,真理是一個不可定義的概念。 真理不可定義基本上證明了尼采對了一半,這事實上反過來證明真理只是一種語言活動,由此,伯納德深入討論了斷言活動,斷言是基本的言語行爲,對斷言是如何涉及真這個問題的分析對 於認識真這個觀念的本性是必要而又恰當的。同時,對斷言的分析也表明在對真的涉及也已經不僅僅處於有用的層面,已經必須要引入真誠的觀念了,這裏必須不得不提塞爾的心靈哲學,這也是伯納德討論這問題的奠基,在塞爾的哲學觀點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他主張語言哲學中最具根本性的問題都需要依賴 心靈哲學的研究進展,尤其是意向狀態的意向性。簡單來說,就是所有的言語行爲都有相應的意向狀態,即在每個含有命題內容的話語行爲中, 也都同時表達了一種與該行爲相應的心理狀態,而這種心理狀態即是所實施的這類言語行 的區分是如何引發了真誠的觀念,從而圍繞真與斷言、斷言與真誠之間的諸關係來展 現斷言是如何涉及真這個問題的。 總結一句話就是斷言真與否,與斷言者真誠與否緊密聯繫,這爲真誠打開了巨大的口子,因爲真誠成了絕對的價值 而在此,伯納德對於真誠價值又找到了盧梭這個資源,盧梭是現代美德內涵的重要締造者,某種程度上,他決定性的改變了思想史。盧梭本 人非常崇尚古代美德,甚至在行爲方式上有意模仿古代先哲,如加圖。但是在盧梭的美德 觀念中,最核心的還是對真誠的強調,比如在《懺悔錄》中,盧梭就分析了自己的心靈發展軌跡, 有很多人嘲諷《懺悔錄》的虛僞,但是,另一個問題才更重要:真誠如何就此成爲現代性價值觀念中如此 重要的一個因素,成爲每個人都需要追尋、證明甚至表現的一種價值觀念? 求真觀念是隨着啓蒙精神發展起來的,有其高貴的一面,也結出一些苦的後果。啓蒙的後果之一就是驅散了傳統道德主義的黑暗,但是同時 也否定了傳統觀念中的溫暖所在,這是不只一個思想家對我們這個時代的診斷。很難再去設想一個現代人的生活從不須費心考慮自己的真實意願,我們的社會、歷史、政治各個領域的思考 難道都不是在無這樣一種微微的真理和真誠的悖謬中進行着的麼? 所以,真理與真誠哪個更重要?
豆瓣上可以看到羅蒂對威廉斯的回應全文,如果從羅蒂的新實用主義視角,那麼威廉斯在本書中的相關“論證”確實是不充分的。由此也能看到了兩種不同類型的思想家。羅蒂是那種崇尚清晰暢快的風格,威廉斯則是那種對重大問題審慎、糾結的風格。兩人的問題意識其實是想通的,不能說那種風格更好。可以說,威廉斯向我們展示的,是哲學思想中無法避免的複雜性。由於對這種複雜性的堅守,威廉斯這類哲學家不可能做到像羅蒂那樣乾脆而昂揚。
“存在着一些真實的標準。我們必須抵抗沉悶的虛無主義、懷疑論和犬儒主義。我們必須不去相信一切都是可行的。我們必須不去相信一切看法都是意識形態,理性只是權力,沒有真理流行。若不對後現代的反諷和玩世不恭、多元文化主義和相對主義加以抵禦,我們就會一攬子地徹底毀滅。”
很難讀,很多專業的哲學家也讀不懂,不建議在沒有哲學基礎的情況下硬啃。尤其是需要一定的語言哲學基礎,對deflationism about truth的理解,以及對pragmatism的瞭解。個人不同意他的結論,但是仍然很喜歡這本書。
對話,珍惜每一次可能的我們 討論語言和倫理的相關性問題時,是值得詢問威廉斯這樣一個具有複雜性和多樣性的作家的。或者說,更貼近真實世界而非單一體系的作家。我會想起關於言說的很多形式:許諾、安慰、演講、含糊其辭、渴求、起誓……它們各自爲陣,其意義與價值,並不能被簡單粗暴地放置在語言的單一形式下被一同討論。 在討論“對話”或解釋爲何使用“對話”前,應當首先回到書籍本身。就書而言,個人感覺寫得最好的是第一章和第八章,清晰、簡要、精到、還帶一點幽默,不知爲何某些章節的語句讀起來和這兩章全然不同,非常晦澀。第一章極具問題意識地提出了本書的使命:在這個時代,人們一方面熱切地渴求的真誠,一方面又質疑真理的可能性。二者互爲印證與加強,構成了痛苦的循環。越是熱切就越是感到真理的不可能,越是覺得失望就越期盼真理的拯救。 爲了走出痛苦的封地,“否定分子”和“常識派”以否定真理之嚴肅性的方式現身,前者是沉悶的虛無主義、懷疑論和犬儒主義,對一切真理冷眼旁觀,認爲已不可得的態度;後者是已和語言的界限妥協和解的人,語言能夠表述常識樣式的真理,那就夠了。我喜歡威廉斯對後者的批評,因爲追求真理與真誠,不僅是爲了處理膝蓋是否受傷和現在十字路口是否是紅燈的問題,而更是爲了獲得關於自我或歷史知識的嚴肅解釋。儘管和自然科學相比,人文學科似乎天然地少了一些嚴肅性——人們很有可能還是把物理化學知識“當回事”的,而人文學科的問題則只是一種說辭,今天這樣,明天那樣,這都無涉我們的生活。 然而,至少對於我來說,是關涉生活的。 威廉斯想論證真誠或真理的美德(內在價值),而不僅僅是工具性的價值。他是如何論證的?他的論證有效力嗎?對於那些仍然困於真理與懷疑的循環中,又不願接受“否定分子”和“常識派”之解的讀者來說,這一點應當會誘使他們如飢似渴地閱讀本書。但我疑心他們會失望。在這一點上,很難說威廉斯獲得了徹底的成功,因爲用理性推導價值的成立本就幾近不可能,也就是說,讀者可以選擇不被說服,或者抨擊威廉斯仍然是功利主義的。威廉斯利用譜系學的方法考察真的歷史,類似尼采考察善惡的起源,最後,威廉斯得出結論,真理的美德體現在人們對認識真理的渴求、對真理的發現以及將真理述之於他人的過程之中。 這種論證真的能夠成功嗎?試着做一些類比:風流放蕩的美德體現在人們對該行爲的欲求之中。抑或是說,倘若人不具有認識真理的渴求,是否真理的美德不復存在。再者,首先“真理”還存在嗎?難道這不是困擾那些讀者的最首要問題嗎? 我欣然接受這些失敗,不管羅蒂或者其他人會用什麼方式反駁,然後威廉斯的支持者再如何說明他的誤讀——我會想,這些論證本就不是爲那些懷疑的人準備的,而是已經決意要堅信真理價值併爲之戰鬥的人準備的。而對於後一種讀者,威廉斯所提供的不僅僅是一種此道不孤的陪伴,更是一種處理真理價值問題的獨特視角——即,真理的價值並不能完全在私人生活中得到顯現,而是在“對話”中得到充實,而這種充實又能再反過來作用於我們自身,將我們自己從流變與幻象中解放出來。 並不是每一次語言的言說都是,或者都有那種幸運能夠達到對話的高度。比起刻意爲之的欺騙和背叛,我似乎感到日常生活中更多的,是爲了不傷害彼此的感情,而做出的寒暄、客氣和支支吾吾的微笑表情。因爲人和人畢竟不同,彼此所關注的問題、持有的立場、所屬的關係、保有的興趣、前置的知識結構並不都有幸一致。我們不得不隱藏起自己的觀點,向他人示以微笑。此時方知一個“聊得來”的人或“知己”的可貴,這不僅是因爲“被理解”而感動,更是因爲得到了“做自己”的解放,讓我再不厭其煩地引用維特根斯坦的話——唯有在羅素的課上,他感到自己能盡情使用自己的天賦。 不是每一個人都能成爲說話者“信任”的關係,但當人們感受到了信任的出現以及對話的可能時,就會進入威廉斯所說的真理的美德領域。人應該感到:我們不應當背叛那個人對我的信任,我們更不應該支配和操縱他的選擇,爲此我願意抵制欺騙和粉飾的表達,而是跟他一起在外部與內部充滿重重障礙的場合艱難前行,彼此扶持。 這是關於對方的故事,而關於自我的構建與認識,威廉斯用《拉摩的侄兒》新解完成了這一精彩的敘述:在拉摩的真誠中,他持續性的自我審視、自我披露,把自己的惡趣味與機靈毫無防備地進行展示。然而,他的喋喋不休恰恰證明,對於狄德羅筆下那種一個不斷進行轉換、做出反應和改變的“我”來說,僅憑自己是無法自我回答什麼是“真的我”的問題的。他那變化無常的精神結構需要通過社會、通過與其他人的相互作用而得以穩定下來。就像一段捉摸不透的男女關係最終通過“告白”得以穩定——告白——哪怕是告解,他讓她相信了這個命題,使他和她之間的真正關係被創造出來,而這種情感也才受到約束,從而漸漸變成一種信念:他們越來越堅定地成爲了自我宣稱的樣子,成爲了他們誠實宣告的證明。而對於“我”來說,亦是如此,在對話中,我不斷向他人解釋自我的樣子,我不斷地提問、宣告、斷言、解釋、回答,以此使我的自我認知不止停留於一種幻想,而是一種被他人和社會維繫和見證的事物。疼痛則是另一例證,當我說:“我痛!”,當我請求他人承認我的痛,我請求他的見證將我的疼痛從一種飄忽不定的感受昇華爲一種真實的事件。 我喜歡威廉斯在書籍最後的態度:真理的美德會設法繼續前進,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只要人類仍然在交流,它們必定就會繼續前進。總有人會更加勇敢、更不妥協。我知道,對話不可能發生在所有人和所有人之間;我知道,有時候人們打着“對話”的名義說話,實際做的卻是單一的“演講”和自我表演,而那對話者真正渴慕的“對話”卻從未到來。所以我珍惜每一次對話的機會,珍惜每一次發生在“我們”之間的可能。
哪個都不重要,有證僞性的科學纔是唯一!
晦澀的200頁,譜寫下2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