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遠航
本書揭示出金融控股公司內部治理上不同於一般控股公司和單一企業的特性,並立足於我國實際,總結出我國金融控股公司內部治理機制失當後導致的特殊風險,以這些特性爲“靶心”,勾勒出我國金融控股公司內部治理機制優化的特殊舉措和路徑。
不想表達: 此書想用法律嚴謹邏輯分析金控集團公司治理問題。看清了問題,但卻選擇市場法律邏輯來苦分析,不能直述政治法律邏輯,所以,降低了科學價值! 對於以國資爲主的金控集團,國資出資者監督和金融行業監管是最有效的治理機構內外模式。 小股東能需要主要個人關係實現利益分享,做局風險很高。(比如豫村金融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