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霞
社會企業作爲藉助商業模式解決社會問題的創新型發展模式,其存在的意義和價值不僅在於提供產品和服務,而是通過不斷探索,在更大範圍內調動社會資源和公衆參與。本書基於社會企業生存的制度邏輯、內部合法性、外部合法性三個維度,認爲社會企業合法性建構的路徑選擇,依賴於完善的組織結構和治理模式。合法性機制建構的過程,是與制度環境衝突與競合的過程,也是積極融合制度要素、完善組織治理,在抗爭與妥協中,獲得嵌入式自治發展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