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10月16日,國務院印發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單位執行。《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指出:賦予海南經濟特區改革開放新的使命,是習近平同志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重大國家戰略。建設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是黨中央、國務院着眼於國際國內發展大局,深入研究、統籌考慮、科學謀劃作出的重大決策,是彰顯我國擴大對外開放、積極推動經濟全球化決心的重大舉措。爲深入貫徹習近平同志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週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要求,高標準高質量建設自貿試驗區,制定本方案。方案主要分爲七個部分:一、總體要求。二、在海南全島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三、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四、加快服務業創新發展。五、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六、加強重大風險防控體系和機制建設。七、堅持和加強黨對自貿試驗區建設的全面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