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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說·經濟學與法律的對話 封面

新民說·經濟學與法律的對話

大衛·D. 弗裏德曼

1032人在讀
23.3萬字總字數
¥19.9定價

內容簡介

經濟學和法律有着什麼關係? 假設立法者提議持槍搶劫犯必須判死刑,各方必然會有不同的反應。媒體和輿論會強烈支持對犯罪採取強硬手段;律師會提出異議,認爲這種懲罰太殘酷;法學家會思考這項議案的公平正義的問題。而經濟學家則會發現,持槍搶劫的判罰跟謀殺的判罰一樣,會鼓勵搶劫犯殺掉被害人。經濟學這種直達問題本質的能力,使得它不僅適用於解釋法律,還有助於法律的制定。 作者簡潔明快地釐清了法律與經濟學的關係,而平易的行文風格適合專業人士乃至外行讀者,同時無損其觀點的深度。利用大量實際案例,加上淵博的芝加哥學派經濟學知識,作者堅定地爲法律的經濟分析“辯護”,並沒有顛覆傳統法律學者的結論(對同一法律問題,比如是否廢除死刑,它能被不同的立場所用),而是改變了雙方辯論的本質。又比如在討論房屋租賃法時,一般認爲它要麼偏袒房東或要麼偏袒租客,但經濟分析明確表示:長期來看,一個糟糕的法律會對雙方都造成損害。 此外,跟傳統法律理論不同,經濟分析用相同的概念(如經濟效率)和方法去理解和評估不同類別的法律,比如合同法、財產法、刑法、侵權法等——不管是當下的美國法律,還是其他歷史時期或其他地方的法律。

讀者書評

★★★☆☆

本書是法律的經濟分析,重點在於分析法律的經濟效率。 經濟效率分兩種: 一種是馬歇爾的經濟效率:因自由交易的法律,某些人處境變好,某些人處境變差,無所謂誰獲益誰受損,只要總和(淨效果)爲正,即爲經濟改善; 另一種是帕累託經濟效率改善的定義:讓某些人受益但沒有人受損的變化。 基於上述兩種經濟效率分析,我們需要對事物進行確權(界定歸屬於誰),以及對應的成本(包括生產生產、交易成本、信息成本、外部性)和解決方案(包括交易雙方磋商、第三方介入:立法確定/法院仲裁委裁判(適用補償法則要求補償賠償,或者使用財產法則要求坐牢等)/政府徵稅罰款、損害補償/賠償規則、什麼都不做),進而評估法律是好是壞,以及應當如何制定法律。 對我而言,雖然翻譯有些問題,但本書“2 經濟效率及其他”、“5 權利的界定和執行”(其中火車釀災的案例是本書的精髓,值得好好研習)以及“在選擇法律時,要看誰最有能力控制風險(要把誘因放在產生最多利益的地方)、訴訟的成本和正確性如何、消費者對某品牌的平均風險水平了解多少”,就已是本書最大的收穫了。

★★★☆☆

1、學術理論性更重,不適合當作普通的科普入門讀物; 2、用經濟學的方法論解釋大部分法律爲什麼這樣制定,因爲是法經濟學肯定受經濟學思想的大量影響,核心觀點是能帶來更高經濟效率的法律是更好的法律,《後記》部分適合快速瞭解這本書和文章的觀點; 3、但是論述並不是非常深入,從這個角度確實是法經濟學的入門,但不適合作爲對法律的科普,因爲它並不解釋、運用法律,而是用經濟學的方法來評價一些法律原則或規則,也是現實中的一個方面; 4、書中關於其他法律類型以及刑法、侵權法的區別是目前看到比較有意思的地方。

★★★★★

作者從從經濟學角度分析法律,論證了法律是有經濟效率的,沒有什麼烏托邦法律和公平正義的邏輯。 通過經濟分析視角,知道了一件事情什麼時候適應補償法,什麼時候適應刑法、侵權法,都可以從經濟效率、交易成本角度出發找到最優解。 雖然不是法律專業的,看得有點頭大,但知道了法律規則底層原來是有經濟效邏輯的,在法律規則理解、選擇和制定方面可以幫助自己更好地理解。

★★★★★

通俗易懂,把經濟理論融入到法律建立之中,確實是可以分析的事情。如果法律是一個工具,那麼使用的目標或者結果是有人們必然考慮的經濟效果的。

★★★★★

雖然是理論書,但是還是比較符合,貼合實際的基礎之上進行的理論推理,且邏輯嚴密,思路清晰,把經濟學人的理性和法律的效率融合到一塊,是一個新的角度,很喜歡這本書

★★★☆☆

上學期非常喜歡教我產業組織的那位老師,前幾天翻他的personal website 發現他也在教法律經濟學,這是那門課的教材,正好有空就買來閱讀。很有趣的一本書,特別是前兩節關於科斯定理的介紹非常清晰易懂,不過不知道是不是法律的經濟分析的方法和範圍還是相對有限,始終圍繞着經濟效率的論述有些枯燥。

★★★☆☆

我沒有法律基礎,也沒有經濟學基礎,讀起來有點不明覺厲,好像讀懂了一些,又好像沒有讀懂,有點暈嘚兒乎的感覺,幸好之前學過《薛兆豐的經濟學課》,這本書裏隱隱約約有點薛老師的影子,算是我能讀懂一部分內容的原因吧。 總之是咬牙強迫自己讀完的,很難。

★★★★★

一本具有另類特質的法律書籍。 公允地說,它對於任何一個浸染在法教義學氛圍中的法學生而言,這本書的思維範式與分析思路是極其具有挑戰性的,但與此同時,其開拓性與收穫性與它的挑戰性一樣突出並不容忽視。 它的挑戰性在於接連不斷,深度不一的具有經濟學與法學雙重意域的概念與範式,如經濟效率,誘因,邊際效應,外部性,尋租,財產法則,補償法則,風險厭惡,風險偏好,事前懲罰,事後懲罰,道德風險,逆向選擇,沉沒成本,嚴格責任原則,過失責任原則,允許與有過失抗辯的嚴格責任原則,垂直整合,垂直合併,規定零售價,概率乘數等等。 在此不得不說的是,作者爲降低這些概念的理解難度時用了大量的舉例,但是這些舉例卻將概念的理解過度建立在事例上,反而不利於讀者對概念的遷移運用,且同時疏忽於對概念給出標準化,細緻化的定義,因而除開概念本身的理解難度,本書作者的創作疏忽也是挑戰性來源的一大因素。此外本書譯者也存在一些低級錯誤,如上文一人與下文一人本是一人卻用兩名,還有一些基本名詞的文字出現錯位,諧音錯字等,但這似乎應該怪罪於粗心的譯者與未盡責的出版社,作者本人不該受其殃及。 但與此同時,不能不嗟嘆於作者在移植經濟學思維於法學過程中所向讀者展現的諸多奧妙,它的的確確盡到了一個交互領域書籍的獨有本分,即充分證明了,一種學科思維在遷移到另一種學科時會綻放出一種獨特的火花,對於以枯燥與封閉爲特點的法教義學教育系統成長下的一名法學生,本書帶來的思維方式與分析進路是極有開拓意義的,且無疑拓寬了原本狹隘的法學思想空間。 因而必須說本書在總的層面,其閱讀收穫總是大於其閱讀難度。我推薦任何一個大陸法學生都讀一讀這本書,但與此同時,我也提醒,這是一本需要耐心讀,且很可能是反覆讀的難書,但無論如何,這終究是一本好書。

★★★☆☆

科斯說:“所有的解決方法都有成本,沒有理由僅因爲市場和企業沒有把問題處理好,就呼籲政府插手管制。他進一步指出,人爲區別市場解決方法和政府解決方法是不必要的,因爲任何市場解決方法都依賴於立法機構和法院建立的特定法律。”

★★★★★

Milton Friedman的兒子,物理學出身

書籍信息

作者大衛·D. 弗裏德曼
譯者徐源豐
出版社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9-06-01
ISBN9787549563715
分類經濟理財-財經
格式EPUB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