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明越
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則是我國探索社會主義公有制實現形式的一個重要問題,也是關於所有制問題研究的理論熱點。 本書是關於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問題的學術著作。全書包括七個部分,除了對該領域的研究現狀進行了全面綜述以外,對國有企業改革的理論維度、歷史演進、根本原則、基本路徑與方法等問題進行了梳理和研究,從而爲新時期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釐清思路、找準方向,進行了有益探索。
這是一本作者在自己博士學位論文基礎上修改而成的,關於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問題的學術專著,對國企改革的理論維度、歷史演進、根本原則、基本路徑與方法等問題進行了梳理和研究。 閱讀的主要收穫: 產權是“財產權利”的簡稱,馬克思主義制度經濟學認爲,產權本身是一種社會制度和社會關係。其實質性內涵是經濟關係特別是生產資料所有制關係。 產權是經濟所有制關係的法律表現形式,它包括財產的所有權以及由此派生的佔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等。【這條摘自網絡】 產權的界定,實質上就是將產權的各項權能界定給不同的主體,由此形成不同的產權結構,如私有產權、共有產權、國有產權、集體產權等。 產權改革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核心問題。 體制改革是以制度供給、深化改革來解放生產力。 混合經濟,宏觀層面是指多種所有制經濟在所有制結構上的內部混合,多種所有制形式和經濟成分並存的格局;微觀層面,是指不同所有制性質歸屬的資本在同一企業內部的混合,其典型形式是股份公司。混合經濟是以股份制這種產權組織形式爲前提的,股份制是混合經濟運作的載體。 企業國有資產法規定:國家出資企業,是指國家出資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國有資本參股公司。 非國有企業中的國有成分,也屬於國有經濟的範疇。 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公司法人制度是將公司人格與股東人格分離,股東以放棄對其出資企業的控制權和支配權來獲得有限責任。投資者出資之後即喪失了對該出資的所有權,只享有股權(股東權)。 國企產權制度改革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變革單一的國有產權結構爲多元的產權結構;二是對國有產權本身的改革,即對國有產權實現形式的改革(改變完全國有控股企業的單一股權結構和投資結構,形成多元化的股權結構和投資結構)。 國企股份制改造的四個主要內容:企業形態、股權結構、內部制度、政企關係。參與主體:私營企業、外資企業、國企管理層(MBO)、國企員工。改革過程:財政主導、銀行主導、銀行與資本市場共同發展的混合融資階段;財政撥款->撥改貸->債轉股->股權分置->優化國企股權結構。 優化佈局:行業分佈、地區分佈。 國有經濟的質量:一是體現在國企的質量上;二是體現在國有資本在行業、區域中所佔的比重和質量的高低。 “改制”是指企業的任何結構性的變化。改制的核心問題是重新分配企業的全部資產和負債的產權。 “國進民退”“國退民進”問題,本質是國有經濟的佈局優化問題,是“有所爲有所不爲”進入或退出哪些行業和領域、控制哪些行業和領域的問題。要堅持“國民共進”“國民融合”。 改組或新設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就對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的有益探索。建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可以對存量的國有資本進行統籌規劃,激活閒置的國有資本,提高國有資本運營效率,調整國有經濟佈局。 做好“加減乘除法”,實現國企“做強做優做大”。加法:補短板、育新興、增量、提效。減法: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降成本,降風險。乘法:培育經濟增長的“乘數因子”。除法:清除經濟發展的“攔路虎”、清除障礙。 “大”不等於“強”。盲目上規模,可能導致債務負擔加重,或出現產能過剩、低效運行、擠出效應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