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斌
本書主張打破政府壟斷供給公共產品的傳統思想藩籬,希望按照“三個有利於”標準來搜尋一切有利於公共產品最優供給的新思路,主張在覈心公共產品領域,應當由政府直接充當供給主體,要求政府繼續充當人民權利的維護者、穩定環境的創造者、公共產品的主要提供者,全面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而在非核心領域,要求政府作爲間接的監管者,准許社會力量、市場組織參與部分準公共產品的提供,達到政府、市場、第三部門在公共產品供給過程中的良性互動,以實現公共產品供給的持續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