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花馬
高考狀元因因在電商行業牽線搭橋,捲入商業回扣案件,在看守所度過了1029天。審訊室裏,她面對警官的詢問;監室中,她與形形色色的人相處,見證人性百態。期間,她經歷取保失敗、被同犯背叛等挫折,也在書籍中尋找力量,逐漸實現自我成長。
 “書籍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靈,它幫助我從腐臭的泥潭中脫身出來,如果沒有它們,我就會溺死在那裏面,會被愚笨和鄙陋的東西嗆住。” —— 高爾基 作者說自己在絕境中被書拯救了,我又何嘗不是呢? 9 月底在我被前同事華猛以介紹新的工作機會爲由邀請到合肥北城世紀城傳銷窩點“學習”了一週,從“前輩高人”那裏見識到了錯落有致擺放的金條和成螺的現金後怦然心動之際讀到了《你被騙了!快跑》然後在網上搜索看到羅翔老師關於“1040 陽光工程”的介紹,才知道這是違法的,並且看到那些涉案人員判決槍決、無期徒刑、之後才知道事態有多嚴重,行李都沒要(一大行李箱的書)只帶了自己的證件和換洗衣物,慌忙打車跑到火車站買了離開合肥的車票,並第一時間找民警做了口供,事後我聯繫華盟說“我繳的 3800 塊錢當你的業績了,我把行李寄過來,到付就可以,結果被告知書已經被當廢紙賣了,那一刻,我內心的憤怒衝昏了頭腦在電話裏咆哮了起來,那是我這麼多年辛辛苦苦積攢下來的書,每一本書都有我人生每個階段的寄託和感悟,現在都沒了。 不過讀了這本書我也釋然了,至少以後我的人生還可以重新積累更多的書籍,但是他們的人生是可以預見的。(っ^‿^)っ📚
標題真的非常獵奇。首先製造高學歷人設,塑造一種精英感,而通常高考狀元真的被人們尊敬。於是又開始寫她在獄中因讀書人的頭銜而不被公正對待。她沒有在開頭或者結尾對自己所犯事實供認不諱,她只說她在獄中因讀書又平靜了心性。她是行賄受賄的中間人,在過程中又估出了行賄金額,撇不乾淨自己,又在和律師交流中流露出關心兩個主犯的處境,誠然她的罪也有可能因爲疫情的原因而多耽擱了一些時間,但這判決下來,就顯得她寫這篇文章所用的春秋筆法並不真誠。她對自己所犯的罪沒有實體概念,對獄中來的高學歷販毒中間人卻有着更同情的態度,她多次避重就輕,製造對比,寫自己是因爲律師貪錢不辦實事民警口頭承諾她可以被保而簽了字,但避而不談她究竟在非公受賄事件裏做了哪些被定了罪。最後說到她作爲中間人判的幾乎要比當事人重,她深知上訴無效依舊上訴,這個時候的心境已經變成了讀書依舊可以磨滅她在困境中的痛苦,什麼都不如讀書來的自由重要。這種斷章取義的說法是不是很眼熟?她如果去搞自媒體,搞不好也是一個“澎湃新聞”。不關注具體事件,而放大作爲個人在這個事件中的委屈和心酸。但問題是,你問所有進監獄的人,誰不心酸?犯罪如果不被懲處,那法律的尊嚴何在?你在法律面前強調你身爲個人的尊嚴,那你踐踏法律的時候怎麼沒想到要維護社會底線呢?對罪犯的同情就是對人民的犯罪。
這本書的作者身份頗爲特別——她曾經是高考狀元,也是一名服刑人員。在特殊的境遇裏,她將閱讀視作“精神越獄”的工具,一步步完成了自我救贖與重塑。 她以書爲盾,守護自尊與內在價值。在看守所面對公訴人的貶低時,她毫不退縮地回懟:“什麼貨色?我是什麼樣的人,不需要你來評價”,並在心底叩問“犯罪了,一定是壞人嗎?”。平日裏讀過的人性、倫理類書籍,成了她爲自己辯護的底氣,讓她得以重新確認自我價值,而非被“服刑人員”的外部標籤定義。 她也以書爲鏡,修正內心的價值排序。即便律師嫌她“太剛”“書呆子”,她仍堅持“越渴望自由,就越不能輕信”。閱讀讓她徹底明白:生命之外再無大事,自由是一切價值的前提,爲了重獲自由,即便付出巨大代價也值得。這一認知,讓她重新衡量了生活中“值得”與“不值得”的邊界。 同時,她以書爲橋,重建與外界的情感聯結,也勾勒未來的輪廓。她對家人說:“隔着一堵牆,交流本就困難,再不讀讀一樣的書,思想更沒法同頻了”,把共讀當作跨越隔閡、保持情感共振的方式;當自由臨近時,她笑着暢想:“以後收到詩、散文、育兒思考,都請他們不要驚訝”,顯然,閱讀早已融入她對未來生活的規劃與期待。 在集體改造中,她更讓閱讀成爲彼此的共同語言。監獄裏設有“開心班”“繪本、漫畫閱讀”等分級學習活動,擁有重本碩士學歷的她,自然承擔起領讀、分享的角色。在教他人讀書的過程中,她也重新梳理、闡釋了自己的經歷,進一步穩固了全新的價值體系。 不難看出,作者藉助閱讀,通過自我辯護、修正價值排序、搭建情感連接、參與集體分享這四重路徑,徹底顛覆了舊有觀念,重建了新的人生觀:在她心中,自由至上、正直可貴,而知識不僅能療愈內心,更能成爲聯結世界的紐帶。
本不該發生的事,卻發生了,面對不幸的遭遇和現實,你選擇默默承受這一切,爲自己贖罪,用7年零三個月明白了一個道理,看書不是爲了打發時間,盡看些沒營養的,書到用時方恨少,同時也不能只看書,不實踐,事非經過不知難。最後誤入歧途,被現實重重的一擊才真正明白,學而無用只是因爲不能學以致用。你要是問問經常進看守所的犯人,讓他們給你找個律師,你也不至於判那麼多年,那一刻你不應該只想自己的對錯,羽毛已經髒了,儘快出去跟家人團聚,儘自己母親的責任纔是當務之急,這比什麼都重要,結果呢,你只是箇中間人,行賄的5年,受賄的3年,你判6年三個月,加上看守所的1年,共7年三個月,而且你家還賣了房子,給那個小學畢業的律師100萬律師費,這教訓可真深刻呀,代價不是一般的高呀,只能說,你以前的生活是不是太順了,所以,該有此一劫。不過,好在你重獲自由後,一家人在一起,其樂融融,過去的事就當投資失敗了,損失點錢不算什麼,根基還在,以後好好過日子就行了
書名吸引人 重點是看守所中行行色色的人 人性的複雜 自己渴望自由 用讀書緩解自己深陷囹圄的痛苦
讀完這本書,帶給我最大的觸動,不是牢獄經歷的跌宕,而是一種極具反差的人生真相:有人身在囹圄,心卻遼闊自由;有人身享俗世安穩,心卻終生被自我禁錮。 書中的女主,曾是衆人豔羨的高考狀元,踏實創業、待人赤誠,一生信奉規則與體面。可她身上最鮮明的短板,恰恰是讀書人的通病:心性乾淨、爲人執拗,習慣用非黑即白的眼光看待世界,同時對法律缺乏足夠認知。她並非主動謀求利益,只是在人情往來之間被捲入一樁商業行賄案件,最後成了事件裏被動的擔責者。整件事的結局充滿現實的荒誕:真正的發起者與既得利益者,憑着圓滑的應對獲得了較輕的處置;唯獨那個骨子裏剛直、不肯刻意示弱賣慘的她,因爲一身書生氣,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在高牆之內度過整整1029天。 律師不止一次勸她放低姿態,適當示弱、順着辦案的節奏表達悔意,或許能夠爭取從輕處理。可她做不到。她心裏清楚,靠表演出來的卑微換取寬恕,並不是自己想要的方式。這份不肯妥協的氣節,讓她失去自由,卻也守住了人格的底線。 這段經歷裏,最讓人難忘的一處細節,是她心底揮之不去的自我懷疑。即便走到被抓捕的時刻,她依然困惑於自我身份的判定,甚至忍不住向抓捕她的警察發問:自己到底算不算一個好人。這個問句格外動人。她不是想要開脫罪名,也不是企圖博取同情;只是一個習慣以良知自省的讀書人,在現實與法理的碰撞之下,分不清道德意義上的“好人”,和法律意義上的有罪,該如何安放。這份迷茫,比單純的委屈更真實,也更戳人。 看守所與監獄的日子,是常人難以想象的貧瘠與壓抑。擁擠的監室、顛倒的日夜、重複枯燥的作息,匱乏的環境會無限放大人性裏的自私與功利。 她真心待人,替年長或身體不好的獄友頂替夜班,默默遷就身邊的人;拿出自己爲數不多的物資接濟處境窘迫的同伴,也曾真心交好境遇可憐的人,願意傾囊相助。可善意並不總能換來善待,她一次次遭遇算計、利用與理所當然的辜負。 她親眼看見,苦難未必使人向善;在資源稀缺的方寸空間裏,不少人反而變得精於鑽營、處處趨利,人性的參差在此展露無遺。 即便見過這麼多涼薄,她卻沒有被周遭的環境同化。當大多數人困在煎熬、抱怨與日復一日的刑期焦慮裏時,她選擇把這段漫長的困境當作一場特殊的修行,一處自我重塑的道場。 旁人苦熬日子,她靜心讀書,回頭覆盤自己一路走來的得失,補學法律知識,慢慢沉澱心性。與外界喧囂隔絕之後,她才慢慢褪去從前的浮躁,學着讀懂人性,讀懂真實的生活。放風那一方狹小的天地裏,獄友那句樸素的寬慰令人印象很深:心在哪裏,風景就在哪裏。沒有遼闊山海,便在想象裏把空曠的風場當作草原與海岸。 支撐她熬過一千多個日夜的,除了自身的清醒,還有一份難得的溫情。在高牆常常拆散親密關係的現實之下,她的愛人始終沒有抽身離開。二人依靠書信互通心意,隔着高牆一同讀書、交換想法,保有精神上的共鳴。身陷困境之中,她依舊惦念孩子的成長與教育,家人善意地對年幼的孩子解釋,媽媽只是去很遠的地方工作。這份不離不棄的感情,成爲她暗夜裏最穩固的底氣。 回望那些歷經牢獄之苦、最終坦蕩重啓人生的人,總有着一股超越當下境遇的精神力量,不由得讓人想起李敖、劉曉慶與吳勝明。 李敖身陷囹圄數年,不曾終日沉溺怨懟,反倒在禁錮之中筆耕不輟,寫下一封封家書,一邊教育女兒,一邊完成自我審視,在肉身失去自由的歲月裏,牢牢守住了思想的遼闊。 劉曉慶經歷四百餘日的羈押,人生驟然跌落谷底,揹負鉅額債務,卻從未被困境打垮。她在絕境中堅持自律、沉澱自我,出獄之後一步一步從頭打拼,憑韌性重新站穩腳跟。 至於吳勝明的一生,則更令人唏噓。半生經商起落,服刑期間又遭遇女兒離世的重創,十八年牢獄耗盡大好年華;七十多歲出獄時一無所有,她卻沒有就此消沉,從最底層的工作做起,八十多歲再度創業,打拼出千萬家業。 她們與書中的女主有着共通之處:苦難可以禁錮肉身,卻未必能夠困住一個人的靈魂。 可反觀我們大多數人的痛苦,往往並不來自外界施加的絕境,而是源於自己親手搭建的精神牢籠。 我們沒有鐵欄,沒有獄警,沒有法庭上的審判,內心卻常駐着一位嚴苛的判官。我們太擅長自我追責甚至自我凌遲:只是犯了一點微不足道的錯,便反覆回想、不斷拉扯,無休止地貶低自己,總在心裏默唸“我好笨、我好蠢”。 很多人固執地認爲,只有痛到極致,纔算真正吸取教訓。於是一次小小的失誤,一句無心的失言,都可以被無限放大,變成長久的內耗與自我否定。卻很少意識到,長期的自我貶低,會一點點磨掉一個人的底氣與勇氣。 這正是兩種生存狀態最鮮明的對照: 有的人肉身被禁錮,仍努力拓寬內心的疆域;有的人肉身全然自由,卻親手鎖死了自己的心境。 女主用1029天的時光慢慢想通一件事:真正沉重的懲罰從來不是外在的高牆,而是心中解不開的執念;真正的救贖,也不全靠境遇好轉,而在於與自我和解。 從前的她,飽讀詩書卻缺少社會閱歷,遇事執拗純粹,對世間的複雜缺少預判。走過這段低谷之後,她慢慢接納了自己身上的侷限、天真與固執。她承認自己踩了法律的紅線,坦然認罰、深刻自省,卻沒有全盤否定自己的人格與心底的善良。 刑罰能夠限制肉身的行動,卻無法禁錮一個人的思想;境遇可以奪走一時的自由,卻磨滅不了一個人的心性。 讀完這本書終於懂得:人生最大的自由,終究是心無樊籠。 不必反覆揪着過往的過錯不停審判自己,不必困在遺憾之中無法抽身,更不必用無休止的內耗,懲罰一個本就普通的自己。 肉身的困境終有盡頭,心靈的囚籠纔可能成爲長久的磨難。 願我們都能夠放下自我桎梏,做到自省而不自辱,改過而不沉溺內耗;身在俗世煙火之中,內心始終保有一片遼闊之地。
很短。只特意寫了看守所的經歷。 感覺更多的是在爲自己鳴不平。 所有着重刻畫的地方好像都在說別人怎麼怎麼差勁,怎麼怎麼坑她。 民警坑她,律師坑她,監室裏幾乎所有的人都在坑她,別人都道德敗壞,只有她受到冤屈,被欺騙、被利用。 然後家人非常愛她,父母賣了房子交律師費,反而隱隱地責怪他們交多了律師費反而害了自己。 後面就是別人都害怕擔心被老公拋棄,而她老公多麼愛她。自己讀書多麼厲害,不僅背誦很快很厲害,寫文章最長,愛讀書,讀的高深,讀的能跟老公和諧交流,甚至還成了別人的榜樣。 但她沒有一絲對自己犯罪的懺悔,都是被別人利用被害的,自己也不該坐這麼長時間的牢。很想把自己摘出來。說金額不該多說,但事實不就是那麼多嗎? 不知道。全篇看下來,感覺好像就是老實人被欺負。但隱隱就是覺得不對勁。 我就是覺得,作者說自己是法盲,就可以成爲脫罪的理由了嗎?就不該被判刑嗎? 就可以對此沒有半點悔悟?就可以不承認自己真的做錯了嗎?!作者所有的悔悟都是自己太老實被坑所以沒有儘早出去,自己本不該被這樣對待。 看評論更多都是稱讚作者的,但是我真的覺得有點窒息,越看越無法共情。
短篇紀實文章,曾是高考狀元的女性,因爲無知與輕信被捲入商業賄賂案,獲罪入獄的經歷。優點是內容很豐富,有法律知識,拘留所內生活的很多細節。作爲母親,在獄中還不忘雞娃孩子,以及失去自由後開始重視讀書,這些都挺觸動的。 作者一直在強調自己的無辜,以及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這點,還是持謹慎的中立態度吧,別太被帶情緒了。
二評:反思一下,昨天確實犯了一個立場決定思維格局的問題。 每一份評價都是基於我們個人的生活閱歷,所以類似教師這樣的清白閱歷人士,很難想象一份平常紀實背後的深層社會隱喻。正如很多朋友提示的,刑法是一個國家最嚴謹的司法正義,倘若每個被刑之人都是像當前文字一樣無辜的清白,那麼這個問題將直抵政權的合法基石。 所以,站在立法者的初衷,爲什麼一個簡單的經手人,竟然可以被處以和受賄人同等乃至更高的刑期? 拋開當前當事人的敘述,站在社會治理的高度,我們發現自己所在的社會正在享用普遍社會正義帶來的生活便利。這種便利讓每個普通公民都有最基本的生活自由和最值得期待的未來圖景。然而,這種便利的圖景是存在前提基礎的,那就是我們要尊重彼此之間的距離。 距離感最好的比喻就是“柳下惠”,清白的人生是想不到柳下惠的偉大,因爲他們不會經受巨大的人生誘惑。但是在某些特定的環境,在資源決定生死之別的大是大非面前,昔日的清白感的些許喪失,卻讓資源的傳遞因爲偏好的差別而顯失公平。 公平對於今天的我們並非必需品,但在血與火洗禮的隊伍面前,一種可以被託付的信任,源於同樣被信任的託付。正如首長一詞的源頭,指向的一定是最堅定的革命者和最勇敢的戰士。正是這種建立在革命友誼之上的偉大信任,成就了我們國家司法正義的不朽基業。 換一個角度,一個微笑着的中間商,爲什麼被嚴刑峻法所圈進?回想那些昔日裏落馬的貪腐者,其內心的正義感大多早已不復當年的信任託付。但是在一羣仍在有序運行的利益集團面前,去維繫一個貪腐者偉光正的形象,卻是個有利可圖的大工程。所以真正的腐敗,從來都不是個人問題,而是一個事關我們事業生死的大局觀問題。 如此回看那些看似美好的微腐敗,其背後的邏輯早已不是一個人的是非成敗,而成爲我們這個文明背後最值得警惕的問題。 回過頭來看一看這篇文章,我們會在字裏行間讀到一種如沐春風般的人生愜意,即使在最艱苦的環境裏,小友的生活品質彷彿不受影響般的內核穩定。如此文筆掌控,如果你是一個清白的辦案人員,竟然也會被她的真誠所感動嗎? 在更換律師的問題上,她的碰壁其實恰恰反映出我們的司法幹警的紮實可靠的工作態度。正因爲我們的司法隊伍的堅定完備,才保證了更多披着微腐敗外衣的社會蛀蟲,可以被司法體制所治理。 我們每個人都不是柳下惠,但幸運的是,我們卻享用着遠比昔日強漢更富足的生活品質。這其中最重要的一環就是我們能夠在各自的生活崗位上,保持自己獨一無二的距離感。 所以說,三年刑期對於一個普通人來說,確實值得共情。但是對於一個仍未看清自己格局與定位的生命來說,可能仍顯太短。 學習永無止境,感恩這份帶給我們思考的故事分享。
五花馬之《高考狀元的1029天監獄生活》,乃一部令人深思之輕紀實。高考狀元因捲入商業回扣案,在看守所度過1029天。審訊室裏,面對警官詢問;監室中,與各色人等相處,見證人性百態。其間,歷經取保失敗、被同犯背叛等挫折,亦於書中尋得力量,實現自我成長。此書以親身經歷,展現困境中之堅韌與希望,讀之令人感慨,亦對人生多一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