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逸
當一個典型的“空心人”——成績優異卻感受不到快樂,生活優渥卻深陷抑鬱與暴食的泥潭,在漫長的自我懷疑中,爲了自救,她三次逃離城市,走向鄉村。 遠離了鋼筋水泥的虛無之森林,在大自然的療愈與啓迪中,她終於找回了感知幸福的能力。這是一部寫給所有迷茫者的啓示錄,也是一條另類的生活哲學——或許答案不在遠方,而在腳下的泥土之中。
看了這本書後,我對我的生活有了新的思考。 我也是農村長大的孩子,但是我好像浮於表面。 我乾的農活很少,至今分不清稗子和稻穀。 每年的六月,奶奶在田裏忙得團團轉,那些可惡的稗子總是長在稻穀旁邊,與稻穀爭搶空間與營養。 奶奶將稗子自田裏連根拔起扔在田埂上。有的稗子生命力很強,將它扔在田埂上,一場雨下來,它居然又長高了幾分。 奶奶很生氣,說稗子的生命力也太強了,它們的根只要遇到土,無論是田裏還是地裏都能活下來。 相反,田裏那些稻穀幼苗🌱生命力就比較弱,一會兒需要放水,一會兒需要抽水。 一會兒怕溺到它們了,一會兒又怕旱到它們了。 總之,在我的記憶裏,稻穀幼苗🌱很嬌貴。奶奶伺候它們很辛苦。 我從小生活在農村,江漢平原一眼望不到頭。 人總是覺得別處更好,所以我向往山區。 後來,我才知道山區的梯田收割稻穀很辛苦,山區的梯田灌溉也很辛苦。 而我所在的江漢平原,犁地耕田收割全部使用大型機器,灌溉更是方便,河網密佈,到處都可引水。 對比作者所處的重慶山區,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記憶裏的江漢平原,四月是麥熟的季節;五月,是插秧季;玉米,總在八月成熟。 六月,棉花幼苗下地,七月裏,開出了粉色、白色、黃色的花朵。 打小我就覺得棉花這種農作物很神奇。 奶奶從來沒有育過棉花苗。每到種棉花的季節就會去到別人家,花錢買一些棉花幼苗🌱。 待將棉花幼苗栽進地裏,只需要施點肥,再打一點藥。便可靜待棉花生長。 總之,我覺得棉花這種農作用在生長時,比稻穀好伺候多了。 更神奇的是,棉花會開顏色不同的花,開完花後,會結一個綠色的小果子。直到綠色的小果子越長越大,最後,在陽光下“啪”的一聲綻放! 哦,是白色的棉花呀! 每當那時,我和奶奶在棉花地裏,身上綁一個蛇皮袋,摘取一朵又一朵白色的棉花。 我喜歡聞棉花的味道。 我們將摘下來的棉花倒在屋前的壩子裏,讓它們在陽光下暴曬。 我和表姐很愛玩捉迷藏的遊戲。 有時竟不顧炎熱,把自己藏在棉花裏。 待奶奶走過來,看見一地白色裏,有一處凸起很嚴重。走過來撥開一看,竟是兩個小鬼。 斥責聲立馬自口中噴出。 冬天,奶奶把曬好的棉花,拖到彈棉花的地方去,做了兩牀棉被。 冬夜,我蓋着這棉被,想起了夏天的棉花地。 啊,棉花這種農作物,沒有進我的肚子裏,倒是跑到我的牀上來了。也是獨一個吧! ——2025年4月21日寫於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
我有好久不寫書評了,這本書推薦值並不高,但我還是推薦。 雖然不是名家大作,我可是一口氣讀完的。說明本書對我有着不同一般的吸引力。推薦的理由有三: 1、鄉村生活一直是我向往的。 “鄉村”這個字眼意味着:充足的陽光,新鮮的空氣和自然界旺盛的生命力。 2、我想知道“空心病”到底是指什麼? 看過以後才知道,或許現代的城市人很多也有這種病。 3、鄉村生活讓作者擺脫了“空心病”,同時產生了知覺,這真是新生命的誕生! 引用作者的點睛部分結尾吧:“早在200年前,美國作家梭羅就感受到了同樣的欣喜,他寫道: 我本來只有耳朵,現在卻有了聽覺; 以前只有眼睛,現在卻有了視覺; 我只活了若干年,而現在每一剎那都是生活; 以前只知道學問,現在卻能辨別真理。 以前我似乎看不見也聽不見,現在我的眼睛用來看天上的雲朵、夜晚的星星,我的耳朵用來聽雨點的滴落、溪水的吟唱。…”
讀完這本書,深深感覺,書中太多心路,都精準戳中了當代在大城市奔波、早已身心俱疲的年輕人。 回首過往二三十年,我好像一直活在按部就班的軌道里。循規蹈矩長大、按世俗的節奏生活,卻始終找不到自己的內核:我不知道自己真正熱愛什麼,不清楚自己的興趣所在,更讀不懂活着的意義。渾渾噩噩,隨波逐流,匆匆走過了數十年。 直到近兩年,我陷入了極度渴望自我蛻變的階段,內心的迷茫與焦灼達到了頂峯。 日復一日的上班,於我而言早已不是生活,而是煎熬。無數個疲憊的工作日,我會躲在衛生間獨處十幾分鍾,安靜讀幾頁書。靠着這片刻的治癒、一點點回流的能量,才能咬牙撐完剩下的工作時長。 我無數次反問自己:這樣的狀態,我還能堅持多久?這根本不是我想要的人生! 心底總有一個急切且堅定的聲音在吶喊:我要自救。 我曾經畏首畏尾,顧慮重重:害怕世俗的評價、害怕選錯前路、害怕自己的決定耽誤孩子。可慢慢我明白,比起所有未知的遺憾,我更害怕這輩子,就這樣白白活一場。 我一直在“熬”生活,可人生從來不是用來熬的。 人這一生,所有名利財富皆是身外之物,終究帶不走分毫。當我試着以向死而生的心態過日子,終於找到了屬於自己的答案:不必追逐大富大貴,只需忠於本心,好好生活。 閒暇時親近自然,治癒疲憊的身心;堅持閱讀沉澱自己,提筆寫作抒發心緒。賺錢,只是爲了滿足生活基本所需,支撐我好好感受世界、豐盈人生。 真正的富足,從不是物質的堆砌,而是內心的豐盈、靈魂的自由。 我想,一定有很多和我一樣的年輕人,深陷內耗、迷茫焦慮,困在世俗的枷鎖裏,找不到前行的方向。如果你也恰逢低谷、心生困惑,這本書或許能治癒你的疲憊,爲你撥開迷霧,找到與自己、與生活和解的出路。
雨水來了就吸收雨水,太陽來了就享受陽光,就是現在這樣,存在,就是一種價值。 讓我感到生命充滿美好的,是知覺的迴歸。 我本來只有耳朵,現在卻有了聽覺; 以前只有眼睛,現在卻有了視覺; 我只活了若干年,而現在每一剎那都是生活; 以前只知道學問,現在卻能辨別真理。 以前我似乎看不見也聽不見,現在我的眼睛用來看天上的雲朵、夜晚的星星,我的耳朵用來聽雨點的滴落、溪水的吟唱。 相比大多數人,我顯得“後知後覺”和“晚熟”,我曾爲此而感到遺憾,但如今,我欣然接受了命運的禮物。和牧羊少年聖地亞哥一樣,我不是生下來就“擁有”了寶藏,而是要踏上旅程去“尋找”寶藏。旅程本身,即生命財富。 “社會對成功的定義和對身份地位的追求,是對自我思考的剝奪和對個人屬性的摒棄。”
摘錄: 當一個典型的“空心人”——成績優異卻感受不到快樂,生活優渥卻深陷抑鬱與暴食的泥潭,在漫長的自我懷疑中,爲了自救,她三次逃離城市,走向鄉村。 遠離了鋼筋水泥的虛無之森林,在大自然的療愈與啓迪中,她終於找回了感知幸福的能力。這是一部寫給所有迷茫者的啓示錄,也是一條另類的生活哲學——或許答案不在遠方,而在腳下的泥土之中。
幸運的童年治癒一生。 我想我是作者說的前者。 我的童年時光回憶起來是幸福的…… 放學後有一羣小夥伴玩捉迷藏、喫一毛錢一塊的白色冰棒、喫一毛錢一塊的麻辣、還有裏面帶魔法卡片的乾脆面…… 家裏比較窮,但正因爲窮,我們仨姐妹體驗到了幾乎鄉村裏所有的農活。 早上起來要去割魚草餵魚,田埂上的露珠很多,白色剔透。割完半個竹婁子才能回家,晨間的露珠早已溼透了褲腿…… 喫過早飯跟鄰家姐妹一起去河邊洗一家人的衣服。夏天的河水很淺,每次我們都以最快的速度洗完衣服,然後在河裏摸魚抓螃蟹…… 有一次竟然玩的太過頭把一雙鞋子沖走了。回家後又是一頓斥責…… 午飯之後的太陽毒辣極了,蟬鳴聲刺耳,我們玩的不亦樂乎。 去一顆大梨樹下拿着長棍子捅蟬殼,偷麻梨,回來找個地方偷偷喫完再回家。 晚飯之前要去稻田裏把喫稻子的田螺撿回來餵鴨子。 弟弟的腳丫子總是站不平穩,好幾次都是把秧苗踩彎了幾棵,回家捱罵的總是我…… 相較於撿田螺,我們更熱衷於吊青蛙。用一個麻蛙肉做引子,晚飯前能吊到好多麻蛙。 麻蛙也是用來餵鴨子的,它們的顏色不一,背上都有不同顏色的線條。 紅的,綠的,黃的,灰的最多,紅色的我們默認爲是領頭的。 有時候幸運的話能吊到牛蛙,這時晚上又可以開葷了,做個牛蛙湯味道非常的鮮美。 小時候時常抱怨家裏有幹不完的農活,因爲總想着有更多的時間和小夥伴一起有玩不盡的遊戲要玩…… 如今長大以後,那些童年的苦難也好,勞作也罷,都是彙集成我童年時光最深刻的記憶。
2025.4.22 文學2 空杯不納雲影 淹沒在虛無的大海里,按照別人的邏輯活着,得了“空心病”的人,覺得一切都沒有意義。 大多數人想的是如何活地更精彩,而空心病人想的是自己爲何要活,思考死亡是家常便飯,前者或許無法理解後者,或許是因爲自己某種程度上也是那樣的。 和作者兒時的經歷不同,“養育者的缺失,母親離過兩次婚,只下過一頓飯,在家擦地板、洗衣服的次數是零,和她講過的話不超過10句,還有大自然經驗的匱乏”。 我從兩個月就開始跟爺爺奶奶,自小幹農活,爸媽一年四季在外打工,處於老三的位置又是女孩,情感的忽視成了一種必然。 多年來我明白自己是缺愛的,但嘴上並不承認自己缺愛,更逐漸演化成“我什麼也不缺”的客觀心理,我不再奢求從任何人那裏得到任何東西。 如果說捨棄是一種自我修剪的藝術,那麼捨棄便是我的人格。 我不斷放棄着一切要從外界得到以及得不到的東西,既然不是我的,我就不要了,既然得不到,我就不要了。 外界的物質顯得可有可無,連生命也是,拿去也無妨,活了這麼久,足夠。 不是無病呻吟,獲取同情憐憫,更不是自我彰顯,爲得他人羨慕。 如實地揭露內心真實的感受和想法,這便是真實的我存在的念頭。 當然,還沒蠢到自我結束,沒有意義,死神會在某個時間點安靜地來、牽我的手,走向世界的另外一頭。 “每個人的成長曆程是不一樣的,成長速度也是不一樣的。” 有人朝氣蓬勃地在舞臺上發光,也有人在座位上充滿敬意地鼓掌。 我欣賞萬物的不同,感嘆各自的美麗,每一朵花都有自己的命運。 毛姆寫到,“能夠我行我素而不管別人的讚譽或指責的能力在人類中是很少見的。” 如果你有勇氣承受一切,那便可以嘗試一切。 黑塞認爲,“查拉圖斯特拉只學會了一件事,只有這一件事是他的智慧,只有這一件事是他的驕傲:他學會了成爲查拉圖斯特拉——這也正是你們想從他身上學到的,但你們往往缺乏這樣做的勇氣。你們應該學會做自己,就像我學會了做查拉圖斯特拉一樣。如果你總是學着做別人,那麼到頭來什麼都不是,只會人云亦云,只會把別人的臉當成自己的臉。” 《旋轉木馬》裏的弗蘭克所說,“智者只是忙於自己的事,忙於生活,而不是死亡;不是疾病,而是讓人容光煥發的健康。”忙碌可以讓人忘記悲傷。 無論現實如何變化,生活的真相多麼讓人難受,親愛的,去熱愛生活吧,去行動,學會做自己、愛自己。 畢竟,這是誰也無法拒絕的事。
🎉🎊🌺🌸🌼🏵️ 存在的迷霧中,人如困於琥珀的飛蟲,光折射出千萬種虛妄的答案。意義的重量原是自縛的繩索,越掙扎越勒緊皮肉,卻忘了黎明前最濃的黑暗本是光的胚胎。泥濘深處埋着遠古的種子,腐殖質在寂靜中醞釀重生,那些追問星辰爲何墜落的夜晚,不過是宇宙在人類瞳孔裏播種的倒影。踩碎鏡面的人終將發現,每一片裂痕都是通向完整的祕徑,深淵的回聲裏藏着未被命光的歌謠。別向荒原索要玫瑰,學作一株駱駝刺,把乾渴的根鬚扎進虛無,直到地心湧出清泉;或是化作候鳥,在永恆的遷徙中明白:所謂歸宿,原是翅膀切開風雲時剎那的震顫。意義從不生長在答案的溫室,它像野火啃食荒草,灰燼裏站着整個春天。最後的頓悟往往始於沉默——當人停止用語言丈量深淵,月光便悄悄填平了所有溝壑。
點評本來想給一般的,作爲土生土長的農村人,並沒有產生太多的共鳴,或許和作者之前從未去過農村有關,書中三次去鄉村,感覺並不是真正的農村,要麼是景區周邊,要麼屬於城鄉結合部,其實和真正的農村是不一樣的,鑑於作者的成長環境,也很理解,之所以給了推薦是因爲這篇文章作爲引子,引發了我對家鄉的思念。 1、我是土生土長的農村人,直到大學畢業來上海工作後才很少回去,在農村生活了20年,小時候度過的農村時光歷歷在目,記憶猶新 2、房子不遠處就是一望無際的田地,綠油油的麥苗/鑽進去就找不到人的棒子地(玉米地),小時候用鐮刀割麥子,拉到場裏去壓麥子,天氣很熱,總想着父母在路邊吆喝的小販那買一根冰棍解解饞 3、十幾歲的時候就開家裏的三輪車犁地,和哥哥輪流開,技術不熟練,時常熄火,父母在旁邊看着,歡樂的笑聲響徹田野 ……………… 如今在城市定居,但城市的便利並沒有帶來心靈的慰藉,更多的是工作,生活的煩惱,就像作者說的身體如同被藤蔓纏繞,走不出跑不掉,如同牢籠,失去了精神自由,更多的是爲了家庭,去工作賺錢,而每當春節回到農村老家,心靈就如同開了一扇門和窗,清新的空氣、熟悉的鄉音、雞鴨鵝的叫聲、早上嫋嫋升起的炊煙等無一不在淨化我的靈魂,治癒所有的煩惱,走在鄉間的小路上暮歸的老牛是我同伴,早上的晨露亮晶晶的給我打招呼,一切都是那麼美,沁人心脾,心曠神怡,無論以後我在哪裏,鄉村老家都是心靈最終的歸宿!
莫名的想起了《小森林》這部電影,自給自足,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唯美又治癒。 每次看到這種美好的鄉村題材,一種“城市太兇險,我要回農村”的衝動便如野草般瘋長。 幸好,我是農村長大的孩子。這種衝動在觸及記憶深處的真實時,總會撞上一堵名爲“清醒”的牆。 我的童年記憶像一臺自帶美顏的相機,早已自動過濾掉了那些並不浪漫的細節。它只留下了春日田野上和煦的微風,卻刪除了冬日井水刺骨的寒涼;它只留下了秋收時滿倉的稻香,卻刪除了夏日在田壟間的揮汗如雨。 文學藝術裏的勞作,是詩意的蒙太奇;而記憶裏的勞作,是日復一日的重複與艱辛。 我也曾經深陷“空心病”,我不知道生活的意義是什麼。直到我看了《當下的力量》,在冥想中學會了將飄散的思緒收回,開始把注意力集中在此時此刻。喫飯的時候品味食物的味道,洗手的時候感受水的流動,跑步的時候體驗腳和地面接觸的踏實…… 當注意力從虛無的遠方收至當下的一呼一吸,我的空心病也好了。 原來生活的意義就是“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