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穀雨實驗室 袁琳
她們是自己孩子的法定監護人,但她們不知道孩子在什麼地方,因爲是親生父親把孩子藏起來,所以孩子並不能算失蹤,這種行爲也不構成犯罪。她們只能陷入沒有盡頭的尋找中。
《“消失”的孩子》,光看這個書名,我的心就不由得一緊。 這本書在我的微信讀書的書架裏,已經躺了好久了。我不太敢翻開來看。因爲有兩個關鍵詞組合在一起,讓作爲一個母親的我,很難接受。 這兩個關鍵詞就是“消失”和“孩子”。 今天早上,我終於鼓起勇氣,看完了這本書。 這本書裏講到的孩子消失,並不是指孩子離家出走,而是講了幾個離婚後的媽媽,因爲前夫們使用各種手段,讓媽媽從此再也見不到孩子,甚至連前夫、前夫的爸媽都消失得無影無蹤,讓媽媽們從此陷入思念與絕望之中。 我也是一個單身母親,我在孩子5歲時就帶着孩子離了婚。 本來當時我還想爲孩子爭一下財產,但前夫一句話,就讓我選擇了淨身出戶:如果你還想要財產,那麼你以後就不要想見到孩子。 我想,會有一部分母親和我一樣,在孩子和財產之間,寧願選擇孩子。 我不敢想像,更不敢賭,如果我生了的孩子但在我離婚時沒有帶走,他會有一個什麼樣的未來。 所以,我特別心疼書中找不到孩子的這些媽媽。 在書中,這些媽媽並不是不要孩子,而是她們低估了人性中惡的那個黑暗面,當善良與僥倖遇上人性的黑暗面時,它一敗塗地。 當然,有些媽媽勇敢與前夫鬥智鬥勇:你既然帶孩子躲得無影無蹤,我就想盡辦法搶回孩子,也同樣換城市,換聯繫方式,再斬斷一些不必要的聯繫,讓你同樣再也找不到孩子。 父母之間對於孩子的爭奪,如果要有一個出發點,那就都是爲了孩子得到更好的愛。 但這樣的爭奪和帶孩子玩消失就真的對孩子好嗎? 有一個媽媽把孩子搶回來後,她發現孩子有了強烈的不安全感:對人際關係的不安全感,對環境的不安全感。孩子的表現就是經常哭鬧,讓她特別無奈。 當然,此時的孩子還小,這些不安全感只要母子關係一直保持友好,它會慢慢消減甚至消失。 只是,這本書,不太適合讓未婚的女孩們看,我怕她們會害怕,會對人性感到恐懼。
看多了類似《“消失”的孩子》這樣的案例和報道,我就想,當初兩人能夠在茫茫人海中相遇相知相愛,進而組建家庭,原始的動力是什麼?爲什麼會走到如今的境地?如果說沒感情,那又怎麼會結婚?既然有了孩子,又爲什麼惡意相向、成了仇人? 在這樣的婚姻關係裏,孩子是最大的受害者,不少的孩子心裏都留下陰影,甚至在TA成長的過程中,成爲別人嘲笑或憐憫的對象。當初,兩人結合時,就不考慮這樣的結果嗎?而那些因爲組建了新家庭,原生孩子被邊緣化的,我真覺得這樣的父母都不配爲人!他們只是披着人的皮囊而已…
摘錄: 她們是自己孩子的法定監護人,但她們不知道孩子在什麼地方,因爲是親生父親把孩子藏起來,所以孩子並不能算失蹤,這種行爲也不構成犯罪。她們只能陷入沒有盡頭的尋找中。
婚姻失敗已經夠倒黴了,還來藏匿孩子,怎麼這麼沒姿態。當然,話說回來,肯定有各自的問題存在吧。
感想: 制度的不健全與人性的自私使得悲劇重複上演,落在良善的,尊紀守法的公民身上的大山要怎樣移走,最後也沒有給出解決方法 至少寫成文章,多一個人閱讀就多一份關注 說到關注,最近都刷不到黃楊鈿甜的帖子了,五月中下旬的事,到現在也沒什麼真正的可信的調查結果出來
穀雨實驗室-袁琳《“消失”的孩子》(輕紀實) 是什麼讓沒有生育權的男性默認自己找到一個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就必定會有孩子? 文中舉例的出軌男、家暴男,幹出的腌臢行爲均嚴重突破了倫理底線。但他們身爲男性,卻天然享受到了有孩子可以奉己養老的優勢。而孤身勇闖鬼門關的母親,在孩子那裏卻被蓄意教唆形成“壞媽媽,跟野男人跑了,不要寶寶了”的負面影響。只能等孩子長大了,通過不斷學習,瞭解到身爲健全的人的責任與擔當,才能稍微緩和成長過程中“母職缺位”的遺憾與矛盾。如果父系不能提供正向的養育環境,那麼等於說是爲另一場腥風血雨的婚姻作了序。 身邊有類似男方搶/藏男孩的案例,女方對男方的叮囑是:我把這一生中最寶貴的財富交託於你,你如果能深刻理解我背後的深意,那麼你的好福氣在後頭。如果不能,那麼你晚年的血雨腥風就不單是你一意孤行的結果,更爲和諧社會埋下了一顆雷! 因此,我也認同書友提出的“需要擁有更多具備共情力的法官,無論性別與背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這本書把人性和婚姻最不堪的一面展現出來了,雖然會嚇到未婚的人,卻也是最好的預防針,也是我一直不願離婚的原因。戀愛的時候大家都只展現自己好的一面,到了有孩子才產生很多問題,奔著結婚去,說明都是想好好過的,可惜有些人或自私,或貪玩,或沒有責任心,太多問題了,也有兩個人成長快慢而產生的無法忍受。就我自己而言,戀愛時因為沒有孩子,各自都有收入,完全感覺不到生活的艱難,等孩子要來的時候,爸爸已經失業,並且暴露出好喫懶做,沒有責任心的一面,我一直堅持工作,從籌備結婚到孩子一歲多,那幾年都是我自己在撐,加上父母幫襯一點,在看不到盡頭的漫長等待中,生活終於走向正軌。但是從前那個說一定要生孩子的人,有了孩子以後基本都在看手機,對孩子根本沒有耐心,也不願意帶,那怎麼辦?離婚嗎?給孩子再找一個爸爸嗎?親生的爸爸尚且如此,哪裡能指望其它男人來疼愛孩子呢?而且我一直保持學習的習慣,一邊工作也一邊深造,能力和收入也大大改善,那個曾經在你眼裡很不錯的人缺點也越來越多,基本沒有共同愛好和共同話題,家裡的大小事都是我一個人在操心,不要說養孩子,甚至買房裝修也是我一個人完成。我一直在說服自己享受自己已經擁有的,莫貪戀更多,對方能給錢能帶一帶孩子我很感恩,如果不能我就當成我已經離婚自己孩子自己負責,離婚?那我也不會再結了,也不需要了,並且一旦離婚,孩子能從爸爸那裡得到的愛和錢都會更少,有個不太靠譜的爸總比沒有好,這就是現實。人生不如意之事有八九,不管遇到什麼樣的人和事,都要調整心態,抓住最重要的,保證自己和孩子能安穩度日,但我明白我能改變自己,犧牲自己,讓孩子利益最大化,且我能以此為樂,但很多媽媽不能,她們也沒有錯,我也不鼓勵別人和我一樣改變,其實養好孩子需要媽媽或多或少的犧牲,因此未婚的人問我關於結婚的指導,我都會勸她們要謹慎,一切都要你自己願意,尤其養孩子並不是生出來就行,只要兩點:結婚固然是美好的,也要有承擔風險的準備;做媽媽必須要有足夠多的錢和愛,這樣纔不會後悔。願每一個孩子都能快樂成長,也希望自己養好自己孩子的基礎上可以去助養或收養一些沒有得到愛的孩子。
讓戴曉磊印象最深刻的細節是,她一路求援,但沒有人回應她,街道旁邊坐着一排等待接單的外賣員,被拖在地上的戴曉磊從他們腳邊經過時,他們抬起雙腿,爲她“讓路”。
一場法律邊界內的隱祕尋親,直面親情被私藏的無力與堅韌,叩問親情與監護的邊界。
這兩天接連看到了這方面的相關內容,才知道居然還有這樣一個羣體在過着這樣暗無天日的生活。搶藏的一方實在是太過自私殘忍,完全不考慮孩子,更不考慮對方失去孩子的痛苦,毫無道德可言。只能說中國這方面的法律還是太不完善也太沒有力度了,這種搶藏行爲應當和國外一樣按照刑事案件立案並判重罪判罰,被簽發重罪逮捕令全國通緝,如果做出這種事會付出毀滅性的代價,如搶藏者被凍結資產,身份取消,吊銷執照,無法正常出行,工作,消費,每一個懲罰力度都要很大,不是隔靴搔癢,這樣纔有可能從根本上減少這種毫無人性的做法。希望法律能早日完善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