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物》雜誌 謝夢遙
悲劇發生的那天,母親活了下來。病危通知再次下達的那天,她活了下來。母親是生命頑強的野草。但活下去,只是這個故事裏最淺表的部分。
前幾日在抖音上刷到過這個故事 當時只看標題是父親家暴母親 兒子沒有出諒解書 父親被執行死刑後 兒子未領骨灰 故事背後有這麼多隱情 母親悲苦的一生 所有的愛都給了兒子 給了兒子三次生命 父親似乎沒有愛過母親和孩子 只會拿妻子出氣 用教訓兒子證明自己能力 父親進進出出的進出監獄 卻改變不了他分毫的性格和脾氣 男孩,因爲給母親討公道 被家族人唾棄 但是卻更堅定那顆爲母親一個公平的決心 堅強有愛的母親 42歲的生命裏 一直在頑強努力的生活 如果不是父親放出的那場火 或許會有更美好的生活
當法律的懲罰與倫理的追問交織在同一場家庭悲劇裏,作品《除非父親死去》給出了令人無法移開視線的注視。從法律層面看,案件的脈絡清晰而堅硬: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的母親在絕望中潑油縱火,導致自身重傷;兒子陳昌雨在多年隱忍後以錄像、取證、奔走的方式完成“私人司法”,最終讓加害者陳繼衛在法庭上被判死刑。司法機關援引“家庭暴力犯罪”意見,對陳繼衛的極重刑罰體現了法律對弱勢個體的回應,也表明當自救與正義發生碰撞時,法律仍努力維繫最後的平衡。 然而,法律的終局並不足以消解倫理的複雜。父親在子女未成年時擁有“有限監護權”,但這種權力絕不能演變爲生殺予奪;母親的慘死提醒我們,當監護權與暴力結合,法律必須及時介入,否則倫理的底線就會崩塌。書中更深層的不安在於:農村重男輕女、經濟控制、宗族壓力層層疊加,使母親幾乎被剝奪了逃離的可能——這不只是個人悲劇,而是法律與社會倫理雙重失守的後果。 兒子的復仇在倫理上投下灰色陰影:他的冷靜與決絕彰顯了“私力救濟”的危險誘惑,也讓“正義”被切割成復仇與司法兩條軌道。作品沒有掩飾這種矛盾,而是把它們並置:法庭上的正義裁決與母親牀前的錄像互爲鏡像,提醒讀者——法律可以給出答案,但倫理的追問永無休止。 因此,本書不僅記錄了一起刑事案件的始末,更逼迫我們面對一個集體性的倫理責任:怎樣讓法律的救濟跑在暴力之前?怎樣在文化與制度層面拆除“家”內部的權力黑箱?除非父親死去,母親的亡靈才得以安葬;而只有當社會真正修補了那些讓母親絕望的裂縫,類似的“除非”纔不會再次出現。
家暴母親致死的父親,終於被判了死刑。親戚和村民對父親的維護卻並沒有結束,他們對這個兒子進行道德綁架,覺得他冷血。這些人的維護是一個錯誤的行爲。法律終究給了正義的裁決。 但這份裁決換不回母親的性命,也沒辦法抹平兒子的傷痛。在遇到父親之前,母親是個明媚愛笑的女孩。在趕集的時候見到這個男人,明知道男人家裏面有殘疾人,條件不好,非常窮,再加上男人自身壯實有紋身,母親還是跟這個男性結婚了。 母親被打從不反抗。這個男人虐待家裏面的水牛,也虐待人,無論是自己的妻子還是孩子。兒子在傷痛中還是努力的讀書工作,希望把母親帶離這個環境。 有一天這個男的提起了離婚,但是母親按照自己的想法,還是拒絕離婚,最後被殘忍燒死。這是一個悲劇,看了壓抑難受。同時人也需要從悲劇裏面提取一些信息來儘量減少悲劇的再次發生。 在擇偶的時候一定要慎重考慮對方的人品和性格,是否暴躁易怒,是否有暴力傾向。考慮對方的家庭是否對他的行爲縱容溺愛。 這個兒子在母親去世之後,陷入巨大的痛苦中,下定決心一定要讓這個男的付出代價。一開始找了很多媒體,都沒有人願意去爲他曝光這件事情,終於找到一個可以幫助他的。 這個文章的作者採訪他的時候,這個男孩其實一直都處於逃避狀態,比如一會兒要去看海,一會兒要拍照,一會兒要做飯,等到夜晚了,才說出自己的真心話,說自己其實一直很逃避去回憶這些東西。 記者在這篇文章裏面說男孩的性格是任何事情都先否認,在深入交流之後,纔會說真話。也理解他在這種環境下養成的這種性格。 另外就是也希望任何遭遇暴力的人,在第一次被暴力虐待的時候,就不要抱着幻想對方能夠改變。這種事情只有零次和無數次的區別。 大家也不要成爲暴力行爲的幫兇,總是去勸受害者容忍容忍。有可能有一天被打的是自己。
不是很容易讀的一本書,書基本上是很快掠過,得了故事的大概。這樣的故事說過太多。最後很欣慰,看到男孩的照片,有一份強壯,有一份堅定。 這樣的故事可能在什麼國家都有,欺辱都是從很小的事件開始,欺辱他人的人也最終會被孤立,比如同事朋友村民甚至家人,然後這樣的靈魂如何在人間遊蕩,我不知道。從村民的角度,親戚的角度,ta們如何和這個男孩和他的母親感同身受。 記得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上海出版的文匯報有一個道德法庭專欄,壞人什麼年代都有,那時聽到極端案子不多。對警察和法庭,不出人身傷害或性命,這些機構不會介入。社會需要peacemaker ,黑和白之間永遠是大片的灰色,弱者需要有人支持。 家庭之事最微妙,對當事人是時時刻刻,對身外之人,舉重若輕。甚至因爲家庭四牆的壁壘,有時既掩蓋了惡,也縱容了惡。 其實人類寫作的書裏,說盡了人的惡,也頌揚了人的善。人類善惡並存,只要我們給世界足夠的注視,人類既不必不遠萬里行善,也不必對身邊小惡隨意縱容。沒有一個世界等着我們去拯救,只有我們自己,和與我們有關聯的人事,如果能讓罪惡減少。 惡的盡頭,是不是隻有死亡?很可惜在書裏沒有讀到這個父親被逮捕被判刑被執行的最後的文字或口頭文字。應該是個遺憾,這樣的故事不應該草草收場,因爲這裏沒有誰是贏者,致命的婚姻,恐懼悲慘的童年,個體的自我毀滅,還不說和這個小家庭有關聯的人,沒有一個贏者,沒有!即使兇手已經死亡,苦難卻已經築成。包括社會,比如這個故事唯一的貢獻,呈現了惡的新低,low,還有更low。除此之外,應該是仇恨,和無盡的悲傷。 讀過幾個類似的西方人寫的故事,其中一個犯了殺人之罪,他留下一個要求,說在他死後,希望人們對他進行大腦解剖,他覺得自己有某種問題。後來他死了,真的也有了屍體解剖,人們發現他的大腦裏有一個不小的瘤。這是後人從一個悲劇中獲得的一個客觀視角。所以悲劇固然很overwhelming ,但是不是也要有追根究底的力氣,爲什麼?爲什麼?這幾乎是活着的人的責任,因爲也許可以阻止悲劇再次發生。 相信生活中依然有類似的故事,對弱者的暴力,被漠視隔離和視而不見,除了兒童,成了唯一的見證和觀衆,因爲ta們也是弱者。 我小時候,人們說農村,那時有聽年長的姐姐們去插隊,回來說在建設兵團說工分說農忙說開墾,說村人說插隊的知青,幾乎半個世紀過去,還是農村,農村,要翻過幾個半個世紀,才能普及基本人性?
男人家暴老婆,甚至下手點火燒傷老婆,以至於不治身亡,其行爲令人髮指。但老話說得好,腳上的泡都是自己走的。當初是你瞎了眼,自己一心想嫁給這個人的。受到了家暴,本來是有離開的機會,卻任然逆來順受,一味的妥協,最後丟失了性命。當兒子的把自己的親生父親送進了監獄做的對,這樣的人不得到懲罰,還會禍害別人的。
看似一個柔柔弱弱的男生,在與父親這邊所有的人對立起來竟是如此堅強——這個男人(父親)必須死——是他對被虐待致死的母親最後的安慰。
文字剋制卻滿是撕裂的痛感,母親歷經生死劫難頑強存活,故事不止於生存,深挖苦難背後複雜的親情與傷痕。平淡敘述下藏着厚重悲涼,讀完久久難以釋懷,極具紀實力量。
摘錄 悲劇發生的那天,母親活了下來。病危通知再次下達的那天,她活了下來。母親是生命頑強的野草。但活下去,只是這個故事裏最淺表的部分。
監護權與暴力相結合的故事。勞改犯的父親,長期家暴妻兒,兒子長大,父親點火燒死母親。家族裏所有的人都袒護父親,讓他不要上告父親。母親的親人,不敢作證。兒子上告,父親被判死刑。這個故事太沉重了,讀完壓抑的不能呼吸,這個孩子揹負的太多了……
寫的真好,但是從你的眼神中,我看到了你老爸的眼睛,老爸的習慣,祖祖輩輩,父父子子,真的,作者,你的生上真的有老爸的影子,因爲你沒有女朋友,等你談女朋友,老婆後,說不定你也會這個樣子。也會家暴老婆,性侵老婆發泄。 但是呢爲啥這本書能出來,寫的大多都是原生家庭的悲劇,的痛苦,也沒有寫如何寫出來。其實大多數的家庭,原生家庭都不是提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