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蔣廷黻
《琦善與鴉片戰爭》是史家蔣廷黻以全新視角,重構了歷史爭議人物琦善的形象。通過詳實的史料辨析,揭示其在鴉片戰爭中的真實角色。本書打破傳統"奸臣賣國"的刻板印象,指出琦善實爲近代中國首位理性外交家:在大沽談判中審時度勢,以靈活外交保全主權,首創"平等外交"理念;面對英軍壓境時冷靜分析中外實力差距,主張"師夷長技"卻未獲重視。軍事層面,琦善並未擅撤防務,虎門失守實爲清軍裝備落後與戰術僵化的必然結果。然而,這位清醒的務實派終究難逃時代桎梏,其推動的有限改革被朝廷保守勢力扼殺,最終成爲千古罪人。
文章雖然是寫於大約100年前,但今天讀來仍有新意。
1840年十二月十五日,大角、沙角失守了,琦善的交涉就讓步。二十七日遂與義律定了《穿鼻草約》: (1)中國割讓香港與英國,但中國得在香港設關收稅,如在黃浦一樣。 (2)賠款六百萬元,五年交清。 (3)中英官吏平等。 (4)廣州於英國道光二十一年(1841)正月初復市。在方面,即時退還定海。此約是琦善外交的結晶。最重要的就是割讓香港。在定約的時候,琦善已經接到了不許割地、不設賠款的諭旨。照法律他當然有違旨的罪。但從政治看來,琦善的草約是當時時勢所許可的最優的條件,最少的損失。我們倘與南京條約相較,就能斷定《穿鼻草約》是琦善外交的大勝利。《南京條約》完全割香港;《穿鼻草約》尚保留中國在香港收稅的權利。《南京條約》開五口通商;《穿鼻草約》仍是廣東一口通商。《南京條約》賠款二千一百萬元;《穿鼻草約》賠款只六百萬元。 雖然草約的雙方均未能正式簽訂,琦善的形象瞬間立體了,他有見識知進退,努力交涉達成的《穿鼻草約》更是他費盡心力的結晶,只可惜朝堂之上有此等卓識之人太少,浪費了這大好機會。雖然未能提出自強舉措,但想來以當時上層人員沉浸於天朝觀念之中,即使上奏也無意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