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面連接 洪蔚琳
這是一個複雜但重要的案件。司法視角中,故事是這樣的:2021年2月,陳玥11歲,一個13歲女孩把她介紹給一名17歲男子,陳玥被性侵。一個月後,又有一個12歲女孩把她介紹給一名31歲男子,陳玥再次被性侵。半年後,陳玥遭遇的侵害升級爲強迫賣淫。兩年後,13歲時,陳玥兩度進入賣淫團伙,並涉嫌多次暴力侵害他人。 2024年3月,我來到河南鄭州,在市區西北部靠近陳玥家的一個酒店房間,見到了14歲的陳玥。我們在一起待了三週。我也見到了陳玥的母親張靜。張靜很忙。她正在爲女兒奔走維權。我和她一起去了三個派出所——三個案子分屬不同的派出所。 在當地一週後,我見到了另一個14歲的涉案女孩小雨、她的母親和16歲涉案女孩安安的母親。兩個同齡女孩言談舉止的相似性給我留下深刻印象,而安安母親口中的女兒就像陳玥的複製粘貼版本。她們都提到女孩們在“圈子”裏玩。“圈子”是一個由至少十餘名輟學未成年人組成的小世界,裏面會約着打遊戲、唱KTV、喫飯、戀愛、偷電動車,也不時發生暴力、性侵和相互出賣。陳玥11歲來到這個平行世界,目睹身邊女孩們也被喜歡的男孩侵犯,也偶爾被打一頓,或被姐妹出賣給陌生人發生關係。在圈子裏,這些遭遇被形容爲“倒黴”。“倒黴”之後,女孩們哭泣、紋身、拿小刀劃自己,然後帶上滿不在乎的表情繼續在圈子裏生活。兩年裏,三位母親前赴後繼想“撈出”女兒,做出了基於各自理解的努力,都收效甚微——比起她們的影響力,女孩們更感到自己是在圈子裏被“朋友”陪伴成長和互相養育的。 爲補充信息和交叉印證,我也間歇拜訪了陳玥的父親陳豪、哥哥陳樹、17歲男友阿哲、圈中好友小皓,以及一名試圖向陳玥購買性服務的嫖客。 五個月後,這篇報道成形。這個故事是關於:在當下,惡意如何通過互聯網接觸一個家裏的孩子,施以傷害(期間家長毫無感知),從家中偷走孩子,送進成人犯罪世界(期間家長回天乏術),直至孩子也成爲一個釋放惡意的人。
摘錄這是一個複雜但重要的案件。司法視角中,故事是這樣的:2021年2月,陳玥11歲,一個13歲女孩把她介紹給一名17歲男子,陳玥被性侵。一個月後,又有一個12歲女孩把她介紹給一名31歲男子,陳玥再次被性侵。半年後,陳玥遭遇的侵害升級爲強迫賣淫。兩年後,13歲時,陳玥兩度進入賣淫團伙,並涉嫌多次暴力侵害他人。 2024年3月,我來到河南鄭州,在市區西北部靠近陳玥家的一個酒店房間,見到了14歲的陳玥。我們在一起待了三週。我也見到了陳玥的母親張靜。張靜很忙。她正在爲女兒奔走維權。我和她一起去了三個派出所——三個案子分屬不同的派出所。 在當地一週後,我見到了另一個14歲的涉案女孩小雨、她的母親和16歲涉案女孩安安的母親。兩個同齡女孩言談舉止的相似性給我留下深刻印象,而安安母親口中的女兒就像陳玥的複製粘貼版本。她們都提到女孩們在“圈子”裏玩。“圈子”是一個由至少十餘名輟學未成年人組成的小世界,裏面會約着打遊戲、唱KTV、喫飯、戀愛、偷電動車,也不時發生暴力、性侵和相互出賣。陳玥11歲來到這個平行世界,目睹身邊女孩們也被喜歡的男孩侵犯,也偶爾被打一頓,或被姐妹出賣給陌生人發生關係。在圈子裏,這些遭遇被形容爲“倒黴”。“倒黴”之後,女孩們哭泣、紋身、拿小刀劃自己,然後帶上滿不在乎的表情繼續在圈子裏生活。兩年裏,三位母親前赴後繼想“撈出”女兒,做出了基於各自理解的努力,都收效甚微——比起她們的影響力,女孩們更感到自己是在圈子裏被“朋友”陪伴成長和互相養育的。 爲補充信息和交叉印證,我也間歇拜訪了陳玥的父親陳豪、哥哥陳樹、17歲男友阿哲、圈中好友小皓,以及一名試圖向陳玥購買性服務的嫖客。 五個月後,這篇報道成形。這個故事是關於:在當下,惡意如何通過互聯網接觸一個家裏的孩子,施以傷害(期間家長毫無感知),從家中偷走孩子,送進成人犯罪世界(期間家長回天乏術),直至孩子也成爲一個釋放惡意的人。
文章寫到最後,認識那麼多專家和專業機構的人員都不能給這些誤入歧途的姑娘一些具體的社會救助。如果說家庭的原因推着這些不滿十四歲的女孩走入社會的陰暗面,社會保障的缺失又讓這些孩子完全看不到希望。 文章中的陳玥是如何走到這一步的?她的父母是幕後黑手,九歲就讓孩子輟學,這對父母不僅愚蠢,還很殘忍。九年義務教育是強制要求,哪怕讓女兒混也該讓她待到初中畢業。其他科目學不好,那就只學識字認字。可是這對父母都沒做,給她一部手機,然後給她每天喫飯,好像就盡到了責任。孩子被性侵後,沒有誰去真正關心她,只是想盡辦法將孩子關在家裏。 以後她又被社會上的問題少年、青年和黑社會性質人員吸納,強迫賣淫,被警方拯救後,母親的第一感受竟然是女兒髒了。父親和哥哥的看法竟然是別管她,她喜歡那樣。這是家人嗎?這該是仇人,而且還是那種有深仇大恨的。 故事截止在陳玥十六歲前,她以後該怎麼辦呢?如果不離開這種有毒的環境,掙扎着重新開始。可能陳玥已經因爲打人或者賣淫進了監獄,或者從此一蹶不振。幾年過去了,她現在是一種什麼狀態呢?
我初中時,被喜歡的女生介紹給她所謂的“二叔”,我們坐很久的公交車,我靠在她肩上,到了一家公司,這個男的三十歲左右,可能是經理,結婚了,對她的下屬說我們是他的外甥女。他後來在QQ說跟我描述他上過的未成年女孩,說她胸很小,一手就能抓住,那個戀童癖還給我發了女孩子的裸圖。如果那時候我讀到這篇報道,一定會報警。
感謝長文報道這樣成長的女孩,讀完有一種不知道從哪裏說起的挫敗感,因爲造成這些女孩成長的悲劇背後牽扯出無數的家庭和社會問題。 母親來說,婚前便遭受性暴力+被騙婚,丈夫不僅找人性侵她只爲測試她不是隨便的女人,而且還隱瞞母親癱瘓且患有精神疾病。婚後不僅承擔起照顧癱瘓婆婆的重擔還需要照顧子女和創業工作。母親給自己找的精神出口就是聽直銷圈所謂女性講師勵志課,結果賠進去很多錢。 父親便是那個刻板印象的傳統父親,沉默寡言,兩耳不聞家務事。問就是,大男人哪管這些婆婆媽媽的家務事。有毒男子氣概真是害死人,不僅婚前離譜到找人性侵自己即將結婚的妻子只爲測試她的貞潔烈女度(想到了之前黑龍江孕婦誘姦少女讓丈夫性侵殺害案件,幫丈夫實施誘姦的理由是丈夫嫌自己不是處女),女兒被誘姦甚至被組織賣淫也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不知道兩位父母怎麼想的,竟然讓9歲的陳玥就輟學了,以爲給個手機就萬事大吉了。父母不想費心思教育孩子,便讓哥哥陳樹來代爲自己承擔教育責任,哥哥教育妹妹是方式便是打罵。哥哥和妹妹其實都是受害者,但同時某種程度上又是加害者。哥哥打罵妹妹,妹妹爲了融入所謂圈子去打罵其他女孩。未成年太小了什麼都不懂不該被責備,但是成年人完完全全是失職的。讀到最後甚至都沒有看到一個所謂的解決方案纔是最讓人難過和憤怒的,竟然沒有一個機構或者體系可以提供救助。。。這還只是鄭州以陳玥爲中心的幾個男孩女孩,那全國有多少個“陳玥”這樣的女孩呢?她們未來的路怎麼走呢?
最可怕的不是黑暗本身,而是黑暗悄然潛入你以爲最安全的港灣。當11歲女孩被從家中"偷走",不是被人販子強行擄走,而是被所謂的朋友、被虛擬的網絡、被成年人的惡意一步步拽入成人犯罪的深淵。那些被稱爲"倒黴"的遭遇,在孩子們眼中成了成長的必經之路,紋身、自殘、滿不在乎的表情下,是被成年人忽視的求救信號。三位母親拼盡全力的拯救,敵不過孩子們在"圈子"裏獲得的虛假歸屬感,這不禁讓人思考,我們是否真的瞭解孩子們眼中的世界,又是否低估了惡意滲透日常生活的能力。
1.半夜讀完的,不寒而慄。 腦子裏來回來回一個聲音:“東電女職員就是我!”——上野千鶴子老師的《厭女》一書第十二章“東電女職員”的厭女症。 我是留守兒童,回想往事,從小學到高中,糊糊塗塗的事情太多了,甚至因爲再往下深挖會讓我感到痛苦,我便選擇了將它們埋藏在心底最深處,不去觸碰。 農村留守兒童的我現在站在“正確”的軌道上,只能說是運氣。但凡有一個偏差,我都有可能走上文中陳玥的路:如果成績不好輟學?如果有女孩拉我入坑?如果跟男孩談戀愛發生了關係?。。。 即使我沒有遭遇到這些,但是我和陳玥一樣,孩童時期瘋狂渴求愛,消耗自己,犧牲自己,“我現在真的想不明白我之前的想法”。 如果那時候爸爸媽媽在身邊就好了,有一個溫馨的充滿愛的家庭。 2.從科學角度來說,人腦中進行理性判斷和衝動管控的部分——前額葉皮質,在25歲左右纔會發育成熟。 對於父母來說,終身都要學習成長,做孩子25歲前的掌舵人,保護ta,關心ta,支持ta,託舉ta。不是生了給口飯喫就足夠了。
偶爾在紅薯上刷到相似情況的家長的求助帖子,有評論推薦了這篇文章,然後忍着心痛讀了下去。裏面的小女孩們都太小太小,得不到正常的愛,也不明白自己是否在受傷害。陳玥經歷了這麼多痛苦也才14歲而已,她的家人已經拋棄她了。但是文章最後一句說了,隨着年齡的增長,她最終會明白自己受到了多大的傷害。她要怎樣纔有勇氣正確正常地活下去。
看完後,內心很沉重。受害的女孩們,變成施害者,他們的家人對他們身上發生的事情態度不一。 他們的家庭氛圍不再是冷漠,而是忽視,整個童年的忽視。不是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是忽視,自以爲然。四口之家,家中的兩位男性,一個表示無能爲力,一個認爲自作孽。 教育確實重要,可是社會與法治的保護與關愛,難以落地實施。社區街道辦的努力,又被家庭情況阻礙。 悲劇彷彿成爲了必然,大家也只好自掃門前,將安全寄託於不發生悲劇的偶然概率。
全篇看下來,發生在陳玥和她父母身上的那些事情簡直讓我的認知都錯亂了,離譜的不能再離譜了,這對全天下最不負責任的“父母”,對自己不負責對家庭不負責對社會不負責,去自食惡果吧
這篇輕紀實很沉重,到今天,這個女孩仍是未成年,按照國家的九年義務教育標準,她應該要初中畢業,在高中生活。可是,我們給予孩子的保障是什麼?關於家庭,學校,社會的對孩子的保護和責任,關於人性中那抹無法衡量的灰度空間。從社會良知上來說,邪不壓正,光明戰勝黑暗,纔是最閃光的東西。想轉去看《遙遠的救世主》,願我們,都努力生出向上的能量,對自己,也對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