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物匯聚 YouTube 有聲書與書評
被催婚逼瘋的年輕人,開始找「結婚搭子」了(輕紀實) 封面

被催婚逼瘋的年輕人,開始找「結婚搭子」了(輕紀實)

後浪研究所 張晶

2810人在讀
5090字總字數
¥9.9定價

內容簡介

【一個“萬物皆可搭子”的時代】 小麥34歲,在北京買房定居,是一位十足的“新時代女性”。但是,從20歲開始,她就頻繁被父母催婚。她並不排斥婚姻,只是不想將就。 但隨着父母年事漸高,她決定找一個盟友:婚後各過各的,只在父母面前演戲。這樣一來,子女省心,父母也開心。她說:“父母小時候哄我們,現在換我們哄他們。”這不是欺騙,是兩代人的溫柔妥協。

讀者書評

★★★☆☆

本人過年走親戚時也會被親戚說介紹對象相親,但是還好我家人是站在我這邊的,他們對我沒什麼要求,活着就行。對此我非常感恩。但有空我還是喜歡去思考這種人生大問題,所以點進這本書看了看,結婚搭子這種方案的可行性,以及適用人羣。 後來經過詳細瞭解之後,本人觀點及看法如下:存在以下關鍵風險 1.法律。 萬一你倆不合了,直接就是鬧離婚了,先不說這個財產問題,萬一你或者你的結婚搭子某一天遇到了真愛了,靈魂伴侶什麼之類的,真的想結婚了,那怎麼辦?離婚嗎,那挺兒戲的了。 離婚不僅涉及手續還涉及夫妻財產分割,是要走一些流程滴。 而且就算離成功了怎麼跟你的真愛解釋這一切嘞?跟人家說此次結婚又離婚的經歷是個美麗的誤會,跟前夫只是結婚搭子嗎? ok,拋開情緒,我們說回婚姻,財產,法律。 文中最天真的設想,莫過於認爲可以通過婚前協議以及各過各的約定,將一場法律婚姻安全合法地限制在演戲範疇。 然而,我國婚姻法律體系所認定的【夫妻共同財產】、【債務連帶】等核心規則,並不會因私人約定而完全失效。 💥婚姻存續期間的收入、投資、意外債務,在離婚分割時都將成爲複雜的現實問題。 ✅財產混同風險。 《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本法第1063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因此只要處於婚姻狀態,任何一方的工資收入、投資收益(包括股權、理財收益) 等,在法律上默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約定各花各的,在離婚分割時,除非有極端充分的證據證明財產獨立且對方未做貢獻,否則極有可能被認定爲混同,需要進行分割。 ✅債務連帶風險。 《民法典》第1064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這是結婚搭子最致命的法律風險之一。法律規定中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範圍模糊,一方因生病、事故、創業失敗等產生的個人債務,若被債權人主張用於家庭共同生活,另一方需自證清白,否則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同時舉證責任在己方。面對債權人起訴,非舉債方需承擔艱難的舉證責任,證明該債務未用於共同生活。實踐中難度極大。 舉個常見例子,假如你的配偶/“搭子”以個人名義,爲了給家裏買車、支付家人醫療費,向朋友或金融機構借了5萬元。那麼這個時候即使你完全不知情,這筆債務也很可能被認定爲 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有權要求你們夫妻二人共同償還。你不能以“我沒簽字”、“我不知道”、“我們約定各管各的”爲由,來對抗不知情的善意債權人。 💥一紙協議能提供的保護十分有限,當關系破裂時,法律認定的配偶身份,會讓一切財產分割變得冗長而赤裸。 ✅身份權利綁定。 《民法典》第1059條規定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民法典》第1060條【家事代理權】規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這意味着若一方失業、患病失去經濟來源,另一方在法律上有義務支付扶養費。更意味着一方有可能在不知情下爲對方的日常決策承擔連帶責任,因爲在法律上,一方以個人名義爲日常家庭事務(如小額借貸、醫療簽字)產生的法律行爲,效力及於配偶。 個人行動產生的法律效力、權利和義務,會自動覆蓋、延伸到其配偶身上,配偶不需要親自簽字、不需要知情、甚至事後反對,都可能要共同承擔責任或享有權利。 ✅繼承權自動取得。 《民法典》第1061條規定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民法典》第1127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如未立遺囑,法律配偶是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若一方意外身故,其個人財產(包括婚前財產)將由“搭子”配偶、自己的父母共同繼承。即使有婚前協議約定財產獨立,也無法剝奪對方的法定繼承權,除非訂立有效遺囑明確排除對方。 ✅最重要的是:在決定你生死存亡的手術上,你的法定配偶比你的父母有更高的手術簽字優先權。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相關醫療規範,手術簽字權的順位一般爲:配偶 → 成年子女 → 父母 → 其他近親屬。配偶是第一順位責任人。 我們假設一個極端但未來有可能發生的情景,當您昏迷,您的“結婚搭子”作爲法定配偶,有權做出決定。如果他/她出於某種原因(惡意、無知、或與您父母意見衝突)拒絕簽字,可能導致最佳救治時機的延誤。這是將自身生死攸關的身體權交予一個“搭子”的終極風險。 ❗️許多人將希望寄託於婚前協議,但其保護作用有限: 一是,協議內容本身不能違法。約定“互不承擔扶養義務”、“互不繼承遺產”等條款,因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二是,協議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夫妻內部關於債務的約定,對不知情的債權人無效。債權人依然有權要求夫妻共同償還。 三是,舉證困難。在離婚訴訟中,證明某項財產完全獨立、某項債務完全與己無關,需要極其完整的財務流水和證據鏈,實操中非常困難。 💥婚姻在法律上是關於財產、債務、醫療簽字權等重大權利義務的終身綁定,如此嚴肅的法律關係,建立的初心卻是表演給父母看求個省事安心,這無異於在流沙上築屋。 法律眼中的婚姻,沒有搭子。 2.人性。 人性是流動的。朝夕相對的“表演”,共享的已婚社會身份,會讓邊界逐漸模糊。演着演着可能就分不清哪個是真的哪個是假的了。 那到時候,一方想要假戲真做而另一方堅決不從怎麼辦? 從個人層面講,維持一個謊言需要記住所有表演細節,要應對父母突如其來的“視察”,要在社交媒體上營造已婚假象,這種持續的表演會消耗大量本可用於自我成長、發展真實關係的心理能量。 當一個人在社會、家庭系統中長期以“某人的配偶”身份被對待和認可時,這個虛構的身份會開始侵蝕真實的自我認知。我究竟是誰?是那個在父母面前幸福美滿的好孩子,還是那個回家後面對冰冷協議的孤獨個體?長期的表演會讓真實自我的聲音變得越來越微弱。 更令人愕然的是,文中居然輕率地提及“家庭氛圍合適的話生個小孩也可以”。 💥將一個生命帶入這種極不穩定的架構,是對孩子極大的不負責,也將使兩人關係捲入撫養權、教育等無法輕易解開的終身糾葛。 💥人性的自私、依賴、嫉妒和佔有慾,不會因爲婚前的君子協議而消失,只會被無限放大。 3.人生底線。 💥一個無法堅決捍衛自己人生底線的人,最終會用更復雜、更痛苦的方式,傷害所有人,包括她試圖保護的父母和她自己。 在結婚之前,或許你需要先想想,想清楚,你的人生底線到底是什麼?明明自己不想做,但是父母要求和期待就可以做,在結婚生娃這種人生大事上都可以妥協,那麼你的人生究竟還有什麼不可以妥協? 💥從字裏行間裏,我知道你有多愛你父母,但是我認爲你一點都不愛你自己。 而這一點幾乎就是所有悲劇的核心。 同時,這篇文章將這種做法類比於父母小時候哄我們,現在我們哄他們,這是一種危險的偷換概念。 💥孩童時的哄慰出於愛與保護,而成年後的這場婚姻戲,內核是逃避與欺騙, 試圖用一紙結婚證來購買表面的家庭安寧,卻迴避了真正的人生課題: 如何作爲一個獨立的成年人,與父母建立基於真實而非謊言的對話邊界。 真正的困境在於,主人公似乎陷入了既無法堅決捍衛自我,又無法真心順從父母的兩難。文中提及的爭吵甚至捱打,令人心痛。我也完全理解文中女孩真的感覺被逼到走投無路了,病急亂投醫,纔出此下策。 💥但這恰恰說明,核心問題不是婚否,畢竟結婚了之後還會有生育問題,一個問題接着一個問題,撒了一個謊就要說無數個謊來圓,所以核心問題其實是個人邊界徹底失守。 越是情緒波動起伏大的時候,越是需要一段物理的暫時逃離,之後靜心下來再思慮如何做較爲妥當。 結尾講述人說:“我不希望我的行動影響別人的判斷和選擇,而且一定要學會爲自己的選擇負責任,就是你無論怎麼選,你要有承擔風險的能力,這很重要。” 很好,但有時候做出某種選擇的代價往往大到超乎我們當時的想象,因此往往這樣的行動在做之前更應該花費足夠多的時間去思慮周全。 我個人還是認爲,與其耗費巨大心力策劃一場漫長且危機四伏的演出,或許將這份勇氣與精力花在搞錢與人格獨立成長上性價比更高。 💥堅定而溫和地與父母表明自我邊界是逃不掉的人生課題:“爸媽,我愛你們,也希望你們快樂。但我的婚姻和人生,是我的。我已成年。我可以聽取你們的意見,但最終決定必須由我做,後果也由我承擔。如果你們愛我,請尊重我這個基本權利。即使現在你們不理解、生氣,我也必須堅持,因爲這是我對自己人生的責任。” 💥“我已長大,就算是我的父母,也不能以愛的名義傷害我甚至是打我。” 💥“如果你愛我,就更應該尊重我。而不是根本不在乎我的想法,只是一味地要求我,讓我順着你們的想法活。” 這樣的蛻變必然伴隨劇痛,需要暫時的疏離,甚至需要承受父母以及周圍人的不理解由此生出的關於不孝的指責,但這纔是成人世界裏真正負責的責任與孝順: 不讓父母活在虛假的圓滿裏,也不讓自己活在漫長的僞裝中。 對他人負責(孝順)之前,首先得先對自己負責。 💥愛人先愛己。 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 這本書的價值,或許在於它像一面鏡子,映照出當下許多年輕人所處的真實困境:被擠壓的自我、難以逾越的代際鴻溝、以及對“輕鬆出路”的幻想。 然而,它提供的解決方案我個人認爲並不可取。 人生大事,無法依靠一個精巧的謊言來安穩落地。真正的出路,永遠在於鼓起勇氣,面對真實,並在現實中一點一點構建起屬於自己的、不依賴表演的生活。 既然要進入婚姻,就請正視它的全部重量,該篩選的篩選,該考慮的考慮,該負責的負責,觀察期放長遠一點,不要打着搭子的名頭偷懶,逃避真正的思考和抉擇噢~

★★★☆☆

找結婚搭子的出發點,本質就是欺騙,後面基本靠演,要是假戲真做了,也算你撿着了。要是搞砸了,太難收場了!不多評論,態度鮮明,強烈反對結婚搭子!

★★★★★

此時此刻的我被困在了婚姻裏,想離離不了,想過過不好,這篇文章感覺給了我一個全新的思路。雖然我的人生不可能重新來過,但我對待孩子們的婚姻有了一份包容與從容。莫言說婚姻本來就是一場合作,沒必要弄成愛情的樣子。我的婚姻不說愛情絕對沒有,至少開始是有的,但後面就是搭子了,不管孩子們結不結婚,我的內核是希望他們幸福。

★★★☆☆

以前聽說過“飯搭子”、“爬山搭子”、“遊戲搭子”……都挺好的。今天看到這本書,不贊同“結婚搭子”,有相互愛慕的情感,真想結婚,相互照顧,纔好結婚吧,不然,還不如與機器人在一起,或養個小寵物,不喜歡,幹嘛要結婚呢。 也許,有代溝吧,或者,想愛不容易

★☆☆☆☆

不認同,找結婚搭子,這種糊弄自己的所謂的“好辦法”。 選擇結婚還是不結婚,很重要的選擇,不容糊弄,而且也糊弄不過去的呀。 想結婚,那就去尋找,遇到合適的人,那就結。在這個尋找過程中,要好好喫飯,好好照顧好你自己,如果一直找不到合適的,那就不結婚,接受就好。 這個世界,傻子太多,騙子不夠用,咱就不要自己騙自己了吧。

★☆☆☆☆

你的自我是真的自我嗎,還是隻是以附和流行觀點出發的自我?最近小紅書自媒體比較火,充斥着各種社會問題,但有沒有真正想過這些問題。很多問題看似是問題,實則真的是問題嗎?很多人說成功的人都是什麼不婚不育的。這個比例是多少,如果是個例,那怎麼以小見大,就是自我幻想。70,80後的很多成功女性不都是已婚已育,而且用婚姻撬動個人利益最大化。結婚找伴侶是你唯一一次可以自己選擇家人,你不做早期規劃,不提前規劃,等到比較好的人挑完的時候,再去說我找不到良人或者被逼瘋。 少看小紅書和自媒體,多爲自己的人生規劃一下。我以前也是受網絡影響,不婚不育,現在看來很幼稚,我爲什麼要把別人的不幸與幸福投射在我自己身上,幸福是需要經營的,婚姻也是。在柴米油鹽醬醋茶中,而不在互相算計中。所以你會看到喜歡算計的,精打細算的人往往過不好,因爲他眼裏全是算計。生活得糊塗一點,你如果什麼都想握在手裏,什麼都想知道掌握住,那還有什麼意思呢。人是社會性動物,結婚生子說白了是刻在基因裏的,所以該談戀愛談戀愛,該結婚結婚。而不是爲了迎合某些觀點而去做自我,畢竟你這個自我可能不是自我。

★☆☆☆☆

我感覺不太行,給人感覺“結婚搭子”就是小資女的精神逃避,是拿文藝濾鏡包裝的風險綁定。 你知道法律上一旦結婚就不再是兩個獨立的自然人了嗎?不是財產公證,婚前協議能規避的。 像婚後家暴按的是家暴法,不再是簡單的故意傷害 婚後性侵不再是簡單的強姦 ,婚內強姦取證非常困難……一方夜不歸宿、懷孕、出軌、牽涉子女繼承、醫保報銷、配偶證明、工齡福利,全都得另一方簽字 這種做法太不靠譜,既然追求女性獨立或者說所謂的大女主就單身好了。 反正作爲男性我是不看好這種方式,寧願做一隻單身汪也不接受這種事情。

★★★★★

我在想一個問題,如果將書中的主角換成男性,評論區的想法又是怎樣的??? 結婚搭子有什麼不對?又不是隨便找,也得雙方都有這個意願吧,剛好對方也是想找搭子的不就剛好盡父母所願了嗎,爲什麼有人卻說她這是在“騎驢找馬”,如果男的不願意找這種組合那誰能逼他,這不就是雙方達成共識的需求嗎。大把的先結婚再建立感情的婚姻,爲什麼這種情況被大衆認可,到了結婚搭子變成了真正的婚姻家庭卻被吐槽了? 注意文中的標題: “無論怎麼選,都要爲自己的選擇負責。”這纔是關鍵。

★☆☆☆☆

這個婚姻觀並不新鮮,和老一輩的合夥過日子並沒有什麼區別,與其說是被催婚逼瘋了,想要應付完成父母的結婚任務,不如說是自己其實可以接受並也想過上父母那樣的日子。不認同父母的自然也對父母的任何所謂催都無動於衷。別拿孝不孝順的和結婚進行綁架,孝順不意味着事事順着父母,滿足他們從小到大的控制慾。如果這也能和孝順扯上關係,那隻能說作爲孩子的沒長大,作爲父母的不想讓孩子長大。 如果其實是自己想開了、想通了能接受現實主義的婚姻形式,接受自己這輩子是大概率無緣遇到那種理想的恩恩愛愛、夫妻雙雙把家還的婚姻,接受平平淡淡的一屋兩人財米油鹽日子,那就不妨坦然接受這樣的自己,沒必要拿完成任務孝順爸媽作爲自己的結婚理由。 不過這個訪談者特別的地方在於,爲了應付那一年少得可憐的回家機會,找了一個“結婚搭子“,不回家見爸媽的時候各過各的一人生活,互不打擾。不太理解但也理解,這年頭畢竟租個對象也不是什麼新鮮事了。這就像是說,平時在大城市一個人簡單工作生活養車其實沒啥必要,爲了過年回家見父母體面的那一趟,硬是買了一輛車,一年開上這麼一兩次,雖然在大城市通勤也能用,但也不想用,這個車是見父母專用。

★★★☆☆

小麥34歲,在北京買房定居,是一位十足的“新時代女性”。但是,從20歲開始,她就頻繁被父母催婚。她並不排斥婚姻,只是不想將就。 但隨着父母年事漸高,她決定找一個盟友:婚後各過各的,只在父母面前演戲。這樣一來,子女省心,父母也開心。她說:“父母小時候哄我們,現在換我們哄他們。”這不是欺騙,是兩代人的溫柔妥協。 有的謊言是善意的謊言,也許,這也算一種大膽的嘗試,也可能從搭子到日久生情。

書籍信息

作者後浪研究所 張晶
出版時間2025-09-16
分類文學-紀實文學
格式EPUB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