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物》雜誌 石裏荷
【或許再也無法回到,真正的圓滿】 孩子被拐走,家庭就停在了那一刻。餘華英被判死刑,17個孩子陸續找回。 可重逢不是結局,而是艱難的開始:父母等了二十多年,守在老地方;卿素華在抖音粉絲裏找到兒子;羅興珍修鞋攤一守就是27年;楊妞花立志追兇,爲父母報仇…… 親情還能修復嗎?有的孩子拒絕相認,有的已成家立業。血緣還在,感情卻淡了。 這篇文章不只講犯罪,更講等待與歸來,寫盡人性的黑暗與光亮。 那些停在原地的父母,用一生等一個團圓。它讓我們看見,罪惡之下,仍有不滅的愛。
看過《親愛的》電影 當時就對劇情感染 一個人販子毀掉的是一個家庭的所有幸福 爲了孩子停滯不前的時間 似乎在那一刻停擺了 孩子丟了 世界就塌了 所有的一切都不在有意義 那是一個希望的丟失 人販子就是爲了自己一己私慾 利用熟人的沒有防備 將孩子騙走在販賣 找回的孩子 失去的那十幾年甚至二十幾年 再也回不到最初的親情 父母還在原地等待 但孩子會成長 會在另一個環境下長大 故事中的餘華英是從自己親生骨肉開始的販賣 她真的是死不足惜
摘錄 【或許再也無法回到,真正的圓滿】 孩子被拐走,家庭就停在了那一刻。餘華英被判死刑,17個孩子陸續找回。 可重逢不是結局,而是艱難的開始:父母等了二十多年,守在老地方;卿素華在抖音粉絲裏找到兒子;羅興珍修鞋攤一守就是27年;楊妞花立志追兇,爲父母報仇…… 親情還能修復嗎?有的孩子拒絕相認,有的已成家立業。血緣還在,感情卻淡了。 這篇文章不只講犯罪,更講等待與歸來,寫盡人性的黑暗與光亮。 那些停在原地的父母,用一生等一個團圓。它讓我們看見,罪惡之下,仍有不滅的愛。
該文以紀實手法簡要講述了傷天害理、喪盡天良的人販子餘華英與其兩任丈夫王加文、龔顯良狼狽爲奸,從賣掉自己親生兒子入手,又以女兒王梅花爲誘餌,先後拐賣12個家庭的17個兒童的犯罪經過,深刻剖析了拐賣兒童這一社會毒瘤,對被拐賣家庭造成的無法彌補的傷害。進而又提出了一個被拐賣兒童家庭難以迴避的共同問題:如何妥善修復被拐賣兒童迴歸家庭後親子關係的結構性創傷。 餘華英雖然最終被判死刑,17個孩子也歷盡千辛萬苦陸續找回。然被拐兒童長大後與原生家庭的重逢往往並不是一個完美的結局,而只是重塑親情的艱難開始。 建議讀者可結合楊妞花的《一路生花》、孫悅的《回家》、謝夢瑤的《長女孫悅》與電影《燦爛的她》《親愛的》《失孤》《寶貝回家》等,進一步瞭解“尋子打拐”這一沉重的社會問題。每一個被拐兒童的身後,都有一個家庭艱難尋子甚至家破人亡的辛酸,每一次被拐兒童的認親,都是一場淚水飛奔的團聚,每一個被拐兒童長大後的迴歸,都意味着兩爲其難的親情割捨……
題材選得很好的一篇內容,當拐賣孩童的餘華英得到了法律應有的審判之後,因兒童拐賣而受到嚴重傷害的幾個家庭未來的路在何方。一方面我們當然要懲治罪惡,另一方面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讓悲劇發生。這篇內容也揭示了法律量刑的不合理之處,中國法律以及家庭安全教育的路還很長。
讀完《被餘華英拐賣的17個孩子,和那些停在原地的家庭》,劉德華那部《失孤》裏,騎着摩托車在公路上奔波的父親,瞬間在腦海裏清晰起來。當年看電影時的震撼,遠不如這些真實的文字來得刺骨,銀幕上的故事有結局,可現實裏的這些家庭,卻在餘華英的惡行裏,被永遠釘在了原地。 作爲一個母親,我最不敢深想的,就是“朝夕相處的孩子突然消失”這件事。前一秒還在懷裏撒嬌、在耳邊嘰嘰喳喳的小身影,下一秒就成了空蕩的房間、再也不會響起的呼喚,這種落差足以瞬間摧毀一個成年人的所有意志。書裏的每一個家庭,都經歷過這樣的世界崩塌:有人在尋找的路上耗盡了一生,有人在等待裏熬白了頭髮,有人哪怕尋回了孩子,也再也找不回曾經完整的家。餘華英的罪惡,不僅僅是“拐走一個孩子”這麼簡單,她毀掉的是17個孩子的人生,更是17個家庭的全部希望。
很喜歡這本書,我覺得這本書完全是紀實,文筆不好寫不出來什麼很有深度的點評,就是想要告訴各位書友,無論有多親近,對身邊的熟人也要留一個心眼!
心靈受傷,無論怎樣癒合,即便看不到傷口,那種痛苦都是刻骨銘心的,失去親人就是其中一種,而失子之痛無疑是其中之最。 在科技日益進步的今天,一定可以找到辦法,減少這種悲劇的發生,比如所有人DNA都錄入國家系統,與身份證綁定,然後就像人口普查一樣定期覈查,入學、就業、結婚等都需要比對國家系統查驗,從而使人口流動透明化。
《人物》雜誌-石裏荷《被餘華英拐賣的17個孩子,和那些停在原地的家庭》(輕紀實)1.1萬字 這篇文章以人販子餘華英落網、17名被拐兒童陸續被找回爲核心線索,記錄了多個尋子家庭跨越數十年的等待與煎熬。故事裏,尋子母親卿素華在社交平臺的粉絲列表裏意外找到了被拐26年的兒子李聰,認親後不久李聰的孩子降生,新生命的到來給破碎的家庭添了一絲暖意,卻也沒完全抹平過往的傷痕。文章沒有停留在“人販子落網、骨肉團圓”的爽感敘事裏,而是把鏡頭對準重逢之後的現實:被拐孩子早已在陌生的環境里長大,和親生父母之間隔着二十多年的空白歲月,親子關係藏着難以彌合的結構性創傷,思念、怨恨、錯位的理解交織在一起,讓“回家”這件本該圓滿的事,變成了另一段艱難生活的起點。那些停在原地等孩子的家庭,終於等來了孩子的身影,卻還要花漫長的時間,重新學習如何彼此相處。 他們的人生從孩子消失的那一刻起,就被按下了暫停鍵。餘華英曾化名輾轉多地,甚至在刑滿釋放後仍給十餘個家庭帶去了終身傷痛,她穿着粉色套裝在茶館打麻將的畫面,和那些父母風餐露宿尋子的身影放在一起,就足以讓人脊背發涼:你永遠猜不到,那個對着你笑的陌生人,藏着怎樣的惡意。 人心的叵測從來都寫在防不勝防的細節裏:小區裏主動湊過來要幫你抱孩子的路人,公園中隨口就能說出孩子小名的“熱心阿姨”,甚至是托熟人臨時照看幾分鐘的空檔,都可能藏着看不見的風險。看護幼兒從來不是“別讓孩子離開視線”一句簡單的提醒,而是要把警惕落到每一個日常的縫隙裏:帶孩子外出時絕不輕易把孩子交到陌生人手中,哪怕對方看起來再和善;從小給孩子建立“不跟任何人走、不喫陌生人給的東西”的底線意識,用孩子能聽懂的話講清危險,而不是用“警察會把你抓走”這類模糊的玩笑嚇唬他;哪怕在熟悉的小區、常去的遊樂場,也別讓孩子脫離自己的視線範圍刷手機,幾秒鐘的分心,都可能造成一輩子的遺憾。 更重要的是,我們總以爲“拐賣”是離自己很遠的新聞,可那些停在原地的家庭,當初也抱着同樣的僥倖。看護幼兒的本質,從來不是把孩子裝進密不透風的玻璃罩,而是在人心難測的世界裏,用足夠的細心和警惕,給孩子築牢第一道安全防線。畢竟比起事後跨越數十年的尋親,讓孩子始終在身邊平安長大,纔是所有父母樸素又珍貴的心願。
抒情太過了,人物雜誌的文章這個短板還挺明顯,問題在於這篇稿子很倉促,並沒有什麼深度採訪的內容。對人販子餘華英的生平不甚了了,對買家不甚了了,對受害者也不甚了了。記者可以推說,餘華英不好採訪,也不願意採訪,買家也不願意採訪,但是還有一些受害者願意接受採訪呀,比如說楊妞花,所謂深度採訪不是讓當事人盡談個人感悟的,採訪的問題得囊括儘可能多的方面。從文章來說,這篇文章不合格,從題材來說,我願意給這個題材好評。 在我國,拐賣兒童和拐賣婦女是一個法條,實際上相對於被拐賣的兒童,被拐婦女的遭遇要更可憐,被拐婦女往往還伴隨着強姦乃至於輪姦。公安部打拐後,拐賣少了很多,但是婦女、兒童被拐賣的背後是我們國家變態的生兒子文化所結的惡果。一定要生兒子和計劃生育政策,讓很多本該出生的女孩胎死腹中了,男女比例失調,很多男的娶不上媳婦,開始通過拐賣來達到目的。兒童問題要更復雜一些,包括三方面潛在的買受人,不孕不育者、中年失獨者和單身未婚者通過買孩子給自己養老的需求。這是所有拐賣背後的社會問題,在面對拐賣這件事時,我們的情緒容易被具體實施者所影響,好像判處了拐賣者死刑,這個社會問題就不存在了一樣,拐賣者該死,社會問題其實也該解決。 看這篇文章就知道,很多書友竟然覺得拐賣是上個世紀的問題,其實直到現在每年被拐賣的婦女和兒童數量也不少。對,在現代中國,二十一世紀二十年代,到處有天眼和監控的環境下,竟然每年還有很多的拐賣事件發生。部分是中國人拐賣中國的婦女、兒童,大部分是中國人拐賣東南亞人口和非洲婦女(公安部和最高法的人大報告每年都會公佈,可以看到數據,典型案例可以看案例),許多中國男人罵非洲男人和兒童是黑鬼,私下裏卻不禁止人販子對黑人婦女的拐賣,這種文化心理恰好是拐賣屢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這裏還可以解答書友一個疑問,爲什麼法律要減輕買家的責任,其實很多人對拐賣婦女兒童罪這個條款根本就沒看過,太過想當然,這個罪名裏對買家責任的規定裏還有免責條款呢,就是買受人在發現買到的婦女兒童是可能被拐賣的,主動報案,還能免責。這個條款的目的就是降低買受者的道德壓力,沒有賣家會說孩子是拐來的,賣家會說孩子親生父母生的太多了,養不起,找個好人家養。甚至就連拐賣婦女,賣家也會說這個女的有什麼樣的毛病,或者直接說女的父母雙亡,親戚搶走了本該她繼承的房產和田地,現在女孩沒有地方可去,親戚裏某個好心親友委託幫這個可憐的姑娘找個婆家。買家懷疑不懷疑這種說辭,大部分會說不懷疑,人內心最幽暗的想法是不會呈現在筆錄上的,在日常生活裏當一個人把最幽暗的想法告訴你時,距離殺人也就僅剩一步了。給買家相對更低的道德義務,恰好是保護這些被拐賣的婦女和兒童還能繼續生存,否則賣買同罪,公安機關最終找回的一定是屍體。當然這並不是說買家無罪,買家也有罪,刑期也不低,只是一般買受人沒死刑,除非是買了以後虐待被拐賣人,這時還構成故意傷害罪,處罰是另外的罪名。 孩子一旦被拐賣,如果不能很快找回,那就意味着這個孩子不太有可能會迴歸原本的家庭。幾十年來在養父養母處長大,早就沒有了共同的感情基礎和生活習慣,稱之爲陌生人也不爲過。這時最好的辦法其實是小心的觀察,慢慢接觸,一點一滴的重新建立雙方的紐帶。可是實際生活裏很多血親父母沒有做到,她們在找到孩子後,最喜歡說的一句話是:這些年爲了找到你,我們付出了多少。付出的再多,其實和這個被拐的孩子都沒有多大的關係,這個道德義務不該被拐賣的孩子來承擔,這句話的合理場景是在法庭上給拐賣者說。可惜大多數的血親父母把這種義務加在了孩子的頭上,然後面對無所適從的孩子時,又怪孩子白眼,或者直接開始憎恨養父母,都是養父母把自己的小孩教壞了,這是把很多的問題都歸結於一處,養父母有養父母的責任,而且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時,出於對孩子的關心關愛,血親父母更應該學會如何與養父母相處。白華姐弟的情況其實是大多數被拐賣兒童所遇見的困境。社會責任也不該在此時置身事外,實際上在多年的尋親無果中,很多血親父母都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心理問題乃至精神疾病,社會心理治療應該及時跟進,用更科學的手段幫助血親父母生活迴歸正軌。同時,用更科學的方法教育被拐子女和血親父母如何相處。用力太猛,有時候只會適得其反。 這一塊我們做的還很不夠,現在尋親成了一場流量盛宴,血親父母和走失多年的子女認親時,閃光燈嘩嘩,各大媒體視頻號爭相轉發,網友看的也熱淚盈眶。認親結束後,就沒有人再管這些可憐人了,好像故事就進入了結尾,從此一家人過上了快樂幸福的生活。可能嗎?根本不可能。對社會救助來說,反倒是讓這兩個家庭彌合一處,纔是真正該聚焦燈光處,可惜後者遠沒有實現。
把自己的利益和快樂建立在很多家庭的痛苦之上,要怎樣的犯罪成本才能和這些痛苦劃等號呢? 那些被拐的孩子的人生,那些失親的父母的餘生呢?哎,這種人間悲劇,僅僅是某個人的利己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