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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一隻小狗的漫長戰爭(輕紀實) 封面

爲一隻小狗的漫長戰爭(輕紀實)

《人物》雜誌 馮雨昕

90.2%推薦值
2022人在讀
9663字總字數
¥9.9定價

內容簡介

【一紙判決,三年等待:北京首例寵物投毒案宣判背後的生命追問】 2025年12月11日,北京首例寵物中毒刑事公訴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因投放危險物質罪獲刑4年。這起歷時三年、經歷九次延審的標杆性案件,終於迎來階段性結果。 2022年,Penny的愛犬Papi在小區被投毒身亡。她的人生就此脫軌:辭去工作,自學法律,聯合十位鄰居共同維權,將一起悲劇推動成爲里程碑式的公共安全案件。 她的堅持不僅是爲愛犬討回公道,更是爲了追問:當一個生命被視爲家人,其價值該如何在法律與社會中被承認?

讀者書評

★★★★★

同爲養狗人,一些愛護動物的情感是共通的。只是我想當然的認爲,對動物的關愛應當是作爲人的基本素養,不限於擁有貓狗的人。 但事實是我錯了,錯得徹底。部分的人,絕不是少數,缺乏對動物的憐憫之心,甚至站到了愛護動物的對立面,視愛護動物爲恥,對愛護動物的人嗤之以鼻甚至大加嘲諷。 可能各位也有許多親身感受: 在毒殺虐殺貓狗的新聞下面,充斥着讚美下毒者爲英雄的帖子。 在貓狗被車撞死的視頻裏,到處是嘲諷貓狗主人需要賠償汽車損傷的評論。 在動物保護人士解救被當作貨物拉向屠宰場的貓狗時,你只會看到無數陰陽的回覆,“自己爹孃都不管,卻對一車肉獻愛心。” 悲哀。 誠然,有因爲主人管理不善導致貓狗傷人的事件。我絕非有意爲此類事件開脫。貓狗傷人,主人必須負全責,毫無爭議。那我們應當從這類事件裏認識到什麼問題呢?是提高養寵物者的整體素養?是加強城市動物管理方式?還是恨貓恨狗,打貓殺狗,以諷刺愛心爲榮,以泯滅良心爲傲? 無限悲哀。 這些明顯不符合善良本性的行爲思想在今天的互聯網世界裏大行其道。不得不說是整個社會的悲哀。爲什麼會這樣?我認爲有一個最底層的邏輯:這個社會是一個權力至上的社會。稍有一點權力,一定要淋漓盡致的使用到沒有權力的人身上。越是沒有話語權的弱者,越會被欺負霸凌。而在連話都不會說的貓狗身上,體現出了極致。 前段時間有個案例。一個女生帶着狗進了商場。狗突然竄到一個小孩面前,把孩子嚇着了。孩子的爸爸開始瘋狂輸出,要去搶狗打狗。女生哭喊着擋在自己的狗面前,求饒這位男士手下留情。但這位爸爸依然在盛怒之下,把狗搶奪過來,舉過頭頂,狠狠的摔倒地面上。 評論區一片祥和:這位英雄爸爸爲兒報仇,爲民除害! 拋開情緒化,我來說說這個案例。狗嚇着孩子誰的錯?百分百女生。她把狗帶進商場,應當預見到狗在人流量大的地方可能會給其他人造成困擾。她應當看管好自己的狗。狗嚇着孩子了,孩子的父親應當做什麼?我認爲合理的方式有,如果不嚴重,可以批評教育;如果嚴重,可以報警,索賠,甚至起訴。 而這位爸爸選擇摔狗。 爲什麼他不摔女生?他知道摔人犯法。爲什麼他摔狗?因爲狗連一句話都不會說,不會抗議;幾公斤體重,摔起來順手;即便摔死了,也不犯法,何況還在道義上佔了優勢;狗主人是個小女生,最多就是哭鬧求饒,也傷不了這位爸爸半根毫毛。綜合判斷,摔這隻狗是以最低的成本來展現這位爸爸的道義優勢,最大限度施展這位爸爸的男性力的方式。 試問,如果是個130公斤大漢帶的狗,這位爸爸還會選擇摔狗嗎?如果是一隻藏獒或者狼狗,這位爸爸還會選擇摔狗嗎?如果是另一個孩子嚇着了他的孩子,這位爸爸還會選擇摔那個孩子嗎? 摔狗容易,摔小狗更容易,摔一個小女生的小狗易上加易,站在道德的高點上摔一個小女生的小狗簡直容易到極點! 所有的疑問,歸根結底匯聚到我剛纔提出的那一點:這是強者欺負弱者的極致化表現。 回到這本書上來。 嚴格來說,這都算不上一本書,只能算一些 Penny 的帖子與感悟集合。但這不妨礙 Penny 成爲一個真正的英雄!如同楊妞花代表被拐孩子向人販子打響了第一槍, Penny 代表熱愛動物的人向憎恨動物的人打響了第一槍。改變一個社會不是一蹴而就的,我們需要製造每一片漣漪,最終將會匯聚成大浪! 最後,希望每一個生命都值得被平等對待,希望每一個生命都能夠擁有平靜度過一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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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雨昕發表於《人物》雜誌的紀實稿件《爲一隻小狗的漫長戰爭》,完整記錄了犬主Penny爲愛犬Papi持續三年的維權之路。 對主人公Penny而言,小狗Papi絕非普通寵物,而是相伴十三年的“家人”。它見證了她北漂路上的所有喜怒哀樂,陪她走過無數孤獨艱難的時刻。2022年,Papi在小區誤食了張某某投下的劇毒氟乙酸毒肉不幸離世,歷經八小時痛苦搶救後離世,距十三歲生日僅剩兩月。同一時段,小區十餘隻貓狗接連中毒,劇毒毒物被隨意丟棄在兒童樂園附近,私人悲劇已然演變成公共安全隱患。 巨大的悲痛沒有擊垮Penny,她開啓了一場孤勇的維權之戰。她強忍悲痛留存證據、送檢屍檢,組建受害犬家屬羣,匯總11只動物的受害證據,證實劇毒氟乙酸爲致死元兇。這種國家禁用的劇毒化學品,微量即可致人死亡,對嗅覺靈敏的犬類更是致命。爲全心維權,她辭去穩定工作,自學法律跟進案件,案件案由也從尋釁滋事更正爲故意投放危險物質罪。 這場漫長的對峙,讓Penny付出了沉重代價。三年反覆延審的司法拉鋸、無盡的情緒內耗,讓她的生活徹底脫軌,周遭處處是愛犬離世的傷痛陰影。更讓她煎熬的是世俗的偏見與惡意,不少人嘲諷她“偏執矯情”,用“狗奴”的污名攻擊她,甚至諷刺她對父母也未必會有如此一番真愛。 但Penny始終堅信,所有社會進步,都源於普通人的勇敢較真、死心眼子。她並未一味沉溺於復仇,將愛犬骨灰製成項鍊貼身佩戴,領養小貓嘗試與生活和解,在自愈與堅守中溫柔對抗不公。 這場一個人的漫長戰爭,是爲所有弱小生命的發聲,這篇紀實也直面當下的社會痛點:如今伴侶動物是無數人的精神寄託,卻在法律層面僅被定義爲財物,主人的精神損耗始終不被正視。同時也揭露了社區矛盾的癥結,鄰里隔閡、治理缺位,讓微小糾紛最終釀成惡性投毒事件,同時更深層次地拋出了關於生命尊重、法律邊界與公共安全的社會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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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 【一紙判決,三年等待:北京首例寵物投毒案宣判背後的生命追問】 2025年12月11日,北京首例寵物中毒刑事公訴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因投放危險物質罪獲刑4年。這起歷時三年、經歷九次延審的標杆性案件,終於迎來階段性結果。 2022年,Penny的愛犬Papi在小區被投毒身亡。她的人生就此脫軌:辭去工作,自學法律,聯合十位鄰居共同維權,將一起悲劇推動成爲里程碑式的公共安全案件。 她的堅持不僅是爲愛犬討回公道,更是爲了追問:當一個生命被視爲家人,其價值該如何在法律與社會中被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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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沒有變過。Papi離開的那個晚上我這麼想,現在我也這麼想——讓該受到懲罰的人受到懲罰,對我來講纔是最大的安慰。 但我想象不出,假如有一天判決結果出來了,不論理想與否,我真的能順利地往下走嗎?我很懷疑,我快忘記「正常」生活的感受了。Papi被毒害就像一記重錘,或許會在我的人生中反反覆覆出現,到我五十歲乃至七八十歲的時候,想起來,仍要承受一次悶擊。 這種時候,我會想象一些寫意的畫面給自己打氣。 很多年以前,我去馬來西亞旅遊,在亞庇的紅樹林遇到過漫天的螢火蟲,有一隻落在我的手心,黑暗裏它發出一點微弱的光。可能許多人覺得我「執拗、較真、是刺頭和奇葩」。但是沒關係,這世上所有的改變,都是通過這樣的人勇敢爭取而來的。就像那螢火之光,雖不能真正照亮暗夜,但至少會被看見。” 我家也養了一隻小貓,閱讀此書時,正躺在我的被子上求摸摸。很多人都是把寵物當成自己的家人,感情至深,尤其是擅長與人互動情感鏈接更深的狗狗。字裏行間能看出作者與Papi之間感情基礎的深厚,Papi的被害對她來說就是親人的被害,所以她要維權她要堅持到底,對此,真的很能理解和同理她。漫長的訴訟過程和可變性是很折磨人的,還好結果還算是美麗。但是再怎麼好的結果也不能彌補作者失去Papi的痛苦吧!希望作者能慢慢走出來,活着的還要繼續活着,離開的已成永恆,一定要讓螢火之光閃耀得更久,也要讓更多的人看見這光並影響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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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一隻小狗進行漫長而艱難的鬥爭,對於很多人來講是不可理喻的,但是我好像能理解這種感受,我喜歡小動物我沒養過狗,但我小學的時候養過貓,那是一隻憨態可掬的大橘貓,從我弟弟出生就把小貓抱來養着,貓弟和我弟一起長大,我弟弟喫奶粉或是米糊,也要給貓弟做一份同樣的喫食外加每天一個雞蛋,我媽愛貓我們一家都愛它,小時候在農村天地遼闊,自由自在,可以漫山遍野的瘋跑,貓弟就跟着我們一羣小孩一起在山林間撒野,我們爬上高高的松樹去掏鳥窩,貓弟不甘示弱縱身一躍想抓住麻雀,可惜它的身手還是沒有小鳥敏捷,我們去外婆家要翻過兩三座小山丘,貓弟跟隨我們一同走到半路就止住貓步蜷縮在一塊大石頭上,目送我們遠去,它也不跟來只是望着,直到看不見我們它便轉身走了,等到傍晚我們從外婆家回來時它提前等在了那塊大石頭上,蹭了蹭我們的手就和我們一起回家,這小貓真有靈性呢,可是上初中了要搬家去鎮上,沒有帶上它,哎,當初爲什麼不帶上它呢,把它寄養在了鄰居叔叔家,回老家的日子屈指可數,每次回去它都呆在自家的柴火竈裏,變成了一隻小花貓,再後來回去到處找不到它,叔叔說喫了藥老鼠的死老鼠,死了,哎我到現在想起來都覺得對不起它,真的很對不起它我的貓弟。 所以這種心情我很能理解,和這個可愛的小動物相處久了就像是自己的家人一樣,怎麼能不爲它的逝去而傷心難過呢,這個社會需要這種較真的人,我佩服這位爲小狗打一場漫長戰爭的女士,我感謝她們所做的鬥爭,發出的光芒能照射到需要幫助的人們,當動物的生命不被漠視,能有法律爲一條小生命發聲,這個社會纔算是有人性的文明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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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了這麼久,又趕上延遲,說不鬧心是假的,但還是盼着能有個公正的說法。不管是出於什麼緣由,在小區公共區域投毒都是絕對不能容忍的——害死那麼多無辜的毛孩子,還不顧其他居民的安危,這種做法真的太過分了,必須得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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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也養過狗,從幼時的大型中華田園犬,到10歲時的雜交兩兄妹,再到14歲時養的流浪狗和博美犬,最後15歲時樣的小型中華田園犬。 無疑例外,結局都不好,有的被狗販子抓走,有的被車撞死,有的亂跑再也找不到了,有的留給別人寄養,有的送回老家至今鬱鬱寡歡。他們沒有自由、健康、未來。如果他們是人的話,都是悲劇。 我是一個罪人,我沒有真正負責任地去愛他們,我浪費了他們寶貴的生命,我該怎麼去贖罪,我又爲什麼沒有能力去讓他們快樂。或許我就不配養狗,我不配成爲他們的親人,如今說什麼都是徒勞的,我不配愛他們。 對不起

★★★★★

剛開始並沒有打算打開這本書,但是我被這本書的封面所吸引。也許冥冥之中,都是緣分。如果它就是Papi,那它就是我一直以來的辦公桌面,我很喜歡這條向我跑來的狗狗。每天的工作壓力,寫不完的文件。看到它我都會莫名的感到一絲輕鬆。 Papi的主人很執着。雖然,我家的如意也是因爲亂撿東西喫而搶救無效而死。麻麻和我都傷心了很長時間,但好像如意始終都像是我們生命中的一個過客。一段時間過後,生活依舊平淡無常。即使後來,麻麻見到別人家的狗狗都要抱抱,我也和她商量過再養一條狗狗。但是,她已經接受不了再一次的失去。 希望,以後真的不要再有人去傷害這些小可愛了。

★★★★★

她的堅持不僅是爲愛犬討回公道,更是爲了追問:當一個生命被視爲家人,其價值該如何在法律與社會中被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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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9·14”寵物投毒案始末(北京首例寵物中毒刑事公訴案) 一、案發經過(2022年9月) • 時間:2022年9月13日晚8時許;集中爆發:9月14日凌晨起。 • 地點:北京朝陽區首開暢頤園小區(快遞櫃、車棚、塑膠跑道、兒童樂園附近)。 • 行爲:65歲業主張建華,因不滿小區犬隻對其電動車撒尿、劃損,將含氟乙酸鈉(劇毒、國家禁用)的滅鼠藥與熟雞脖子混合,撒在公共區域。 • 後果:11只寵物犬中毒(9死2活)、2只流浪貓死亡;受害犬包括13歲西高地犬Papi(主人李女士,網名Penny)。 二、偵查與逮捕(2022年9月) • 犬主報警後,屍檢檢出氟乙酸(劇毒,嗅聞可致命)。 • 2022年9月底,張建華被抓,對投毒供認不諱。 三、案件審理(2023—2025) • 2023-01-05:以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立案。 • 2023-10-26:首次開庭;張建華承認投毒但否認因果關係;檢察院量刑建議由3年調整爲4年。 • 2023—2025:因9次延期審理,歷時近3年2個月。 • 2025-12-11(一審):朝陽法院判決——投放危險物質罪,有期徒刑4年;民事賠償11名犬主1000—22871元;精神損害賠償被駁回;張建華當庭上訴。 • 2026-03-24:民事部分二審開庭,犬主堅持精神損害賠償。 • 2026-04-16(二審):北京三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精神損害賠償仍不支持。 • 2026-05-21:張建華因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後,被重新收監,剩餘刑期繼續執行。 四、核心爭議與意義 • 法律定性:北京首例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危害公共安全)追責的寵物投毒案,突破“僅算財物損害”的舊認知。 • 精神賠償:伴侶動物視爲“家人”的訴求未獲司法支持,反映法律滯後於社會情感。 • 社會影響:推動文明養犬與公共安全討論,明確投毒是重罪,不文明養犬≠可投毒。 五、關鍵時間線速覽 • 2022-09-13:張建華小區公共區域投毒。 • 2022-09-14:11犬2貓中毒,9犬2貓死亡。 • 2022-09月底:張建華被抓獲。 • 2023-10-26:首次開庭。 • 2025-12-11:一審獲刑4年。 • 2026-04-16:二審維持原判。 • 2026-05-21:張建華被重新收監。

書籍信息

作者《人物》雜誌 馮雨昕
出版時間2025-12-13
分類文學-紀實文學
格式EPUB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