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洪彥
本書系統研究中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法人制度,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爲核心,構建了涵蓋理論、歷史、制度與實踐的完整框架。全書圍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特別法人”的法律定位,從成員權保障原則出發,論證成員平等、團體自治、分權制衡等核心價值,提出通過規範體系優化成員身份確認、收益分配及權利救濟機制。本書重點剖析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爲“特別法人”的獨特性:在所有制根源上體現集體屬性,在法人設立、治理結構、財產管理、收益分配及終止制度中兼具市場性與公益性。書中結合司法案例與政策分析,探討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治理機制的現實困境(如財務監督不足)及扶持措施(財政、土地、人才支持),提出完善法人終止制度以激活集體經濟活力的立法建議。 全書以法學理論爲基底,融合了經濟學視角,既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提供理論支撐,亦爲基層治理、司法裁判及政策制定者解決成員權益糾紛、財產權屬爭議等實務問題提供系統性參考,是理解中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制度的有價值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