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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魔在人間:21 世紀大案要案》聚焦 21 世紀多起震驚全國的特大刑事案件。書中收錄了朔州 3・29 特大爆炸案、李小龍流竄搶劫殺人案、楊天勇團伙殺人劫車案等二十二起大案,涵蓋爆炸、搶劫、殺人、黑社會犯罪等多種類型。 案件多發生在刑偵技術相對有限的年代,兇手或因屈辱復仇,或爲錢財亡命,作案手段殘忍,社會危害極大。書中詳細還原了案件發生、偵查、偵破的全過程,展現了兇手的瘋狂與冷血,也記錄了警方跨越數年甚至數十年的追兇歷程,凸顯了刑偵技術發展對破案的助力。 這些案件揭露了人性的複雜與底線,既有老實人被逼迫後的極端反抗,也有天生惡魔的肆意殺戮,更體現了正義雖遲但到的法治精神,爲讀者呈現了 21 世紀初中國社會治安治理的艱難與警方的堅守。
鬼知道我對這本書有多失望,這本書的這些內容完全是爲了戲劇衝突編造的,和官方認定的事實嚴重不符合,屬於惡意篡改案情。根據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判書明確記載,凌祖青趁熊某外出務工,多次強行與龍某發生關係,並以殺害孩子、全家滅口相威脅,這是強姦既遂,怎麼在書裏就是性騷擾呢?龍某不堪長期被強姦被威脅,徹底崩潰,逃離孃家,這是她離家出走的唯一原因,龍某離家出走後熊某才殺害了凌祖青,怎麼變成了龍某在現場還商量善後事宜???我問你了作者,我前面幾個案子忍了你很久了,你前面揣摩犯罪者的心理活動時,我就很無語了,現在給我整這出?前面幾個案子幾乎都用真實姓名,這個案子全部用的虛名,還有這麼多好評????????這本書最惡毒的是龍某,一個完完全全的受害者,在他書裏變成一個有污點的受害者,這是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也是對司法事情的公然踐踏。好氣啊,垃圾垃圾,退退退[發怒]
7.5/10。報告文學體裁,多是發生在90年到2000年左右的大案重案,破獲的原因除了警方沒有放棄之外,科技的進步也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環。特別是2019年新冠之後的核酸和人口盤查又抓出了不少逃犯,倒是說明我們基層的執行力也挺厲害了。 這些大案要案的罪犯很難不說是天生的犯罪人格,有些殺了一個後竟然覺得很刺激,竟然之後都滅口,還有的覺得反正都殺了一個不如再多殺幾個,自己過不好就賴社會直接無差別報復所有人,除開極度偏執,暴力,冷漠,缺乏同理心的反社會人格也是這些罪犯身上的典型特質。而且很多罪犯都有前科。所以一方面我們確實要幫助前科人員迴歸社會,另一方面前科人員再犯罪的比率和嚴重程度確實比無前科的高,你又不能怪人民羣衆的警惕心,畢竟爲什麼要用自己的未來去賭人家的未來?他丟的是融入社會的機會,我丟的是命不是嗎?警察一遇到案子第一反應也是搜查類似的前科行爲,所以我覺得對於有犯罪記錄的人的“歧視”確實是個很難決斷的問題。 此外,我覺得書裏面含糊不清的第一個就是雲南的杜培武案,都被刑訊逼供到腦萎縮,關了一年多,出來家破人亡才獲賠9萬多,然後刑訊逼供的主犯還是判刑一年半緩期兩年。比起來《三大隊》的原型,人家可是實打實的坐了牢。難怪之後雲南系統還能搞出孫小果案。還有潮州,當街殺人的黑社會可以肆無忌憚的橫行霸道3年多還水泥灌屍沉江,中間警方做了什麼爲何三年纔打掉這麼囂張的涉毒黑槍團伙,也是含糊其詞。最後煤礦殺人案,兇手肯定不值得原諒,但是當地政府組織調查組調查了腐敗了嗎?文中也完全沒有後續。 反正我看了下來真的覺得積案攻堅行動,掃黑除黑,老虎蒼蠅一起打的反腐行動是真的好。
我一直對於犯罪心理學很感興趣! 其實早年間是有機會成爲警察的,但是陰錯陽差,錯過了......但或許也並不是憾事吧,總和罪犯打交道,可能會對我的心理也會有些潛移默化的影響吧! 其實更想通過這本書說些別的,也是這本書背後的東西——他們的動機!誘使或是迫使他們走上這條路背後那紛繁複雜的原因……它迫使我們去思考:如果置身於同樣的處境,我們是否也可能成爲“惡魔”?那些罪犯的慾望、憤怒、恐懼與掙扎,是否也潛伏在我們內心深處?當社會關係日漸疏離,當物慾不斷膨脹,當孤獨成爲常態,我們每個人與“惡魔”之間的距離,或許比我們願意承認的更加接近。 惡魔摘下獠牙,我們看到了自己。這不是一種簡單的道德相對主義,而是對人性的深刻省思。犯罪的根源不在遙遠的“他者”,而在每個人的內心世界。刑偵技術在發展,犯罪心理學在深入,但最終,預防犯罪的鑰匙或許掌握在每個人的手中——認識自我,正視內心,在異化的社會中保持人性的溫度。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理解“惡魔在人間”的含義:惡魔不是來自地獄的怪物,而是人性中未能被理解與治癒的部分。但又或許……有人願意去治癒他們,而他們卻謝絕了……
上個世紀的案子,看着還挺讓人後怕的。不過,殺出租車司機的事可真是那個時代很令人害怕的事,好像各個城市都有類似的兇徒,男女司機都殺,爲了一點點錢,真是令人想不通。 今天,去興慶公園,人可真多呀,鬱金香🌷花開得很美,紅、粉、黃、紫……最喜歡金邊的新品種。牡丹還只有花骨朵兒,還要2周時間才能開放。湖中泛舟🚣的人很多,小時候就喜歡週末隨父母來公園划船🛶,幾代人的美好記憶。 公園裏人山人海的,每個人都開開心心🥰的,多麼美好的生活呀。 希望人人能安居樂業,少點傷害🎠
21世紀的一些大案以及上世紀未破的懸案在這個世紀給破了 很多案件值得深思,我們的教育更多是真善美,告訴我們要善良,而人性中惡的一面呢?學校中書本是沒有的是缺失的,人之初到底是善還是惡呢?我們只能通過書,通過經歷去感悟
沒有驚心動魄的虛構劇情,只有一樁樁發生在現代社會、真實刺骨的刑事案件。這本書褪去獵奇式的案件渲染,客觀還原了21世紀多起轟動全國的惡性案件全貌,細緻梳理了犯罪動機、作案過程、偵破細節與審判結局。讀完合卷,心底只剩沉甸甸的震撼與警醒,讓我徹底明白:人性的善惡從非涇渭分明,人間的惡魔從不是遙遠的傳說,他們或許藏在平凡的皮囊之下,隱在日常的煙火之中。 我們總習慣性以爲,惡魔必然面目猙獰、窮兇極惡,罪惡只會滋生在陰暗荒蕪的角落。但書中無數案例打破了這份刻板認知,21世紀的多數極端犯罪,都誕生於普通人的扭曲沉淪之中。那些犯下滔天罪行的兇手,有的是旁人眼中懂事聰慧的青年,有的是鄰里口中老實本分的普通人,有的擁有正常的家庭與生活,身處文明法治的現代社會,卻親手撕開人性的底線,墜入罪惡的深淵。無論是高智商犯罪的精密籌謀,還是一時惡念滋生的極端暴行,無論是偏執扭曲的報復傷害,還是漠視生命的肆意屠戮,每一起案件的背後,都是人性陰暗面的極致爆發,是良知崩塌、底線失守的慘烈結局。 最讓人脊背發涼的,從來不是殘忍的作案手段,而是犯罪背後荒誕又真實的人性困境。書中諸多案件沒有驚天動地的仇恨,沒有迫不得已的絕境,很多悲劇的起因只是瑣碎的猜忌、極端的自私、扭曲的虛榮、失控的戾氣。部分兇手深諳社會規則,擅長僞裝完美人設,外表體面、談吐正常,內心卻極度冷漠偏執,缺乏對生命的敬畏、對法律的敬畏、對善良的堅守。他們任由私慾膨脹、惡念生長,一點點拋棄道德約束,一步步突破法律紅線,最終從平凡人淪爲人人唾棄的惡魔。這也讓我深刻懂得,人性本是善惡共存的容器,世間所有滔天罪惡,都是微小惡念日積月累的結果。
2026.5.8 21世紀的大案要案,關鍵是真實的,已經發生的,並且成功破獲的,我覺得這些案件,比我看過的任何有預謀、有組織的懸疑偵探小說都要血腥,都要讓人感到害怕和驚悚,因爲它是真實的,而且人命不是以個數計算的,而是以雙數的,並且手段非常殘忍,主觀犯罪的意識強烈,而且還是逃亡多年。如果說在此之前,我們還看到和相信人性的美好,但是看完這本書之後,會覺得還是要對人保留警惕之心,即使在如今和諧美好的環境下,還是不要失去防範之心。 人命如草芥,在這些犯罪的案例中,是最真實的體現,殺人兇手不僅沒有殺人後的害怕和膽怯,反而是更加的猖狂和血腥,只爲了區區幾百塊或者幾千塊,他們就結束了一條生命,人命在他們的手下好像就如田裏的雜草,一個順手就拔掉了。搶劫出租車司機的、假扮暖氣維修工的榔頭殺人犯、持槍報復貪官的……從沒有哪一刻覺得生命如此脆弱,也從沒有哪一刻覺得殺人兇手是這樣的冷漠殘暴。照他們的理解,殺一個人是死罪,那就多殺幾個,可是那些無辜死亡的人,他們的生命和人生就這樣被荒唐地結束了,怎麼不是一種遺憾呢?他們沒有任何過錯,就遭遇瞭如此滅頂之災,而殺人兇手拿着他們辛苦賺來的錢逍遙法外,即使被抓,還要存在僥倖心理,這一刻只覺得,幸好法律還抱有死刑,能讓壞人得到應有的制裁。 另外就是社會風氣和環境的複雜與社會發展初期的規章制度的不完善,這些人之所以敢如此膽大妄爲,是因爲這樣做得到了好處大於懲罰,從而才能如此兇殘。當時的社會處於剛發展的時候,各種法律建制還處於摸索階段,各部門機構的制度規章也不完善,所以會導致各種偷拿奪搶等小型的不法行爲不僅沒有被發現和懲治,更是由於各種偵查受限比較多,犯罪容易逃脫也是助長了這種風氣。聽說那時候大街上搶劫的比比皆是,一個人回家路上可能會遇到幾起搶劫案,而且根本不避諱人多地方搶劫,大家也不敢出手相助,害怕被報復,這樣的環境和風氣下,只會讓罪惡滋生得更快更猛。所以在讀的過程中,也是感受到人是環境產物這一現象,人心惶惶、正常生產生活受限,正義的一方反而向不正義的一方妥協和讓步,這可能不是某一個人的錯誤,是一切的問題慢慢造就出這樣惡魔般的人。 雖然罪惡深重跨過了漫長的歲月,但是罪惡沒有消減,辦案人員沒有放棄,一件件重案受限於當時的各種問題,全部重新督辦,犯案人一個個被繩之以法,這是法制的進步,更是法律底線的維護,法不應該向不法讓步,正義雖然遲到了,但是終究是到來了。這是維護法制的尊嚴,也是維護了正義的底線,更是給普通大衆建了一道安全牆,更是對罪惡的打擊和警示。法制從來不是空談,是一個個案件的公正處理,是聊以慰藉一個個受害者的心靈,是弱者相信自己的訴求還有被看見、被解決的希望。 當然法制也是在進步的,從正當防衛的新認定,到未成年保護法的新修訂,法律跟隨時代在進步,跟隨社會環境和需求在進步,跟隨灰度空間在變動,但是如羅翔老師說的:法律是道德的底線,道德是法律的高標準。很多我們認爲道德應該做到的,法律沒有做到,比如最近很火的未婚生子卻被剝奪撫養權還要付撫養費,從道德上來說,這個判決並不是能符合大衆的樸素價值觀,但是在法律層面來說,這個判決是依法依規的,那何時我們的道德標準能與法律走在同一起跑線上呢?這個問題需要未來的時間來解答,也需要我們大衆的感情回應來解答,更需要未來法制的發展來解答。
聽完本書讓人心情不能平復,書中例舉的23個特大凶案,讓人看到“小人物”也能製造大暴行。這些窮兇極惡的歹徒,施行的一個個令人髮指的特大凶案,給社會穩定和普通民衆帶來極大恐懼。使我們更加認識到,以法治國從來就不僅僅是一句口號,它強調的是在全國進行法制建設的緊迫性,和在全民中間天展法治教育的重要性。特別需要講一下的是書中最後的案例,主犯因爲當地政府工作人員,不能秉公辦事,以權謀私,久告無門,從而挺而走險,製造了驚動全國的特大凶殺案。這一事件進一步告訴我們,要不斷加強對權力機關和權力人員進行反腐敗和法治思想的教育培養,加強對權利的監督管理,以實現國家法制建設的長制久安。
不同於獵奇向的犯罪故事集,《惡魔在人間:21世紀大案要案》由九案偵辦組編撰,依託真實案件檔案,記錄了新世紀以來多起震動社會的重大惡性案件。全書沒有迴避犯罪手段的殘忍,但更着力於還原案件偵破過程與罪犯落網軌跡,讓讀者看到正義雖遲但到的力量。其深層價值在於,每一樁案件都是一面照見人性幽暗的鏡子——爲財滅門、因欲殺人、激情犯罪……書中沒有"天生惡魔",只有在慾望與失控中一步步墜入深淵的普通人。它提醒我們:凝視罪惡不是爲了恐懼,而是爲了警醒——守住心中的底線,纔是抵禦"惡魔"最根本的屏障。
生在和平年代,大多數人缺乏最基本的安全意識,特別是近些年來火起來的“清澈的愚蠢”,當然一方面是讚揚社會安全,但同時也反映出了巨大的安全隱患。 這不是一本小說,是一本紀實報告。 推薦年輕人都看看,危險其實就在身邊。 還有另外一個感觸,就是前科人員。裏面好幾個兇手都是再犯、累犯,監獄生活非但沒讓其改造成功,反而在大染缸裏學會了更多的犯罪技能,出獄後犯罪升級。 近些年來很多法學家和人大代表都在呼籲保護前科人員的人權,但是普通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又該如何保障?既然監獄既是懲罰又是改造,爲什麼又沒起到相應的作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