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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與權力(譯文紀實) 封面

律師與權力(譯文紀實)

[日]弘中惇一郎

520人在讀
43.1萬字總字數
¥117.99定價

內容簡介

★在99.9%刑事審判有罪率中,尋找0.1%正義的可能; ★識破檢察官與媒體編織的“虛構故事”,一步步挖掘被掩埋的真相。 【作者簡介】 弘中惇一郎,律師,弘中法律事務所代表。1945年出生于山口縣。東京大學法學部在讀時通過了司法考試。1970年取得律師執業資格。在氯喹事件等藥害訴訟、醫療過失、色狼冤案中站在弱勢一方,爲弱勢人羣辯護。在三浦和義事件、藥害艾滋事件、村木厚子事件、小澤一郎事件等寫入戰後日本刑事訴訟史的大案中,弘中成功爲被告人做無罪辯護。 【內容簡介】 弘中惇一郎是日本最著名的刑事辯護律師之一,執業50餘年,接手案件近2000起。他多次在幾乎註定敗訴的官司中實現逆轉,爲委託人爭取無罪判決,被譽爲“無罪辯護人”。弘中律師始終相信,律師應有的生存方式是要“與權力劃清界限”,守護個體的尊嚴與權利。 獲得律師徽章後不久,他爲因參與反越戰活動而被驅逐出日本的美國青年馬克林辯護,該案成爲奠定外國人在日人權保障的重要判例;之後他積極參與藥害事件和醫療事故的訴訟,爲原告爭取權益,並且參與成立了“與醫療危害鬥爭的醫師律師會”“醫療事故研究會”等組織。 20世紀80年代,他爲被媒體塑造爲“殺妻兇手”的三浦和義做無罪辯護,該案是他開始爲“惡人”辯護的職業轉折點。在轟動日本的“村木厚子事件”中,他不僅爲當事人洗刷冤屈,更揭發了檢察官篡改證據的醜聞,最終檢察廳高層被迫辭職;在備受國際關注的“戈恩事件”中,他從辯護人視角揭露日本“人質司法”的真相。 弘中律師記錄下職業生涯中具有代表性的20多起案件,委託人有被指控貪污的政治家、官員,有被損害名譽、侵犯隱私的知名藝人,也有遭遇藥害事件和交通事故或身陷色狼冤案的普通人。他不輕信媒體的報道,也不屈服於官方和輿論的壓力,堅持實地調查、自主思考,直至真相水落石出。

讀者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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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爲律師,很多案件的目標一開始就不是勝訴 在《律師與權力》可以說把律師的精神重點詮釋了一遍,即律師的天職是與權力劃清界限,守護個體尊嚴與權利,作者在序言裏就明確表達了律師權力和國家權力謀合的問題,對於律師來說,很多案件是沒辦法勝訴的,尤其牽扯到黨派鬥爭乃至政府的面子問題,面對強大公權力(檢察或者政府)實在沒辦法,證據還是程序都是他們定的,但律師必須打下去,​維護的依然是心裏的正義,比如村木厚子,是特搜部強硬的國策搜查引發的醜聞,前所未聞的“檢方篡改證據”事件,還有小澤一郎事件和鈴木宗男事件都是冤案,其實,日本的司法機構和媒體手中,從來不缺乏“惡人”,如果熟悉日本的一些情況,很容易感受到在日本社會其實喜歡製造出一個又一個的惡人,而日本的判刑率是非常高的,被控訴的大概率都會被判刑,成爲全世界最高,而像另外一本書《從死刑臺生還》那樣的無妄之災也是日本典型,雖然說正義總會到來,但這些人的人生也早已被改變,比如這本書裏的一些人最後都沒看到正義,或許能獲得一個清白之身,雖然有一些經濟賠償,可那些失去的歲月自然是沒有辦法再找回 可見,勝訴作爲律師來說只是手段,其實維護程序正義,揭露權力違法守住當事人底線纔是目標 就這點,這本書足夠稱爲神作! 2:庭外解決往往比判決更重要 有時候法律製造的局面其實是創造一個“私下協商”,因爲這裏很多力量的不對等問題,尤其當事人是弱勢個體 ,而對方是政府或或者大企業,對於不對等的兩個主體來說,大家都需要考慮各自的成本和風險,普通人無盡的訴訟要承擔很多成本,而政府企業也需要考慮社會輿論風險,可以說,法律在這裏的作用是製造一個不得不談的局面,對於這本書作者而言,這是他對抗公權力保護當事人的關鍵策略,比如純一郎在庭外製造輿論壓力迫使對方在起訴前以及審判中主動撤訴或者從輕處理達成合意,面對這種明知不可爲的案件,就一定要在庭外多花功夫 3:誰掌握了法律語言,誰就掌握了談判的框架 在這本書裏,充分體現這點,檢察院以及日本法院都在靠把自身意志翻譯成法律語言,一旦某種訴求被包裝成程序正當,它就獲得了不容挑戰的正當性,框架一旦被他定義,你就已經輸了一半,比如這本書裏律師要證明公務員村木女士受賄是被冤枉很難的,因爲日本有《政治資金規正法》,政治家收受支持者的錢是被認可的,這其實是爲日本議員開了後門,怎麼區分受賄和政治支持,很難說,這就是灰色合法化的後果 4:對於律師來說,權力往往不體現在判決書,在現場較量裏,更多博弈體現在誰能控制程序節奏 比如這本書裏多次取證問題作了一個情況分析,如果取證可以按照程序快速推進,可以推高公權力成本,由此,逼迫對方按照程序辦事,這是純一郎在馬克林案以及村木案件的一個共同策論,非常精彩,節奏可以在律師手裏,由此,程序正義顯得特別重要,是否立案,是否允許會見,是否採納證據,實際上這些就是談判中的“節奏控制”,這是很重要的博弈 面對強大的公權力,其實判決結果真的沒必要那麼較真,這本書用很多例子也說明一個情況,有些案子贏了,但執行不到位,有些案子輸了,但當事人獲得了補償或輿論關注,比如氯喹藥害事件,法院上受害者長期敗訴,碰到因果關係難證明,藥企證據造假政府包庇等等,但在現實裏,因爲輿論關注,受害者受到社會很多捐款,全國遊行,媒體曝光,迫使藥企停產全國召回,可以說,現實裏全面勝利,最後促進立法,可以說,所以可以看到,法律有時候更像是一個談判場,看那些高高在上的權力如何被繞開利用,甚至部分撬動,甚至可以說,面對公權力和資本,法律判決其實是最無力的武器,即便成功了,人家也不一定執行,而輿論以及程序博弈,乃至集體行動纔是王道 但這本書有個很大的閱讀問題,那就是後半部分太水了,像是卷宗一樣,非常枯燥,但看在這本書有很少觸及如此敏銳的議題,還是給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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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只解決秩序問題,法律不主持正義】 這幾天驚悉盈科律所創始人挪用律師費進行外部融資並提供違規擔保,導致約10億元資金兌付危機,警方立案調查,行業譁然 想看看日本的律行是怎麼運作的,是不是全世界通行: 法律只解決秩序問題,法律不主持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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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惡人”辯護 推薦等級:★★★★★ 看電視的時候人們喜歡分好人和壞人,在現實世界裏往往也是如此。當我們所謂的善惡標準本身出現出錯之後,該如何應對?倘若那個“惡人”的帽子扣在我們自己的頭上,又該何以自處? 《律師與權力》裏日本著名的刑事辯護律師弘中惇一郎,因常常接到看似註定敗訴的案件而發生逆轉,被稱爲“無罪辯護人”。對於大衆來說,可能印象更深的是他常常爲“惡人”進行辯護。 1.何爲惡人 經常被問到爲何願意給“惡人”辯護,作者總是想反問一句何爲惡人。“他們不是惡人,只是暫時被媒體塑造成了惡人的形象。我自己從來沒有把他們當作‘惡人’。” “如果人人都說‘因爲你是惡人,所以我不接受委託’,那麼刑事辯護就無法成立,律師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作者以及刑辯律師存在的意義就在於不能先入爲主,更不能輕易給他人進行定罪。 理論上來說,在沒有進行通過正規的司法程序進行審判之前,每個人都不算是犯罪分子,更不能輕易被視爲“惡人”。在日本社會,一旦被媒體和其他類似於檢察等機構塑造爲“惡人”,其造成的惡劣影響往往難以消除。 對於普通人來說,每個人都有可能被塑造成爲所謂的“惡人”。今天我們或許可以站在道德高地上對那些所謂的“惡人”進行指責,可要是他人我們不幸被扣上這個帽子,又該如何自證清白,更別指望有人爲我們發聲。 不幸的是在日本的司法機構和媒體手中,從來不缺乏“惡人”。其之所以喜歡製造出一個又一個的“惡人”有自己的考慮,但是對於當事者往往就變成了冤假錯案,甚至是像《從死刑臺生還》那樣的無妄之災。 當被冤入獄多年之後,哪怕等來遲到的正義,這些人的人生也早已被改變。或許能獲得一個清白之身,有時可能會有一些微薄的經濟賠償,可那些失去的歲月自然是沒有辦法再找回。 2.人質司法 “人質司法和筆錄中心主義可以說是造成冤案這一‘公權力導致的犯罪’的溫牀。”對於日本的檢察機關來說,這算是家常便飯。儘管讓人爲之氣憤,但是時隔多年這種情況不僅沒有改變反而有種加強的趨勢。 “村木厚子事件是爲數不多的例外,擁有‘不敗神話’的特搜部一敗塗地。”作者和辯護人合力,雖然說打敗了檢察機關這種爲了完成任務一樣的草菅人命,避免了這一起冤假錯案卻無法讓更多的人受益。 之所以提及它正因爲是個例,這也算是天時地利人和等多方面因素綜合下的理想結果。作爲公務員的當事人在被冤入獄之後得以脫罪,後來繼續着她的公務員事業。 另一起後來引起世界轟動的卡洛斯·戈恩事件雖然讓世人注意到人質司法的惡劣影響卻難以徹底消除此等頑疾。在檢察機關認定某人爲嫌疑犯之後,往往會無所不用其極,濫用國家機器進行恫嚇、與媒體等合謀塑造出“惡人”,諸如此類的做法早已是習以爲常。 “他們之所以會用這樣不合理的方法完成荒唐的筆錄,原因之一就在於法官對於筆錄可信度的判斷標準過於寬鬆。”這不但讓捏造出來的筆錄更容易成爲嫌疑人的罪證,哪怕本身就是存在極大的問題,往往也容易成爲幫兇。 “與之對抗、堅持否認,對於普通人來說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面對國家機器如此操作,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以清白之身離開。有些時候爲了避免更多的騷擾,哪怕沒犯錯也會選擇認罪伏法。 3.日本惡習 “當有重大悲慘事件發生,人心惶惶時,日本人往往會在受害者對立面立一個‘惡人’,然後極盡攻擊、批判之能事。犧牲某個特定人物,營造作爲刑事案件處理便能解決問題的假象,以此混淆視聽,緩和社會不安情緒,獲取安全感和精神宣泄。不去檢查系統存在的問題以防同樣的悲劇重複發生,反倒試圖通過將一切歪曲爲個人責任來矇混過關,這是日本人的一個惡習。” “或許這同日本的歷史背景有關,日本是島國,沒有民族遷移,民族構成較爲單一。”作者此言可以說讓人理解了爲何案件發生之後,日本民衆爲何會有“儘快抓住罪犯,嚴加懲處,予以隔離”的呼聲。 更加值得注意的是日本的媒體非常喜歡迎合人們這一偏好,甚至可以說爲了銷量毫無底線。哪怕是那些看似知名體面的也往往涉足其中。法庭還沒有進行審判,其都可以自行做出判決,然後藉助輿論的力量進行各種懲罰。 在此之外,檢察機關以及司法體系內那種彷彿是爲了完成儘快任務、安定人心的做法,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錯案。《足利女童連續失蹤事件》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可惜不是每個受害者都可以遇到像清水潔那樣有良心的記者幫其發聲喊冤。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爲了讓社會盡快運轉,日本社會似乎從來不在意事實和真相,有些時候甚至會將無辜者視爲案犯,從而讓罪魁禍首逍遙法外。這一惡習可以說歷來已久,時至今日仍難以看到改變乃至消失的跡象。 4.慘案之下 馬克林事件讓外國人在日本權益有一定的保障,由此帶來的光明面不必多提,但是黑暗面則值得反思。“令人遺憾的是,我不得不說,即使在馬克林事件的大法庭判決過去了40多年後的今天,入管對於外國人的態度也基本沒變。” 泰國女性下館殺人事件的出現似乎就佐證了作者的這一觀點。對於案件中那些被欺騙拐賣到日本從事賣淫活動的三位泰國女性來說,這場無止盡的噩夢不僅沒有隨着殺死施虐控制自己的行兇者而結束,反而要遭受更多的不幸。 從理論上來說,對於從事此行業的女性,我們要一視同仁,可惜並不是總能做到。普通人這樣也就罷了,然而此案的法官等司法機構從業者依然表現出極爲嚴重的偏見。 如作者所言,我們不能光盯着這一起案件,更要關注更爲重要的大背景。那就是日本氾濫的賣淫行業以及人口販賣活動。對於這些涉案者往往沒有辦法保護好自己的應有權益,甚至遭受各種各樣的壓迫和剝削。 “口譯問題是整個日本司法體系懸而未決的老問題,靠一線執行部門短期內難以解決。”表面上是言語不通的問題,實際上是對於外國人歧視和偏見的產物。更進一步來說,這只是關注那些表面上的案件,壓根不敢撼動真正的罪惡源頭。 像鴕鳥一樣,將頭埋下並不能讓現實情況變得更好。即便是對於這些所謂的罪犯施行嚴刑峻法,現實世界裏日本社會並不會變得更好,甚至讓那些黑暗面的罪惡活動更爲猖獗。 5.無人倖免 《通勤夢魘》裏通過日本東京的地鐵網絡讓人看到更爲複雜且真實的一面,其中值得一提的就是備受矚目的癡漢行爲。雖說地鐵方採取了一些措施,但這更像是一種公關的宣傳手段,自然做不到根治。 本書裏作者提到的兩起流氓罪冤案可以說是離普通人最近的,也就是說每個人都可能捲入其中。前不久B站上的追風小葉事件可以說是和其有着太多的相似之處。 對於此類案件,哪怕是在證明被冤的情況下也難以擺脫罪名。作者提到的微量物鑑定以及DNA鑑定算是比較科學靠譜的,可縱使如此也不能讓被冤枉的人獲得清白。 有鑑於此,作者給出的一些建議更像是帶有防禦性的。比如設置所謂的女性車廂,又比如在乘車的時候採取一些保護性措施。在我看來,這可能更像是一種無奈之舉。 從司法層面來說,哪怕能證明其中所言非虛,但是如何獲得公正的審判依然還是任重道遠。這可能是法官等對此缺乏足夠的認知和了解,又或者說是日本的司法系統還是過於陳舊。 “這世上總有一些可惡之徒以爲‘耍點被流氓騷擾的把戲就能掙零用錢’。總之,流氓事件有很大的滋生冤案的空間。”這就意味着未來有更多的相關案件,甚至有越來越多的無辜者,由此改變人生自然是意料之中的事。 6.寫在最後 作爲辯護律師,藉助作者的從業經歷來說,重新回到現場非常重要。尤其是面對像司法機關過於依賴所謂的筆錄,甚至願意相信精心編纂過的,而不是去了解事實和真相。 從這一點上來說,作者之所以能反敗爲勝,很大一部分原因在於其像偵探一樣對於事實和真相有足夠的瞭解。說白了,願意下苦功夫,甚至可以說是笨功夫。好在幹完髒活累活後並非空手而歸。 另一個值得討論的點是關於辯護人的,從其講述來說,這可能是彼此互信或者是良好合作的結果。可從書中內容來說,難免有些傾向性,或許只有相信纔可能繼續,然而要是其說謊呢? 那些被作者證明無罪的故事很不錯,可是否有那種自以爲清白調查和推進中發現不同情況的。或許更爲直接一點,當辯護人的利益和事實真相所衝突又該如何應對? 是該爲了當事人的利益服務還是忠實於事實和真相以及心中的正義?這些問題恐怕是更加需要回答的,也是很難給出答案的。作者通過一個個案件給出了自己的答案,但未必是最好的,也稱不上完美,但至少爲之努力過,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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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就是個草臺班子嘛,哪裏都一樣,連日本大法官不公正起來都能寫這種判決:“全日本都相信他有罪,我們法院怎麼能判他無罪呢?” 檢察官在這書裏表現比較陰暗,編撰杜撰劇本,讓證人背誦劇本並以自然的狀態接受問詢,構陷被告來達到政治目的。當然,我這裏並不對檢察機關持否定態度,難免工作會有疏漏嘛。 按作者自己的話,已經把職業生涯中的案例呈現出來,很全面也很滿意,我讀的也很認真,感謝與他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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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的書,作者很厲害。推薦讀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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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簿1講述作者作爲人權律師從業之始,當時風起雲湧的時代給他播下了先天挑戰強權的膽氣。 對國策案件如小澤受賄案、鈴木受賄案的挑戰,能看到檢察官與官僚體系的勢大。 而三浦案則能看到媒體打造的"惡人"之後,事實的另一個視角。國內相關的資料也全盤採用了日本媒體的故事。相對來說也是羅生門了。 而先讀完的事件簿2同樣感覺非常的精彩。 無論是媒體的標題黨和惡意編排,還是社會的偏見,或是檢察官方的陷阱與扣押,甚至是電車🚋癡漢誣陷事件都是中國也有發生的事。 面對這些信息轟炸而能保持觀點的人十分難得,更不要說能進行有力辯駁。 不過從日產事件也能看出無論外來者貢獻再大,日本主流社會依舊不接受。甚至會因爲小事不顧情誼大生惡意,用莫須有的事件對你落井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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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是什麼職業? 與國家權力對峙,站在人權受到壓制的人身邊,擁護他的權利。——我認爲律師本該是這樣的一個職業。

書籍信息

作者[日]弘中惇一郎
譯者孫逢明, 李永麗
出版社上海譯文出版社有限公司
出版時間2025-10-01
ISBN9787532799244
分類文學-紀實文學
格式EPUB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