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淵
隱婚三年終於懷孕。 但我卻被親生父母和兄長囚禁在家。 他們逼我打掉孩子,嫌我丈夫顧言是個一事無成的窮光蛋。 母親死死按着我,把滾燙的墮胎藥往我嘴裏灌。 哥哥則抓着我的手,強迫我在離婚協議上按手印。 父親更是早已聯繫好了城裏的富商,要把我賣了,換取五十萬的彩禮。 可他們不知道的是,我的丈夫顧言是京圈顧氏的太子爺。
如果丈夫不是太子爺呢?女孩是否就被打胎虐打賣給資本抵債?社會是否太黑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