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德烈·孔特-斯蓬維爾
在這本引人注目的小書裏,作者以關於12個哲學“大問題”的精彩講解向讀者介紹了西方哲學傳統。他揭示出哲學思想的本質,並展示了哲學爲什麼與我們的日常生活相關。在關於道德、政治、愛、死亡、認識、自由、上帝、無神論、藝術、時間、人和智慧這12個哲學主題的討論中,作者啓發我們思考哲學的核心問題:應該如何生活?
[打臉]不感興趣 沒耐心 55
感覺《認識》《上帝》《無神論》三章寫得好。
一本不錯的哲學入門書,有些地方還不是很明白,之後再仔細讀一遍。
感覺如果是作爲青少年讀物的話,確實有些好高騖遠了。或許說是寫給年輕的大學生更加合適一些。 最喜歡的篇章是有關《智慧》和《時間》的探討,其次是有關《愛》的。其中有幾篇讓人看了昏昏欲睡,我歸咎於篇章的邏輯體系不夠清晰的緣故,講愛的那一篇尤其寫的清楚明瞭,所以反覆看了兩三遍。開篇的《道德》篇章作爲引入真的再合適不過了,一下子就被吸引——雖然緊接着的《政治》一篇出於專業的緣故我會格外苛求一些,有部份與我心證相悖的觀點,但總體來說還是比較有收穫的。 或許隔幾年之後會想再讀一遍。
入門哲學小書,以基礎哲學話題分章節。但作者好像並不客觀,甚至有的地方有點慷慨激昂(?),適合對這些話題有過獨立思考且想入門哲學的讀者。
本書中提到,“如果上帝不存在,那麼一切都是被允許的。”這實際上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馬佐夫兄弟》中借伊萬之口提出的“上帝命題”,也揭示了法哲學的核心困境:當超越性道德權威缺位時,實證法律體系將面臨合法性危機。此論斷直指道德規範與人性本質的根本性斷裂。法律實證主義者承認,若剝離宗教或自然法的超驗基礎,所有道德禁令僅剩強制力背書。此時“獸性”作爲人性基質便獲得邏輯正當性(拉斯科爾尼科夫的斧頭本質上是在驗證該命題)。但悖論在於,當人類完全釋放本能時,霍布斯描述的“所有人對抗所有人”的戰爭狀態將摧毀法律存在的物質基礎。現代法律體系的建構恰是對此悖論的回應:既不依賴神學權威賦予道德正當性,又必須通過規範框架約束原始本能。正如韋伯指出的“祛魅世界”中的法律理性化進程,實則是建立在不穩定平衡之上,即既承認“一切皆被允許”的邏輯可能性,又通過制度設計製造“並非一切皆可施行”的現實約束。這種張力要求法律保持審慎:道德律令若完全壓制人性基底將導致規範虛化,但放任本能則瓦解秩序本身。真正的法哲學智慧在於維持規範效力與人性真實之間的動態平衡。是時候對法律秩序作神性祛魅了!土壤不同,更不能生搬硬套中世紀經院哲學那一套。
內容4分,翻譯扣1分,很多長句都像是軟件直譯過來的。作爲哲學入門尚可(畢竟涉及的哲學問題都很具思考價值),但絕不是最優選。 道德&政治 道德是對自身的要求,而不是對他者的說教,且與他人的目光無關,也不因外在威脅而改變。 政治是對沖突、同盟和力量關係的非戰爭化管控。 道德與政治的關係並非彼此對立,而是相互補充:人類的自私會使人與人之間產生利益衝突,道德和政治則分別從個體和集體兩個層面,合力解決這些衝突。 死亡 無神論者與唯物主義哲學家認爲:死亡之後即爲虛無。 宗教信徒與唯心主義哲學家認爲:死亡是另一段生命的開始。 兩種觀點最終導向的結論殊途同歸。若死亡之後即是虛無,則意味着當下的生命是無可替代的存在,面對這唯一的一段生命,哪怕一絲一毫的浪費都會顯得異常奢侈;若死亡僅僅是兩次生命之間的過渡,那麼現世中所歷的艱險、所受的苦難,都將因爲對來世的期許,而變得更容易接受些。所以無論以上哪種情況,人作爲必死者,思考死亡都不是爲了解決它,而是爲了面對它,進而更從容地體驗那真正有價值的生命本身。 自由(最晦澀的一章) 自由主要有兩層含義:行動的自由和意志的自由。 1.第一層含義:行動的自由。即物理意義上的自由、相對的自由,也是政治意義上的自由。爲這種自由設限和提供保障的則是人們爲自身所制定的法律,法律會限制你的自由,同時也限制了他人的自由,也只有這樣,每個人的自由纔能有效地存在。 2.第二層含義:意志的自由。即形而上學意義上的自由、絕對的自由,哲學家們也往往稱其爲無差別自由。 ①首先,意志具有自發性,可以被“我”所決定,即“我想要我想要的”。 ②其次,自由意志擁有在不被任何事物決定的前提下進行自我決定的力量,即“我能夠想要我想要之外的事物”。 按照作者的觀點:“這個自由假設我的所爲(我的存在)並不是由我的所是(我的本質)所決定的,相反地,是我的所爲創造了我的所是,或者說自由地選擇了我的所是。” 上帝&無神論 我們無法證明上帝是否存在,因爲已有的證明都不約而同地陷入了同一個悖論:無論是本體論、宇宙論,還是自然目的論,在論證的過程中都先假設了上帝的存在,而這正是人們要去證明的對象。 上帝也無法自證其存在,作爲一切的起因,他的任何證明都將是絕對主觀的,試問存在如何能證明存在本身? 無神論者的部分論據: ①如果上帝存在,那麼他應該更多地被看到並被感受到。而如果人們無法看到上帝,也無法理解上帝爲何隱藏,則很有可能是因爲上帝並不存在。 ②從理性的角度出發,對於上帝我們一無所知。人們當然有權利去相信他的存在,但這並不能取代事實。用我們對其一無所知的上帝,去解釋那些我們無法理解的事物,比如宇宙的存在、生命的存在,這不過是在用一種無知取代另一種無知。 ③這個世界上有太多的恐怖、苦難與不公,以至於我們無法輕易地認爲它是由某個絕對全能、絕對善的上帝所創造的。或許上帝想要消除惡,但沒能做到,那麼他就不是全能的;或許上帝能夠消除惡,但他不想這麼做,那麼他就不是完美的善。 ④對於一般意義上的人類,有人會認爲是上帝創造了我們。然而我們身上有太多的自私和怯懦,太少的慷慨與勇氣;太多的恨,太少的愛。上帝怎麼會想要創造這樣的事物?因此對於人類這種生物而言,大自然是更合理的起因。 ⑤上帝越是令人嚮往,他就愈發背離真實。他是如此符合人們心中那些最強烈的願望,以至於我們不禁自問,自己是不是爲了這些願望而發明了上帝。 時間 時間的客觀性和主觀性: ①客觀的時間。指世界或自然的時間,它首先是過去、現在與將來的連續,然而過去並不存在,因爲它已不再存在;將來也不存在,因爲它尚未存在。因而這是一種永遠無法分割的、無休止的當下,也稱爲“綿延”,即現實存在的不間斷的繼續。 ②意識的時間。對於意識而言,這僅僅是主觀意義上的存在,即時間作爲過去與未來的總和,存在於我們的意識中。這也是人們通常所說的“時間”,一種理性的存在,是我們思考和測量一切不可分割的、難以計量的綿延的方式。 以上只是從兩個不同的維度看待同一件事物:“時間”不過是人類對於“綿延”的度量。 愛&認識&藝術&人&智慧 ①介紹了愛的三個希臘語名字:éros、philia、agapè。分別對應愛的三重境界(三個階段):攥取愛、分享愛、博愛。 ②認識存在於探索真理的過程中,介於絕對的知識與絕對的無知之間:既不似教條主義那般聲稱自己完全掌握了真理;也不似詭辯主義那般聲稱真理並不存在。 ③人創造了藝術,與此同時,又通過藝術重塑了自己。 ④人區別於其他生物的一個重要特徵是人具有人性。因此克隆學、優生學、人造人等概念的提出之所以頗具爭議,就是因爲這違反了人道主義。醫學是用來抵抗各類疾病的,而人性並非某種疾病,用醫學治療人性並不合理。 ⑤智慧是更清醒、更平靜、更理性、更快樂、更自由地處世,哲學便是通往智慧的道路。
四星。讀這本書時,時不時會想到中國文化,它某些片段和西方哲學有微妙的差異和相通。 差異之一,如同泉水與深海之別,一個精微,一個幽微。以道德作爲例子。“道德”,看上去很簡單的單詞,其實含義深刻。它意味着當你自己提出一個要求,你可以毫無矛盾地希望所有個體都像你一樣遵循該原則行事。即你思考的出發點不能是隻爲了自己的利益。如果你的原則傷害了他人利益,或你不希望他人也使用你的原則施加於你,那麼就證明這個原則是自私的,自私是不可能道德的。而中國智慧裏有“家天下”一說,即對待天下如同對待自己家人一般,其實就是按照道德準則行事,以德治天下。中國文化只寥寥數字就涵蓋了真理。不過西方哲學有自己的好處和特點,它更詳細,具象,它事無鉅細地用文字解釋,讓你一眼就能讀明白。而中國哲學相對比較縹緲,需要揣測,甚至需要一定文化底蘊和背景。即便如此,揣測也不一定正確。透明度的不同,實則會影響知識的傳播和文化的傳承。中國哲學在世界的傳播範圍還是太小,其中可能就有這方面原因。令人慶幸的是,如今我們不斷有新的著作解說我國哲學和文化,這已是很大進步。 另外我還對中外的“相通”有所感。比如討論行善。康德說,只有當人們“並不企圖從中得到什麼”時,這個行爲從道德層面上來說纔是善行。雖然他說的是道德層面,但是其實從佛教觀念來說,也是一樣的。每次去寺廟總能看到善男信女燒香拜佛祈願,都是些個人和家庭的願望。但佛教更提倡的是爲衆生祈願。爲衆生,即意味着放棄小我。比如願望有好運,它可以落在任何一個人身上,而不是侷限在“自己”身上。從這個角度來說,哲學中的道德和佛教的衆生概念有着異曲同工之妙。
縱觀全書的感覺就是,作者選了幾個話題然後一頓引經據典,再用一些列排比疑問句串聯這些哲學名人名言。聽君一些話如聽一席話。
第三章愛 寫的太好了,喜歡理性和感性並存得文字,能切實地感受到思想帶給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