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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利西斯(全2冊) 封面

尤利西斯(全2冊)

[愛爾蘭]詹姆斯·喬伊斯

2.8萬人在讀
60萬字總字數
¥168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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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尤利西斯》全書分爲三個部分,共有十八章。以時間爲順序,描述了苦悶彷徨的都柏林小市民、廣告推銷員利奧波德·布盧姆,於1904年6月16日一晝夜之內在都柏林的日常生活經歷。喬伊斯將布盧姆在都柏林街頭的一日遊蕩比作荷馬史詩中尤利西斯(奧德修斯)在海上的十年漂泊,同時描繪了他不忠的妻子摩莉以及第二男主角斯蒂芬尋找精神上的父親的心理。本書被譽爲20世紀百佳小說之首,愛爾蘭也將每年的6月16日定爲“布盧姆日”,是僅次於國慶節的第二大節日。

讀者書評

★★★★★

分享一篇文章,幫你讀懂深奧的《尤利西斯》。 《尤利西斯》以難讀著稱,但它其實並不難理解。它是對《荷馬史詩》的現代化演繹,只不過喬伊斯的演繹是所有作家中最具顛覆性的,在他筆下,荷馬史詩中的尤利西斯和他的兒子帖雷馬克,化身爲20世紀的愛爾蘭人布盧姆和斯蒂芬,他們帶着各自內心深處的傷痛,與彼此相遇,命運軌跡也由此改變。 在喬伊斯看來,20世紀的史詩就是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一個你平常根本不會多看一眼的小人物,可能就是你的英雄,你的尤利西斯。 先簡單介紹一下尤利西斯。 他是古希臘羅馬神話乃至整個西方文學史中最著名的英雄之一,以足智多謀而著稱,有點像《三國》裏的諸葛亮。他原本是希臘伊薩卡島的國王,特洛伊戰爭爆發後,他帶兵加入希臘聯軍,遠征到如今在土耳其境內的特洛伊作戰。這場戰爭的藉口是爲了爭奪世界上最美麗的女人海倫,但其實是爲了爭奪地中海的豐厚資源。戰爭打了十年,還是攻不下特洛伊城。最後,尤利西斯想出了“木馬計”,讓士兵們藏在木馬裏,被好奇的特洛伊士兵抬進了城門。正是這個妙計,不費一刀一槍,就結束了長達十年的特洛伊戰爭。這就是荷馬史詩之一《伊利亞特》裏的故事。 荷馬史詩的第二部就是《奧德賽》,講戰爭結束後,尤利西斯乘船返回故鄉伊薩卡的故事。尤利西斯思念故土,迫切想與家人團聚,卻因爲得罪了海神波塞冬,在海上又漂泊了10年,歷盡艱險。好在他有個聰明頭腦,總能化險爲夷。他用計謀擺脫了巨人、海妖、怪物和女神,化解了13次劫難,終於返回故鄉,與家人團聚。這時,他已經離家整整20年了。 在喬伊斯之前,已經有過很多偉大作家在不同的時代,演繹過尤利西斯這個人物。在荷馬史詩裏,他是個機智求生的英雄,也是充滿人情味的英雄。戰爭、神明和命運捉弄着尤利西斯,但他返鄉的意志卻無比堅決,任何神明都無法撼動,這讓他的形象顯得悲壯,這樣一個形象彰顯着古希臘人對智慧的崇拜和對和平的渴望。 到了中世紀,意大利作家但丁的《神曲》又一次刷新了尤利西斯的形象。《神曲》裏的尤利西斯變成了一個冒險家和狂熱的求知者,漂泊一生是他主動的人生選擇,他甚至想駕船駛向“太陽的另一邊”,探索世界的邊緣。但丁借他之口說出了那句拉開了文藝復興序幕的名言:“人生來不是爲了像野獸那樣活着,而是爲了追求美德與知識。”同時,但丁的尤利西斯又是一個沒有人情味的英雄: 爲了求知和冒險,他忽略了家庭的責任和隊友的生命安全,於是但丁把他安排在了地獄的深層。總之,但丁筆下的尤利西斯變成了一個求知的英雄,偏執的英雄,既彰顯着文藝復興前夕的人文主義色彩,又折射出中世紀詩人但丁對愛的信仰。 到了20世紀,愛爾蘭作家詹姆斯•喬伊斯寫了一部中譯50多萬字的皇皇鉅著,就叫《尤利西斯》,這一次,尤利西斯這個文學形象又一次被刷新了:他變成了一個現代人,一個生活在20世紀歐洲的普通人。 這一次的刷新是顛覆性的。首先,這本書除了標題外完全沒有出現過尤利西斯這個名字,主人公是個生活在都柏林的猶太人,名叫布盧姆。其次,主人公跟荷馬史詩裏的尤利西斯相差甚遠,他沒有經歷過戰爭和冒險,智商也普普通通,性格還唯唯諾諾,只是一個最普通的中年人。再次,小說寫的也不是人物的一生,而僅僅是主人公在1904年6月16日這一天發生的事情。在這一天裏,他喫飯,散步,工作,談話,發呆,喝酒,做夢。就這一天,喬伊斯寫了五十萬字,所以,這一天又被稱爲文學史上最漫長的一天,也被稱爲“布盧姆日”。直到今天,都柏林人還在紀念這個日子,他們會按照小說主人公在城市中漫遊的路線圖,依次走過那些如今已成爲地標的地點。 值得一提的是,這一天正是喬伊斯和妻子諾拉初次相識的日子。 那麼,喬伊斯爲什麼要寫這樣一本書呢?這本書跟尤利西斯有什麼關係呢?表面上看,一點關係也沒有。但仔細分析起來,卻有千絲萬縷的關係。有人說,這是喬伊斯的嘲諷,因爲在20世紀,崇高被降格,傳統價值被顛覆,英雄尤利西斯變成了平庸的布盧姆。 但喬伊斯最權威的傳記作家理查德•艾爾曼認爲,喬伊斯是在模仿《奧德賽》中將英雄當做一個普通人去表現的文學視角。後來,比如美國著名文學批評家埃德蒙•威爾遜,作家納博科夫,也都支持這個觀點,那就是:喬伊斯用這麼大篇幅去書寫普通人的普通一天,正是因爲,在20世紀的和平年代,一個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就是史詩。或者說,20世紀和平年代的史詩,就是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史詩的英雄,就是如你我一般的普通人。這樣的“平凡史詩”,歷史絕對不會去記載,只有文學家纔會發現它,審視它,賦予它永恆的價值。 接下來先講一遍這本書基本的故事線索。 簡單地說,這個故事就是,1904年6月16日,兩個男人在都柏林漫遊,數次擦肩而過,最終相遇了。一個是布盧姆,38歲,廣告推銷員,一個是斯蒂芬,22歲,青年教師、學者和詩人。 小說共分三部,18章。前兩部分別講斯蒂芬和布盧姆從平行到相遇發生的事,第三部講兩人相遇後發生的事。 先說第一部的主角斯蒂芬的旅程。斯蒂芬姓代達勒斯,他的父親叫西蒙•代達勒斯,我們也可以叫他老代達勒斯。一個愛爾蘭家庭姓代達勒斯,這明顯是個隱喻。熟悉古希臘神話的人都知道,代達勒斯是建造了克里特迷宮的工匠的名字,他和兒子伊卡洛斯被克里特國王囚禁起來,後來,他用蠟和羽毛做出了翅膀,飛出了克里特。但兒子伊卡洛斯卻因爲飛得太高,翅膀被太陽烤化,墜海而死。 納博科夫在《文學講稿》裏指出,在這本書裏,斯蒂芬對應的就是伊卡洛斯,一個想飛出迷宮的迷宮建造者的兒子。 【作家賦予斯蒂芬這個人物的使命,就是從他自我的迷宮裏飛出來,同時又不要飛得太高,葬送了年輕的生命】 斯蒂芬出身于都柏林一個破落的上流社會家庭,他是喬伊斯上一部小說《個青年藝術家的肖像》的主角,是作家本人的化身,他是一個天才型的人物,他的意識流深奧、詩意,旁徵博引,知識性和藝術性很高,但他的現實卻很慘淡。 斯蒂芬的父親老代達勒斯是個失敗者和酒鬼,原型就是喬伊斯的父親,母親是個虔誠的天主教徒,原型就是喬伊斯的母親。斯蒂芬有成爲藝術家的夢想,爲此他離開家鄉去巴黎留學。一年前,斯蒂芬母親病危,將他召回都柏林。此時,母親已經死去一年,代達勒斯一家一貧如洗,分崩離析。斯蒂芬的四個妹妹溫飽問題尚未解決,父親卻終日在酒館買醉。於是,斯蒂芬跟父親決裂了。他離家出走,和他的醫學生朋友穆利根租住在海邊的一座圓形炮塔上,同時,他開始在一所男校當歷史老師。斯蒂芬資助着穆利根的生活,但穆利根總是諷刺他的能力和理想。這讓斯蒂芬深感羞辱。 這天早上,穆利根有個英國朋友來了,穆利根想留他住在塔樓,那就意味着,斯蒂芬要無家可歸了,爲此,斯蒂芬一整天都在跟穆利根明裏暗裏地較勁。 還有一件事是斯蒂芬的心頭刺。剛纔說了,斯蒂芬的母親是個虔誠的天主教教徒,但斯蒂芬卻十分痛恨早期的宗教教育對他的約束和戕害,與宗教決裂了,轉而信仰藝術與哲學。母親死去前,懇求斯蒂芬跪下來爲自己的靈魂安息而祈禱,但斯蒂芬殘忍地拒絕了,因爲他害怕來之不易的精神獨立就這樣被奪走。就這樣,母親在痛苦中死去了。小說敘述的這一天,母親的一週年祭日馬上就到了,仔細閱讀你就會發現,那個場景始終在折磨着斯蒂芬的心。 這個早晨,斯蒂芬跟穆利根吵了一架,原因是他無意中聽到穆利根時自己母親的死出言不遜。講課時,他無意間講的笑話透露着對母親的愧疚。課後,他在一個不會做題的笨學生身上看到了自己童年時其實也如此不堪,只是一切全靠母親的保護。 放學後,他走到海邊,想着要不要去探望一下自己不太看得起的舅舅,就當是對母親的懺悔。但他很快制止了這個想法,慢慢就走過了舅舅的家。這天上午11點,斯蒂芬父親的朋友將要下葬,但斯蒂芬不願到場,因爲他母親也葬在那個墓地,也因爲他不想見到自己的父親。總之,在自己的故鄉都柏林,斯蒂芬徹底地孤獨着,對父親的絕望和厭惡,對母親的愧疚,像幽靈一樣縈繞着他,操控着他的意識和行動。批評家埃德蒙•威爾遜在分析這一部分的時候,有一句精闢的總結: 【斯蒂芬發現,藝術家的身份和兒子的身份,這兩者是無法和解的】 總之,這一天,斯蒂芬在精神的迷宮中尋找着自己的出路。與此同時,布盧姆也開始了他的一天。 【接下來是小說的第二部】 當斯蒂芬爲自己的父母問題苦惱時,布盧姆也正在爲自己的夫妻問題困擾着。布盧姆出身於一個勉強算中產階級的家庭,他的母親很早就去世了,他是被父親撫養大的,但老父親體弱多病,後來因不堪忍受病痛而自殺,這也給布盧姆的精神造成了創傷。 布盧姆遺傳了父親孱弱的身體,但也許正因爲此,他對弱者和動物都充滿了同情。布盧姆希望自己是個作家和記者,但他的職業是報紙的廣告推銷員,他創業過,但以失敗告終。此外,他還是個少數族裔。他是匈牙利猶太人,當時的愛爾蘭是個封閉的地方,猶太人很少見,因此,他總是遭遇歧視和嘲諷。 他的妻子莫莉是個充滿生命力的人物,她是個專業歌手,性感而風流,她家世不錯,父親是一位赫赫有名的軍官。布盧姆和莫莉結婚16年了,十幾年中,莫莉不斷出軌,這讓布盧姆非常痛苦。但奇怪的是,布盧姆並不反抗這種命運,而是接受了它,甚至,他還把它當做自己的宿命。至於爲什麼,且聽我說下去。 在這一部的開頭,布盧姆做好早餐,走上樓,送到莫莉的牀上。他看到莫莉收到一封可疑的來信,那封信來自一個叫博伊蘭的人。博伊蘭是個音樂經理人,他是個黑人,肌肉發達,來城裏與莫莉談合作巡迴演唱的事,順便還要參加拳擊賽。博伊蘭在信裏說,這個下午四點,他會來家裏找莫莉。布盧姆知道,倆人正在曖昧,他預感到,如果他不加以阻止,博伊蘭就將在下午四點成爲莫莉的情人。但布盧姆覺得阻止是沒用的,於是他懷着悲哀,走出了家門。 這一整天,布盧姆都避免聽到博伊蘭的名字,但他卻不斷與博伊蘭相遇。午後,布盧姆在酒館喫東西時,博伊蘭進來了。博伊蘭喝了一杯酒,然後就往布盧姆家走去。他一走,大家都紛紛議論起他和莫莉的八卦,還哈哈大笑起來,結果,布盧姆和酒館的人吵了起來。 晚上,布盧姆來到一家婦產醫院,探望莫莉的一個難產的朋友。在那裏,他聽到醫生們以猥褻的口吻對母性和生育高談闊論,布盧姆爲他們的不敬感到可悲。從這裏我們能看到,即使擁有一個如此不忠的妻子,布盧姆仍然發自內心地尊重女性,有着強烈的同理心。而那些褻瀆者中,就有年輕的斯蒂芬和他的朋友。 說起來,斯蒂芬和布盧姆兩家算是街坊,斯蒂芬的父親和布盧姆相互認識,有共同的朋友,這個上午11點,布盧姆去參加了斯蒂芬缺席的那場葬禮。葬禮上沒遇到,生產的這一幕卻遇到了,這似乎隱喻着兩人的相遇會帶來新生。 難產的孕婦終於生下了孩子,大家都湧到酒館去慶祝。斯蒂芬和穆利根都喝醉了,彆扭了一天的兩人爲塔樓的鑰匙爭了起來,最後,斯蒂芬出局了。於是,無家可歸的斯蒂芬決定到妓院去睡覺。目睹這一切的布盧姆擔心斯蒂芬的安危,默默跟隨着他。 其實,這一天,布盧姆和斯蒂芬兩人多次擦肩而過,甚至,斯蒂芬還在前一天的睡夢中夢到過一個像布盧姆的男人把自己帶到一個女人面前,但他們並沒有相認。直到這一刻,他們才真正相遇了。在妓院裏,兩人各自回想着自己荒唐的一天。布盧姆意識到,自己已經變成人盡皆知的綠帽男,因爲莫莉與博伊蘭的私情而成爲世人的笑柄。可事實上,布盧姆對妻子不僅僅有恥辱感,還有愛和同情,這就要說到他們共同的心頭刺了。 小說裏,布盧姆和莫莉有一個女兒,這個女兒性格跟莫莉一模一樣。但仔細閱讀你就會發現,布盧姆的意識流中經常會出現魯迪這個名字。原來,他們還曾經有過一個兒子,名叫魯迪,布盧姆曾把希望都寄託在魯迪身上,希望他延續自己的性情。不幸的是,孩子出生後11天就天折了。布盧姆和莫莉就是從那時候起不再有夫妻生活的。爲此,布盧姆給予莫莉最大的理解,始終包容着她的出軌。同時,他也覺得,是自己孱弱的身體遺傳給了小魯迪,才讓他天折的。就是從那時起,他失去了自信,也失去了自尊。 斯蒂芬的一天也不好過。此刻他喝得爛醉,看到死去的母親從墓地出來走到他的眼前,再次要求他爲自己的靈魂禱告,而斯蒂芬又一次拒絕了。這時,斯蒂芬壓抑的痛苦徹底爆發了。他借酒裝瘋,掄起手杖把妓院的吊燈打了個粉碎,然後衝到街上,又遇上兩個向他挑釁的英國士兵,打成一團。這裏要插一句,愛爾蘭在當時並沒有獨立,還在英國的殖民統治之下,而作家喬伊斯正是因爲這一點才選擇了流亡,離開愛爾蘭這個軟弱的國家的。所以,小說裏提到的那個佔據了斯蒂芬房間的英國人,以及跟他扭打起來的英國兵,都是一種愛爾蘭不滿被英國侵佔欺辱的隱喻。 接着說斯蒂芬。他當然不是英國兵的對手,被一頓暴揍,癱倒在地。斯蒂芬胡鬧的這會兒,布盧姆一直跟着他、保護着他。布盧姆不知道自己爲什麼這麼做,只知道斯蒂芬“是那羣人中最像樣兒的”,他知道斯蒂芬是老代達勒斯的兒子,同情他失去母親,父親形同虛設,而且,這一天,布盧姆在很多地方領教過斯蒂芬不凡的談吐,對他很是欣賞,當然,也包容着他的偏激。 這一刻,當布盧姆俯身查看地上的斯蒂芬時,突然出現了喬伊斯小說中特有的“神啓時刻”(神靈的神,啓示的啓):他突然覺得,自己是在看着死去的兒子小魯迪,彷彿魯迪已經按照他的意願長大成人了,長成了他喜歡的樣子,長成了斯蒂芬:有學識,有教養,敏感,精緻,有顆詩人的心。到這裏,布盧姆和斯蒂芬纔算真正相遇了。小說的第二部也就結束了。 【接下來是小說的最後一部】 布盧姆像父親對兒子那樣扶起了斯蒂芬,把他身上的土弄乾淨,把他帶到一家通宵營業的馬車伕柵,那是馬車伕和在外漂泊的水手們聚會的地方,斯蒂芬與他們格格不入,於是布盧姆把他帶回了自己的家,衝了杯熱可可給他喝。這時,已經是凌晨了。布盧姆嘗試與斯蒂芬談論藝術和科學,但斯蒂芬太疲倦了,時常陷入沉默。 布盧姆希望斯蒂芬在家裏留宿一晚,但斯蒂芬拒絕了,不過,他答應了做莫莉的意大利語老師。斯蒂芬離開後,布盧姆躺到牀上,向莫莉彙報他一天的遭遇,沉沉睡去。 與斯蒂芬的相遇改變了布盧姆的生活。從心理意義上,他找回了自己死去的兒子,也找回了自信和自尊。還記得嗎?在布盧姆出場的時候他在給莫莉做早餐,然後上樓把早餐送到莫莉的牀前。這是他每天醒來做的第一件事。但這一天睡前,他對莫莉說,今天莫莉要自己做早餐,並且送到他的牀前來。夫妻二人的地位,不知不覺發生了轉換。 這時,敘述的視角轉換成了莫莉的。她在半夢半醒間,展開了長達40多頁的意識流。開始,她對布盧姆的態度轉變迷惑不解,後來,她終於回想起她與布盧姆戀愛並結婚的過往,她想起自己當時爲什麼要嫁給他,正是因爲他的才智,他同情的本性,他富有想象力的頭腦,他對女性的尊重。正是這些讓她覺得他與一般的男人不同。相比之下,博伊蘭和其他情人一樣,都太粗俗了。到這裏,我們已經知道,莫莉對布盧姆的愛又回來了。 整本書到這裏就結束了。作者沒有直接告訴我們與布盧姆的相遇對斯蒂芬意味着什麼,但我稍後會告訴你的是,斯蒂芬會在10年後以布盧姆爲原型寫下《尤利西斯》,他將成爲詹姆斯•喬伊斯。 說完了故事,我們再來說這本書與荷馬史詩《奧德賽》的對應關係。在喬伊斯的初稿中,每個章節都有標題,用來跟《奧德賽》對應。比如,三部曲分別叫“帖雷馬克”“尤利西斯的漂泊”和“回家”,其中,帖雷馬克就是尤利西斯的兒子。而每一章的名字也對應《奧德賽》中的地名和人名,比如獨眼巨人、塞壬、刻爾吉、伊薩卡。 【但出版時,喬伊斯刪掉了它們】 這是一個明智之舉,因爲只有這樣,這本書才能成爲一個需要讀者深度參與的閱讀遊戲—要弄懂這本書寫了什麼,首先,你得非常瞭解《奧德賽》,其次,你還得了解喬伊斯對尤利西斯的看法。 喬伊斯從小就酷愛尤利西斯的故事。他被這個人物迷住了。在英雄故事中,英雄都是因爲在戰場上奮勇殺敵而成爲英雄的,很少有人寫英雄如何想回家,如何想跟老婆孩子團聚,如何用各種詭計而非正面衝突化解危險的。總之,在喬伊斯看來,尤利西斯是一個有血有肉的、普通人的英雄。 喬伊斯一直在尋找屬於他的尤利西斯。有一回,他在街上跟人起了衝突,捱了打。這時,一個年長的猶太人幫助了他,還把他帶回了自己的家。談話中喬伊斯才知道,這個猶太人在愛爾蘭這個天主教國家備受歧視和欺凌。他還得知,這個猶太人的妻子還一直在出軌,但猶太人還是愛着妻子。猶太人的故事深深觸動了喬伊斯。在他心中,這個猶太人就是尤利西斯,他在異鄉漂泊,愛着自己的家庭,他身爲弱者和邊緣人,卻依然有着一顆仁慈的心,去幫助和關懷弱者和邊緣人。 在給朋友的信中,喬伊斯透露,自己要寫一個短篇小說,名字就叫《尤利西斯》一多年後,《尤利西斯》以鉅著的面目問世。書中,喬伊斯化身爲斯蒂芬,而這個猶太人化身爲布盧姆。小說裏,布盧姆因爲留着猶太鬍子被人嘲笑,因爲妻子出軌被人嘲笑,因爲心思比一般人敏感、性情比一般人文雅,說話比一般人細聲細氣而被人嘲笑。那些人說,他是“陰性男人的最佳典型”,醫學生穆利根還說他是“變態陰陽人”。可是在喬伊斯眼中,他就是20世紀的尤利西斯。 說到這,我想引用這本書中,布盧姆曾說過的話:我屬於那個被仇視、受追害的種族。現在也一樣。就在此刻。就在現在。可是,力量,仇恨,歷史,所有這一切都是絲毫無用的。侮辱和仇視不是生活。人人都知道,正是這個的反面纔是真正的生活。” 這時,酒館老闆問他:“那是啥?”布盧姆說:“愛。”布盧姆所說的,當然是神聖的愛。可悲的是,酒吧裏的人都以爲那是性愛的愛。 再說斯蒂芬。在《奧德賽》中,荷馬把尤利西斯的故事講得太精彩了,以至於後人往往忽略了這部史詩的另外一條線索:尤利西斯的兒子帖雷馬克尋找父親的故事。尤利西斯離家20年沒有音訊,人們都說他肯定死了。多年來,勸尤利西斯的妻子帕涅羅珀改嫁的求婚者絡繹不絕,但帕涅羅珀堅決不改嫁,她白天織壽衣,晚上再拆掉,如此往復20年,一直在等丈夫回家。所以,帕涅羅珀就成了忠貞的象徵。 妻子不相信丈夫死了,兒子自然也不信。尤利西斯離家時,帖雷馬克還是個嬰兒,20年過去,他長大成人,開始冒險出海,四處尋找父親。在冒險中,他也磨鍊成子一位受人尊敬的英雄。 顯然,斯蒂芬對應着尋找父親的帖雷馬克。老代達勒斯只是他生理上的父親,而他尋找的是一個精神上的父親。這個人就是布盧姆。布盧姆不僅給了他父親般的關愛,更重要的是,布盧姆讓他看到都柏林這個平庸絕望的城市中,一點人性的希望; 此外,【布盧姆的思想意識介於知識分子和世俗之間,這樣一個存在,正是斯蒂芬成爲理想中的自己的必經之路】 爲什麼這麼說呢?我們不妨來看看第二部中一個關於莎士比亞的部分。下午兩點鐘左右,斯蒂芬與一羣學者朋友討論莎士比亞。他說了這樣一番話: “梅特林克曾說:如果蘇格拉底今天離家,他會發現哲人就坐在他門前的臺階上。如果猶大今晚出去,他的腳步也會走向猶大。每一個生命,都是許多日子組成的,一日又一日。我們通過自身往前走,一路遇到強盜、鬼魂、巨人、老人、年輕人、媳婦、寡婦、慈愛兄弟,但永遠都會遇到的是我們自己。” 在斯蒂芬和布盧姆一起去逛妓院的時候,斯蒂芬又說: 【爲了不從自我內部穿行,一直跋涉到世界盡頭。天主,太陽,莎士比亞,推銷員,走遍了現實,方成爲自我本身】 這幾句話,就是打開這本書的鑰匙。 莎士比亞是喬伊斯最終極的文學偶像,當然也是他的化身斯蒂芬的。我們都知道,莎士比亞是雅俗共賞的典範。他的語言可以美到極致,也可以俗到極致。他能寫好高貴的王子,也能寫活卑賤的小丑。 他能寫出世界名著,也能經營好環球劇院。他能征服英國女王,也能讓販夫走卒爲他狂熱。 世界上所有偉大的作家,你都能看出他的來處,找到他精神上的、文學上的尖親,但莎比亞卻沒有,他不像任何人,也完全超脫於自己的時代,他是一個真正的獨創者。就像這本書里斯蒂芬引用的那句話:“天主之外,莎士比亞創造的最多。” 可以說,莎士比亞是所有後世作家的父親,一個無法超越的父親,但他自己卻沒有父親,他是他自己的父親。 那麼,莎士比亞是如何成爲莎士比亞的呢?其實,就像斯蒂芬領悟到的那樣:他走遍了現實,方纔成了自我本身。 前面說了,這本書裏的斯蒂芬想成爲作家,但他還不是一個真正的作家。因爲這時的他還只會像哈姆雷特王子那樣思考,卻無法想象一個卑賤的小丑是如何生活的,也就是說,他無法書寫芸芸衆生,也無法讓芸芸衆生閱讀他。如果斯蒂芬僅僅是斯蒂芬,那還遠遠不夠,成不了莎士比亞。 在這本書裏,斯蒂芬遇到了布盧姆。這場相遇給他啓示,讓他深入到一個“芸芸衆生” 的命運裏,像王子也像小丑那樣說話——這纔是他的文學偶像莎士比亞應有的樣子。因此,就像前面我說過的,布盧姆對於斯蒂芬的意義就是,【10年後,也就是1914年,斯蒂芬將寫下布盧姆的故事,成爲喬伊斯,一個想要超越莎士比亞的作家】 那麼,喬伊斯是用什麼方式去超越莎士比亞的呢? 答案是,用語言。有評論家認爲,在這本書裏,真正的主角其實是語言本身。在婦產醫院的部分中,喬伊斯【用語言和文體的演進,模擬了一個嬰兒的誕生過程。他以古英語開頭,到現代英語結束,一路模擬了英國文學史上歷代名家的文體】 妓院一章,寫布盧姆的顱內劇場,是用劇方式寫成的,出場人物數不勝數,不但包括小說裏比較重要的人物,還包括巡警、妓女、貴婦、可以說是都柏林衆生相都出場了,甚至動物,比如海鷗,還包括路燈、警鐘、肥皂之類無生命的物體都能作爲一個人物出場說話,衆聲喧譁,實在是一首超前的後現代狂想曲。 在布盧姆回到家中的一章,他發現室內擺設有了變動,腦補起妻子白天與情夫幽會的情景,百味雜陳,但他轉而一想,又覺得一切無所謂。妙的是,這些複雜的心理過程,是用天主教《要理問答》的文體寫的,既令人發笑,又引人憐憫。 莫莉長達40多頁的意識流,只有兩個標點,看起來很嚇人,但如果你仔細閱讀就會發現,這是一篇經典的意識流代表作,就連著名的心理學家榮格都心服口服,他說:“只有魔鬼的奶奶才能對一個女人的真實心理摸得這麼透徹。” 如果你能找到1904年的都柏林地圖和報紙,會發現小說裏寫的都柏林與現實中絲毫不差,小說裏任何一個次要人物、任何一個微小的細節,都隨着時間的流逝在小說之河中漂流着,與其他人物和細節不斷交叉碰撞,這讓小說做到了電影裏才能做到的對“共時性”的呈現。 有一句話說得好:【尤利西斯之後,再沒有什麼是小說做不到的了】 喬伊斯的語言和文體實驗,把這本書變成了一個萬花筒,大量的文字遊戲和文體實驗,視角的不斷切換,以及對各種文學經典的戲仿,都讓這本書的閱讀體驗變得很辛苦,如果說這是一場閱讀遊戲,那它就是需要讀者深度參與的燒腦遊戲,但這對讀者的文化水平和耐心都提出了極高的要求。這一點,並不太莎士比亞。 但喬伊斯並不後悔,他曾對自己的傳記作家說:“我在這本書裏設置了那麼多迷津,它迫使幾個世紀的教授學者們來爭論我的原意。”然後,他惡作劇地加了一句:“這是確保不朽的唯一途徑。” 後來,如喬伊斯所願,《尤利西斯》讓他不朽。此後,他也在成爲自己的路上越走越遠了。多年後,他寫出了另一本“天書”:《芬靈根的守靈夜》。據說,這本書共使用了近6萬4千個單詞,其中喬伊斯自己造的詞就不少於3萬個。相比之下,《尤利西斯》倒顯得好讀多了。 總結一下。距《尤利西斯》正式出版(1922.2.2),馬上就滿一百年了。百年來,它在無數讀者的閱讀和闡釋中獲得了不朽的生命。它雖以難讀著稱,但其實並不難理解。它是對荷馬史詩《奧德賽》以及後世諸多文學正典的致敬和顛覆。史詩中的尤利西斯是獨具一格的英雄,他代表智慧、漂泊、冒險與思鄉。這也是西方文學的關鍵詞。喬伊斯對尤利西斯的演繹是所有作家中最具顛覆性的,在他筆下,尤利西斯和他的兒子帖雷馬克化身爲20世紀的都柏林人布盧姆和斯蒂芬,他們帶着各自內心深處的傷痛,與彼此相遇,命運軌跡也由此改變。這是人物與他的命運的相遇,也是作家與他的人物的相遇。在喬伊斯看來,20世紀的史詩就是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一個你平常根本不會多看一眼的小人物,可能就是那個扶起你的人,就是你的尤利西斯,而跟隨他的旅程,也許你就能“走遍現實,成爲自我本身。” 最後,我想給打算閱讀這本書的讀者一個小小的建議。我建議你從第二部,也就是布盧姆的部分開始讀,然後是第一部,第三部。因爲布盧姆的部分更接地氣,他的思維平實、質樸,也更親切。 當然,如果你是一個未來的藝術家和學者,那麼,斯蒂芬的部分也並不難。此外,關於這本書的研究實在太多了,觀點也衆口不一,在我所有閱讀過的資料中,作家納博科夫在《文學講稿》中對這本書的剖析是我覺得最到位的,推薦給你。———來自得到團隊,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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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利西斯》一共有十八章,每一章的標題都來自《奧德賽》中的人名或者地名。 喬伊斯寫的是布魯姆這個小職員在都柏林一天的活動,他把平庸瑣碎的日常生活套在一個史詩的結構中。小說最開始出場的是青年斯蒂芬,母親病危,他從巴黎返回都柏林,在一個圓形的碉樓租了個地方,靠教書餬口。 到小說第四章,主人公佈魯姆出場,他是個猶太人,爲一家報紙賣廣告爲生,他喜歡喫各種下水,豬腰子羊腰子胗子等等,他早上買了一副腰子,給妻子做早飯,妻子瑪麗恩是一個歌手,布魯姆知道瑪麗恩偷漢子,下午就要跟情人在家裏幽會,所以一早就出去。 他在城裏晃悠,去參加葬禮,去醫院看望一位難產的婦人,在酒館碰見斯蒂芬,斯蒂芬喝多了,到深夜,布魯姆把斯蒂芬帶回家,給他喝點兒熱可可。 這就是小說的主要情節,發生在一天之內,十八個小時,但喬伊斯卻寫了700多頁,翻譯成中文加上註釋一共1200頁。 很多人都覺得《尤利西斯》非常難讀,因爲難讀,所以就顯得特別嚴肅。可作家苗師傅卻覺得,這個小說的“核”,驅動喬伊斯寫完這本小說的內在衝動,很可能是喜劇性的。 把一個人瑣碎的一天,把一個人的彷徨、恐懼,把他飄移不定的思緒和疑慮當成史詩一樣來寫,這本來就是件好玩兒的事。 這個小說裏,沒有女妖的誘惑,沒有恐怖的獨眼巨人,主角也沒啥歷險——他上廁所看報紙,打自己的小算盤,他被忽視,他胡思亂想,他有隱祕的傷痛,他和妻子之間的障礙也不是茫茫大海。評論家說,這本小說隱而不露的虛無色彩讓人的一切經歷都變得無意義。 當年,是哈利雅特·韋弗資助喬伊斯寫這本小說的,喬伊斯給韋弗小姐的信中談起過他的構思,他說第十四章的題目叫《太陽神牛》,寫布魯姆去醫院探望一位難產的女士,醫院裏有一羣醫學院的學生在高談闊論。 喬伊斯說這一章寫起來很難,差不多用了一千個小時,他寫作的時候,面前擺着一副胎兒九個月的發育圖,還有一本《英國散文韻律史》,他要先用薩盧斯特塔西陀文體做引子,敘述中再用伊麗莎白編年史體,用彌爾頓莊嚴散文體,用拉丁雜談式文體,然後再用黑人英語、倫敦土話等等,這一系列的變化都在影射胎兒發展的各個階段。這一章節一共用了三十多種文體。 爲什麼要這麼做呢?評論家說,這一章揭示了所有英語文體的徒勞無功。喬伊斯很可能是用這種對文體的褻瀆,來配合這一章所表達的褻瀆情緒。 第十七章,喬伊斯寫到布魯姆琢磨妻子瑪麗恩和情人的關係。用的是天主教《要理問答》的文體,用提問回答的方式向教徒解釋教義,本來是很呆板的文體,但跟內容結合就顯出了俏皮。 再比如第十章,由十九個片段組成,寫的是1904年6月16日下午三點到四點間,形形色色的人物在都柏林的活動。 第十八章的題目是《潘奈洛佩》,奧德賽妻子的名字。寫的是布魯姆的妻子瑪麗恩的自白,整個章節都是瑪麗恩半夢半醒之間的意識流,全章八個句子,第一個句子有兩千五百個單詞。喬伊斯說,這一章的敘述就像一個巨大的地球一樣,緩慢和平穩的旋轉。 由以上幾個例子,我們能看出,閱讀《尤利西斯》的困難所在,喬伊斯要寫的事情很簡單,但他寫的方法非常複雜。 你說他是在嚴肅的寫作嗎?當然,非常嚴肅。 你說他是在做文字遊戲嗎?當然,也是在遊戲。 嚴肅和遊戲能兼容嗎?人生到底是嚴肅的還是一場遊戲呢?普通人的一生是一場英雄之旅嗎?我們能在日常生活中發現生命的意義嗎? 我們對待生活的那種樂觀主義態度,到底是出自幽默精神,還是強烈的悲劇意識呢?人生真的是一串選擇嗎?我們在承擔着選擇的結果嗎? 無意義感,是一件很折磨人的事。然而,我們真的要把自己的人生放到英雄之旅的套路中嗎?我們真的能找到意義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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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爾夫對《尤利西斯》的真實書評:“目前,我讀了大約200頁,還不到全書的三分之一。最初的幾章讓我充滿了興奮和陶醉,忍不住笑出聲來,但隨後的那些令人不安的細節描寫讓我感到困惑、厭煩和失望。湯姆,這個我一直尊敬的人,居然認爲這本書能與《戰爭與和平》相提並論。然而在我看來作者似乎並沒有經過系統的語言訓練,缺乏必要的品味,更像是一個自學成才的工匠。我深知這類人總讓人頭疼,他們固執自私,粗俗刺眼,甚至讓人反感。明明可以享用熟食,偏要生喫,我實在無法理解。我想如果你像湯姆一樣貧血,那麼血紅素的含量或許還能成爲一種美德。而我,作爲一個健康的人,決定暫時放棄這本書,準備回到古典小說的懷抱。也許以後我的看法會有所改變,但現在,我對於《尤利西斯》的評價已經定了下來”。 之後看了再看這段評價吧

★★★☆☆

59.9萬字的尤利西斯,花費24天共43小時32分鐘看完,以爲意識流會是如夢似幻很順暢的一場精神洗禮,沒想到反而很滯澀,成爲喬伊斯的m被捶打得Q彈軟綿,玩弄於股掌之中。現在,我看完了,我要變成喬伊斯的s就像他寫的那樣鞭打他一番。很可惜糊里糊塗就看過去了並沒有感受到文體變化上的精妙,不知道用其他語言詞語的意義,被大力吹捧的用到的典故其實也只是大多的《聖經》、《哈姆雷特》、愛爾蘭民間樂和當年流行音樂,經常是把流行音樂的歌詞改了一改給評論家留下謎題,感覺和我們在個籤用上歌詞也沒有什麼兩樣,用典的精妙深奧比不上博爾赫斯。雖然這本書經歷坎坷地最後被判定爲不是一本淫書,但我也實在不想看布盧姆在海灘上看見美女所以導了、幻覺中男主布盧姆生下了八胞胎、時不時出現的鞭打描寫和細膩的性描寫,以及像報菜名一樣報出一長串以“聖”開頭的全部聖徒名字。唯一可看的是後記中把《尤利西斯》與荷馬史詩中的奧德修斯(尤利西斯也就是奧德修斯)的情節進行對比並列,講述了這本書的結構上的對英雄故事的體現。正好近日諾蘭的史詩電影《奧德賽》上映,很好看,快去看。看到評論裏寫其他著名作家認爲《尤利西斯》無法與《戰爭的和平》並提,它更像沒有經歷過專業訓練者寫出來的混亂囈語,諾貝爾文學獎的評選員也說過《尤利西斯》的難讓文學進入了死衚衕。我說:如果《尤利西斯》是20世紀百佳小說之首,那麼世界文學就完蛋了。我選擇尤利西斯成爲我看完的第一百本書,很遺憾,但看在尤利西斯讓我曾那麼嚮往的份上打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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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利西斯》在描寫現代人的都市流浪的同時,也將其變成記憶的“奧德修紀”,從而改變了達達主義因一味求新而流於輕薄的缺陷,爲現代存在揭示了它的縱深的時間維度,賦予了它歷史的厚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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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虧有了像弗吉尼亞·伍爾夫、喬伊斯、卡夫卡和普魯斯特這樣的小說家,我們纔可以說,我們的智力和敏感力得到了充實,因此可以在現實這團巨大的亂麻中識別出從前無知或者沒有足夠了解、或者感覺遲鈍的層面——記憶的過程、荒謬的念頭、意識的流動、激情和感覺的敏銳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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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開喬伊斯的文字之門,你首先聽到的不是意義,而是聲音。都柏林的午後陽光透過詞語的縫隙,啤酒杯碰撞聲、電車軌道摩擦聲、街頭叫賣聲、內心獨白聲——所有這些都被編織進一部名爲《尤利西斯》的聲音織錦中。在這裏,書寫不是沉默的記錄,而是一場持續進行的語言狂歡節,每個句子都在掙脫頁面的束縛,渴望成爲空氣中的振動。 第一樂章:詞語的交響化變形 跟隨斯蒂芬·迪達勒斯的腳步行走在桑迪蒙特海灘,海浪的節奏變成了“snotgreen scrotumtightening sea”這樣押頭韻的咒語式句子。喬伊斯不是在描述海,而是讓語言本身模仿海的湧動——輔音如浪花拍打,元音如潮水起伏。當你“讀”這段文字時,你實際上在參與一場聽覺實驗:英語被拆解成原始的聲音材料,然後重組爲超越字典意義的音樂片段。 第二樂章:瓦格納式的主題編織 如同瓦格納歌劇中的主導動機,喬伊斯在《尤利西斯》中編織了一張主題網絡。“水”的意象從第一章的洗澡水到最後一章莫莉的夢境之海;“父親與兒子”的旋律從斯蒂芬對亡母的愧疚到布魯姆對夭折兒子的思念,再到兩人在妓院中的象徵性相遇。這些主題在不同章節中變形、重現、對位,構成了一部文學的交響曲。 第十一章《塞壬》是這場音樂實驗的極致——整章模仿了賦格曲的結構。酒吧裏的對話、歌聲、器樂聲、街道噪聲交織成復調網絡。喬伊斯甚至引入了樂譜符號,將文學推向了記譜法的邊界。難怪他自信地宣稱這一章“比瓦格納的歌劇更好”——他不是在比較故事,而是在比較時間藝術的構造方式。 第三樂章:意識流的對位法 莫莉·布魯姆著名的獨白是一首長達40頁無標點的聲音河流。但這條看似隨意的意識流,實則遵循着嚴格的音樂邏輯:主題的循環出現、情緒節奏的起伏變化、記憶碎片的動機式重現。這就像一首極簡主義音樂作品,簡單的材料通過重複和微妙變化產生複雜的聽覺體驗。喬伊斯證明了,最自由的表達恰恰需要最嚴謹的結構作爲容器。 第四樂章:跨越藝術的回聲 喬伊斯的音樂性遺產像一部不斷變奏的主題,在後世藝術家中迴響: · 約翰·凱奇從《芬尼根的守靈夜》中發現了“偶然性”的美學——詞語如音符般自由組合,意義在不確定性中誕生 · 盧恰諾·貝里奧的《交響曲》直接引用喬伊斯文本,將文學結構轉化爲音樂結構 · 克里斯托弗·諾蘭的電影如同喬伊斯的文本,都是“時間的建築”——《盜夢空間》的多層夢境如同《尤利西斯》的嵌套敘事,《信條》的時間逆轉如同《芬尼根的守靈夜》的循環結構 終曲:聆聽的啓示 喬伊斯的真正啓示或許在於:理解不總是先於體驗。在進入他的迷宮之前,不妨先放棄“解讀”的執念,轉而聆聽文字的聲音質地。讓眼睛暫時休息,讓耳朵帶領你穿過都柏林的街道——在那裏,每個商店招牌都在歌唱,每句對話都在押韻,每個沉默都充滿了休止符的張力。 這場尤利西斯之旅最終教會我們的,不是如何“讀懂”喬伊斯,而是如何像他一樣,將世界聽作一部正在譜寫的總譜。在這個意義上,我們每個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作曲家,在時間的五線譜上,用選擇與偶然編寫着獨一無二的旋律。 而喬伊斯留下的線團,依然在延伸——它不再只是解開迷宮的線索,而是變成了迷宮本身的聲音,邀請每一個願意傾聽的旅人,加入這場永恆的、嘈雜的、美麗的語言狂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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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讀紙書爲主,電子版主要用於查詢突然想不起來的人名之類。 總體來說,喬伊斯頗有一種愛爾蘭辛棄疾的味道,因爲關心的問題實在重大(愛爾蘭民族受壓迫的命運及其解放前景,各宗教教派間的衝突齟齬,尤其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學裏最愛談及的性問題),掉書袋的痕跡也實在明顯。我回想了一下自己那些“胡思亂想”的時刻,好像很少能聯想到某首流行歌曲、詩行或是好幾門外語。我只能說兩位主要人物斯蒂芬和布魯姆實在是相當文藝和博學之人。 拋開這一點,以幾個個體的心理活動爲線索來揭示全人類的普遍經驗,尤其是他們掩藏在日常生活之下的淡淡的悲哀與隱忍,其實還是很有力量的。只不過喬伊斯之意識流不同於伍爾夫,他筆下人物的內心活動和外界的聯繫相對微弱,至少缺乏“棕色長筒襪”這樣的標記。 喬伊斯對兩性關係的認知尤其透徹,布魯姆之不舉,在他對動物腎臟的嗜好上得到暗示,以他遊蕩于都柏林街頭時腦海中不斷浮現出莫莉與博伊蘭偷情的場景和他不斷的意淫爲推動力,最終在莫莉的內心獨白中得到確認。我想布魯姆的性問題正是整本書的真正“肚臍”所在。 莫莉長達幾十頁的內心獨白可以說是震懾人心,甚至可以稱作極佳的女性主義文本。喬伊斯的“過錯”或許僅在於他是左拉的信徒,將赤裸裸的肉體和器官帶入了曾被認爲是道德而神聖的小說殿堂。 總之,書是值得讀的好書,只是需要信任與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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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不行的評價並非翻譯質量問題,而是這個版本的註釋太少。查看註釋中引用的其它註釋非常不方便。 當初選擇這個版本是看到讀的人比較多推薦度高,跌跌撞撞花了25個小時讀到了第7章才發現這個出版社的註釋比較少。我要改讀譯林出版社的了,同樣是文潔若夫婦的譯本,註釋多了很多,更加方便。比如有的註釋中推薦去查看其他章節的註釋,在譯林出版社的版本中更方便查看。 希望對後來的人有幫助。

★☆☆☆☆

同樣是意識流作家,弗吉尼亞•伍爾夫寫得咋就那麼深刻又有邏輯呢? 晦澀、掉書袋、曲高和寡並不是成爲好作品的標準,有可能是裝13的標準🐒,看那70頁的導讀(戴從容)就感受到了這本書吸引的都是一羣“傲慢與偏見”之人!

書籍信息

作者[愛爾蘭]詹姆斯·喬伊斯
譯者蕭乾,文潔若
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
出版時間2020-08-01
ISBN9787210122586
分類文學-外國文學
格式EPUB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