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淑斌
賦予農民土地權利與定位村集體職能是一個硬幣的兩面。清楚定位村集體職能是農地有序流轉的基礎。本書把村集體在農地流轉中的職能分爲管理者職能、交易者職能和參與者職能,重點對參與者職能的作用方式和效應進行理論分析和實證檢驗,結果表明,村集體的參與者職能符合農地流轉降低交易費用的要求,有利於農地家庭財產功能和生產要素功能的發揮,但對部分農戶的福利有負面影響,需要村集體和相關部門決策者予以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