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伏尼契
《牛虻》是愛爾蘭作家艾捷爾麗蓮伏尼契的長篇小說,描寫19世紀意大利愛國者反對奧地利統治者的鬥爭。本書描述了意大利青年牛虻的成長曆程,講述了他如何在黑暗現實的教訓下覺醒,如何自覺投身到火熱的鬥爭中,併成長爲一名堅強戰士的人生歷程。牛虻作爲一個有血有肉的愛國志士的形象已深入人心,成爲世界文學畫廊中的典型形象,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讀者。
星期三早上日出的時候,他們把他領進院子。他的腿瘸得更厲害了,走起路來明顯喫力。他沉沉地靠在士官的胳膊上,但是臉上那種疲憊、馴順的表情卻完全消失了。那些在空虛的寂靜中曾將他壓垮的恐懼,那些陰影裏的幻象和夢境,都與產生這一切的黑夜一同消失了。一旦旭日東昇,陽光照耀,敵人的嘴臉呈現在他的面前,他便鬥志昂揚,無所畏懼了。 執行槍決令的六名士兵扛着短筒馬槍,沿着長滿常青藤的牆壁排成一排。那堵裂縫遍佈、搖搖欲墜的牆壁,正是越獄失敗的那天晚上牛虻所爬過的。士兵們站在一塊兒,不禁失聲痛哭,他們即將處決牛虻,這真是一件令人絕望的事情。牛虻的睿智談吐、持續不斷的笑聲,還有那光明磊落、富有感染力的勇氣,曾像和煦的陽光一樣射進他們麻木而悲慘的生活。這樣一個人竟然要被處死,而且還會死在他們手中。對他們來說,這幾乎等同於熄滅天堂裏的明燈。 院子裏那棵碩大無比的無花果樹下,牛虻的墳墓正在等着他。那是昨天夜晚一些士兵不情不願地挖掘的,眼淚曾灑落在鐵鍬上。路過墳墓時,牛虻望了一眼,看着那幽黑的土穴和正在枯萎的野草,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呼吸着剛剛翻過的泥土的芳香。 士官行至那棵樹附近,便停住腳步,牛虻帶着最燦爛的微笑回頭看他。“我就站在這裏嗎,士官?”士官默默地點點頭,他的喉頭好像梗塞了,他恨自己竟然連一句挽救牛虻的話都沒有說。統領及其侄子、指揮槍決的騎兵中尉、一名醫生和一名牧師全都到了,他們滿臉嚴肅地走上前來。但是,一見牛虻含笑的眼睛中放射出的挑戰光芒,他們不由得有些慌亂了。“早安,先生們!啊,可敬的牧師大人,您也起得這麼早!你好嗎,上尉?這可是比我們之前的會面更愉快的一個場合,不是嗎?我看你的胳膊還吊着繃帶,這是因爲我那槍沒瞄準。這幫好漢會瞄得更準-小夥子們,對嗎?” 他掃了一眼士兵們的陰沉憂鬱的面孔。“不管怎麼說,這一回是不需要繃帶的。哎呀,你們何必都哭喪着臉哪!把你們的腳跟併攏,露一手你們百發百中的槍法。不久後,你們就會有大量的活兒要做了,最好事前多操練幾回。” “我的孩子。”牧師打斷了他,同時命令其他人後退,留下他們單獨談談,“再過幾分鐘,你就要站在你的創造者的面前了。難道在留給你懺悔的這幾分鐘裏,你就沒有別的話要說嗎?你想想,如果未經悔過就死去,那麼躺在那裏是一件多麼恐怖的事情啊。難道你準備帶着輕蔑的玩笑走近主的神聖的寶座嗎?” “可敬的牧師,你是在說笑嗎?臨死前懺悔這一條訓誡,只有你們才用得着。過不了多久,我們將會動用大炮,取代那些陳舊的短筒馬槍,那時你就會發現我們要開多大的玩笑。” “你們將會動用大炮?噢,可憐的人啊!你依然不知醒悟,你難道沒有意識到自己站在懸崖邊上嗎?” 牛虻轉身掃了一眼墳墓。“如……如……如此說來,牧師大人的想法是,只要把我放在那兒,就算把我了結了?也許你還會在墳頭放一塊石頭,阻止我三天之後復活吧?不必害怕,牧師大人!我不會侵犯你們那種虛僞表演的專利權。我會像只老……老鼠那樣,靜靜地躺在你們把我扔下的地方。不管怎樣,我們都會動用大炮。” “啊,慈悲的上帝,”牧師喊道,“寬恕這個不幸的人吧!”“阿門!”騎兵中尉用一種深沉的低音唸誦了一聲,統領和他的侄子在胸前虔誠地畫着十字。再耗下去顯然不會有什麼效果,於是牧師放棄了努力。他走到一旁,搖頭晃腦地朗誦着一段禱告文。簡短的準備工作很快就完成了。牛虻自覺地站在指定的地方,望着旭日東昇時紅黃交融的燦爛光輝。他再次聲明不要遮住他的眼睛,他臉上咄咄逼人的表情迫使上校無可奈何地答應了。他們都忘了這會對士兵們的感情產生什麼影響。 他笑吟吟地面對士兵們站着:“我已經準備好了。”短筒馬槍在士兵的手中顫動。中尉向前跨了一步,他的聲音激動得有點兒發抖。他以前從沒發過執行死刑的口令。“預備-舉槍-射擊!”牛虻搖晃了幾下,立刻又恢復了平衡。一顆子彈打偏了,擦破了他的面頰,幾滴鮮血落在他的白色圍巾上。另一顆子彈打在他的膝蓋上方。煙霧消散之後,士兵們看到他依然在微笑,還用那隻殘廢的手擦拭臉頰上的鮮血。 “槍法太差勁兒了,夥計們!”牛虻響亮而清晰的聲音打斷了士兵目瞪口呆的窘態,“再來一次。” 士兵們全都瑟瑟發抖。剛纔每個人都故意不讓槍口瞄準,暗自希望那致命的一彈是旁人射出的。現在牛虻站在那兒,朝他們微笑。他們把死刑變成了屠殺,這件恐怖的事情即將再次開始。剎那之間,他們失魂落魄,不知如何是好。他們放下短筒馬槍,聽着軍官的詛咒和呵斥,驚恐萬分地盯着那個被他們槍決卻還沒被殺死的人。 統領朝着他們的臉揮動拳頭,惡狠狠地命令他們各就各位,儘早完成這件事情。他已經同士兵們一樣一蹶不振,不敢去看那個一直巋然不動、不肯倒下的可怕人影。當牛虻對他說話的時候,他嚇了一跳,那嘲諷的聲音讓他忍不住直打哆嗦。 “今天早晨你派出來的是一支蹩腳的行刑隊,上校!讓我看看能不能把他們整飭得像樣些。來吧,夥計們!把你們手裏的傢伙舉得高一點兒。 抖擻精神,夥計們,你們舉的是馬槍,不是油鍋!準備好了嗎?那麼來吧!預備-舉槍-” “射擊!”統領衝上前來搶先叫道。如若讓這個犯人發令槍斃自己,那成何體統。 又是一陣混亂無序的排槍,士兵的隊列亂作一團,他們瞪大眼睛注視着前方。有個士兵甚至沒有開槍,他把槍扔到地上,蹲下來呻吟道:“我……我不能!” 煙霧冉冉升起,融入晨曦。他們看到牛虻已經倒下,但他仍然沒死。在最初的一分鐘裏,軍官和士兵都呆立不動,傻傻地望着那個可怕的身影在地上扭動、掙扎。接着醫生和統領大叫一聲,跑上前去。牛虻跪在地上,他用一隻膝蓋支撐着自己,依然微笑着面對士兵。 “又打偏了!再……再來一次,夥計們,看……看你們能不能-”他忽然栽倒在草地上。 “他死了嗎?”統領輕聲問道。醫生彎下身,把一隻手搭在那血淋淋的襯衣上,小聲回答:“我看是吧-感謝上帝!”“感謝上帝!”統領重複說道,“可算結束了!”統領的侄子輕輕地觸碰了一下他的胳膊。“叔叔!紅衣主教來了!他就在門口,想進來呢。” “什麼?他不能進來-我不許他進來!衛兵在幹什麼?主教大人-” 大門開了之後又合上,蒙泰尼裏站在院子裏,他用凝滯而可怕的目光望着眼前的場景。 “主教大人!我必須請求您-這個場面對您不合適!剛剛行刑完畢,屍體還沒……” “我是過來看他的。”蒙泰尼裏說道。統領這才覺得有些詫異,從紅衣主教的聲音和舉動來看,他好像是一個夢遊的人。 “啊,我的上帝!”一名士兵忽然叫了起來,統領慌忙扭過頭去。果然-躺在草地上的那個血肉模糊的軀體又開始掙扎呻吟起來。醫生俯身托起牛虻的腦袋,然後將其放到自己的膝蓋上。 “快!”醫生絕望地喊道,“你們這些野蠻人,快來啊!看在上帝的面上,趕快結束!這真讓人不能忍受!” 鮮血汩汩地噴射到醫生手上,他擁在懷裏的那個肉體劇烈地抽搐着,他着魔似的左顧右盼尋求幫助。終於,牧師從他身後俯下身子,將一隻十字架放到那個垂死之人的嘴脣上。 “以聖父和聖子的名義-”牛虻靠着醫生的膝蓋抬起身子,他瞪大眼睛直視十字架。在一片冰封雪凍般的沉寂中,他慢慢抬起那隻被打斷的右手,將十字架推開。十字架上的耶穌沾滿了血污。 “神父……您的……上帝……滿意了吧?”他的頭向後一仰,沉甸甸地落到醫生的胳膊上。“主教閣下!” 紅衣主教似乎還沒從夢遊中清醒過來,於是統領又重複了一遍,他的聲音更大了: “主教閣下!”蒙泰尼裏抬起頭:“他死了。” “的確死了,主教閣下。您現在不回去嗎?這種場景真是恐怖。”“他死了。”蒙泰尼裏又說了一遍,“我碰過他了,他死了。”“身中六發子彈,還能指望他活着?”中尉輕蔑地低聲說道。醫生低聲回答:“我想主教一定是被這個血淋淋的場面嚇到了。”統領緊緊地抓住蒙泰尼裏的胳膊:“主教閣下,您最好別再看他了。 容許我讓牧師送您回家吧?”“是的-我就走。” 他慢慢轉身,離開那血跡斑斑的草地。牧師和士官跟在他身後。走到門口時,他停了一下,回頭望了望,神情裏滿是呆滯與驚詫。 “他死了。”幾個小時之後,麥康尼走進山坡上的一座小屋,告訴瑪梯尼無須再去搏命了。
或許此刻流下的淚和過快的心跳能替我說明,這是一本“將”對我有極大影響力的一本書。爲什麼是“將”,因爲我已經做好了再看一遍,接收第二次洗禮的準備。 有時候挺討厭自己看了很多氾濫到幾乎成災的信息,因爲碎片化地看過書中的片段,我迫切地想看到曾經看過的語句,沒有想到曾經陌生的所謂的“信息”順着故事再進入到眼中,卻映出了淚水,催促了心跳。 因爲愛得深沉,隱瞞和粗暴、哪怕陰陽相隔都阻擋不了他們的互相瞭解和默契;因爲愛得深卻讓人以爲恨的透徹…因爲要尊重自己靈魂的意願,就算和世界爲敵,也要挑戰上帝;因爲堅信無神,竭力喚醒他的神父,哪怕他的神父還是選擇了主,殺死了他…好在雖然沒有喚醒世界,卻喚醒了神父… 好久了,和平地讓人不知道自己有多幸福。偉人不可能全部被人知曉,但不會被遺忘,世界上總有人懷念着他們,持續不斷有人感謝他們爲人類進步做過的一切,今晚我將是其中一員。 喫過想象不到的苦、受過想象不了的累的、和上帝做過鬥爭的你們,我們記在心裏。
這不是愛情小說,是批判小說。教會毀了一個年輕人的一生,社會的進步需要頭腦清醒的年輕人,同時又不可避免帶來犧牲。時勢造英雄,牛虻的一生都在與以最愛的神父(親生父親)爲代表的教會做鬥爭,情感上的折磨遠大於遭受的苦難,不同於普通人的智慧,是他的幸運,也是他最大的悲哀。
這是一個悲傷的故事。亞瑟的一生雖然短暫卻充滿光輝。亞瑟是一個單純的青年,在經歷了欺騙與背叛後信仰崩塌,遠走他鄉,受盡精神與肉體的雙重摺磨,成長爲一個有堅定革命信仰,寧死不屈,用幽默犀利的文字戰鬥在第一線。重生的牛虻雖殘疾,面貌醜陋卻光輝可愛。與父親在獄中的最後一面,令人唏噓,使人深思。 蒙泰尼裏神父反對戰爭,希望用宗教來拯救世界,最後卻犧牲了兒子的生命,這種以小愛換大愛喚醒民衆的做法收效甚微。悲嘆! 瓊瑪由於粗心與誤解兩次失去亞瑟,註定只能揹負着內疚的十字架沉重的生活。最後牛虻給瓊瑪的信令人感動淚目。不管他最終死去還是活着,我們都會記住一個快樂的牛虻!
看完牛虻,淚眼婆娑,心緒久久不定。現實和小說已經混爲一談,彷彿自己已經化身爲小說中的路人甲親眼目睹了牛虻這一生的種種遭遇,心痛卻無能爲力,崇敬卻內心沉重。只是一個旁觀者,內心都備受煎熬,何況是當局者的牛虻。心中的信仰在得知教士是自己父親的時候轟然崩塌,對瓊熾熱的愛再被心愛的女人冤枉一巴掌打碎,自小養尊處優覺得世界是粉紅色的卻在離家出走後經歷了非人的磨難,侮辱,艱辛,不管是人格精神肉體還是靈魂,全部被拷打折磨。那個眉毛濃郁,有這純淨藍眼睛的亞瑟再一次出現在我們面前卻變成了一個渾身傷痛,腿部殘疾,皮膚黝黑,枯瘦體弱的中年人。可是就算這樣,就算他經歷了非人的折磨,經歷了驚心動魄苦不堪言的歲月,儘管他傷痕累累,疲憊不堪,他也沒有忘記他所肩負的革命使命,義無反顧,不畏艱險去追求去奮鬥;沒有被仇恨淹沒他對瓊,對教父的愛,矢志不渝,感人肺腑。在看到他與教父在監獄的那部分,看到他的頭埋在教父的臂彎,看到他熾烈的渴望得到父親的愛而嘶吼,看到他靈魂不堪重負的咆哮以及小說最後瓊看牛虻寫給他的信的那部分,愛恨糾結的纏繞,這些所帶給我的衝擊讓我淚水漣漣,情不能已。小說最後,不管我活着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隻牛虻,快樂的飛來飛去。至此,我想說這部小說對心靈的衝擊太大。 當然作者寫這部小說肯定不會簡簡單單只是爲了故事情節而寫,小說所宣揚的宗教態度,當時社會所處的背景,人們的麻木與無知,少部分人的覺悟與成長,以及革命人的信念與決心等等,都是值得人玩味探索的。所以我覺得我有必要了解一下小說所寫時期的歷史背景然後再重讀一遍。
七月讀書 《牛虻》英 伏尼契 凌雲譯本 7.24-7.27 summary:爲你入地獄,爲你回人間。 —— 我知道這個summary很中二但劇情走向真的是這樣。 第一次看見這本書是保爾柯察金的強烈安利,後來網上又刷到很多給給向恨海情天,最出名的一句: “那萬壽無疆的耶穌到底幫了你多少忙,爲了你喫了多少苦,竟使你愛他勝過愛我?” 我第一次見它,是紅底白字的格式,繁體字的衝擊力,一把讓我喫上了未聽聞的產品(什麼都喫只會讓我營養均衡jpg) 但真的去讀這本書,和我想的很不一樣。 —— 首先介紹背景: 複習知識點,歐洲資本主義的擴展和資本主義國家的確立。 故事發生在19世紀40年代的意大利。 意大利在19世紀30-40年代同時遭受外部奧地利殖民和內部教皇國統治,主要信仰天主教,政教合一,周圍分佈與教皇關係密切的公國。在拿破崙革命帶來的自由獨立思想影響下,民族意識出現,主角們正是革命隊伍“青年意大利黨”的一員。 在此背景下,追求國家獨立的革命運動必然同時以反宗教爲目的。 亞瑟,在故事開始之時,是父母雙亡的富家子,與哥哥同住。他最親近的師長是神父蒙泰尼裏。 他起初以天主教信徒的身份,嘗試以教義新解參與政治。同時期,神父蒙泰尼裏對他的政治主張持反對態度,但阻攔失敗。 蒙泰尼裏接受教皇調任升職,爲覆命暫時離開原教區裏窩那。新神父接替蒙泰尼裏的位置,接受亞瑟關於在革命隊伍中與同志波拉同時愛上瓊瑪的懺悔,並因此得知青年意大利黨革命計劃,告發計劃出賣了亞瑟。亞瑟被同伴誤解爲叛徒,被心愛的姑娘扇了一巴掌,同時得知最信賴的原神父蒙泰尼裏是其親生父親,自己的存在是母親與神父苟合的罪證。 信任被背叛、信仰被褻瀆,亞瑟於是悲憤欲絕,一榔頭砸碎上帝塑像,連夜假裝投水而亡,買通水手,乘上去往大洋彼岸的船隻。 …… 你以爲亞瑟“脫離原生家庭”之後大有作爲嗎?不,就像一切自以爲羽翼豐滿充滿反叛心理的孩子一樣,他一撞南牆——回頭無門。然而這些苦難卻不必詳述,他是個倔強的頑強的生命。 再次改頭換面、粉墨登場之際,他已經成爲“牛虻”,假名爲列瓦雷士,他以一位辛辣的政治諷刺家的身份繼續參與革命:進行反耶穌教派的政治宣傳。 巧合的是,蒙泰尼裏已經從神父一路升官到紅衣主教,教皇之下最爲煊赫的等級,並且因其仁慈對民和修身克己而在民衆之中享有極其美好的聲譽。 要想擊破一個幻覺,就將其中最迷人的部分擊倒,以顯現其虛僞本質。 恰逢蒙泰尼裏抵達佛羅倫薩,一場針對這位紅衣主教的政治襲擊就此展開。而接下去的革命行動,陰差陽錯地和主教的行動路線重合,牛虻一見故人便失神,終究行動失敗,被捕入獄。獄中牛虻袒露身份,逼迫神父在“愛上帝還是愛我”之中做出抉擇,神父軟弱地背棄牛虻,卻在牛虻奔赴刑場後陷入瘋癲。 熟悉筆者的讀者朋友會發現,本期劇情概括特別長。 一方面是我倆月沒寫書評,手生() 另一方面是,這個劇情看似是以革命爲主線,但實則是以主人公亞瑟的心理變化作爲劇情的主要敘述內容,屬於雙線結構,從個人波瀾起伏的經歷看時代的風起雲湧。 —— 我感覺這本的角色是在人物的關係之中塑造的,脫離產品難以單講() 最著名的亞瑟x蒙泰尼裏,父子但超越親情的情感濃度。我暴言,蒙泰尼裏是亞瑟活着的希望,亞瑟歷經千辛萬苦只爲回到蒙泰尼裏身邊、取代父親心目中上帝的位置。在政治目的之下的內核是很私人的,亞瑟唯一信賴的長輩、罪孽的血脈相連的愛着的人。 名場面: 舞女琦達:“不管是不是敵人,你是愛他的,而且愛他勝過愛世界上任何別的人,你敢盯着我的眼睛告訴我這不是真的嗎?” 牛虻:“是真的。” 這個說白了和“我問心有愧”有什麼區別啊!! 以及他對神父質詢的場面。 “你愛我,你對我的愛到底有多少?夠不夠讓你爲我拋棄你的主呢?噢,你的主,你的永恆的基督,爲你做了些什麼?他爲你遭受了什麼苦難,才使你愛他甚於愛我。” 這麼看,牛虻支撐他從美洲爬回來的動力完全只有反宗教嗎?不好說,我感覺主要還是由愛生恨,恨蒙泰尼裏愛宗教勝於愛他。牛虻的夢,蒙泰尼裏對木像懺悔,小聲說不敢表露對牛虻的憐惜。完全的恨明月高懸不獨照我(() 而且他的邏輯很病嬌啊,他認爲蒙泰尼裏愛上帝是因爲上帝爲他受苦受難降福降樂(可能是聖經那段耶穌受難後身體變麪包血液變紅酒的引導),所以牛虻覺得自己也受苦受難一片癡心,可以憑藉自身的犧牲換回他的愛。 但一般這種情況下換回的只有憐憫同情不忍,不能成爲和信仰同樣堅定的精神力量,但足以衝擊這種信仰。 一旦信仰出現裂隙,牛虻之死確實可以喚回神父的情感與人性,以大衆眼裏完美神聖的天選之人形象的偶像破裂,作爲對天主教的有力反擊。 如果看革命爲導向,這樣做是很好的博取民心的手段。但以產品爲中心,你們兩個輕輕一死一瘋的恨海情天害死我力! 牛虻在其他人面前完全沒有那麼偏執,某種意義上還是一款萬人迷。他在傳聞裏是一位“惡魔“,逃亡、受老練的探險家肯定。與此同時,他譏諷傲慢、侃侃而談,卻幽默風趣又敏感機智。他喜歡鮮花,愛好皮靴,在經歷苦難後仍富有生活情趣—— 他原本有機會走出來,斬斷被折磨的回憶,正如《牛虻》前傳《中斷的友誼》中和兄妹的相處。但舊日陰影纏繞着他,他午夜夢迴,他無法忘卻與神父的糾葛。 在瓊瑪面前,又變成一款棄貓小心翼翼試探中。帶着孩子的偏執和嬌憨,他習慣以戲謔掩飾真情,也許是太早經歷磨難,在成長成大人之前先學會了生存。苦孩子。 “你的臉色真蒼白,“他說:“那是因爲你不喜歡喫巧克力,而且你把生活看的太悲慘了。” “你難道不能認真五分鐘嗎?這真是一個生與死的問題啊。” “認真兩分鐘也不行,親愛的,生與死都不值得認真。” 這就是他和瓊瑪的最後一面。他自稱“還魂的鬼的醜惡的幽靈”,但死前終究給瓊瑪留了信件,死後才坦蕩地承認“牛虻”就是“亞瑟”。 (雖然原文是愛情向但我品下來是cb向,志同道合的戰友,青梅竹馬的好朋友。此二人最明白對方的才能,惺惺相惜。) 瓊瑪是很亮的角色。她出生新教家庭,本人不信宗教,在亞瑟對革命抱有幻想的時候,她就很清醒了: “人笑的並不只是耐心,而是挺身而出捍衛他們自己。” “完成一樁事業所需要的時間越長,那就越有理由立刻動手去做。” “沒有人能把我拖進任何事中,這個決定出自我的本意,是經過慎重考慮的結果。” 瓊瑪比亞瑟更理智,她的塑造更像一位堅韌智慧的戰士。 與她相較而言,主教蒙泰尼裏就優柔寡斷。在是否赴任教廷,他希望亞瑟替他做決定;殺死極其具有號召力的不安分的起義者牛虻或者不殺他,他依舊希望亞瑟親自做出給自己的判決。猶豫是軟刀子,哪怕蒙泰尼裏看見亞瑟的屍體後精神恍惚而瘋癲,依舊不能挽回他不敢尊崇本心的怯懦。真要說蒙泰尼裏是好人或者壞人,也許他只是一個軟弱善良的人,然而被推到這個電車難題面前,他手握搖桿,不敢揹負責任,只能看着火車呼嘯而過。 他要仁慈,但聖人私心與教義相悖,也許這就是宗教壓迫人性的地方。夢幻聯動一下《窄門》的阿麗莎,她認爲“上帝給他們保留了更美好的東西”,用現世的壓抑換取上帝的認可,依舊是令本心痛苦的選擇。 耶穌爲人而死又復活,牛虻爲革命蘇生而再次犧牲。自由的光輝將取代宗教控制,很不錯的劇情設計。 —— 細節描寫很妙。牛虻能言善辯偏偏口吃,長句間的停頓給人微妙的脆弱感。 揉碎花瓣的神經質的動作,開篇就出現,後期成爲瓊瑪認出亞瑟的動作錨點。 貼一段我喜歡的描寫: “馬梯尼轉過身來,只見牛虻嘴裏叼着雪茄,紐扣裏插着新買的鮮花,此時正向他伸出一隻瘦削的、用手套裹的嚴嚴實實的手。陽光從他鋥亮的靴子反射出去,又從水上照到他那笑吟吟的臉上,所以在馬梯尼看來,他不僅沒有往常瘸的厲害,反而顯得更神氣了。” —— 本書具體的革命行動大場面寫的不多,幾個理念我很喜歡。 革命: 毫無疑問,任何一次革命都會發生可怕的事,它是人們生活中的一個片段,它是我們爲了一切進步所必須給予的代價。但那都是一些個別的事情非常時期的非常現象。 亂動刀子之所以恐怖,是因爲一旦人們把它看做每天都會發生的事情,他們對生命的神聖感就會變得漠然,他們便會養成一種機械的暴力習慣。 讓無知的民衆習慣於流血的景象,並不能提高他們對生命價值的認識。(瓊瑪) 宗教: 這種病症本身是一種病態的願望欲求,想要樹立而且崇拜一個偶像,然後俯身頂禮膜拜。(牛虻) —— 爲革命羣像去看會失望,大部分配角都很單薄。但恨海情天還是很好品的。保爾柯察金,你到底怎麼看得這麼紅(沉思🤔)
這本書從開始到結尾都是淒涼的,很難想象的到小小年紀的亞瑟的成長那麼曲折,這可不是一般人能受的了的,我相信很多人在很絕望的時候就會一開始選擇跳水而亡了。關於亞瑟的成長,我表示非常同情,可是我又欽佩他的如何堅強的從小丑,乞丐等最底層的生活活了下來,最後成爲一名愛國的革命黨意大利人。 關於他的情感方面,他一開始很愛他的神父,我感覺對亞瑟影響一生就是愛。他是一個缺乏父愛的孩子,眼裏有純潔善良虔誠的耶穌信仰,所以眼裏是容不得一點被欺瞞。因爲神父一個謊言,就此改變了他的一生。像他這種因愛生恨又缺乏愛的人,看待問題很固執,我有時候也在想,如果我遇到相似的問題,我又會該怎麼辦? 書上曾寫到亞瑟要神父從他和主二選一,看完這短對話,我深深感受到,耶穌主就是神父精神支柱,而亞瑟是他的最愛的孩子,兩者情感都難以割捨。被問者與提問者在這個問題是心裏都不好過,可爲什麼還要提出來? 這就好比一個媳婦問他男人,如果他媳婦和他媽同時掉水裏,那麼那個男人會救誰?以後關於沒辦法選擇的問題我也不會爲難我男人了。這是個大家都非常難過的問題。
亞瑟的命運彷彿是一首悲涼而激昂的交響曲,一生的坎坷卻抱有忠貞不渝的理想,曾今最愛的神父,成爲他無法釋懷的傷痛和牽絆。 青年時母親病重離世,長久遭受着家族兄長的排擠鄙夷,而神父成爲他唯一可以信賴依託的人。而亞瑟沒有像神父一樣將自身與國家的命運交給基督信仰,而是加入了謀求意大利統一的政治黨派,這也就成爲亞瑟一身堅持的理想。青年時因爲加入政治黨派而被捕入獄,隨後雖然出獄卻因爲所愛女子瓊瑪的誤會,家族的嘲諷與冷漠,教父和母親的“欺騙”這一連串的打擊而決定製造自殺假象偷渡逃離意大利。 再次回到意大利時已是身體殘廢遍體鱗傷的中年之時,善於寫嘲諷教會和時政的文章,尤其是批判紅衣主教,筆名牛虻。再次與瓊瑪相遇,他隱藏着自己的真實身份,而此時的瓊瑪也是政治黨派中的一員,他們密謀要投運槍支進行起義,而就當一切快要成功時紅衣主教出現了,牛虻猶豫了,他沒有開搶被制服了關進了監獄,越獄也失敗了,紅衣主教懷着慈善之心多次探獄,就在最後一次紅衣主教希望幫助他逃獄,牛虻說出了自己的真實身份,讓紅衣主教在上帝和兒子面前選擇一個,而主教堅信上帝可以救贖和寬恕一切,牛虻放棄了逃獄,不久牛虻被槍決了,紅衣主教也帶着傷痛離世了,而瓊瑪也知道了一切。 當理想信念與親密關係發生了衝突,難以抉擇和無法割捨時,內心的傷痛是無以復加的,如果牛虻割捨了與神父的情感,打下那一槍,或許他在堅持理想信念上成功了,但他也會悲痛後悔。可能這是最好的結局和他料想的一樣他回不去了。
誰能比亞瑟更不幸?天真毫無保留的信任,向神父懺悔說出一切祕密,神父的背叛與欺瞞卻毀了他整個的人生。 他渴望愛,卻與恨糾纏;他渴望拯救,卻一再自嘲殘喘。 基督耶穌的受難,鮮血流淌染紅了大地,人們喝着紅葡萄酒等着賜福,他們從此無罪,他們對替他們受苦受難的耶穌高唱讚歌 牛虻不再懺悔,對神父,主教,信徒給以鍼砭的嘲諷,他可以用一把斧頭敲碎聖像 聖像,他高高在上注視着人們的悲苦,疾病,飢餓,尊嚴被淪喪,靈魂暴露在空中受着鞭笞,譏笑 主沒有忘記我們,主不會忘記我們,主無邊。 牛虻,罪過和懺悔,都是對自己,我要解救你,蒙泰尼裏,從你的虛妄中抽醒你,你要自己救贖自己! 爲了你的罪過,我受苦受難。爲了你的罪過,我命喪黃泉。蒙泰尼裏。 你始終愛着我,我的兒子,你無論經過多少苦難,你都在從跟本上解救我,我的兒子。亞瑟。 文/水草
這本書是我從大學時期一門選修課的老師口中聽到的,我對他的印象就只有那個麥兜似的長相和裝扮,另外就是他是復旦畢業的了,不知道爲啥感覺他所講的內容我都不記得了,但是<牛虻>兩個字卻留在了我的腦海裏,他並沒有講過這本書說的啥,他說他年輕的時候類似於崇洋媚外,喜歡外國文學,然後我好像聽到這個詞,然後後來他就吧啦吧啦說什麼年紀大了以後又回到中國文學。其實這本書我之前應該去圖書館看到過,知道應該去看一下,但是可能每次有讓我覺得更好看的書吸引了我,時隔七八年,我有幸在微信讀書上半聽半讀把它看完了,不得不說這真是一本好書,起初我也就是不經意聽聽,就覺得這可能就是人文主義一類的書,也就覺得牛虻就是爲了復仇,但是我很是不能理解,爲什麼不把話說透呢,都把我急死了,蒙泰尼裏和瓊瑪也一直處在悔恨與痛苦之中,幹嘛這樣折磨大家,把話說透,然後大家解開心結,皆大歡喜,直到看到牛虻在垂死之際與蒙太尼裏激情澎湃夾雜痛苦絕望的對話,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形容這段對話,我突然被震撼到了,果然在這裏我才明白了這本書的主旨,那種激昂痛苦的對話讓我印象非常深刻,雖然很不幸,牛虻最終死了,但是最終蒙太尼裏也從他的死亡中看清了宗教的真實面目。除此之外,文章中牛虻離家出走後的經歷也着實吸引人,真的無法想象他經歷了怎樣一段痛苦,是什麼支撐他走下來,我一直以爲是復仇,結果反而是爲了去救贖蒙泰尼裏。另外牛虻扮演的香客的故事,他與蒙泰尼裏的故事,聖父與聖子的故事,三個故事如此相似,用的恰到好處,尤其是蒙太尼裏的覺醒,太精彩了,聖父奉獻出自己的兒子去拯救衆生的生命,蒙太尼裏奉獻出自己兒子去讓衆生覺醒,雖然他本意並不是爲了讓衆生覺醒,只是爲了服從他一直以來的信仰,但是最後所達成的效果就如聖子之死的作用一樣,實在是妙呀,這本書值得一讀,就算當成一個什麼寓意都沒有的故事,讀一讀也都很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