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運行監測協調局
數據統計範圍:一是凡在我國境內註冊(港、澳、臺地區除外),主要從事軟件研發、服務和系統集成等業務,且主營業務年收入100萬元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軟件企業(含軟件認證企業);二是凡在我國境內註冊,主營業務年收入500萬元以上,並有軟件研發、服務和系統集成收入,以及該三項收入佔本企業主營業務30%以上的獨立法人單位;三是在我國境內註冊,主要從事集成電路設計的企業或其集成電路設計和測試的收入佔本企業主營業務60%以上,且主營業務年收入100萬元以上的獨立法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