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奧斯丁
《愛瑪》是19世紀最有影響的經典小說之一。主人公愛瑪是個美麗、聰慧而富有的姑娘,同時也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幻想家。她熱心關注身邊的浪漫故事,卻又固執地認爲自己永遠不會陷入其中。她自作主張爲孤女哈麗埃特導演了一次又一次的戀愛。當哈麗埃特誤以爲自己愛上了地方官奈特利先生時,愛瑪才驚覺原來自己也在愛着奈特利先生。這雖與她一開始就宣佈的終身不嫁的誓言有悖,但墜入情網的她不得不放棄自己天真的誓言。該作品多次被搬上銀幕。
誰能幫誰,誰又可以救誰呢?天助自助者,我們只能靠自己。 簡·奧斯汀的筆調是歡樂的,她所設置的結局,也總是歡欣喜悅的。開頭就是結尾的預告,最後,所有人物均得圓滿。我不是不愛圓滿,只是,我更相信,這世間的事,多少都會存留些遺憾的。 《愛瑪》中的人物對白有些冗長,讀到中部的時候,有想跳看的衝動,室外場景描寫極少,故事發生的場地單一,作者着重於人物的心理刻畫與人物語言描寫。小女孩的自負,羞澀,驕傲還有初心萌動的樣子,這本書中倒是道得淋漓盡致。 我印象最深的,並不是關於愛瑪的,而是有關對哈麗特的一段描寫。那個場景是這樣的:哈麗特決定忘記埃爾頓,她捧着幾樣被她叫做寶貝的東西來到愛瑪面前,對愛瑪說,她要將它們銷燬,以示忘懷。愛瑪看着哈麗特捧着的橡皮膏與鉛筆頭驚歎不已,因爲,她怎樣也無法將它們與埃爾頓先生聯繫在一起,也無法理解哈麗特爲什麼會將它們稱之爲寶貝。然後,哈麗特便開始了她的回憶,講述着它們是在何時何地曾被埃爾頓先生使用過,之後,又被她悄悄地收藏起來,最後被她視爲寶貝的。看到這裏的時候,我心裏有點酸楚,嘴角泛起些微笑。 你曾爲了永遠不忘記誰而去收藏過東西嗎?我收藏過,而且收藏了很多很多,我也把它們視爲我的寶貝。它們被我鎖在一個三層的抽屜裏,有玻璃球,有羽毛,有沙漏,有指甲油,有紙條,有信,有香水,有懷錶,有日記······太多了,每一個都是一場故事。大二時候,讀到三毛那本《我的寶貝》時,我雀躍,心潮澎湃的也想寫下自己寶貝的故事。每一件事物背後的人,我還都記得他們的樣子,那是我們最初的樣子,也是我們最美的樣子。 人人都規勸說,人生要活一份明白,要不亂於心,不困於情,不畏將來,不念過往。這些話,我懂,我知道它們是對的。都說,過往已經沒有意義了,因爲,它一去不回了。但是,你們忘了,沒有過往,你是如何成爲現在的自己的呢?我們急着前行,因爲匆忙,所以眼睛渾濁了,心也蒙塵了,這時候,可以喚醒最初自己的,是不是該是曾經的記憶與過往呢?我不想忘記原來的自己,因爲那個自己更善良,更真摯,更虔誠。 簡·奧斯汀的六部作品不準備全部拜讀了,這一回,Tim也接受了我的看法。閱讀世界經典名著的計劃依舊繼續,期待着年底總結的時候,自己會有新的收穫與心的洗滌。 人,只有越懂得,纔會越慈悲。
韋斯頓先生娶了泰勒小姐。埃爾頓娶了埃爾頓太太,兩個人倒是般配。弗蘭克·韋斯頓娶了簡·費爾法克斯,真是意外,雖然知道奈特利先生不會和簡在一起,但是在閱讀的時候總期待着更好的人出現,以至於從來沒考慮過弗蘭克。哈麗特最終還是嫁給了羅伯特·馬丁。愛瑪不出所料和奈特利先生在一起了。 點明人物關係後不會被故事發展所吸引,而更能關注人物之間的對話了。看完《愛瑪》,有一種回頭再去看看弗蘭克和簡訂婚消息還沒揭露出來時,這個圈子裏的人的相處過程,肯定特別有意思。 和《傲慢與偏見》相似,《愛瑪》裏一個理智且善良的男性帶領着女主人公去改正自己的缺點與不足。 難道女性的成長不能僅僅是自我的成長嗎?細觀伊麗莎白與愛瑪的成長之路都離不開男主的幫助與啓迪(可能因爲是愛情小說的緣故吧……)。愛瑪最大的認知自我的瞬間竟然是,她發覺自己愛上了奈特利先生,因而希望自己從未與哈麗特來往過。在這裏她才明白,哦!是她的自以爲是和想入非非害了哈麗特。 愛瑪的想入非非和自我幻想何嘗不是生活中的你我的觀照呢?哈麗特那種時不時跌進愛河裏的衝動,難道不也值得我們反思嗎?
批評家瓦爾特·艾倫有說過,整部《愛瑪》就是在嘲諷中孕育而成的。書中的次要人物都不糊塗,唯獨聰明過人的女主角常常被自己矇在鼓裏。她之所以如此又與她優越的社會地位和自身條件有關。整本書就是女主角痛苦的認識自身並逐漸拋開幻想的過程。說到底,愛瑪的缺點正是我們自己以及周圍所有普通人身上都有的毛病:自以爲是,好心做壞事,不願意承認錯誤,還多少有那麼點兒勢利眼和自私。認識自己,認識周圍的他人,認識社會和這個世界是這本書最重要的主題吧。
非常喜歡《愛瑪》,遠勝過《傲慢與偏見》,甚至,我覺得,愛瑪反應的人的傲慢與偏見的天性更透徹,更清晰。寫作的前大半部分,你甚至有些疑惑,爲什麼會如此平淡,可是,結尾不同人物關於同一事件的不同心理狀態的描寫,讓人更猛然發現,每個人都活在一個自己臆斷的世界裏,我們對身邊發生的每一件事,都會從中挑選對我們觀點有益的細節,拿過來當我們觀點的證據。而且通常人際交往中的彼此拿來證明自己一方衝突觀點的事件往往都是同一個事件。
很喜歡愛瑪,雖然她也會犯錯也有不足有時候還很自私,但反而更讓人覺得喜歡,因爲這樣更像我們自己,誰又會是十全十美的呢。更喜歡奈特利先生,睿智,待人有禮,努力維護自己喜歡的人並懂得直言對方的錯誤,新晉男神[嘿哈]。看完此書更使我明白一個道理,有些事情也許沒有按照你所期望的發展,但最後你會發現這樣的發展纔是最好的。也許在追尋愛情的過程中路途艱辛兜兜轉轉,但希望我們都能獲得像故事中人物們一樣的,屬於自己的幸福。
單看《愛瑪》我不得不認同夏洛蒂·勃朗特關於簡·奧斯汀不知激情爲何物的評語。這本書有點兒婆婆媽媽,冗長的對話,極其緩慢的情節推進,波瀾不驚的生活場景,等等,一度無聊的幾乎讓我看不下去,改爲聽之後好了許多——上海譯文出版社的有聲版非常棒。以下內容可能會有劇透——這本書如果劇透了,可能讀起來就更沒有意思了。 作者在書中描繪了一個不太討喜的主人公愛瑪,由於嬌生慣養(一開篇就有點兒隱晦地提到了這一點——家庭教師泰勒小姐幾乎不怎麼管她、也管不了她),她自以爲是,傲慢,而且非常狹隘——固化的等級意識——不過這可能是時代造成的,當然總體是還是不錯的——知書達理吧,整本書其實就是在講愛瑪的幾個因爲自以爲是而犯下的愚蠢的錯誤:①鼓動哈里艾特拒絕馬丁的求婚——原因是覺得農夫配不上私生女——而愛瑪認爲這個私生女不簡單,一定是血統好貴的——呸!——一開始埃特利就懟她;②鼓動哈里艾特愛上埃爾頓——認爲埃爾頓幾乎十全十美且正配哈里艾特——結果埃爾頓獻殷勤的對象是她自己,而且埃爾頓人品極差;③以爲丘吉爾喜歡自己,而自己也愛上了丘吉爾——書中最大的烏龍,也是最激烈的轉承,沒有之一——關於弗蘭克與簡的故事設定還有點兒意思;④以爲哈里艾特愛上了弗蘭克,在知道了哈里艾特愛上了埃特利之後,終於發現了自己真實的感情所屬。然後呢,各歸各位,主人公在成長,壞人也不那麼壞了,書的最後一句是——……在這美滿幸福的婚事中全部變成了事實。是不是有股看連續劇大結局內味兒。 但是,100多年前寫出這些的女作家還是非常值得敬佩的,特別是通過對話描寫人物很成功,尤其是埃爾頓太太(極其淺薄)、貝茨小姐(大話癆)塑造的太棒了,約翰那種有點兒欠抽的女婿形象也傳神,還有哈里艾特——毫無主見的盲從——傻白甜躍然紙上有沒有。伍德豪斯先生的描寫有些略顯誇張——太脆弱,太神經質了,聖誕節泰勒家做客後來下雪那段兒總覺得不太現實,離家半英里=800米的路程就那麼焦慮——而且不止伍德豪斯老先生焦慮,好像這是個很大的事兒,我不知道是大英的資產階級太弱了,還是當時的女作家太弱了,還是當時就是那樣的,我想肯定有我沒能get到的意思。分享一句: 私生女的污點,要是沒有金錢地位來粉飾,那還真是一大污點呢。 總之這本書個人認爲找個好版本聽一聽很好(情節簡單好理解,尤其是大段大段的對話)。 2021-27。#千書計劃# No.27。
由主人公的亂點鴛鴦譜爲線索,講述了一段“只緣身在此山中”的愛情故事。愛瑪,傲慢、虛榮、控制慾極強,但讀完全書竟然對女主也討厭不起來。奈特利無疑是完美男人的典範,聰明、風趣、洞察人心、有紳士風度。郎才女貌。和《傲慢與偏見》一對比,這本書就顯得沉悶無趣,幾度想棄。
奈特利先生絕對是我心目中的完美男主,可恨這種人只存在小說裏,我確信。 最有意思的是邱吉爾事後給韋斯頓太太寫的解釋信,堪稱當代討可憐又不失得體的教科書典範。其中有一個細節,愛瑪將信拿給奈特利先生讀,奈特利眼睛毒辣這樣評價邱吉爾道,“爲了替自己開脫,硬把責任推到客觀事件上。他對你的態度不能由他自己來判斷。事實上,他是鬼迷心竅,只圖自己方便,別的什麼也不顧。居然以爲你猜到了他的祕密。當然啦!他自己詭計多端,就以爲人家跟他一樣。神神祕祕——機關算盡——真叫人捉摸不透!”真真識人老辣,不僅如此,雖然奈特利先生坦誠嘴快,但讀到信裏面遊博克斯山段便停止了評論,同時儘量注意愛瑪難堪的情緒保護其自尊心,細膩入微。奈特利先生的紳士與風度不止在這裏,包括對哈麗特的舞會相助、巧妙爲費爾法克斯小姐解圍無馬車之困、爲愛瑪甘願在搬在哈特菲爾德住……心思縝密、舉止周全、真誠妥帖,最絕的是他對待愛瑪的感情。他與愛瑪相差十六歲,在愛瑪身邊扮演的卻是一個亦師亦友的角色(雖然他後來愛上了愛瑪):愛瑪亂點鴛鴦譜、諷刺貝茨小姐,他會直言不諱提出批評;邱吉爾假模假樣獻殷勤愛瑪,他心裏雖有不快,但依舊就事論事提出對邱吉爾先生行爲不當的看法;愛瑪交際場上完美無缺左右逢源,他總能謹慎但直接點撥愛瑪卻不強求她馬上轉變想法……其實在我眼裏,他與簡·費爾法克斯小姐是絕配啊,這兩人就是完美人設。但愛情大抵如此吧,他看得到簡·費爾法克斯小姐的出衆才華,也看得到愛瑪大大小小的缺點,可他就是愛愛瑪…… 小說以愛瑪視角爲主軸,故對白、觀察的心理活動都透着股機靈勁兒,小女孩的自負與虛榮的心態也是刻畫得入木三分,處處皆是上流社會的人情世故,但我以爲這也存在於平常人家的人際交往裏。看看聰明人是怎麼處理權衡處事利弊的。但老實說,前半部分鋪墊太長了,機靈看久了也累。小說是在弗蘭克·邱吉爾與簡·費爾法克斯祕密訂婚公諸於衆後看着越有味起來,青年戀人之間的小心思與彆扭、邱吉爾與愛瑪的逢場作戲、費爾法克斯的謹慎淡漠通通串在了一起,果然細節回味與盲猜人物關係纔好玩。 怪不得毛姆偏愛簡·奧斯汀,聰明人怎麼會不喜歡聰明人呢?觀察細緻下筆細膩、關注人與人之間最細微情感的旁枝末節、世俗但不討人厭、又同樣地集毒舌自我於一身,他們是同類人。
《愛瑪》是簡·奧斯汀寫作生涯的最後一本書,也是她思想最成熟的一本書,卻並不像《傲慢與偏見》和《理智與情感》一樣被衆人所熟識,今天我就要講講這本迷人的書。 簡·奧斯汀一貫喜歡把角色的優點缺點都放大,總是採用誇大的寫作手法去描述故事。說到女主角愛瑪一連串的修飾詞“又漂亮又有錢又聰明”,顏即正義,有錢任性是當代盛行的一種價值觀念,這在19世紀資本主義盛行的英國更是如此。愛瑪還熱衷於幻想,任性地施展她的幻想,是個不折不扣的幻想家,更是印證了“顏即正義”“有錢任性”。人的優點與缺點在她身上無限放大,也正是她這樣與衆不同的地位、性格、知識與涵養,引發了一系列妙趣橫生的故事。 她不是傳統的羞怯懦弱的女性,而是具有自己獨立思想能夠爲自己行爲承擔責任的女性。面對奈特利先生正確的批評,她總是可以虛心接受,真誠地去改正錯誤;面對他人的恭維,她很受用但並不會被花言巧語迷惑;最重要的是,對於生活她有自己獨到的看法而並不隨波逐流,她說“一個人應當普遍與人爲善,而不是普遍與人爲友。”,友善是美好的品德,但對人不加篩選與任何人都成爲朋友並不是一件好事。 即使是在思想自由的今天,敢於提出“永遠不結婚”想法的人仍然不多,因爲大部分人認爲這是離經叛道的,與世俗不相符合的。父母也常以“你不結婚生子老了沒人照顧你多可憐啊”來規訓我們。但是愛瑪就敢於說出她的想法,“既然沒有愛上什麼人,要改變這種狀況當然是愚蠢的。我一不需要財產,而不愁沒事幹,三不怕別人看不起。”結婚應當永遠只有一個最高貴的理由:兩情相悅,否則那隻能算是對婚姻的玷污,埃爾頓先生與霍金斯小姐的結合便是如此,結婚讓他們變得更加令人討厭。 “對於寬宏大量的公衆來說,只有貧窮才能使獨身者讓人瞧不起!一個收入微薄的單身女人,肯定要變成一個荒唐可笑、令人討厭的老姑娘,成爲青年男女嘲弄的對象!可是一個有錢的單身女人,卻總是十分體面,既聰明又討人喜歡,比誰都不遜色。”經濟獨立對女性和男性來說同等重要,經濟基礎決定社會地位。有錢的老男人是鑽石王老五,會有一羣年輕貌美的姑娘環抱;而沒錢的老男人只會被人用嫌棄的眼光看待。我並不想討論這種做法是否正確,但經濟地位確實很大程度上會影響社會對人所作所爲的看法。 面對哈麗特的疑問“可是如果你不結婚的話,你老了要怎麼辦呢?”,她更是直言不諱地說“我是個心靈活泛、愛動腦筋的人,自有許許多多的排遣辦法。我搞不明白,我到了四五十歲怎麼就會比二十一歲時還要空閒。我可以畫畫、讀書、彈琴,還可以讓我姐姐的孩子給我帶來種種情趣。” 我們始終應該過最浪漫快意的生活,有書,有茶,有花,有曲,有歡喜。閒時捧本書,嘩啦啦看完,拈二三顆草莓,細飲一杯奶茶。永遠浪漫,看見花想起詩,想起花花世界,插一朵花在家裏,要聞滿室的芬芳,要在陽臺佈滿綠光。永遠沉靜,不驕不躁,容得下燈紅酒綠,也要納得了人間百味。每天寫點東西,寄給遠方的人,聽聽曲子,跳跳舞,"便勝卻人間無數"。如果遇到了對的人,不妨嘗試一下戀愛的滋味,看看怎樣的生活才最讓你覺得快意。當然如果你只是隨便和一個人試試,你是很難得出正確的答案的。 我的愛情定要傳統又浪漫的,工作的時候各自忙碌,只在空隙時互相念唸對方。閒時爲他作羹湯,捧着書一起讀,一起看山川湖海,看畫展聽曲子賞芭蕾。他最好要會種花,因爲我不會。路過花店會想起爲我帶一枝花;出差的時候會想起給我寫一封信,講講當地的風土人情。我愛他,他也愛我。 這本書的男主奈特利先生真的是我的心頭寶,他一本正經地說情話的樣子最是可愛。花花公子的甜言蜜語是不可信的,正經嚴肅的人的情話往往最能打動人。我喜歡聽他說“只要我做得到,我定會願意改變他的社會地位。這總可以了吧,愛瑪。”,無奈中是對愛瑪滿滿的寵溺;“我一想起你心裏就充滿了愛,缺點什麼的我都愛。正因爲我想象出你有許多錯處,至少從你十三歲開始,我就愛上了你。”,他沒有因爲愛而忽視她的缺點,而是更偉大地去愛她的不足。 奈特利先生喫醋的模樣也正經得可愛,過去他從不是多嘴多舌的人,但是當他看弗蘭克寫的信時,刻薄的樣子可是前所未見,一邊讀一邊不斷地吐槽弗蘭克的莽撞、愛說漂亮話,一本正經地說“我完全同意你的說法,先生,你的行爲的確很可恥。”,“我很贊成他的看法:他很可能不配得到這樣的幸福。”,想到可憐的簡時又衷心的希望弗蘭克可以得到幸福。看到信中提及愛瑪的部分時會情不自禁地大聲讀出來,時而嫣然一笑,時而瞧她一眼,時而對她表示摯愛。 當然愛瑪作爲女主角一旦發現自己對奈特利先生的愛意,也迅速矜持又不失大方地回應了他的愛情,會調皮地開奈特利先生的玩笑,“如果可憐的小安娜-韋斯頓給寵壞了,你就像以前待我那樣來對待她,那將是最大的仁慈,可就是別在她長到十三歲時又愛上他。”過去愛瑪是堅決不肯結婚的,並且也從來不相信自己會結婚。但是一旦遇見了她深愛的人,她義無反顧地放棄了輕鬆愉快的單身生活,選擇相信奈特利先生會爲她的生活帶來更美好的變化。 簡奧斯汀的《傲慢與偏見》以及《理智與情感》同《愛瑪》一樣談論的都是有關愛情與婚姻的問題,體現的也是她愛情觀和婚姻觀的變化。《愛瑪》中體現的是愛瑪“永遠不結婚”到“墜入愛河勇敢與奈特利先生結合”對婚姻態度的變化,從反抗厭惡婚姻到欣然接受,是愛瑪思想的成熟也是簡奧斯汀思想的成熟。有人渴望結束單身走進婚姻的殿堂,有人恐懼婚姻害怕它終會破裂。一個是爲結婚而結婚,一個則是對婚姻存在偏見。這世上有不好的結合,但也有許多美麗浪漫的結合。不要盲目相信婚姻,也不要恐懼婚姻,更不要歧視婚姻。遇到對的人就勇敢去追,沒有遇見也可以快快活活走一生。婚姻不是必需品也不是牢籠,應當理性去對待。
書摘: “譯本序”: 簡·奧斯丁作爲一位偉大的小說家,給世人留下了六部完整的長篇小說。 《愛瑪》是作者繼《理智與情感》(1811)、《傲慢與偏見》(1813)和《曼斯菲爾德莊園》(1814)之後,在她生前發表的最後一部作品。 她的另兩部小說《勸導》和《諾桑覺寺》,是在她去世後出版的。 簡的六部小說中,最受讀者喜愛的,無疑是《傲慢與偏見》。《愛瑪》雖然不像《傲慢與偏見》那樣膾炙人口,但它在描寫世態人情方面,似乎比其他作品更有深度,因而被不少評論家視爲作者最成熟的小說。 奧斯丁寫小說,特別喜歡嘲弄荒唐的事、荒唐的人,《愛瑪》在這一點上表現得尤爲突出。 迄今爲止,《愛瑪》在我國(大陸)已有三個中譯本:一爲劉重德教授於二十世紀四十年代翻譯、九十年代重新修訂,二爲張經浩教授於八十年代翻譯,三爲祝慶英、祝文光於九十年代翻譯。 這三個譯本,第一和第三個以直譯爲主,第二個則以意譯爲主,這就導致了各譯本的特點。 我做翻譯走的是“第三條途徑”,就是直譯意譯不分厚薄,交錯運用。 簡而言之,我的原則可以概括成這樣十四個字:可能時儘量直譯,必要時儘管意譯。 最後的“世界名著名譯文庫”列表可做選書參考[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