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盧梭
發表於1762年的《社會契約論》是盧梭最重要的政治著作,書中提出的“主權在民”思想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是現代民主政治的基石。其核心思想“合法的國家必須根據普遍意志來進行管理”代表了人民專制對舊有制度的替代,象徵了主權和自由。
這本書在讀的過程中,有許多的認識和感悟。而想要靜下來歸納,卻覺得不知爲何。所以,試着問了ChatGPT,才找回些思路。 Al作的分析,條理清楚,重點突出,意圖對全書內容作進一步梳理整理的,可以問Al,在此不敘。 打動我的地方在某些莫名的瞬間,剎那間想到,人類社會的組織結構,公民,人民的概念,對比之下,對社會的運轉,以前思維中是一片空白。 原來,歷史的發展,是有一些絕世天才構架出理論體系,並表述傳達,人民大衆或者領袖人物爲此所動,在後來的星月流轉中,可能運用在社會的架構搭建上。 好在選擇的哲學書都不厚,啃着有些枯燥,營養價值抵過閱讀體驗,故樂此不疲。
盧梭是歐洲啓蒙運動的重要奠基人。他鉅著詮釋其勇敢、睿智的道德指向:理性、自由、平等。 人生而自由,卻又無往不在枷鎖之中。 世界偉人盧梭
不知道是不是翻譯問題,這本書讀起來給我就只有兩個感覺: 1. 只有妙語橫出的金句,但沒有深刻詳實的原因分析。一般盧梭舉出一條結論前,都會有那麼點原因。但這些原因看起來,就像是地攤文學或者歷史發明家一樣,非常主觀。 2. 整本書讀下來,沒什麼連接,承接,轉合。比如一段話,每個中文我都看懂,甚至整個句子我都看懂,但連起來就不知道爲什麼會出現在這裏。就好像是把很多單獨的句子湊在一起。像是用代碼出來的文本。上下文無關,毫無鏈接。 也可能是我現在太菜了。畢竟是經典名著,以後再回頭看一看。
但是另一方面,盧梭的思想裏也埋着反對自由和平等的種子,可能產生可怕的後果。 他的公意學說裏面最重要的環節就是主張,當公民從國家整體利益的角度思考問題時,服從公意就相當於服從自己的意志,就是自由,因此國家可以強迫公民實現自由。 盧梭的這個推論不是沒有道理,但是也可能出現問題,因爲它預設了公共利益的唯一性。 假如公共利益本身就是多元的,而且這些多元的利益之間並不是完全統一的,這個時候,預設唯一正確的公意就可能導致專制和壓迫。 “強迫的自由”最終還是會剝奪人們的自由。盧梭的這個“強迫自由”的理論,也爲後來法國大革命期間愈演愈烈的專制,以及後來拿破崙在政治上的集權,提供了重要的理論辯護。 以自由爲最高追求的盧梭,可能無意間又成爲自由最大的敵人。盧梭思想的複雜性,也讓它對今天的我們依然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by 得到劉瑋
懷着對盧梭個人的喜愛,十分困惑和艱難地讀完了這本書,也終於能夠體會到英語母語國家的人在看GRE閱讀時候是何種感受。本書頁書十分精簡,但是內容量極大,且盧梭不愛舉例子,但他本人又智商過人,導致看的時候常常跟不上他的邏輯。這類深奧的書籍對我這樣的外行來說,最好先看導讀本。但不管怎麼說,本書最後一章還是帶給我很多新鮮的內容。等年齡閱歷更加豐富以後打算再來讀一遍。
構成整個社會體系的基礎是:“基本條約並不摧毀自然平等,相反地,它用道德和法律的平等替代了自然所賦予的人與人之間身體上的不平等,從而儘管他們可能在力量和天賦方面存在不平等,但是根據契約和權利,他們人人平等。” 社會契約所要解決的根本性問題是:“找到一種結合形式,憑藉它可以運用所有共同的力量來捍衛和保護每個結合者的人身和財產,這種形式使得每個結合者雖然與所有人結合在一起,但是隻服從自己,並且一如既往地自由。” 人類因社會契約而失去的,是他的自然自由和對於所有吸引他,且他能得到的東西的無限權利;而他因社會契約而獲得的,則是公民自由和對於他所佔有的一切東西的所有權。
《社會契約論》;是政府作爲主權者即公民的公意執行者。盧梭的這個觀點,在當時還是“君授神權”的時代,無疑是平地一聲雷。雖然不能說盧梭的思想直接導致了法國大革命,但是正是盧梭的政府論,祛除了“朕即國家”的謊言,讓民主和自由平等的思想席捲歐洲大地,從而開啓了整個現代人類社會。值得細細品味
盧梭最有名的就是:人生而自由,卻又無往不在枷鎖之中。一點沒錯!!盧梭確實是個難以琢磨的人,社會契約論這本書中他強調了人民的力量,人要自由,感覺很多東西他也沒有表示的很清楚,最終落下的是不同的人琢磨出不同的東西,有人自由,有人極權,盧梭這本書中很多的指代性詞語,如他、她或者它,想不清楚到底要指代什麼?盧梭強調自由,自由的人民通過契約建立起國家,人生而平等,同時又強調普遍意志的唯一性,所有的意志需要服從這個最高意志,不得不會讓人們跑偏,是個人或者組織都可以打着這個普遍意志的幌子,到底什麼是普遍意志也沒有指清楚。同時在最後的結尾中講了平民的宗教,又感覺他沒有宗教信仰,對宗教進行批評。盧梭飽受爭議不是沒有道理的,很多地方都有矛盾點,一會相信民主制,一會又贊同君主制,但這都不妨礙這本著作。
就因爲“經典是繞不過的據點”,僅僅200多頁的書,看了20多天(一看就瞌睡)還是堅持着把書看完了。整本書從不同的角度,即主權者(人民),君主,法律,制度,宗教出發,論述行政權與主權者之間的辯證關係(契約)。雖然細節什麼的都沒記住,但是唯獨對我國的這些制度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按照盧梭的說法,我國家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由來,也更加理解了,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的意義,代表與人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以及憲法內容設定的緣由。在想,也許當初我們的前輩們在制定我國憲法與這些制度的時候,是否參考了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呢?
《社會契約論》日後成爲美國《獨立(大會)宣言》的藍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