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姆
《月亮與六便士》裏面的主人公查爾斯是個平凡的上班族,人屆中年,已婚,育有一子,腳踏實地賺錢餬口,突然有一天響應內心的呼喚,留下一張晚餐準備好了的字條,就此捨棄一切離家出走。一意追尋他對畫畫的熱愛,到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島與土著人一起生活,貧病交迫也不回頭。妻子說:夢想?他這種年紀不會持久的,畢竟他都四十歲了,很快他就會回到我身邊。朋友問他:你不認爲自己有任何責任義務嗎?查爾斯勇敢地成爲了別人眼中不可理喻的瘋子、執迷不悟的傻子。很多人說他是癡人說夢、浪費生命,甚至不負責任,而只有他自己知道內心的熱情和追求的理想。現實生活中,有多少人只是膽怯地抬頭看一眼月亮,又繼續低頭追逐賴以溫飽的六便士?
凌晨一點多了,剛結束今天的工作,我有個習慣,白天工作需要聽音樂,晚上工作需要聽書,如果反過來,則會影響我白天的工作和晚上沉浸式的學習,可能夜深人靜時,果然更適合思考。《月亮與六便士》在讀書的時候就聽過,但一直沒看過,閱讀這本書之前,我就把月亮理解爲夢想,六便士理解爲生活,今天閱讀後,果然跟我一直以來理解的差不多。月亮是我們的靈魂,六便士是我們的生活。讀初中的時候,那時候總是被問,以後準備做什麼工作?我那時候,滿懷雄心壯志,不論是在朋友面前還是父母面前,總是鬥志昂揚的說,我以後要做一個女強人,把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我想看到別人尊敬我,崇拜我的樣子,我想穿最漂亮的衣服,買最漂亮的高跟鞋。家庭聚會的時候,表妹則會說,我想好好學習,考個好大學。初中的時候,我大概本不是一個傳統意義上的乖乖女,所以,在大家庭裏的口碑一直不太好,和表妹的發言對比之後,我更成了那個被取笑的對象,我爸總是會覺得我丟人,所以不論在什麼場合,他對我的評價都是:她太虛榮了,根本不懂什麼叫腳踏實地。我對我爸的這句話,既無力又失望,我覺得他不懂我,從沒真正瞭解過我,我和他生活的時代不同,我除了滿腦子的天涯海角,就是對未來滿滿的憧憬,現在想來,我應該是早早的就學會了抬頭看見月亮,看見了詩與遠方,我爸,一直忙着腳下的六便士,卻也只看見了六便士。我認爲精神是建立在物質基礎之上的,雖然今天已經是5月21號,但我一直沒睡,在我心裏,今天還是延長着我的5月20號,520,我愛你,一個浪漫的日子,我在520這天到來之前,早早的就準備了一份禮物,想送給我喜歡的男孩子,我滿心期待着他的消息和他的心意,最終也只是等來了一句節日快樂!我想回他一句什麼,卻怎麼也編輯不好,中華文化底蘊如此深厚,我卻找不到幾個合適的文字來代替我表達心聲,所以,我沒再講話,而他也沒再問,也許,成年人的默契就是這樣,他懂我的在意,只是他爲我做不到,我懂事的退讓,差點讓他以爲我並不在意。不論是年輕人還是中年人,戀愛關係裏越來越用物質來衡量彼此的心意,當物質條件達到某個程度,精神狀況才達到某種高度,我目前的情況,不太需要對方用太多的物質來堆砌我精神的高度,但也害怕一點都沒有,王德爾說,愛自己是一生浪漫的開始。我每天都在努力的愛自己,始終堅信,學會愛自己,纔會學會愛別人,對自己投資,纔是最好的財富。如果那個男孩子從我這裏獲得了情緒價值,委屈我自己消化了,儀式感我也給自己了,我不再期待的時候,他可能會覺得是我變了吧?我在努力賺取我的六便士,卻從沒忘記抬頭看看月亮,月亮一直在我心中,在汲取六便士的旅途中,感受心中的月亮!最後,我想起我曾對那個男孩子說的話:一半煙火以謀生,一半詩意以謀愛。六便士支撐起生活,月亮支撐起夢想,即使擁抱不了月亮,也要張開雙臂,擁抱月光。
讀完《月亮與六便士》,我反覆想的倒不是那個拋下一切去畫畫的人,而是我們這些人——一輩子都在爲“以後”活着的人。從小就被安排好了一條路:讀書爲了考學,考學爲了工作,工作爲了成家,成家爲了養老。每一步都踩在別人畫好的格子裏,每一個選擇都被問“這有什麼用”。活得太有目的了,連喘口氣都恨不得是爲了更好地幹活。 一件事一旦有了目的,就成了它的奴隸。爲了考試讀書,書本身就沒趣了;爲了賺錢上班,上班就只剩下熬時間。我們很少單純存在於某件事裏,永遠在通往下一件事的路上。而這套標準不只是別人給的,它早就長在骨頭裏了。誰走岔了,不用別人開口,自己先質疑自己是不是把毀掉了人生。 可人生到底什麼樣算好,什麼樣算壞呢?從出生到嚥氣,沒有任何人能從頭到尾陪我們走完這一輩子。考了幾分、進了什麼單位、買了多大的房子、結沒結婚、生沒生娃,這些事別人議論兩句就散了,可夜裏睡不着的時候腦子裏翻來覆去想的,他們一樣也看不見。從頭到尾能見證自己整個人生的,只有自己。怎麼定義人生,人生就是什麼樣。我覺得值,它就值。我覺得白活了,別人說一萬句“你真成功”也填不上那個窟窿。 你也不需要給自己貼標籤。卑鄙與偉大、惡毒與善良、仇恨與熱愛,是可以同時存在於同一顆心裏的。可以溫柔,也可以刻薄;可以善良,偶爾也可以惡毒;今天想這樣活,明天想那樣活。不用爲了任何人把自己修剪得整整齊齊,不用活成一個標準答案,活成一個具體的人就夠了。更不要去批判別人的人生。每個人都有獨立選擇自己人生的權利,看着覺得不可思議的路,也許是別人唯一走得下去的路。不認同沒關係,尊重就好。 其實可以多讀一些史書,史書讀多了就知道什麼叫浪花淘盡英雄。幾千年那麼多人,轟轟烈烈了一輩子,如今不過是紙上幾行字,連名字都沒留下的更多。世界大得沒邊,時間長得嚇人,我們不過是其中短短一瞬。那一瞬間,卻總以爲自己能抓住點什麼永恆的東西——鐵飯碗、好名聲、穩固的關係。可什麼都在變,工作會換,人會散,心態會變……此刻攥緊的東西,過幾年再看可能已經沒了。那能抓住的到底是什麼?想來想去,只有此刻。只有此時此刻是真實屬於自己的。那爲什麼還要爲了一個虛幻的“將來”,把唯一實在的“現在”當成跳板呢? 趁身體還沒有禁錮靈魂之前,先去感受什麼叫做自由。身體會衰老,會困頓,會被生活釘在一處再也挪不動。到了那時,再想爲自己活一把,恐怕連門都推不開了。所以趁着還走得動,趁着心裏那點火還沒被風吹滅,去做真正想做的事。不是非要拋下一切遠走高飛,而是每天睜開眼,至少有一件事是爲自己做的。哪怕只是午後去河邊站一會兒,哪怕只是關掉屏幕翻幾頁書,哪怕只是安安靜靜發一陣呆。這些事看似無用,可正是這些“無用”的時刻,才讓人覺得這一天是自己的,而不是誰的零件。 所以不必非要追月亮,也不必非要彎腰撿六便士。今天想抬頭就抬頭,想低頭就低頭,累了就坐下歇歇,想走了再走。人生起起伏伏,誰都說不準明天什麼樣,但至少能決定今天怎麼過。不要爲了一個還沒到來的將來,把正在手裏的現在全搭進去。這一生只有一次,是自己的,得自己說了算。 最後,這本書當然也有它的毛病。它對女人的描寫帶着那個年代的偏見和輕慢,讀着不舒服就直說不舒服,不用替它遮掩。好的作品從來不是完美的作品,它有光也有灰,拿來照自己,該用的用,該放過去的就放過去。
第一次讀這本書,是在疫情最嚴重的那段時間,發現這本書的內容不足以激起我內心的澎湃,尤其是在那段特殊的時期,各種信息鋪天蓋地席捲而來,遠不比推理小說更能讓我轉移飽受煎熬的注意力,一度產生棄讀的想法。可還是秉承着拜讀好書的思想堅持讀完了這本書。 我覺得這本書絕對不是爲了表現天才的特立獨行和異想天開,也不是簡單闡述代表理想的“月亮”和代表“現實”的六便士的關係,應該是有更深層次的意味存在,但整本書看下來,我卻始終得不到一種明確的主題,只是能夠感受到一種模糊的認同和感悟,說不清也道不明。 斯特里克蘭德的性格里有很多常人所鄙夷的的東西:自私自利,自以爲是,甚至說在普遍的道德認知範圍內,他是一個不具有任何人性光輝的無恥之徒。但在繪畫的修行中,他從來不在意別人的看法,不,其實應該說,他從來沒考慮過是否需要在意別人的看法,他離開自己舒適安逸的家庭後,一直在感受和表達自己靈魂深處的東西,這種東西是什麼,不是單純的理想,理想可以讓人萬死不辭,但決不會把自己的靈魂丟到地獄裏交由魔鬼折磨;也不是本性激發的慾望,強烈的慾望確實可以讓人有着近乎癡狂的力量,也讓人萌發不擇手段的想法,但慾望的奴隸創造不了這麼偉大的藝術。那這到底是什麼?我想可能一種追求本真和本我的力量。 讀書的過程中,我摘抄了大量的佳句,關於人們的感情,關於人生的經歷,關於幸福的定義,關於人性的分析,這本書不同於我以前看的書,雖然是小說,但處處透露出一股哲學氣息,希望在結合更豐富的生活體驗再細細咀嚼後,能體會更多的美感,領悟更多的哲思。 很多時候,對於我們渴望的一件事物,選擇是否追求,其決定權都在我們自己手上,但我們作爲一個已經與社會和集體交織在一起的共生體,往往會選擇向集體的意識妥協,正是因爲選擇妥協,我們不得不壓抑那種追求自我的力量,其實不去追求,或者求而不得,纔是真正的痛苦,堅守着錯誤的選擇煎熬一生。 到底是天上的月亮,還是地上的六便士,哪個會更吸引人呢?在我看來,大多數心中都有一個擁抱月亮的夢,卻安之若素的去收集地上的六便士
實在無法理解和共情。 先不說主人公的角色和行爲。光這本書的描寫手法,我也認爲有大量的篇幅都是浪費,對於塑造斯特里克蘭德這個人的生活環境並沒有什麼幫助。一絲絲也Get不到能被捧爲作爲名著的原因。 再說回對於主人公的刻畫塑造,可能是想打造一個完全心無旁騖,只追求理想,可以捨棄一切的人,但他又性格古怪,對於女性如此的輕視漠視。反正不管他這個人有多爛,最後他依然獲得了非常高的藝術成就。那這樣的價值觀,這本書真的適合作爲名著讓很多青少年學生來讀嗎?
1.艾米寧願相信”丈夫查爾斯·斯特里克蘭德是因出軌而拋棄家庭,也不願相信他是爲了追求藝術的這個舉動 我更傾向於認爲這是她出自心理上的一種自我保護。 在艾米所處的倫敦中產階級社會(以及普遍的社會認知中),男人因爲另一個年輕貌美的女人而拋棄家庭,雖然令人痛苦和恥辱,但並非不可理解。而一個40歲、毫無藝術背景的人,爲了“畫畫”這種虛無縹緲、毫無物質保障的理想,放棄優渥的生活、體面的社會地位、賢惠的妻子和可愛的孩子,甘願去過一種貧困潦倒、朝不保夕的生活,這在艾米和她的社交圈看來,是徹頭徹尾的瘋狂和不可理喻。這超出了他們認知框架和價值觀所能容納的範圍。 接受“追求藝術”這個事實,這等於她要承認:自己從未真正理解同牀共枕多年的丈夫;要承認自己精心構建的生活在對方眼中毫無意義;要承認自己在丈夫眼中一文不值。這從根本上否定了她存在的意義和她所珍視的一切生活方式,是對她整個價值體系的毀滅性打擊。 所以她寧願相信是丈夫出軌了。 如果丈夫出軌,艾米是明確的受害者。社會輿論會同情她,譴責丈夫。她可以扮演一個被辜負的、值得同情的賢妻良母角色,這在一定程度上能維護她的社會尊嚴和地位。她可以向朋友哭訴,獲得安慰和支持。人可能會厭倦,丈夫可能會後悔,家庭或許可以重建(即使只是形式上的)。這是一種“可解決”的問題。 如果丈夫是爲了追求藝術而拋棄一切,艾米不僅是被拋棄者,還可能被視爲一個加害者。這會讓她和家庭蒙上一層難以言說的陰影和恥辱。人們會質疑是不是她有問題。這種污名化帶來的孤立感和異類感,比單純的“受害者”身份更難以承受。且這種追求是無法被外部力量改變或滿足的。這意味着丈夫的離開是徹底的、不可逆轉的。 2.德克·斯特羅夫對斯特里克蘭德毫無底線的包容,甚至在被對方毀掉婚姻後仍無法停止幫助他的這種“小丑式聖人”的極端行爲,也是全文最諷刺的一個點。 我本來以爲,他是在扮豬喫老虎,但我沒想到他真的是那麼想的! 他是小說中唯一一個,從一開始就毫無保留地認可斯特里克蘭德藝術天才的人。 在他眼裏,天才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種至高無上的價值。爲了保護和成就這種天才,任何個人犧牲在藝術的永恆價值面前都顯得微不足道。這是一種對藝術純粹的、近乎宗教的信仰。 面對斯特里克蘭德的冷酷侮辱和妻子的背叛,他只有哭泣、哀求,甚至在自己被趕出家門後,還擔心妻子和斯特里克蘭德的生活是否舒適。 我很好奇是什麼樣的背景孕育了這樣一個抖m。 單純的定義他爲“善良”是不夠的,這種善良近乎病態。 他習慣了付出、討好、犧牲,甚至在被傷害後依然無法停止。可能他有點“完美受害者”(對自己)傾向吧。 他習慣了被輕視和傷害(他的畫作被嘲笑,社交圈中他是小丑角色)。某種程度上,他從被傷害中獲得了某種熟悉的安全感道德優越感(我是好人,他們是壞人)。 且當所有人都唾棄斯特里克蘭德時,斯特羅夫的包容成了他自我價值的證明。斯特里克蘭德對他施加的極端傷害,反而強化了他“殉道者”的自我認知,這種心態讓他深陷其中,無法自拔。 所以與其說善良,不如說是個有心理疾病的人。 3.質疑理想主義者,往往只能理解可量化的物質利益(金錢、地位),卻無法感知精神維度的內在驅動力,說到底還是一種被結果馴服的慕強心理。是從一開始嘲笑不自量力、懷疑暗藏利益、敬畏其成果、直到最終造神的一個過程。如果有了成果,那就是我早就看出了他的本事,如果沒有可量化的成果,那就是這人瘋了。 作爲一個理想主義者是必然要經歷孤獨與外界評判的,要做的就是徹底斬斷對社會認同的情感需求、與警惕自我感動。 做作爲一個對旁觀者,停止表演性讚美、允許他人孤獨的自由,同時保護好自己,理想主義不是道德綁架的工具,我也可以拒絕爲他人夢想買單。
這本書我看到了不同人對待世界的不同反應,斯特里克蘭他爲了心中的追求,捨棄了人們世俗意義上的家庭和睦,工作穩定,選擇了他自己想要的月亮,你說他有錯嗎?宏觀時間上看,他死後成爲了一名有名的畫家,生前爲了自己的月亮放棄了六便士,貌似是我理想中的文青的樣子。斯特里克蘭夫人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下,她以依靠丈夫生活爲榮,後來她獨自把兩個孩子培養成自己期待的模樣,也是當時世俗觀念裏比較好的生活狀態,她過好了自己的六便士生活,代表了當時的現實生活派。斯圖佛,讓我記憶深刻的一個角色,一個善良純真又有一雙發現天才的眼睛的人,因爲自己對藝術的追求和善良,太無下限的對別人好,也是一種性格上的極端吧。 總之,生活中月亮和六便士都存在,每個人有每個人的選擇,既然選擇了月亮,就去堅定的追求它,如果選擇了六便士,我覺得也挺好,各有所長,都無可厚非。
這本書雖然出版於100年前,卻是當今的一本網紅書,網絡上大量對本書的解讀: “什麼激勵年輕人追求理想的書”,或者“這是一本寫中年人的書,讓每個困於中年危機中的人們鼓起說走就走的勇氣”,“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還有詩和遠方”。看到百年後各種解讀,我想連作者毛姆就會尬然一笑,大家隨意,你們開心就好。 實際上,這只是毛姆用小說的形式真實的描述了畫家保羅高更的一生。整部小說的行文平淡,情節沒有起伏波折,沒有煽情,甚至非常枯燥。故事裏主人公斯特里克拉德(高更的原型)毫無個人魅力,一個不負責的中年大叔,自私,可惡可恨,最後在貧困和病痛折磨中死去。 毛姆幾乎沒有對主人公高更有任何深入的剖析和解讀,就如43章作者自己說的: 明知道讀者會對自己筆下的主人公很不滿意,對拋棄家庭,妻子,導致情人自殺這些匪夷所思的行爲沒法理解。毛姆說,他也不知道導致這些事情的緣由。他完全可以像寫小說那樣,虛構出一大堆吸引人的情節來打動讀者。比如可以寫主人公難以忍受生活的拘束,刻畫主人公對藝術的追求以及心裏對家庭責任的矛盾,內心的掙扎,來贏得讀者的同情。或者從婚姻下手,虛構一段戀愛故事找出主人公當畫家的動機。另一方面描寫主人公碰到挫折時怎樣不屈不撓,即使身陷絕望的困境仍鼓起勇氣努力不懈,面對“自我懷疑”這個身爲藝術家的大敵他如何堅忍不拔地抵抗,把他塑造成更令人景仰的人物,讓人們從他身上發現一個新的普羅米修斯,也許能創造出一個爲了全人類福祉承受着地獄之火折磨的現代版英雄。 哈哈哈,這些不就是後人的解讀嗎?讀者想要的,毛姆都懂。可他什麼動人的情節都沒有寫,只是用最平實的方式,儘量真實的紀錄下自己所掌握的高更的一生。 整本書看不到煽情和狗血,也沒有苦痛和掙扎。就像高更本人一樣,毫不在乎外人的恭維和唾棄,只對內心的那團光而活着,爲了那束藝術之光,他願意犧牲自己,而且他連犧牲他人也毫不猶豫。 主人公的世界,毛姆不懂。作爲市儈功利的芸芸衆生,我們也不會懂。
《月亮與六便士》裏,毛姆筆下的斯特里克蘭,是一個畫家,他一直有一顆想流浪的心,最終他也真的逃離了那個家,雖然不理解他的行爲,但是他確實也勇敢,爲了追月亮,他捨棄了原本擁有的一切“別人眼裏的幸福和安穩”。 他爲了自由自在,選擇一個人跑去巴黎當畫家,別人眼裏的“他瘋了”,他自己心中的“我滿足了”,只能說每個人追求的彼岸不一樣,有人要月亮🌛,有人要六便士🪙,也有人擇中而行,也有人筆走偏峯,斯特里克蘭就屬於一意孤行的吧,雖然最後在南太平洋小島上畫到死,但對於他來說“圓滿”,他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樣子。 “月亮”是理想,“六便士”是現實。人活在世三萬天,這世界上如果有一件事是公平的,那麼唯有時間永遠對誰都是公平的!魚和熊掌不可兼得,你想要得到必然也會失去一些……至於怎麼選擇,要看你內心的追求。 現實生活中大部分人忙着撿六便士,偶爾抬頭看一眼月亮。他爲了追月亮,把六便士全扔了,窮困潦倒也不在乎。他倒黴嗎?也許吧,但是他快樂嗎?生命的最後一刻,我覺得他認爲自己的一生“值得了” 我們不必非得像他那麼極端,但心裏得清楚——低頭撿錢時別忘記抬頭看路,感到生活很難的時候,一定是在走上坡路,因爲下坡路很容易…… 覺得難過的時候,抬頭看看天,大自然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藍天白雲也會治癒你,爲了活着拼搏趕路揮灑汗水的時候,也別忘記停下腳步看看風景。 活着就是爲了活下去,對自己好一點,人生沒有重來的機會,每一天都是限量版。 現實和理想不一定對立,關鍵是你有沒有真正活過,而不是隻是活着。
《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 這是一本名氣極大的書。我沒搞明白原因,因爲主人公實在不太令人愉快。 在寫這篇讀後感之前,我跟老婆大致講了一下本書情節,結果她被嚇壞了,覺得斯特里克蘭只能用恐怖來形容。 我理解老婆的反應。這也是我在讀書期間看到的幾乎所有別的讀者的反應。站在世俗的立場,主人公用人渣來形容一點不爲過。 還是說說我的想法吧。撇開世俗的觀點,來看斯特里克蘭這個人,或者說毛姆想在本書表達什麼。 我的理解,斯特里克蘭是一個自我到極點的人。他感覺到心中召喚他的聲音,便跟着走了。而他本身性格又是對世界無比冷漠的,於是在追尋他心中夢想的時候,完全不爲外事外物所擾——當然這是中文的十分正面的表述方式。事實就是,斯特里克蘭爲了畫畫拋妻棄子,性慾勃發的時候搞了恩人的老婆,她跟他走之後他最後還導致她自殺,對看起來像朋友的人全然沒有友情可言……其實斯特里克蘭就是除了想用畫畫表述他心中的美之外,任何人任何物都對他無意義可言。 不知道這是不是天才的代價。我可以理解他,但做是做不出來的。
翻開《月亮與六便士》,最戳人的從來不是那束撞進眼睛的理想光,而是書裏一羣人攥着各自執念往前闖的模樣。 斯特里克蘭揣着那份滾燙的藝術執念輾轉在一座座城市裏,哪怕餓到發昏、窮得口袋裏掏不出一個子兒,也半分沒停下朝創作奔去的腳步;連布蘭奇、後來登島的那位醫生,也都爲了自己心尖上的念想踏出了毅然的步子,全憑着一股勁兒活成了不違本心的狀態。可這絲毫掩不住書中有些角色的底色——他們徹頭徹尾,就是個實打實的混蛋。 合卷之後總忍不住想:要是我完全掙脫開社會規訓的條條框框,大概也會毫不猶豫轉身撲向自己的夢想。可我們身處的這套社會底層邏輯早已經織成了密不透風的網:從呱呱墜地,到讀書升學,再到畢業找工作、結婚生子,最後一步步走向生命終點,每一環都扣得嚴絲合縫,大多數人似乎從出生起就被框定在軌跡裏,順着爲社會運轉的節奏往前走。 現實更叫人清醒:遠不是每個普通人都握有追逐夢想的入場券。仍有無數底層人在溫飽線邊緣苦苦支撐,被資本的慣性裹挾着往前,把全部精力耗在追逐車子、房子這類物質目標上,拼盡全力換一個旁人定義裏“成功人士”的標籤。 如果人生真的能多給我一次重新選擇的機會,我想我一定會拋開腳下的六便士,抬頭向着屬於我的那輪月亮走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