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趙海雲等
房屋徵收不可避免會觸及部分被徵收人利益,徵收人如何理性徵收和避免抗爭人出現極端行爲是社會和諧的基礎。本書首先提出城市房屋徵收中以市場評估價代替公平交易存在的侷限性,徵收仍然存在強制成交,違背民法中的自願成交原則,犯了無意偷換概念的錯誤,即以形式公平掩蓋了實質公平。其次對實現實質公平的可能性進行分析:住宅不是簡單的居住空間,是在一定時期內形成的人居平衡系統。在房屋徵收問題上也不存在少數服從多數的選擇。在必須徵收的情況下,應該給被徵收人充分的補償,即應該爲被徵收人的被迫搬遷付出高於市場公平價更高的代價。通過對城市人居生存環境分析發現,不同階層、不同收入的羣體生活或生存底線的差異,藉此提出人居平衡臨界點的概念,並對房屋徵收補償完全市場價值進行量化研究。主要結論是:(1)房屋徵收補償不能簡單地採用“公平的市場評估價”。(2)在房屋徵收補償過程中,政府存在錯誤的行政邏輯。(3)高度重視房屋徵收補償中權益抗爭的轉變過程。(4)當城市房屋徵收時,平衡系統將處於不穩定狀態,如果是最弱的人居環境系統,將面臨難以恢復平衡的風險。(5)儘快構建房屋徵收完全市場價值體系。
從社會學角度分析徵收補償的市場價值,作者不是研究評估的,衆多影響因素並不能在估值中體現出來,想通過估值就完全實現補償的公平性是不可能的
大局觀很好,解決問題和老百姓的細節問題沒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