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蒂芬·茨威格
文学史上只有这本小说成功刻画了女人的暗恋心理!罗曼·罗兰眼中“人类灵魂的猎手”,现实和艺术世界众多人物“灵魂历史”的塑造者!文学史上只有这本书成功刻画了女人的暗恋心理!高尔基评价说:“直到茨威格的出现,才有人用罕见的温存和同情描写女人。”
啃大部头之后再看短篇,就像从冗长燠热的盛夏走过,走到雷鸣电闪的春日骤雨中。 长篇就像一碗回甘悠长的茶汤,有不疾不徐的文笔,不着急推动任何情节,庞大的篇幅,就像冗长的夏季里受到丰沛雨水洗礼而枝繁叶茂的大树,读者能够拥有更多时间从细枝末节中找到爱上一些人物的线索,也算是盛夏的一种浪漫和奖赏。正当沉浸其中的时候,用一把凌厉的利刃收鞘,于是读过的那些过往便呼啦啦的如摧枯拉朽般幻灭,但精神却伫立在原地,好似长出了最孤独的倒刺。 短篇就像夹心饼干小甜品,慌忙的如一场春天里的急风骤雨,没有任何拖沓和闲笔,人物、情节迅速蔓延或反转在面前,一口沉溺,唤醒感官盛宴。 小时候特别喜欢厚重的书,经看。现在是因为能在漫长的阅读里找到自己爱的角色,但不得不说,长篇太耗费心神了。选择调剂的时候,我就会读短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就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面前。 一开始我以为是一篇故事。其实是收录了茨威格的四篇短篇。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全篇书信文体,甚至可以说是遗书,一个女人从小迷恋邻居——一个有魅力的花花公子,信中自述了从幼童到少女再到成熟女性的长久时间里,是如何爱慕这位邻居并靠近他,只是为了让他记住她。有书友问我,爱情真的那么伟大吗,能甘愿让一个女孩怀了这个男人的孩子心甘情愿生下来,经历失子的悲恸依然对那个男人念念不忘。我说那可能是没遇到更美好的风景,也有可能见到过最好的风景。正所谓,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象棋的故事》,故事里的棋王多维奇的成长经历让我震撼,那么精湛闪亮的棋艺,竟然是在纳粹的封闭折磨下,在无尽的空虚中,在日复一日的单调中,为了有个依托练就的,象棋成就了他,也差点毁了他。 《看不见的珍藏》,一位年迈的收藏家由于战争而失明,妻女为了生计变卖家中藏品,价值连城的收藏品,却不得不因为战争带来的通货膨胀而贱卖。古董店老板的突然造访,老人迫切的想展示藏品,听了家人的难处后,用善意的谎言编织着对替代藏品以及废纸白纸的艺术赏识。在大街上满是愁眉苦脸、熙熙攘攘、忙忙碌碌的人群,而他们头顶上的窗口却露出一张白发老人快乐的笑脸,仿如幻觉被一片善意的白云托住,远远脱离了我们这个冷酷的现实世界。这是最叫人难忘的画面。 《灼人的秘密》,一对母子相互救赎之路,他们在度假旅店被一个男爵盯上,男爵为了勾引母亲,利用单纯的孩子接近母亲再背弃他与孩子之间的友谊。孩子最终保护母亲免入圈套,母亲从此也断了不忠之念,将全部的爱给了孩子。 加缪说:“只要我还一直读书,我就能够一直理解自己的痛苦,一直与自己的无知、狭隘、偏见、阴暗,见招拆招。”虽然都是短篇,但方寸里见天地。读书,只要继续读下去,就可以经历一千种人生,不读书,有且只有一种人生。
虽然是短篇,但是茨威格的短篇不适合连在一起读——情感密度巨大,需要好好的消化理解。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二遍重读有感:我看到一个女孩,她从小没有情感的滋养,物质的富裕。她喜欢看书,却只有寥寥几本破旧的小书;她没有童年幸福的光点,生活在没有阳光的地方。 一个男人——不管他的道德品质如何,进入了女孩的世界。对女孩来说,他是干净、地位、修养、幸福的象征。女孩就这么义无反顾地投入了这宗教般的“爱恋”中。这狂热的情感,或许源于匮乏,或许源于孤独,或许源于恐惧……无论怎样,我们都深知,那不是爱。 前几天过年,亲戚和家人在讨论村里一个留守儿童,言语间不少微词:这孩子天天打游戏人都打傻了,这游戏真害人。一位长辈有意和我展开对话议论那孩子,不过我还是选择自己没睡醒,闭上眼没有言语。 我也知道不少人评论书中这女孩恋爱脑、偏执。要说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那么恋爱脑是无法规避的tag。可我无法责怪她,对她也产出不了一丝怒意。因为她是那么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她的感情寄托从来没有一秒钟在自己的身上,她也从未受过真正的爱的滋养。 如果有可能,我会给她一个拥抱,或许在另一个一个精神世界里,我已经深深抱住了她。就像我没有附和长辈们,一起评价那个打游戏的孩子。 这是我能为他们做的唯一的事。 (剩下三篇过两天再编辑,信息量大的短篇不能集中在一起看)
不要惊动、不要叫醒我所亲爱的,等他自己情愿。——《圣经•雅歌》 0、 第一次看这本书时,我讶异这个女人怎么能这么卑微,竟将自己的一生低微地匍匐在男作家身边,随时待命。似乎她的所有人生价值都体现在这个男人身上,活得毫无自我。 而第二次看这本书,我隐隐察觉到 这个女人看似卑微,实则是高傲到完全无法纡尊降贵。 1、 如果是我们普通人抬头仰望一份爱情,时间一久,脖子累了或心累了,总会知难而退。或是因为“舔狗”这个位置太卑微,或是实在无法对一个冰块报以坚持不懈的爱意。 但女主没有,她终其一生都视他为毕生信仰,一生都站在一扇从未为她敞开的大门面前痴痴等待。哪怕明月照沟渠,她也十年如一日地“我愿将心向明月”。 相比之下,我这个普通人不知该对她钦佩一句“爱如烈火,轰烈纯粹”,还是该感慨“人间情痴,无关风月”。 2、 我们很难真正不求回报地做一件事情。 尤其在爱情里,我们吃了一点苦之后,或用撒娇换来他的心疼与呵护,或用泪水换来他的后悔与歉意。总之难免要索取一些情绪价值。 ——为心爱的人织了个围巾,送他的时候,怎么能不提一提“我熬得黑眼圈都出来啦”,换来一些心疼; ——为他做了一顿饭,端上桌的时候怎么能忍着不展示展示被切伤的手指,换来对方的怜惜; ——跑了大老远去看他,怎么可能对一路上的“孤单害怕、迷路想哭”缄默不提; ——受了一些委屈,吵架的时候怎么能不旧事重提、把那些不甘心放到台面上好好撕扯; 而那些曾经付出的珍贵心意,对方也必须弥补得差不多,我们才会觉得甘心。 而女主完全不这样。只要是和他有关,她都特别甘心。 这十多年来,朝思暮想的痛苦也好、未婚生子的磨难也好、不被爱的悲哀也好… ——不管为他经历了多少折磨,她不仅不计代价、不求回报,甚至从来都是守口如瓶、甘之如饴。 当然了,上述例子都是那些被珍爱的人身上才有的例子。那些能被对方感应到的委屈,根本就是变相的撒娇。那些能被听到的哭声,完全就是在昭告天下“我已经发出信号了,你怎么还不来哄我”。 所以才说女主更难,她承受的那些委屈时,对方根本就没有感知她的状态,也听不见她的哭声。 3、 可以说她是骄傲的,不愿意开口讨要对方的施舍。她有无数个理由告诉他自己是谁,自己为他付出过什么,可她比谁都沉默。 但我也想说,她内心是胆小的,害怕被拒绝、被讨厌的。 当她发现自己怀孕时,完全可以把真相告诉他,把孩子安稳地生下。但是她却觉得“你怎么会相信这是你的孩子呢”,害怕“你会怀疑我是在敲诈你的财产,而故意把风流债转嫁给你。” 书中有一段话 我记忆犹新: 你家里来了个乞丐,他都还没有开口向你乞讨,你就迅速、慷慨地把钱给了他。我看见你的神情不耐烦、动作却很仓促。正是因为如此,我从来不找你帮忙。我知道,只要我开口,你会帮助我。即使不确定这个孩子是不是你的,你也会帮助我、安慰我、给我钱。但你一定会暗藏那种烦躁不安的情绪,想赶紧把这麻烦事儿推开。 她害怕他用看乞丐的眼神施舍她。她不想要这份廉价的情意。 她害怕被他讨厌。哪怕只是微微皱眉的反感,也足够伤透她的心。 她不想在他心里留下任何不好的印象,所以她宁愿承受生活的苦,也不愿意承受他的误解和不信任带来的苦。 靠近他、被他需要的时候,她几乎是飞蛾扑火的架势,无比勇敢、毫不迟疑。 而当自己不被他需要甚至可能被他反感的时候,她的自尊心马上就被灼伤了,她要赶快缩回自己胆小的壳子里。 或许女生都是如此,在爱情里,看起来似乎都是矜贵的、内敛的,是无法纡尊降贵的。而其中包裹着的内核,其实是胆怯的、柔弱的、言不由衷的。 她们总是期待得到对方主动给予的宠爱,不肯(也不敢)自己张嘴要。只肯要他在爱意的怂恿下自愿捧来的花束,不愿接受他出于礼貌或愧疚而赠予的补偿。要等他自己醒来、自己愿意,不愿意开口惊动你。 女孩子们都很像是《小王子》里的玫瑰花。 她很期待你能继续留在她这颗星球,但她有她的骄傲。她不会纡尊挽留你,更不会开口祈求你“多看我一眼,多爱我一些吧”。她们只会说:“那你走吧,别磨蹭啦。你记得把玻璃罩拿开,我不需要你的保护啦。” 她们实在太偏执了,她们对【爱情】的标准定得太高了,导致她们在亲密关系里无法用正常渠道表达自己的需求。 尤其是对已经建立亲密联系的人,她们会下意识地怀有一种过高的期待——希望对方能够明白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希望对方主动满足自己。 如果对方的主动意愿不够,她们会立马表示拒绝,作出种种疏远的态度。只有对方笃定而坚实的给予,让能够让她们感到安心、感到合理。 她们太傻了。总是喜欢把赌注压在爱人身上。 总是期待着、渴望着对方懂得自己。懂得自己的隐忍和勇敢、懂得自己的含蓄和大胆;懂自己的脆弱和坚韧;懂自己的言不由衷以及咬牙不放松。 然而最后的结果往往是:对方没有懂,自己得到的也只是失落的痛与挣扎的苦。 4、 或许大家都没法像她这样,愿意究其一生都为着某一个人而忘了自己;愿意“只要你开心,我做什么都愿意”。 她一次次选择沉默、独吞苦果,只是因为她知道: 你只喜欢轻轻松松、毫无拘束。你不想负任何责任。 她不希望自己和孩子成为他的道德枷锁,不愿意束缚他的自由。更不想把自己的悲苦丢进你充满欢乐的生活里。 我的自尊心告诉我,我要的是你想起我的时候,心里没有一丝一毫的顾虑。我宁愿独自承担所有后果,也不愿意变成你的负担。我希望自己是你所有女人当中最独一无二的。我希望,每当你想起我的时候,心里只有柔情和感激。 太炽热了。 而可悲的是,她拼尽全力用尽生命焚烧出去的炽烈,根本就点不燃他,也绵延不到他的心底。 你的一生当中兴许也有过这样的运气,遇到这样一个姑娘。 她一心一意,全心全意,她心里的每一寸都坚守于你。她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她是个很好很好的好姑娘。 可也正因她的好,所以她宁愿自己从未出现在你生命里。 5、 最后,想用简媜 《四月裂帛》里的一段话作结尾,她真的很适合。 认识你愈久,愈觉得你是我人生行路中一处清喜的水泽。几次想相忘于世,却又总在山穷水尽处又悄然相见,算来即是一种不舍。我知道,我是无法成为你的伴侣,与你同行。在我们眼所能见、耳所能听的这个世界,上帝不会将我的手置于你的手中。——这些,我都已经答应过了。 她就是默默无言,只想要成为他人生路上一处水泽的人呐。哪怕他从旁路过时完全没有注意到她的清喜可人。
本书讲述了一个女偏执狂的近乎变态的暗恋。书中夸张的心灵倾诉让这份感情拥有了强大的感染力。男主看女主时就是过路情人的眼神,始终想不起女主就是他邻家的小女孩,而女主对男主始终如一的痴情,一直到死。这就验证了那句话得不到的越想要,缺什么补什么。我怎么感觉女主有恋父情节。但这样的痴情的爱到底存不存在,文艺作品就是脑洞大开,有一万种可能的存在。真心佩服作者把女主那种苦涩、漫长、痛苦的心理描写刻画的如此细腻,代入感很强,在看书的那一刻还让你感同身受,还让你感动。
最近读了几本茨威格的书,发现他很喜欢用某个视角下大段大段的独白来讲述:《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是这样,《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象棋的故事》几乎也是。 不过这样也挺好的,就像真的在别人讲故事一样,迫不及待想听完。一气呵成、酣畅淋漓,痛快!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茨维格对女性心理的描写真的很好,但我好奇真的有这样的女人吗?狂热的激情是一把火,烧一下就没了。她如此狂热的激情怎么可能存在这么多年?从少女到妇女,从独身到成为母亲,都不曾考虑后果和未来,这可能吗?她经历了那么多男人,她也了解了“我”,她的幻想却一直不曾破灭? 我个人觉得“她”只是男性作者想象的完美感情…… 《看不见的收藏》 历史只是一段“死去”的文字,而文学作品给逝去的历史注入了永恒的生命。 一战后的德国面临巨额赔款,经历了极其严重的通货膨胀。“极其严重”到底有多严重?我看小说里把收藏品卖了几百万还是捉襟见肘,有点纳闷,一查才知道:数不清的零,兑美元的汇率从1:4变成了1:4.2万亿…… 历史是大事件大人物的记录;而作家笔下的文学作品里,则是像我们一样具体的、会哭会笑会死的人,才能够真正触动我们。 39/100
我在现实读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部分 我感觉 男主r就是一个现实版渣男 女生傻的无语 她不是离不开这个男人, 她是离不开“因为爱他,所以暂时忘记自己悲惨人生”的那种感觉。 1. 原生家庭压抑、孤独、没有盼头,她活得像个空壳 2. 这个男人出现,给了她一个精神寄托 3. 她在追逐他、想念他、为他付出的过程里 才感觉到:我在活着,我有情绪,我有盼头 一旦跟他摊牌、放弃、离开, 她就要重新面对那个冰冷、无趣、一无所有的自己。 她害怕的不是失去他, 是失去“为他而活”这件事后,又变回那个毫无意义的自己。 所以她宁愿自我欺骗, 宁愿一辈子不被认出来, 也要死死抓住这根看起来光鲜、其实扎人的“稻草”。 说白了: 她是在用一段错误的爱情, 逃避一段糟糕的人生。 看得又心疼,又让人恨铁不成钢。 她最让人无语的就是:有了孩子,人生明明可以重新开始了,结果还在替渣男着想,把自己放最后。孩子都生了,她有新的寄托、新的责任了,完全可以放下过去 她明明可以摊牌:我有你的孩子,你看着办 能接受就一起过,不能接受拉倒,反正追她的好人一大堆 带着孩子好好过日子,不比一辈子暗恋强一万倍? 可她偏不。 她还在替渣男考虑: “他喜欢自由”“我不能打扰他”“我不能给他添麻烦”。 那谁替她考虑?谁替孩子考虑? 她把自我牺牲当成深情, 把委屈自己当成伟大, 到死都在美化那个渣男,美化自己的独角戏。 说白了就是: 她不是善良,是懦弱,是不敢面对现实,不敢为自己和孩子争取正常的人生。 好好一副牌,被她打得稀烂。 这本书最扎心、最真实的结局。 一点不夸张,他看完信之后的内心活动,大概率真就是这样: 哦,有这么个女的? 好像有点印象,又好像没有…… 反正我漂亮女朋友那么多,哪记得住是谁 送的这花……估计又是哪个爱慕者吧 他不会心痛,不会愧疚到崩溃, 顶多就是愣一下、感慨一下、然后该干嘛干嘛。 她用一生写的绝笔信, 在他那就是: 众多艳遇里,一个有点特别、但很快会忘掉的插曲。 真心喂了狗,还自我感动一辈子。 这不是一个伟大的爱情故事,而是一场可悲的自我囚禁。 1男主就是个精致的渣男 温柔、体面、有魅力,但内核极度冷漠自私。他不是坏,是没心,对任何人都不会真正记住、真正负责。女主一生的重量,在他那就是一阵风,吹过就散。 2. 女主不是深情,是懦弱+逃避 童年缺爱可以理解,但成年后有人爱、有孩子、有新生活,她依然不肯醒。 她不是离不开他,是不敢面对独立的人生,不敢打碎自己造的神。 她把“不敢争取、不敢爱自己”美化成崇高,最后坑了自己,也坑了孩子。 3. 这本书最狠的地方,是揭穿了“单向深情”的真相 很多人看完觉得凄美,我只觉得荒唐又心疼。 一味付出、自我感动、永远把别人放第一、永远替渣男着想…… 这不是爱情,这是自我毁灭。 放到今天看,它其实是个反面教材 告诉女生: ◦ 滤镜碎了就及时止损 ◦ 别把男人当救命稻草 ◦ 自己永远要放第一位 ◦ 别用自我牺牲感动自己,那一点都不伟大 总结下来就是: 男人薄情是真,但女人把自己活成悲剧,更多是自己选的。 爱可以认真,但不能丢了自己;可以深情,但不能愚蠢。
(含剧透)茨威格对人物形象的塑造和心理的描写太过传神,以至于在读陌生女人的来信时,我仿佛看见了一个有些阴湿的屋子里有一个面容美丽但憔悴、身形优雅却消瘦的女人在哭着为写下一封长长的遗书,不远处的床上有一个男孩的尸体。 写信人的爱太过于疯狂了,刚开始我告诉自己,她不是为了男人着迷,她是把从小缺少的对幸福和更高阶级的感知全部寄托在对十三岁少女来说一个有些神秘的男人身上,是一种错觉。 可是后面我看到了她脱离视她为亲生女儿的有钱继父去找男人,我看见她为了男人独自一人生下男人的孩子,为了这个孩子委身于各类有权有钱的男人身下——却从不答应他们的求婚,因为一种精神上的“忠贞”。 我从字里行间读到了一个漂亮有魅力的女人为了一个男人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我是这样认为的——就像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的狂热的宗教分子。 这样的爱情让人可怖也敬佩。 是的,在告诉自己这也许就是一个男人想象出来满足自己被追求心理的梦话之后,我依然对这样热烈的、没有理智的、不顾一切的感情感到敬佩。 这篇短篇小说我印象深刻的两句话: “所以,我把原本可能七零八落的感情,以及羞涩而又热情奔放的心灵,全部奉献给你。” “对我来说,你写的每一句话,都是福音,都是祈祷词啊!我的世界只因为你而存在。” 写信的女人太缺乏主体性了,她将自己的感情、幸福、意义全部捆绑在一个男人身上,连真正意义上的争取都没有。 她仿佛是一个完美的为爱情付出一切的狂热分子。 这样的人,我想在现实世界大概是没有的。因为是太过于单纯狂热的爱,因为稀缺,所以显得珍贵。 也不必用我有的爱情观世界观来批判这位陌生的女人了。 对于收到信男人来说,不管如何翻找记忆,女人始终始终是一团雾。 对于读完这封信的我来说,我感受到了这个女人深沉的爱情,但也仅仅是感受到了她的感情,对于她这个人,好像也只是一团雾。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封信里长达十几年的痴恋是超载的,而对于男人,她从始至终都是一个陌生女人。 这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爱缄默了一辈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面对丧子的悲痛时喷薄而出。 在遇到男人之后,她的人生都在诉说:“我爱你。” 直到人生结束。
第一次阅读茨威格的作品,本是因为书名感兴趣,却意外的将这部宝藏作品阅读完成。看完这本书,不得不惊叹于茨威格对于人物心里敏锐的洞察力和表达能力。书里有四个故事,每个故事人物身份、性格乃至出身都不同,却无一不在茨威格细致的笔下刻画出属于自己的灵魂。 ——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本是慵懒惬意的午后,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让他产生了好奇,也打破了他内心的平静。打开厚厚的信封,这个饱腹才华又风流倜傥的男人怎么也没想到,在这潦草却真挚的书信叙述里,一个女人,只因一眼,便会从青涩稚嫩、风姿绰约到枯油残灯,用尽一生去爱他。 三次相遇,几度良宵,一条新生命。她用近乎偏执到痴狂的方式深爱着这个一眼倾心的男人,尽管他从来就没有记住过她的名字,更不关心她是谁。在他的世界里,只是一夜欢情,但她的命运却被彻底改变。因为未婚先孕,她遭受身边人的唾弃,因为身无分文,只能在生产前夕受尽不正规医院里医生护士的凌辱,因为希望孩子能健康长大,她委身做了有钱人的情妇,从此在肉欲的世界里迷失自我。 “亲爱的,你不要伤心,我死之后,只希望你能在你生日的那天,给自己买上一枝白玫瑰。”她为何不光明正大的将这份爱告知与他?因为不想打扰,因为爱卑微到骨子里,所以她选择让这份爱安静的沉寂于角落。在贫瘠的土地上,他曾是她最后的玫瑰,可是爱到了最后,这个男人对她仅仅也只是“好像若有若无的看到她的身影,却又看不清脸”,她终归不过是留恋于众多女人中的其中一个罢了。 或许在很多人的眼中,并不会太理解这个女子为何会近乎自杀式的爱一个人。一个长期生长在底层社会的女孩儿,虽未遭受生活的重创,在她黯淡无光的生活里,他的存在,是如此的耀眼,又是如此的令人着迷。只是,这世上哪会真的有十全十美的人呢?这时,这个对爱有着极度渴求的女子,便会将他幻化成爱情最好的模样,并且一旦确立,眼里便再也容不下别的人。她了解他吗?不,她从未试图走进他的内心,她爱的,更多是精神意义上最纯洁无暇的他,是她创造的他,而不仅仅是这个实体意义上的人。她对他精神洁癖的爱恋,其实也是另一种意义上对自己精神品质上的一种追求。“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她并非无人肯为她挥霍无度,亦并非无人对她青睐有加。男欢女爱,她如鱼得水,承欢膝下,她自做的绝妙绝伦。可她深知,内心深处对于爱的信仰,一旦确立,便永远不可玷污,即使再次身败名裂、即使从此一无所有,她也心甘情愿。 灯火摇曳,最后,在孩子微弱到逐渐没有的呼吸声里,在女人逐渐失去知觉中,一切都结束了。从此,蓝色的玛瑙花瓶里,再也没有一枝白玫瑰会每年在他生日的时候如约而至。遗憾吗?或许会吧。难过吗?或许有吧,但,也仅仅只是一点点的难过而已。 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 在这场自己执导主演的爱里,爱的无怨无悔,爱的勇敢无畏,何尝不是另一种功德圆满。关于他在不在意这件事,似乎也变得没那么特别重要了。
整本书包括好几篇短篇小说,有着同一的主题:“不疯魔不成活”,无论是对一个几乎是陌生的人近乎痴迷的狂恋、还是对收藏品、对书本不谙世事的沉迷,每一篇小说的主体都在这一份疯魔上。笔力精湛,对于这种疯魔的情感表现力非常强,让人看得非常过瘾。《看不见的收藏》这篇我太喜欢了,看到最后几乎我要掉眼泪。 但最后还是给一般,是因为被作为标题的《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和《勒波雷拉》这两篇实在是让我太不适了。综合对比起来,男人的疯魔是一种赋魅,这份疯魔可以收到人们的尊敬、悼念、惋惜,他们疯魔的对象宏大而可以受到乃至上流社会的认同与赞赏,在他们疯魔的过程中人们会称赞人性的光辉、对超脱于人类的艺术的追求。可是到了女人身上,女人的疯魔对象就只剩下了男人,且在这个过程中女人本身是体现不出魅力的,而是作为客体不断地去给疯魔对象的那位男人赋魅。这个过程也不会被世俗所接纳和感动,《勒波雷拉》里克蕾申琪娅的疯魔像“一只冰冷又粘稠的蜗牛”,《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里女人的疯魔终于受到了一个褒义词——“热烈忠贞”。女人燃尽了一切,走进了死亡的那扇门,而男人只是第一次发现在生日时自己的花瓶里没有白玫瑰。忠贞这个词听起来多可笑啊。 最讽刺意味的是,整本书唯一一个对人类疯魔的男性,是《灼人的秘密》里12岁的男孩埃德加。而这也是有原因的,他是一个多病的、从小被封闭养育的男孩,被另外一个人教育,他认为这是他成为大人的标志、也是他唯一的伙伴。可是因为他是男孩,所以他甚至可以进一步毁坏男人和情妇的关系,乃至离家出走,得到的最后都是他人的认可,甚至是“他的母亲从此只属于他”。如果埃德加是一个女孩呢?——不用如果,《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里面女孩也是13岁的时候见到R先生第一眼的。如果埃德加是女孩,那么他也就应该什么“在男人的眼光中从儿童成长为女人”,然后和她的母亲抢夺情人…… 让我最不适的还不是以上这些地方,而是这本书以及当时的普世价值观都认为,女人的世界和孩子一般大,甚至不如孩子大,她们只能像没有足够力量、只能依靠成年人的孩童一样,去对身边的人(当然本书特指男人)赋魅并产生疯魔的情感。这是最让我感到不适,也是最让我想要警惕的一点。 也巧或是注定,我上一本读完的书是《82年生的金智英》,那本书我读得飞快,因为我不想读得太细,免得思考又带来太多怒火。《金智英》与这本书相比已经过去了一些时间,女性的世界已经扩张,但远远不够。今天的我们看《金智英》也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女性的世界不断扩张,但仍然不够。 最后说回来,这本书很出名,我读起来也很喜欢,它确实打动了我——但是这些地方确实让我不舒服了。反正是我选择翻开这一本书,并且是我选择为它评分,那我最后选择忠于我自己的想法和感受。
这个故事,有着另一个讲述方式: 很多年后,她依然记得那个秋天,天空澄澈瓦蓝,没有一丝云彩,空气如洗过一般清冽。她坐在院子里矮墙边的秋千架上,歪着脑袋,好奇又羞涩地打量着矮墙那边那个手把喷壶浇花的男子——男子略弯着腰,她只能看到他的侧影。她看到他高挺的鼻梁,红润的嘴巴轻轻抿着,嘴角扬着一丝不羁的微笑,嘴唇上方两撇小胡子,让他整个儿人看上去风趣又成熟。 “嗨,你好,小姑娘。”看到墙那边有人在偷偷打量自己,他抬起头冲她轻轻打了个招呼。一个很随意的招呼,他甚至连坐在秋千架上那个小姑娘长得什么样子都没有记住。她的心,却在那一刻没来由地跳得凶猛。 那一年,她15岁,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青涩小姑娘,跟母亲住在他的隔壁小院里。 那一年,他23岁,已经是当地一家知名报纸的编辑。 她和他,原本没有什么交集的,也不应该有什么交集。可那个秋天的阳光,那个站在阳光里冲她和暖一笑的年轻男人,竟在瞬间填满一个十五岁少女的心房。 她开始关注他。私下里打听他的来处。知他来自与自己完全不同的上流社会,知他是能诗能文的作家,知他所交往的人群全是画家作家艺术家。他的圈子,离她很远,对她是一片全然陌生的世界。她却忍不住地去关注。暮色朦胧中,她站在矮墙的这边,听他那边阵阵欢歌笑语。他的声音,总是从众人的声浪中那么清晰的浮上来,笼罩在她的耳边心上,挥之不去。那时,她会低了头,羞涩又甜蜜地轻轻一笑。也有很多时候,她的心是苦的。她眼睁睁地看着他挽着一个又一个女人的手,嬉笑着进了自己的院子,又闪身进了房间。她以自己有限的想像力来想像房间里接下来上演的故事。心头就像着了火。 她渴望自己能摇身一变,变成他身边华丽又高贵的女人。是的,他只喜欢那样的女人。她决意让自己也变成那样的人。从箱底翻找出妈妈年轻时穿过的礼服,对着镜子把长长的金色卷发高高挽起,脸色太苍白,涂了口红的嘴巴在苍白的脸上显得很是突兀。可打量着镜子里那个瞬间成熟许多的女子,她还是抿嘴笑了。她计算着他黄昏回家的时间,在他家门口与他“巧遇”。 “嗨,你好。”那一次,主动打招呼的是她。她迫不及待地要引起他的注意。 “你好。”他被她突兀的出现吓了一跳。他的目光,在她的身上只停留了短短的半秒,就飞快地移开去。他没有认出她。她就是那个坐在秋千架上看他浇花的小姑娘。 他没再多看她一眼。直到她搬离与他比邻而居的小院。妈妈改嫁,她随妈妈搬到了另一个城市。 七年时间,可以改变很多。此后的七年里,他结交了更多文艺界的大腕儿,也与形形色色的女子在风月场上周旋。一场又一场疑似爱情在他的生命中发生了,又消失了。他不以此为乐,也不以此为苦。职业的需要而已。他需要从不同的女人那里获得灵感,获得写作的激情。他在那七年的时间里开始在文坛显露头角。他成了越来越多上流社会的男人女人想要结交的著名作家、艺术家。 那一切,她全知道。她在他看不见的城市里,收集了他几乎所有的著作。连报纸间一条关于他的评论,她也不曾放过。 她选择一个秋天回来了,如同七年前见着他的那个秋天一样。不过,那一次,站在他面前的不再是那个慌乱笨拙的小姑娘,她已经是一位美丽、性感的美丽女人了。精致的妆容,勾人心魄的身材,她从他面前款款走过,又不经意似地回眸冲他一笑。真巧,那一刻,他也把自己迷人的微笑送给了她。他的眼神,神秘,温暖,又带着一种说不清的蛊惑。时隔七年,他仍然可以轻而易举地用自己的眼神捕获她。她愿意被捕获,七年里她所做的所有努力,不就为了那一刻么?她可以惊艳地在他的生命中绽放如花。 一次绽放,七年等待。在她看来,也是值得的。只等他与她一番柔情蜜意,将厚厚的一摞钞票放在了她的面前,她的面色一下子变得苍白无血色。你,真的没有认出我么?她想站起来把那些钞票扔到他的脸上。最终还是忍了。她什么也没说,收起那些钱转身走了。 那一次的缠绵,热烈,又短暂。几天之后,她再度兴致勃勃地前去找他的时候,却被房主人告知,他父亲病重,他回老家去了。 此后,他写作,参与反战活动,又由一名著名作家变成一名著名的和平主义者。在那几年里,他遇上另一位与他志同道合的女作家,开始谈婚论嫁。他的年龄在增长,声望与社会地位也在与日俱增。他不想再因为那些乱七八糟的女人而影响了他平静又富足的生活。她从他的生命画布上,被彻底抹去。 或许,那里本来就没有给她预留过相应的位置。 然,人生又常常被许多的不期充满。时隔9年,他流亡归来,再度回到自己的故土,他在那里买了房子,准备定居。 与那个小工厂主的夫人,是在一次酒会上认识的。气氛氤氲的包厢里,他感觉到那位夫人不时向他投来的目光,火热,深情,欲言又止。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约了她。也许,他只想在自己步入婚姻前让自己再做最后一次放纵。有钱,寂寞,中年贵妇,她身上的那一切,都合乎游戏的规则。面对他赤裸的邀请,她近乎狂喜地答应了。 那是他与她的最后一次疯狂。天亮,各自回到各自的轨道上去。他说:夫人,我们之间,什么也不曾发生。 她点头答应。眼泪却疯狂地落。 她从十五岁的青涩女孩,到二十三岁的风尘女子,再到一个为寻求刺激而背叛家庭与丈夫的下贱贵妇。她在他的眼里,只是三个零散的片断,三个影影绰绰的背影。他不知道,她们其实就是她自己,一个叫琼斯的普通女子。她为了能出现在他的生命里,耗去了整整十八年的岁月。 他依然,没有认出她来。 那些信,她生前托人去给他送过的,她在信上向他诉说了自己的爱,还有对未来的美丽期许。她怀了他的孩子,她希望他能给自己和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他却一封也不看,一封也不回。那时,他于她,只有厌烦。他觉得自己惹上了一个不该惹的麻烦。 那本日记,是她自杀后她恼羞成怒的小工厂主丈夫送给他的。小工厂主发现了妻子的所有秘密,也发现了秘密的男主角。她从十五岁开始狂热地爱上他,到三十三岁带着腹中他的胎儿含恨自杀。这个发现让小工厂主发疯,他要找那个花心大白痴决斗。 那样的结局超出他所有的文学想像。他原本想逃的。可读完她的日记,他又决定不再逃了。有什么,比去坦然受死,更适合来弥补他对一个女人欠下的情债呢? 他果真去了。他没有死,却写出了一部流传于世的绝佳作品——《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我要让你知道我整个的一生一直是属于你的,而你对我的一生却始终一无所知。” “是我自己挤到你的跟前,扑到你的怀里,一头栽进我的命运之中。我永远永远也不会的,我只会永远感谢你。” 当世人为斯蒂芬.茨威格小说中这些动人心弦、细腻、又复杂的心理描写而折服的时候,没有人知道,那些句子,其实是从一个幸福至死又绝望至死的女人心里流淌出来的。那些句子,是泪,是血,是一个女人的青春之花从绽放到枯萎的全程记录。 一部传世佳作,是茨威格送给那个天国女人最诚挚最深痛的忏悔。尽管,那一份忏悔来得有些迟了。但又有什么关系?她不会怪他。 我爱你,与你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