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细珠
本书从地方督抚在新政中的思想与活动的角度,具体考察地方督抚对清政府新政决策的参与及其影响,以及地方督抚与新政过程中社会变迁的互动关系,以此观察清末中央与地方权力格局的演变态势,从地方督抚在新政中的思想与活动的角度,多角度地展现了清末政治史与晚清政局演变鲜活而丰富多彩的复杂面相。
《地方督抚与清末新政》中清末,指的是庚子事变以后到辛亥革命宣统皇帝逊位这段时间,跨度十年左右。此时的清王朝绞杀了戊戌变法,又因义和团失败只求自保签订《辛丑条约》而离心离德,在地方督抚和民间舆论的压力下,不得不冀希于新政摆脱内外交困的局面,本书的主旨就在于展现清政府新政的内容、在地方的执行情况、以及在新政推行中,中央和地方权利博弈的过程。 作者参考了大量朝廷诏令、地方奏章和当时主流报刊舆论的文章,大多是原文引用,阅读上破费了一番功夫。但论点鲜明透彻、论据条理明晰,所引用的案例不仅是强有力的佐证,而且具有典型的时事的代表性,让这部学术性很强的历史研究著作即易于领会又不乏吸引力。 从慈禧太后颁布新政上谕,新政的重点也聚焦到操练新兵、整顿吏治、官制改革、司法独立、满汉平权、预备立宪等几大方向。朝中重臣、地方大员虽然很快划分为“进步”和“守旧”两党,但两党阵线特并非绝对,如张之洞赞成立宪但不赞成内阁制,袁世凯虽然是激进的改革派,却也是政治的投机党,而庆荣和鹿传霖等军机重臣更看重的是如何保存自己的既有权势。因此贯穿清末始终的新政,所有政见分歧都在其次,背后的权势之争才是主导,每一次政治上的小小的变革,背后都有权力和利益的巨大博弈。 随后作者通过秋瑾案和长沙抢米风波两件著名时事热点,进一步印证了当时从中央到地方再到乡绅的权力之争的政治博弈局面。秋瑾无论有是否是革命党之实,被浙江巡抚张增扬“就地正法”,触及的正是清廷在官制改革的过程中涉及“司法独立”问题,地方督抚的司法权与宪政精神的冲突,实则是中央与地方的一次政治博弈,秋瑾案竟成为推动清廷立宪最强有力的外部因素。 清代社会是官、绅、民三维社会结构,控制机制的基本形态是政府官员依靠绅士的辅佐管理普通民众,以维系地方社会秩序的持续稳定,在抢米风波的民变事件中,绅士不但不能辅助官府,而且暗中作乱,致使官府无法控制事态发展,这是湖南乡绅借立宪代表民意的名义与地方督府进行的一次权利争夺战。这也是湖南成为辛亥革命后第二个迅速相应而独立的省份的原因之一了。 慈禧去世后,清朝强权政治崩溃,摄政王载沣表面通过筹备宪政实则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削弱督抚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权力转换临界的关键时刻武昌起义爆发,导致晚清政府未经有效抵抗就迅速崩盘。而中央和地方对权力的失控,导致掌握军权的军人势力的崛起,终成为民国初军阀割据的源头。 作者最后通过附录阐述了这种权利交接的真空机的形成和权力的流向,对原有的“内轻外重”的观点进行补充和完善,认为所谓“中央无法控制地方”,只是清廷实际上不能掌控收回来的权力,并不是督抚坐大而权“重”,不能简单地推论为:“只能以督抚坐大了、尾大不掉、指挥不动解释。清廷通过中央集权,把新军的指挥权、调遣权收归军谘府、陆军部,但事实上,军谘府、陆军部并不能有效地指挥和调遣新军,辛亥革命发生后,地方督抚手中的兵权非常薄弱,新军被忌惮,原有的部队已经多被裁撤,实力无几,能够稍有抵抗的都是督抚的私家势力。但即使如此武装起义也没有打破固有的势力而形成统一的国家,究其原因还是由于革命的不彻底性,缺乏统一领导、规划分散性,各地革命政权成分复杂,革命党人、立宪派、旧官僚、资产阶级等多种势力争斗,没有完成权力整合,孙中山先生回国后建立的临时政府中的“临时”就颇有无奈的意味,说明了革命政权的过渡性和妥协性,而最终被掌握新军军权的袁世凯攫取全国统治权力,而袁世凯突然去世,北洋集团分裂为段祺瑞的皖系、冯国璋的直系,张作霖的奉系后来加入,以及西南军阀等各地方派系纷起,最终构成了北洋时期的军阀割据局面。 清末新政是中国向西方学习走现代化道路的重要阶段,其各方面变革的广度和深度均超过了此前的洋务运动与戊戌变法,积累了中国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经验。但其目标仍是挽救清王朝,有突破更有局限性。改革一方面充分暴露了旧制度的种种弊端,唤起了人们的觉醒,另一方面又造就了新兴的社会力量,并引发新旧势力之间的矛盾,最终让这场不彻底的新政成为了革命的催化剂。
社科院历史研究员的著书,学术价值比历史文学强,从清末新政地方督抚的角度探究新政过程中,地方督抚对于清廷中央推行新政的反应和态度,作品总结在清末新政中,有别于以往从辛亥革命角度分析中央与地方“外重内轻”的权利格局,而是提出“内外皆轻”的结论。 地方督抚的权力逐步脱离中央管控是地方寻求自主权的必然发展,而具体得到质变是在于清末太平天国,义和团,以及地方性的小规模民变共同作用的结果。 清廷的八旗和绿营逐渐腐败,在近代战争中逐渐失去战斗力,而面对大规模民变只能依靠曾国藩的湘君和李鸿章的淮军等地方军事来有效的镇压。地方督抚在平叛中对于军权和财权的截取直接削弱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而面对甲午战争赔款和庚子事变,中央更加无力收回已经下沉到了地方的权力,以此形成了“外重内轻”的权力格局,这是没有错的。 而面对内忧外患的窘境,清廷统治者在一定程度上是被迫实行新政。一方面,西方国家的军事通过一次摧毁北洋海军,两次攻入北京让上层统治者和新式乡绅阶层看到了西方器和制的降维打击,下层和部分上层呼吁改革的需求逐渐明显;另一方面,庚子国难后,远在太原“西狩”的两宫需要向各阶层以及西方势力承认错误,并表现出砥砺前行的进步态度,清末新政在被迫与些许自强的态度中被推入了历史发展的高光时刻。 在预备立宪阶段,地方对于中央的立宪态度做出了回应,并且几乎全国的督抚都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建议,但在实施过程中却遇到了强大的掣肘。 中央对于立宪的需求从一开始就是奔着加强中央集权去的,在军权上,欲通过训练新军将军权收回中央;在财权上,欲建立统一的中央财政部门来收回之前下放的地方财权;在司法权上,欲拥抱司法独立,将地方的司法权分离出来,最后收回中央最高司法部门。 但是在实施改革的过程用,中央的一系列操作,无疑对于地方权力有巨大的侵犯,因此产生了强烈的反弹。新政期间两个案件可见一斑。 第一是秋瑾案。地方和中央的司法权之争。在大大小小的镇压民变过程中,地方获得了“就地正法”的权力,在逮捕革命者,反动者,叛军的时候,地方督抚可以就地正法,而无需上报中央复核,但这种本来符合清末的特权,在新政期间引起了下层和舆论的巨大影响。中央欲实行司法独立,必将收回“就地正法”特权,并且立咨议局将地方督抚的司法权剥离。而这一系列特权在清末民变四起的特殊社会环境又存在一定的合理性(站在清廷的角度),面对叛乱,直接暴力镇压才能维护清廷统治,所以,清廷一方面要为了实行新政,而自我裁撤,中央想收回权力,却将无力快速镇压叛乱,地方不想交出权力,却难以担待忤逆中央的罪名,双方都在尴尬的境地,而中下层是支持司法独立的,因此在秋瑾案中,民间舆论发挥了堪比无冕之王的作用。 第二是长沙抢米风波。过程不再提及。湖湘之地由于粮食问题产生了民变,民间势力和地方督抚势力相互攻讦,帝制体制下依靠乡绅来控制基层的结构在这里被打破,乡绅阶层把握地方官员矛盾来和地方督抚势力对峙,清廷要求维稳却毫无力量,实际上在这个时期,清廷不仅逐渐失去了对于地方督抚的控制,也失去了对于基层的把控,东南互保就是个公开化的体现。 这两个事件背后的影响佐证了作者所提出的“内外皆轻”的权力格局。对于中央而言,失去了对于地方的控制,的确可以总结为“外重内轻”,而双方都无法面对新政所提出的矛盾,中央地方互相掣肘也说明了“内外皆轻”的格局,两者都有其合理性。 但是,无论是“内重外轻”,还是“内外皆轻”都是矛盾的表面,其核心矛盾直接指向“传统帝制无法适应近现代民族国家的要求”。 故此,清廷所主导的清末新政陷入了一个改革的悖论,它所倡导的一切自强救国的措施,都是在加速革命的到来。改革让矛盾明显化,立宪是新政的核心要求,但是立宪就是分权,分权才能立宪。中央和地方都不愿意让渡出权力,且中央还在一味地加强中央集权。 于近现代国家体制要求,集权是必然,只有统一的军权,财权,司法权,才能让国家机器运行,然而近现代集权,是集权于体制,而不是个人和特权阶层。以满族为首的特权阶层是想借立宪之名,行集权于个人只实,于立宪的初衷从一开始就是背道而驰的,所以,在1911年,摄政王成立“皇族内阁”的时候,一切已经到了掀桌子的地步,立宪派转投革命派,直接推翻了清王朝。 所以,无论清廷如何改革,即使不在光绪,宣统这样的王朝末期,而在康熙乾隆这样的王朝鼎盛时期,它都不可能成功,传统帝制内在的君权天授和专政于特权阶层的结构无法适应主权在民的近现代民族国家要求。即使统治者壮士扼腕,自杀式的进行改革,也不可能成功,更不用说谁愿意自觉走下神坛呢? 同时也说明了,没有社会共识,没有国际自主,没有权力重构的能力,任何改革都无法进行。清的灭亡,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每篇文章若作为单篇论文则略单薄,但作为一个整体确实颇佳,虽然常有重复之处。对于清末新政时期中央与地方究竟是“内外皆轻”还是“内轻外重”问题,个人更倾向于“内外皆轻”,权力消长并非非此即彼,更重要的是权力走向哪里,军人群体亦即第三方的崛起颇为关键。而民国时期军阀并非由地方督抚转变而来也诚为至论。若以方诚峰在《君主、道学与宋王朝》中提出的“委托制”和“枢机制”对晚清政治加以讨论或许是个有趣的题目。
以地方督抚的个体视角审视清末新政及预备立宪的宏观调控。又将新政整体拆分为一个个独立元素做详细的分析,在独立中蕴藏彼此之间的联系,最终个体服务于全局。 旧人行新政,观念与行动的不榫合,导致新政绝非一朝一夕之功,由此产生的时代阵痛在所难免。然各方大员并非全是尸位素餐、庸碌无为之辈,实在是有心无力,难以胜任。而解决时代困境的最终方案仍然是交给时代。 以个体案件折射新政的群体困境。窥一斑而知全豹,舆论压力、士绅与官府的不合作、清季民气益张与官府的窘迫退却、洪杨之乱中地方绅权扩张的反噬,晚清政府对社会彻底丧失控制力。 慈禧死后,隆裕太后软弱无力,载沣兄弟少不经事,奕劻贪庸昏聩,地方仅剩袁世凯一投机分子在野,中央与地方“内外皆轻,时局转换,武昌城头一击而溃,新政葬于新政之手,可谓其源有自。
作为一个半殖民地的中国,对国家权力分配和走向有非常重要影响的一个因素——列强的干涉在书中没能体现出来,应该是很遗憾的。当然了,从总体上还是应该肯定作者工作的细心和眼光。
本书附录的争论十分精彩,个人对争论的看法: 孙燕京教授与李细朱教授所争论的重点在于,权力的流向问题。 *李细朱教授认为,清政府推行新政,设立了诸多机构集权,却无取得实际成效,难以控制地方。因此其实际权力仍归地方督抚所把控,也就是孙燕京教授所认可的督抚做大,尾大不掉之说。 *而李细朱教授认为,关于外轻:清政府通过新政,通过设立一系列新的机构,分化地方督抚的军权、财权,使得督抚在制度体系下的权力有所削弱,从而造成武昌起义时督抚难以有一定的权力去平定叛乱。关于内轻原本应当流向清政府的权力,却因清王室内部争权夺利而集权于少数贵族手中,并且因中央大臣难以控制军权而被袁世凯掌控,形成了内外皆轻局面。 我个人经过对两位教授所提出的论据进行分析。认为在清末最后十年,晚清重臣李鸿章、张之洞相继去世,掌权半个世纪的慈禧太后也留下权力宝座死去。新一代的统治阶级载丰难以接替慈禧太后留下的权力宝座。 第一,清政府通过新政,从制度层面对地方督抚的权力有一定的限制,但并不伤其根基,尾大不掉之势并不能一时去除,督抚仍掌控着很大的权力。由于清政府以载丰为首的贵族的倒行逆施,激化了满汉矛盾以及中央与地方矛盾,同时由于新政改革,处于新旧交替、各股政治势力涌动之时,这才导致武昌起义时多数督抚并无誓死效忠大清(镇压太平天国起义依靠的地主阶级的支持,武昌起义之时地方各势力却各怀算盘) 第二,清政府虽然企图集权于中央,但政治讲究制度与人事的结合。载丰等一众贵族昏庸无能,内部间彼此争斗,导致原本企图集权于中央的机构被袁世凯、立宪派等势力把控,造成中央虚弱局势。但从深层次探讨,中央难以集权的根本原因仍是在于晚清以来形成的督抚专权局面并不能一时改变,其所制定的各种措施也势必会被地方各势力阻扰。 第三,我们在讨论地方督抚与中央权力大小之时,不应该无视脱离于体制之外或在体制边缘的政治势力。新政十年所编练的新军势力、革命党人各地的组织联盟、立宪派身后代表的民族资产阶级势力以及外国列强势力,都不应忽视,应当结合各股势力的动态博弈,更加全面的分析清末最后十年的政治格局。
整体视野和结构是比较好的 每一章每一小节以史实出论据 最后一章可谓是精华 改革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容易 革命也没有我们想象中中的那么困难 很多重大事件其实是很多偶然的因素促成的 最后作者否定了告别革命论 确有振聋发聩之感 但告别革命论不是否定过去 而是为将来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对此我还是保留意见
从清末权力更迭来看当下是历史的循环还是历史的终结,无法预测。 但可以得知,儒家文明所强调的稳定秩序是变相的固化了力量的流动。 金字塔结构最为稳定,但是永远固定在哪里一动不动。 物理结构上讲金字塔不如个球,可以有多远滚多远。
美利坚除黑人之禁限,而文明大启;英吉利视阿尔兰为一体,而商业勃兴;俄罗斯平大俄、小俄、白俄之界,而雄长欧亚。元世祖严北人、汉人、南人之别,而国祚不永。征之前代则如彼,验之列邦则如此。当今之世,白种横行天下,常以剪灭他种为政策,蚕食非澳,行将及我。我全国之民,实皆同种同族,并力自保,尚恐不及,万不可再分畛域,重臣民隔膜之习,启外人蔑视之心。 立宪之举,始而恢张,继无消息,终成敷衍。地方督抚与立宪派的矛盾,与其说是思想观念之争,毋宁说是预备立宪时期行政权限与议政权限尚未分割清晰时的必然冲突。 辛亥鼎革之际,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实际上已演变为“内外皆轻”的权力格局。在清末庚子至辛亥期间,随着新政尤其是预备立宪的开展,清政府不断加强中央集权措施,地方督抚的权力被收束而日益变小,其干政的影响力也有一个逐渐减弱的趋势。但与此同时,清政府中央集权的实际效力却并不显著,反而随着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的激化而有削弱之势。这样,便形成“内外皆轻”的权力格局。一方面,清廷并没有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也未能真正控制全国的军权与财权,中央集权有名无实;另一方面,各省督抚也不能有效地控制地方军权与财权,在地方已没有强势督抚,更没有形成强大的地方势力。武昌起义前夕,正是地方督抚权力明显削弱,而清廷中央集权尚未强固之时,在此权力转换临界的关键时刻,革命爆发,无疑是对清王朝的致命一击。 民初北洋军阀并非清末地方督抚,而多为清末新军将领。例如,冯国璋、段祺瑞起初并没有地方根基,只是因掌握大量军队而控制相应的地盘而已。即便是阎锡山、张作霖,也是以军人身份乘乱而起,以武力称雄,割据一方。北洋军阀的起源并非地方势力的兴起,而是军人以武力控制地方的结果。那种认为由清末地方势力直接蜕变为民初北洋军阀的观点,纯粹是与历史本真不相符合的逻辑推演。事实上,在清末武昌起义之前,并没有强大的地方势力,也没有地方主义抬头,所谓地方势力或地方主义,毋宁说是民初军阀政治的表征。
难得一见的好书,有细节,有高度,有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