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物汇聚 YouTube 有声书与书评
纳齐斯与戈德蒙(黑塞文集) 封面

纳齐斯与戈德蒙(黑塞文集)

[德]赫尔曼·黑塞

2910人在读
19.6万字总字数
¥44.99定价

有声书与视频解读 YouTube有声书 23 · 视频解读 12

内容简介

《纳齐斯与戈德蒙》是作者1930年出版的力作,叙述代表理性的禁欲主义与代表情欲感官享乐主义的一对朋友的生活经历。修道院年轻的见习修士纳齐斯才华过人,深得院长丹尼尔喜爱。新来的学生戈德蒙迷恋世俗生活,他们虽成了朋友,但戈德蒙无视纳齐斯的理性的说教,偷偷去村子里和姑娘幽会,之后又逃出修道院,四处流浪,历经欢愉与艰辛;漫游使他逐步成熟,可后来因爱上总督的情妇而被判死刑。做了修道院院长的纳齐斯把他从狱中救出,让他专事雕塑艺术。戈德蒙再次外出游行,途中染上重病,纳齐斯在他临终前表示对他的友爱,使他怀着幸福死去。

读者书评

★★★★★

《纳齐斯与戈德蒙》的故事围绕两个性格迥异的青年展开,大致可以分为相遇、对立、救赎、回归四个阶段。 在士瓦本的一座修道院里,才华横溢却压抑天性的修士纳齐斯,遇见了热情奔放的新生戈德蒙。两人很快成了朋友,但对世界的理解方式截然不同:纳齐斯相信理性与禁欲,戈德蒙向往感官与自由。这种差异埋下了对立的种子。 戈德蒙屡次违反院规,偷偷跑去村子寻欢作乐,最后干脆逃出修道院,开始了漫长的流浪。纳齐斯试图劝阻,却无力改变朋友的命运,两人之间出现了裂痕。后来戈德蒙因为爱上总督的情妇被判死刑,此时已升任院长的纳齐斯动用权力将他救出,引导他把激情转向雕塑创作。在艺术与友情中,他们达成了短暂的和解。 戈德蒙再次出走,途中病重。临终前,纳齐斯向他表达了真挚的友爱,戈德蒙在幸福中离世。纳齐斯在失去朋友的痛苦和自我反思中完成了一场心灵之旅,故事最终落脚在“友爱”与“接纳”上。 全书还有一条更内在的线索,就是戈德蒙个人的心灵成长。他先是在纳齐斯的启发下,意识到自己的天性和“母亲的召唤”,然后以艺术家的身份纵情于感官与创作,在矛盾和自我撕裂中走到顶点。最后在病榻前与纳齐斯的拥抱,让他重新回归心灵的统一,也让纳齐斯真正理解了生命、艺术与友爱是一个完整的整体。 所以这个故事,表面上是两个朋友从相知到别离的经历,骨子里却是同一个人在理性与欲望、禁欲与艺术之间寻找平衡的成长之路。

★★★★★

我愿称这本书为“流浪者之书”。我喜欢戈德蒙,喜欢他自然、纯真的心灵、喜欢他的自由无羁、喜欢他的一次次流浪。总之我既喜欢他的心灵,也喜欢他所选择的生活。天哪,简直喜欢地不得了! 其实刚开始打开前看到书名,我以为会是黑塞那老套的双男主。 戈德蒙离开修道院之前的生活和黑塞之前写过的《德米安》、《在轮下》、《格特露德》等书确实没什么两样。小小的少年戈德蒙被父亲送到修道院上学,在修道院中他暗暗喜欢着助教老师纳齐斯,渴望着得到这位俊美、瘦削的师长的关注。 纳齐斯虽然是修道院的助教,但他的年龄其实比作为学生的戈德蒙大不了多少。他之前也是修道院的学生,毕业之后留在这里当助教。纳齐斯是一个不苟言笑、称得上冷峻的人,学问好、品行无可指摘。虽然表面冷淡,但其实他也喜欢戈德蒙,并且偷偷关注着这我金发少年。只不过作为助教、作为老师,他的骄傲不允许先“折服”于比自己小的戈德蒙,他的职责也不允许他对某个特定的学生表现出偏心。 回来戈德蒙因为夜游得到了少女之吻,戈德蒙在纳齐斯面前大哭、纳齐斯看出这位学习刻苦、品行优良的少年其实并不适合、也不想做学者,只不过他的天性暂时被禁锢、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罢了。于是他在合适的时机开导戈德蒙,让这位小少年想起母亲、明白自己的志向并不是成为学者,继而开启了自己的觉醒之路。 这颗种子一旦种下,便无法遏制地在心里疯长。 某天戈德蒙出去采草药,在阳光下睡着,醒来的时候被一个吉普赛女郎抱在怀里,这女子使他想起母亲、想起那天夜游时为他献上一吻的女孩儿。怀抱和微笑时母亲的特质,初醒的懵懂与戈德蒙的睡姿则是孩子的象征。此处也可以被视作母亲的呼唤。于是在这里,戈德蒙初尝了情爱的滋味,结束之后他明白自己再无法过这样的生活——离开修道院的时候到了。他不知道要去哪里,但心里的声音催促着他出发。 他骑马回去向纳齐斯告别,与女子约好晚上再见。纳齐斯并未阻拦他,只是简单的话别,他们各自奔向自己的人生。 可离开修道院之后,戈德蒙的生活就完全不一样了。刚开始戈德蒙的流浪生活也还是没什么新意,带着修道院叙述手法的余音,但从他离开骑士的城堡之后,故事可以说是画风突变。 主人公戈德蒙开始安于流浪、真的在流浪中发现了乐趣。他杀了另一个流浪汉、在不同的女性之间流连、穿梭在密林与沼泽中,度过寒冷的冬天,在四季的轮回、山川与湖泊中体验自然与人生。如同一块海绵,逐渐吸满露水。甚至让我一度沉迷。 后来走出了森林和沼泽,来到主城边缘,在某个修道院看到一尊圣母雕像。仿佛遥远的呼唤,雕像一下子吸引住了他。他沉迷于雕像的美,打听了雕像的作者,前往城区拜师学艺。 通过一幅简单的画,师傅看到了他的天赋,破格收了他当徒弟。戈德蒙于是留在了主教城学习雕刻,这一停留,就是好几年。期间的他依旧不是一个低调乖巧的人,他流连于不同的女性之间,依旧是风流成性的浪子。只是他天性放荡不羁,长期拘于一个城市,心里自然是压抑的,这些压抑被他通过斗殴发泄出来。他像一个走街串巷的混混,丝毫看不出当年上学的影子。 几年后他依照心中纳齐斯的形象雕出了圣徒约翰,得到了师傅的盛赞,为他申请了满师证明。师傅想将绝美的女儿嫁给他,让他继承自己的家业。可戈德蒙沉浸在作品分离内心带来的惆怅中,虽然他心中还有母亲的形象未曾雕出来,但他深知目前无论是技巧还是阅历,都远远不足雕刻母亲。目前能雕刻出纳齐斯的形象,他的心愿已了,是该踏上新的旅程了。 他拒绝了师傅,义无反顾地离开了。 所以你说戈德蒙好色吗?也不,他虽然觊觎师傅的女儿很久了,但若让他抛弃自由,为她停留,他是断断不肯的,甚至犹豫都不会犹豫,也不会欺骗。 这里能看出他的底色是纯真的,他的好色是合乎天性的,他不曾背叛自己的内心,也不会像流浪汉维克托一样狡诈。 他的内心渴望什么,他就去追求什么。这正是当代我们每个人所欠缺的东西。我们被太多东西羁绊,家庭、事业、感情……可这些当真是不可抛弃的吗? 戈德蒙给出的答案是,世俗之物从来不值得为之停留,哪怕多次面对死亡的威胁,也一样要坚定追求自己内心所想——这是彻头彻尾的浪漫主义,是很理想化的状态。 他知道什么重要、什么可以舍弃,面临选择,他不会犹豫一秒。 饥饿拦不住他、寒冷拦不住他、瘟疫中他义无反顾前行,甚至死亡都不能吓退他。 但不是所有浪迹天涯的人都有戈德蒙这样一颗充满纯真与激情的心。比如维克托,长久的流浪让他心中充满了阴险,为了不受饿,他不顾一切地去偷、去抢、去骗。心中已不剩一点儿光明。 另一个流浪者罗伯特是戈德蒙离开主教城之后遇到的。他也热爱流浪,并将流浪当做自己的生活。他和戈德蒙一起走过了很多地方,可惜他胆小、畏缩,远不够光明磊落,在某个节点也顺势分离、各奔东西。 戈德蒙依旧在路上,他见证了瘟疫、看见一座又一座死气沉沉的城市和乡村。人们死在家里无人收尸、看门狗腐烂在柱子边、少女被人肆意糟践、未断气的人被扔进坑里活埋。绝望和恐慌中,人们将罪恶的根源怪罪在犹太人身上,将他们活活烧死……这个世界的苦难他都见过了。他思考基督、思考罪恶、思考人性。 戈德蒙就这样终日在死亡之间穿梭,他遇见了如花的少女,也亲手用大火埋葬她。一路上他心中又积攒了许许多多的形象——绝望的、仇恨的、濒死的……他们的面容之下,圣母的形象开始清晰起来。 后来他回到了主教城,迫不及待想将心中的形象雕刻下来。可师傅已死、丽贝卡也已凋零。从前房东的女儿收留了他,他在房间中接连画下那些形象。不久后他在街上遇到了总督的情妇阿涅丝,金发、冷冰冰的蓝色眼睛、骑着马经过戈德蒙身边,他瞬间就爱上了这个女子。 他们是同类,他们一样富于感性、富于情感,一样敞开怀抱迎接一切疾风骤雨,一样既狂野又温柔;传承自远古的血脉,让他们对激情了如指掌。 于是他接近她,冒险在城堡和她幽会。或许是常在河边走终于湿了鞋,或许是上天有意让他和纳齐斯相逢,幽会时他不幸被总督发现,然后判处死刑。是正巧前去谈判的纳齐斯救下了他。 阔别十几年,他们终于再次相逢。 从前纳齐斯看到了他的内心,引导他走上自己的道路。而纳齐斯也选择了自己的道路,并坚持不懈走下去。现在他们一个历经世事沧桑、一个孜孜不倦终成修道院院长,各自站到了自己的高峰,重新相会。 “想当年,你辞别了身为老师的我,找到了追寻自我的勇气——打从那时,我便一直盼着这一天。现在,我们终于可以重新成为朋友了。” 他们的友谊始终平等。 如今的纳齐斯已经成了修道院的院长,改名叫约翰,和当年戈德蒙用他的形象雕刻的圣徒同名。 戈德蒙随纳齐斯回到了圣母泉,他们像年少那样倾诉衷肠、诉说自己的所得。可这样的日子也有尽头。 戈德蒙在圣母泉开办了作坊,将心中的形象一一雕刻下来。他最后雕刻的是初恋的少女莉迪亚。他将所有爱恋、所有柔情、所有心血都倾注在那座雕像上,精心打磨。 雕像完成之后,他的心重新呼唤他远行。即使万般不舍,但她还是和纳齐斯告别: “什么也别说,纳齐斯,也不要难过。我要离开,并不是因为我不喜欢这里,正相反,对我来说,这地方再好不过。我离开是为别的原因。下决心离开,真的很不容易,但我不喜欢那么难舍难分的。” 就这样,他骑着马离开了——义无反顾。 这里黑塞再未描写戈德蒙的旅程,而是写纳齐斯的思考与等待。 戈德蒙走了之后,纳齐斯始终怀念好友。戈德蒙不符合教义、也没有世俗所谓的良好品行,他杀过人、戒不掉肉欲、打架斗殴、质疑天主……可作为上帝卫士的纳齐斯知道,这些只是好友的天性。透过这些行为,只有他看到了戈德蒙的纯真。 他一直在心里想着戈德蒙:“或许到头来,戈德蒙那样的生活,不但更纯真、更人性,而且更勇敢、更崇高。戈德蒙那样的人,勇于经受生活无情的风吹雨打,犯得了罪过,吞得下苦果,他们绝不会遁世离俗,洗净双手,过着一尘不染的日子;也不会造起和谐美丽的思想花园,精心呵护着片片花畦,又以清白之身徜徉其间。相反,他们会足蹬敝屣,穿行在森林之中,跋涉于大道之上,日晒雨淋,饥寒交迫,尽情享受感官的欢愉,又为之付出痛苦的代价。这样的生活或许更加艰辛,却也更加英勇,更加高贵。” 后来的戈德蒙回来了,他那样苍老,病体缠身。“他不复自由,也不复年轻了。”疾病无法治愈,他也走向了死亡。从前他面对饥寒交迫保持着顽强的生命力、被判死刑之后一万个不愿意死,想尽办法自救,如今病榻上的他却内心平和,能够安然赴死了。 戈德蒙就这样死去,最后陪着他的依旧是纳齐斯。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其实是有些疑惑的。这本书其实是在讲述戈德蒙的故事,主要是他的流浪生活。纳齐斯只在戈德蒙觉醒之前与戈德蒙走向死亡前后出现,但这本书的书名叫《纳齐斯与戈德蒙》。纳齐斯的名字甚至排在了戈德蒙之后。后来我其实明白了,纳齐斯只是没有出现,但她一直在戈德蒙心中。是他让戈德蒙觉醒、鼓励他勇敢追寻自己的内心而活。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没有纳齐斯,戈德蒙的人生轨迹就不会是这样。戈德蒙自己也对纳齐斯说“少年时,我还是你的学生,那时候我满心盼着,想成为像你一样的人,像你一样献身于精神和思想。后来你告诉我,我的使命并不在此。于是我便投向了人生的另一面,也就是感性。” 纳齐斯和戈德蒙与黑塞其他作品中的双男主一样,是一体两面。 “倘若有两个人,分别代表了两种原则,代表了两个始终相反的世界,那么这两人一旦相遇,他们的命运就注定了:他们必定会互相吸引、互相迷恋,必定会互相征服、互相了解、互相促进,抑或是互相毁灭。无论男性元素与女性元素、良知与纯洁、精神与本性,其纯粹的化身相识相望之时,便会产生这种情形。纳齐斯与戈德蒙之间也正是如此;而恰是这一点,让他俩的故事独一无二、意义深远。” 整本书中,黑塞很少用“友谊”去描述戈德蒙和纳齐斯之间的感情,他反反复复用到的字眼其实是“爱”。故事发展到最后,戈德蒙弥留之际,两个人更是互相深情言爱。 纳齐斯说:“今天我要对你说,我非常非常爱你,你对我一直无比重要,因为有了你,我的人生如此多彩。对你来说,这大概算不了什么。你早就习惯了爱情,……可我却不一样。我的人生中,从来没有多少爱……即使如此,我还是知晓了情为何物,这都是你的功劳。只有你能让我爱,所有人当中,我独独爱你。” 戈德蒙回答道:“一切都是真的,你真的爱着我。我也一直爱着你啊,纳齐斯,我一半的人生,都是用来追求你……除了你的爱,我已经一无所有……我接受你的爱,谢谢你。” 讲真的,黑塞的双男主之间的爱一向热烈,可他的其他作品中,两个男主互相依恋,却心照不宣地几乎从不说“爱”。所以纳齐斯与戈德蒙之间这样的直白在目前我看到的作品中是独一份的。 除了纳齐斯,戈德蒙人生中海域一个非常重要的人——母亲。那个他没有记忆、却伴随他终身的母亲。 戈德蒙与纳齐斯相遇之后,谈及当年离开的原因,他说,“可那个时候,我已经听到了母亲的召唤,必须追随她而去。母亲无所不在。她是吉卜赛女郎莉泽,是尼克劳斯师傅创作的美丽圣母像,她是生命,是爱情,是肉欲,也是恐惧,是渴求,是本能。而现在,她则是死亡,她以死神的面目,把手探进我的胸中。” 一路的流浪中,戈德蒙记忆中母亲形象的不断变迁,从单纯的生母容貌,转而脱离个体形象,成为人类之母;“母亲”不再是一个特定的形象,而是超越了身份的“夏娃”。 戈德蒙临死前,在书中对纳齐斯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可你呢,纳齐斯,你是没有母亲的,你又会怎样死呢?没有母亲,人便无法去爱;没有母亲,人也无法去死。” 正是母亲在心中催促着他追求自己,也是因为母亲,戈德蒙最后终于能安然赴死。 戈德蒙的父亲是一个死板的人,他身上的艺术气质也遗传自母亲。艺术是戈德蒙人生一个非常重要的支点。正式有了艺术,他才能自己流浪中积累的灵感、形象、见过的形形色色的人和沧桑世事全部表现出来。这表现既是人生阅历的外化、思想的体现,也是他精神的寄托和情感的宣泄。 流浪太久,心中就会积的太满,而艺术能将水流导出,让他心中的激流趋于平和,他便能够继续踏上旅途,前去流浪,而流浪的目的也是为技术积累素材,是他的灵感源泉。 半生沧桑,他见过太多死亡,明白人生是多么短暂、生命是多么脆弱,而艺术却能实现相对的永恒,让“意义”更有意义。 “艺术可以超越人生的短暂。所谓人生,无非是一场闹剧,一场死亡之舞,但我发现,有一样东西,能从短促的人生中留存下来,传诸后世:那就是艺术品。当然终有一天,就连艺术品也会消逝,它们会烧毁,会腐烂,会被人砸碎。尽管如此,艺术品还是比许多人活得长久,在须臾流光的彼岸,它们建起了一个无声的王国,里面满是形象,满是珍宝。艺术创作可以说是化短暂为永恒,能在这上头出一份力,我觉得很不错,对我也算是一种慰藉吧。” 除了艺术气质,母亲给予戈德蒙的,还有姣好的容貌。这也是戈德蒙一路上能够纵享情爱的基础。 他最终还是没能雕出母亲,可母亲永远在他的心里,代替了天主的角色,指引着他的人生,让他的内心获得安宁。 写到这里,故事差不多就结束了。最后,我想说说自己为什么这么喜欢这本书。 《纳齐斯与戈德蒙》是黑塞比较晚期的作品了,写这本书时他已经年过五十。有丰富的阅历、纯熟的笔法,造就了完善的剧情和内核。但我个人来说,我爱的,是戈德蒙自由的内心和他的流浪生活。 去年我裸辞骑行318,从上海到318的终点,在北上去新疆和田,一个人,一辆自行车,看到了课本里的布达拉宫、到达了心心念念的珠峰、路过阿里的风沙、穿越无人区……从上海到拉萨,一路上商业化做得很好,还是旅行的享受,除了拉萨,尤其是过了珠峰,人迹罕至,开始了正式的流浪生活,风餐露宿、和野生动物共眠……可那段生活,我是如此地怀念、如此地喜欢。 我期待着再次逃离写字楼,踏上流浪之途。我羡慕戈德蒙的生活,也钦佩他的勇气。我想,也许人就是会被世事困住,可作为一个普通人,我的觉醒没有那么决绝,但我给自己许下承诺,我会再次踏上流浪之途。 我会在路上怀想戈德蒙,找寻自己的人生。

★★★★★

遇见你,是为了成为更好的我 在意犹未尽之中,缓缓接受这个故事圆满的ending… 想说:这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一种功德的圆满进行时。于千万个人的相遇之中,有千万个我。所见之人,都有“我”的一部分体现。是人迫使了我,是人鞭策了我,也是人造就了我。我从无形化为有形,再到幻灭。 女人、情欲、始母;精神、肉体;理性、感性;表象、内质;年老、亦或青春。黑塞总是能轻易将一个人拆得四分五裂,每一个部分都独立且真实,而后又能马上成功合体。与《荒原狼》的写作手法何其相识?戈德蒙是出走半生的纳其斯,纳其斯是那一盏永远引路的明灯,和化游历为智慧结晶的戈德蒙。如果没有踏入凡尘俗世之中去亲吻生活、去漫游、去追随欲望或经历伤痛,我们是否又真的足够“完整”或“鲜活”? 执拗的去追寻精神世界的探索,没有肉体的亲自游历,这样的人生是单一的、是空洞的。只有肉体的游历,没有精神的总结与升华,那人生又是浅薄的、乏味的。 虽说这篇戈德蒙占主角篇幅,但倘若没有纳其斯精神坚定的指引,戈德蒙这俗身,是否会迷失沉沦在漫漫无望的岁月之中不愿苏醒不愿离去呢?我们何其不是他,啊,肉体的快活啊,俗人终归无一幸免。可这些又都是真实的、重要的、有益的,也正是大部分的这些铸成了我们的一生。人生修炼之路千万条,花和尚也好,苦行僧也好,都是在用不同的方式努力实现真正的自我。是纳其斯启发、指引着戈德蒙成为了更好的戈德蒙。亦是戈德蒙启示和升华了过于神性的纳其斯,化理论为实践,化生活为本质,化抽象为鲜活。我们只有亲吻过欲望的边缘,才能真正抵达节制的本意。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脑海中不停闪过儿时看过的那些神话电视剧《济公游记》、《观世音传奇》,这些神话人物不也是如此经历劫难、摆脱嗔痴贪念而逐渐成为神仙的嚒?神仙又是什么呢?神仙本就是不存在的,可是我们心中依然存在一个“神仙”的形象,并且它是那样完美。当我们在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的时候,那是我们仰望神的一种角度,想必那时候我们的背影也是很有魅力的吧。。。

★★★★★

黑塞仿佛喜欢把一个完整的人割裂开成为两个角色,这一次齐纳斯是理性的化身,戈德蒙是感性的化身。 全书大部分篇幅描写戈德蒙的经历,齐纳斯藏在幕后,推动全局的发展。是他唤醒了戈德蒙的母性自我,推他走向大千世界,也是他最终帮助戈德蒙将短暂的生命化作永恒的艺术。理性与感性之间交错融合——齐纳斯深深爱着也艳羡着戈德蒙对于世界的感受力,戈德蒙也永远敬畏着齐纳斯的和谐与平静。 以往看到的作品中,对于理性和感性往往是一边倒的态度。的确从世俗价值上看感性容易滋生罪恶,正如戈德蒙游历过程中发生的种种。阅读这一部分时,由于一部分自我被代入到戈德蒙的角色里,另一部分仍保留着现世的道德批判,我将自己置于深刻的矛盾之中。我也常常疑惑,文学艺术的某一面是否正代表了欲望与罪恶?但是齐纳斯对戈德蒙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厌恶与轻视,他知道理性有时也能产生巨大的阴暗。 这样一种和谐共生的态度,很像我们东方文化中的阴阳,万物互依互化。 其实对于我自己的实际生活来说,提高的是对事物的包容与接受。不再去幻想极致的崇高与圣洁,它背后也一定有极致的低劣与阴暗,每个人有其欲望和罪恶,但也存有克制与善良。也不再分优劣,不再抬高自己,而是知道每个人有自己的路和标准(早就知道了,可是越来越内化越来越深刻)。 以齐纳斯的标准生活着,以戈德蒙的感受经历着,希望能达到黑塞所说的自我寻找与实现吧!

★★★☆☆

黑塞第三本,相比荒原狼和悉达多,这本书没能吸引我一口气读完,当然可能也有可能是到了第三本对于黑塞的思想倾向已经比较熟悉了,因此觉得无甚新意。从这个角度自省,我是一个更接近纳齐斯的读者而不是戈德蒙。 个人最喜欢的部分在于戈德蒙的流浪与爱欲之旅,从最开始打开情欲之门的吉普赛女郎到最后收关的伯爵夫人,每一个女子与戈德蒙的恋爱“游戏”在黑塞笔下都浸透着浪漫主义的不顾一切和不计后果,全情享受当下就是戈德蒙的和黑塞所推崇的人生意义。 但这本书有两大缺点,一个是在前言中已经提到的,书名有两个主角,黑塞可能开始起这个名字的时候是想来一场理性与感性的对决的,但由于他自己的倾向,使得纳齐斯成了个配角,被挤到了舞台的边缘。第二个缺点是贯穿全文的母亲,女性,母神的主线,说实话我感觉非常一般,既牵强又过度得显示出心理分析的套路,使得这本文学作品在思想性上得分不高。当然,这都是“纳齐斯”式的分析,如果是“戈德蒙”式的读者,也许不会认为有什么问题。

★★★★★

《纳齐斯与戈德蒙》赫尔曼·黑塞的作品似乎都关注的一个主题,那就是人的精神危机与心灵孤寂,也是现今人们身上,强烈具有的现实意义。小说表现了两种不同人性的冲突,并在探索理想过程中获得和谐的统一。此作品是作者1930年出版的力作,他叙述了理性的禁欲主义与现实代表情欲、感官享乐主义的一对朋友的生活经历。 此书我感觉很值得看,而且是非常适合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看。这些刚刚走入社会的人心中,自以为是的认为有了自己的理想,也有了想要过上自己生活的样子,但却低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人心的复杂性。 此书是写修道院年轻的见习修士纳齐斯才华过人,深得院长丹尼尔喜爱。新来的学生戈德蒙迷恋世俗生活,他们虽成了朋友,但戈德蒙无视纳齐斯的理性的说教,偷偷去村子里和姑娘幽会,之后又逃出修道院,四处流浪,历经欢愉与艰辛;漫游使他逐步成熟,可后来因爱上总督的情妇而被判死刑。做了修道院院长的纳齐斯把他从狱中救出,让他专事雕塑艺术。戈德蒙再次外出游行,途中染上重病,纳齐斯在他临终前表示对他的友爱,使他怀着幸福死去。 此书中的戈德蒙感性,情思细腻,“对花香、旭日、奔马、飞鸟、音乐都有深刻体验和爱心”,他具有艺术家的潜质。但这种潜质连他自己起初对此全然不知,只到首次漫游时才略有感觉:“他想起自己闲暇时画画的情景:他用石笔在写字板上勾勒花叶树木、飞鸟走兽以及人头。他不时的沉浸其中……也能施展魔法似地使人陶醉,先勾出几条线来,然后自己也准备迎接惊喜,看看这几条线到末了会怎样,是会变成树叶、鱼嘴呢,还是会化为狐狸的尾巴或者人的双眉。”看到尼克劳斯师傅雕的圣母像后,戈德蒙才完全意识到自己有艺术家的天命….. 应该趁着现在,再做些什么,再创作些什么,留下些什么,那留下的作品,将比他活得更长、更久。 戈德蒙他生活过,漫游过,在世间游历了这么些年,时至今日,留下的成果却寥寥无几。留存在世的,无非是他当初在作坊里雕的几尊人像,尤其是那尊约翰像;除此之外……他能否从这内心的世界中抢出些什么来,传递到外界?又或许,他的人生会永远这样下去:永远是新的城市,新的风景,新的女人,新的经历,新的形象,一个接一个,越积越多,而他从中收获的,惟有一颗饱胀的心灵,这饱胀令他不得安宁。 黑塞说:《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这部书会占据一个独特的位置。“这部作品对我来说比其他作品加在一起还珍贵,我对他有一种特殊的爱。”《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是黑塞隐喻、奇幻和诡丽式作品里一个相对特殊的存在,它一反其它作品隐晦和多义的常态,以相对比较直接的方式把自己的内里给予表达,把自我纠葛缠绕的困惑明确地提出,把思想深处的撕裂毫不含糊地摆出来。这也是为什么我认为《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独特而又重要的原因所在。纳尔齐斯的聪慧和真挚之处在于,很准确地理解了自己与歌尔德蒙之间的差异,并把这种差异视为歌尔德蒙成为自己的唯一的路。 我认为相比之下与黑塞的其他作品,最早的《在轮下》里,汉斯·吉本拉特的短暂的十多年人生就划出了一个由圣而俗、由俗而出的轨迹。他从神学学府走向市井陋巷,又走进广袤无边的大自然:学府是封闭、拘谨、枯燥、压抑人性的,象征着人的理性,市井是自由、天然、亲近大自然的,象征人的本能和感官。而《荒原狼》,那些离经叛道的年轻人在小说主人公身上找到了自己的影子,哈勒尔成了他们的楷模与偶像。在《玻璃球游戏》中那完美无瑕的理想英雄、乌托邦、未来世界里施展了自己擅长的浪漫手段,子虚乌有的文学作出的特殊贡献。而黑塞的作品中几乎都出现了对母亲“爱”的憧憬。我感觉《荒原狼》与《纳齐斯与戈德蒙》不相上下,两部小说如同兄弟,读者在作品中即读到了悲观主义者时常深感人生之痛苦绝望和毫无意义,且将自身引向困境中,但都保有艺术与美将艺术视同生命的“和谐”。小说中的戈德蒙将感性之爱转化为艺术的升华,同样也在此作品中读到了戈德蒙“牡丹花下死 做鬼也风流”的悲哀。 “艺术可以超越人生的短暂。所谓人生,无非是一场闹剧,一场死亡之舞,但我发现,有一样东西,能从短促的人生中留存下来,传诸后世:那就是艺术品。当然终有一天,就连艺术品也会消逝,它们会烧毁,会腐烂,会被人砸碎。尽管如此,艺术品还是比许多人活得长久,在须臾流光的彼岸,它们建起了一个无声的王国,里面满是形象,满是珍宝。” 这也说明了戈德蒙,人生的战场固然充满混乱、充满痛苦,肉体的生命固然是一场没有尽头、没有意义的死亡之舞,但就在这战场之上、舞蹈之中,终究还是有创作的精神存在。他觉得,自己整个的人生都是如此,尽是离别,尽是逃避,处处遭人遗忘,到头来永远是两手空空,心如死灰……

★★★★★

理性与感性,父性与母性 禁欲与享乐,坚守与流浪 你们的故乡是大地,而我们的故乡是理念。你们的危险是溺毙于感官的世界,我们的危险是窒息于真空的所在。 你是艺术家,我是思想者。你酣睡在母怀,我清醒于荒野。照耀着我的是太阳,辉映着你的是月亮,你的梦是少女之梦,我的梦是少年之梦。 我们的目标不是各自转向对方,而是认识对方,在对方身上看到和尊重对方之所在:反面与补充。 ——于2022年1月初读 于2024年7月重读 本书不同译名《精神与爱欲》《知识与爱情》

★★★☆☆

这是一本很典型的用二元对立的方式去书写关于自我探索的书。 思想家纳齐斯(代表了理性、禁欲、智慧)和艺术家戈德蒙(代表了感性、激情、自然)的两者对立,黑塞试图用两个极端的人物去探讨精神与肉体,现实和理想之间的关系。 “世间万事万物,似乎都建立在二元对立之上;一个人不是女性就是男性,不是流浪者就是小市民,不是理智就是感性——吸气的同时便没法呼气,做了男性便做不了女性,得了自由便失了秩序,得了欲望便失了精神。总之,想要得到一个,从来就必须舍掉另一个,问题是,两者从来都是一样不可或缺,一样令人向往!在这一点上,女性没准倒不用面对如此艰难的抉择。对她们而言,情欲自会结出果实,情爱的欢畅自会让孩子呱呱坠地;自然造就女性之时,便是如此设计好了。而男性可没法这样简简单单结出果实,他们所拥有的,只是永恒不息的渴望。” 从这段话能看出来作者本人也存在着父权制下二元对立的思维困境,能够微妙地读出对女性所谓天然“权利”的“羡慕”,实则背后隐藏的是深深的傲慢与偏见,依然用二元对立的思维去暴力地解构男女的自我实现之路,却不曾思考造成这种差异的历史遗留问题。 将男性的精神上的“永恒不息的渴望”与女性自然结果的“情欲”“生育”对立,并暗含男性的追求更复杂,更艰难,更宏大。 借用ds解读的:“男性创造被视为高级的、文化的、不朽的;而女性生育则被视为低级的、本能的、生物性的。” 用语言陷阱扁平化女人的存在,同时抹杀了女人精神上的追求。 “褐色的女人温情脉脉地引导着少年,委身于他人,任他探索和发现,使他燃烧起来,满足他火一般的激情。这短暂而美好的极乐之爱,宛如少年头上的穹顶,金灿灿地燃烧起来,随即火势渐小,最后熄灭。” 针对这段文字,我觉得挺好笑的点是,似乎男人的自我觉醒之路总是需要女人作为一个情欲装置去触发,而这就是女人在这本书里存在的最大意义,彻底把女人解构了并“他者化”了。 从一开始被父权文化和世俗观念所影响,而认为女人是邪恶的罪恶的(其实是欲望本身的罪恶),需要用尽一生去全力抵抗,直到被纳齐斯(理想与智慧的代表)点出:直面你的欲望并成为艺术家吧。因此他从此放飞自我,彻底走上肉体与情爱的自我满足之路。对此我从文中摘取了三段文字来说明: “那欲望是性,是对女性的情爱,是寻求独立的冲动,也是浪迹天涯的漫游。” “爱情,肉欲,对他而言,似乎惟有这两样,能真正温暖它的生命,并赋予其价值。” “在他看来,女人的爱情,两性的游戏,方是头等大事。” 女性只是他摆脱理性束缚、激发艺术灵感的媒介,她们的痛苦、美丽或死亡,最终服务于是戈德蒙的精神升华的。书中的女人只是男性主角的探索感官世界的通道,而并非拥有复杂的个体,女性仅仅是作为男性自我实现的工具。 黑塞也非常直观、坦诚的表达了男性的人生的头等两件大追求——欲望的满足和精神上的自我实现,主角试图通过性、情爱和自我探索之路来对抗平庸和原罪,在女性身上寻找心理的慰藉,在这漫游之路上用更宏大的价值去解释自己的行为,即使是背德的。像主角戈蒙德对女人来者不拒,三番四次的做他人的小三,通过这些露水情缘来获得自我实现,因此这让我感到十分不解,让我觉得很矛盾和困惑的是,为何作者能对书中的人物毫无批判并试图把背德行为与宏大叙事捆绑,我认为很可笑啊,对此呢我向我ds提出了疑问,它是这样解读的: 这并非作者的主张,而是一场“极端实验”:黑塞试图剥离社会道德的束缚,去探讨一个纯粹由本能驱动的“自我”会是什么样。如果一个人完全剥离社会道德和责任的束缚,仅凭本能和感官去生活,他会发现什么?这种纯粹的、不加掩饰的“自我”会是什么样子?所以,这不是人生指南,而是一个哲学实验室里的极端案例。 但对于这样的解读我始终无法被说服,黑塞很可能没有充分意识到(或认为在艺术探索中可以搁置)这种叙事中暗含的性别剥削性,他更关注的是戈德蒙内心的辩证,而全然不顾地对另一半人类的扁平化塑造。 我不喜欢这类的题材,我也知道这已经是男性作家里常用的经典叙事了,用所谓浪漫化的叙事去达到自我的欲望和实现,我明白这或许是一种文学上的艺术手法,但我仍旧无法共情和理解。 试图将主角描绘成一个人见人爱,女人见了都为之倾倒的角色,然后通过这种个人魅力的释放来达到自己的欲望满足,从而一步步的实现自我实现的道路,我还是认为很可笑,通过剥削性和逃避责任的方式获得的“自我”,真的是完整且健康的吗? 总之从女性主义的角度看,《纳齐斯与戈德蒙》是一部典型的男性主义为中心成长小说,坦白说,我已经厌倦了再看一个男孩成长为男人所经历的一切磨难的成长故事了,更不愿意看到男性的成长之路上女性总是作为被”体验的”沉默的他者。 不过呢,这本书也并非毫无价值,它再次为我提供了一份剖析男性文学中厌女成分的“脚本”。 到了最后,一个人竟回想不起当初到底是什么使他那样痛苦。就连痛苦本身,也一样会衰退,会消亡。

★★★★☆

作为对立面存在的纳齐斯与戈德蒙,分别代表理性与感性,精神与肉体,思想与艺术。黑塞更倾向于后者,花了很大篇幅描写戈德蒙的漫游流浪。 纳齐斯引导戈德蒙认识自己的命运,听从心灵深处被忘却的童年的召唤,走向世界,亲历爱欲的欢乐与痛苦,感受瘟疫的死亡与震撼,也手染鲜血,身犯奸淫。黑塞给他深入世界的经历,在万有之中看见始母形象,领悟「生之欢愉与痛苦,与死亡何其相似」。这些经历赋予了戈德蒙本质的感性以丰沛的生命,使之完善,从而达到超越感性世界的艺术境地。一切皆如过眼云烟,肉体速朽,苦难亦如是,艺术却能化短暂为永恒,戈德蒙被尼克劳斯师傅的圣母像打动,踏上雕塑之路,将痛苦与快乐、思想与灵魂、青春与衰老……化入作品里,以纳齐斯为原型的约翰神像、丹尼尔神父像和以莉迪亚为原型的圣母像,皆出于所敬所爱,无一不带有看似对立矛盾的两面。正因苦乐相似,生死同源。 不过戈德蒙流浪生涯中一切都被概念化为“追求真理”“寻找始母”,包括引诱女人和杀人,这些事本身都轻描淡写,完全在心理化的层面完成戈德蒙的“成熟”。或因作者意不在此世俗之事的世俗之意,又偏偏要让戈德蒙经此一切来达到完善感官、升华本性的目的。如果纯粹精神未免太空洞,经由世俗生活而达到的艺术境界、又怎么能完全脱离其所来之地呢?此外我感到略讽刺的是,与作为父性象征的纳齐斯相对照的戈德蒙,是代表母性的,最后也在幻觉和梦境中看到“始母”,接受母亲的指引走向死亡,但他“万花丛中过”,却从未与谁相爱至深,吉卜赛女郎、农妇、骑士的女儿……他只是经过她们,他的求欢更像是以追逐“永恒的母亲”的理念放纵于爱欲。 人的一生,最难的是认识真正的自己。即便与戈德蒙相比,纳齐斯着墨不多,更多是作为引领者的形象,但他是唯一一个清醒地知道自己的天性与命运,也看清他人命运的人。

★★★☆☆

这本书比悉达多好看点,但还是和女人xxx就能促进修行的套路,至少说明黑塞对女性没有正常的尊重,我脑子里一直串藏传的欢喜佛像,看到后面艺术的部分又串阿尔帕西诺,母亲的形象在藏传里就是空行母。

书籍信息

作者[德]赫尔曼·黑塞
译者魏育青,秦文汶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03-01
ISBN9787532776306
分类精品小说-情感小说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