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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斯菲尔德庄园(奥斯丁文集经典插图本系列) 封面

曼斯菲尔德庄园(奥斯丁文集经典插图本系列)

简·奥斯丁

2503人在读
28.9万字总字数
¥27.99定价

有声书与视频解读 YouTube有声书 29 · 视频解读 4

内容简介

本书是作者主要作品之一。善良懂事的芬妮由于家境穷困,从小被寄养在富裕的姨妈家。姨妈家的两个表姐虽然聪敏美丽,但都高傲任性,幸亏表兄埃德蒙的亲切关怀,才使她在寄人篱下的生活中得到安慰和快乐。成年后的芬妮也常随表姐表兄参加社交聚会,他们在牧师家里结识了风流倜傥的青年克劳福德和他的妹妹玛丽。埃德蒙对美丽机智的玛丽一见倾心,芬妮的两个表姐则拼命追求克劳福德,未料克劳福德在逢场作戏后发现自己真心喜欢的是芬妮,而芬妮深爱的却始终是温和真诚的埃德蒙……陷入感情纠葛的这几对青年男女最后的结局出人意料,却也在情理之中。

读者书评

★★★★☆

人生在世,不该演戏作假——简•奥斯丁小说《曼斯菲尔德庄园》读书总结 莱昂内尔·特里林说,简·奥斯丁的《曼斯菲尔德庄园》得罪了所有读者。 对于不喜欢她的人而言,奥斯丁女性视角下的狭小天地已经冒犯到了他们一部分人中固有的性别观念,本应该意气风发出入议会的绅士却裹足在乡村三两户人家里,被几位淑女迷得晕头转向。《曼斯菲尔德庄园》无疑更是一个铁证。 对于喜欢她的人而言,从《理智与情感》到《傲慢与偏见》,奥斯丁展现了女性在有限条件下所能迸发出的惊人魅力。我们惋惜于当时女性似乎只有嫁人这件头等大事,在伊丽莎白之后期待奥斯丁小说里新的可能。然而,《曼斯菲尔德庄园》忽然失去了《傲慢与偏见》里所有的活力与光彩,它不给读者任何斑斓的想象,它趋向于静止与守旧,它关于道德、关于责任、关于原则的一切无聊说教让曼斯菲尔德庄园成了一个可怖的牢笼,我们开始理解玛利亚·伯特伦所说的“不错,阳光明媚,春色满园。但是不幸,这里有铁门,有矮篱,它们使我感到束缚,感到压抑。我的耳边好像总有一只椋鸟在叫:‘我飞不出笼子’”。玛利亚飞出了曼斯菲尔德庄园,在伦敦情爱的欢场里一败涂地,她只配得到故事里最凄惨的结局。与之相对,女主角芬妮·普莱斯却以羸弱的身躯承担起小说里最沉重的道德使命。作为一个寄养在曼斯菲尔德庄园的外姓人,她成功“上位”,嫁给了另一位道德模范埃德蒙·伯特伦,成了曼斯菲尔德庄园新的精神守护者。 芬妮和埃德蒙拒绝接受打破曼斯菲尔德庄园平静的一切不利因子,他们在窗前檐下以道德戒律为命题喋喋不休,他们总是不安于眼前他人的欢情调笑,然后总能得偿所愿让混乱和无序恢复如初,包括那出戛然而止的家庭戏剧。自然而然他们是奥斯丁小说里读者最不喜欢的男主女主,毛姆就直言书中的女主角“自命清高”,男主角又是个“浮夸自负的混蛋”,读者“所有的同情都跑到无所顾忌、欢快活泼、充满魅力的克劳福德兄妹身上了”。这一次,我们站在了奥斯丁的对立面,我们惶恐地发现,奥斯丁变成了一个令人感到陌生的严肃的道德作家。 我困惑不解又心有不甘,试图去认识去接纳奥斯丁冷峻的一面,于是再次进入曼斯菲尔德庄园那个世界。当我重新审视才发现,故事结尾所有的人物各寻各门,或喜结良缘,或孤独终老,最后一一淹没在岁月的深影中,只有曼斯菲尔德庄园在时光流转中屹立不倒、恒常如新,它或许是小说里真正的主角。 《曼斯菲尔德庄园》是一部充满时间感和空间感的小说。故事的开篇追溯至奥斯丁动笔时(1811年到1813年)的三十年前,它让我们感受到时间的变迁和环境的形塑带给沃德家三姐妹惊人的变化。马利亚小姐有幸嫁给拥有曼斯菲尔德庄园的托马斯·伯特伦爵士。在成为伯特伦夫人后,她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疏于料理家务、管教子女,在道德上走向了虚无。姐姐沃德小姐嫁给了牧师诺里斯先生,她的新身份让她得以接触当地的名流,但她毫无真情实意又在乎自己的名誉和地位,成为了道德的扮演者;而境况最差的是妹妹弗兰西斯小姐,她满含忌恨地嫁给了毫无出息的海军中尉普莱斯先生,贫穷让她粗俗无礼,她是道德的败坏者。 十多年后,我们可以说代表着乡村道德规范的曼斯菲尔德庄园急需自我净化了,因为它的精神代言人托马斯·伯特伦爵士已经无力掌控家庭。妻子沉溺在岁月静好中,慵懒怠惰;大儿子汤姆沾染上了伦敦的都市邪恶,挥霍无度、任性妄为;两个女儿朱利娅和玛利亚骄纵傲慢,空有皮囊;二儿子埃蒙德虽然具有品德,但却不是继承人。再加上虚伪自私、巧舌如簧的诺里斯太太掺和在曼斯菲尔德庄园的家庭事务中,分走了一部分托马斯爵士作为家长的教育责任。 故事的讽刺在于,正是由于诺里斯太太的道德表演,让普莱斯夫人的女儿芬妮·普莱斯得以从朴次茅斯贫穷肮脏的家庭中挣脱出来,进入到富而好礼的曼斯菲尔德庄园。小芬妮此时年幼无力,敏感纤弱,楚楚可怜,在随后成长的过程中她受到了诺里斯太太的百般刁难,还经常被大表哥和两位表姐嘲笑捉弄,而在伯特伦夫人眼中她与那只宠物狗一般无二。只有二表哥埃德蒙真正关心她爱护她,教之以礼仪,授之以知识。在亦师亦友的生活里,她对埃德蒙的爱慕之情也与日俱增,只是一直藏在心里,难从口出。既然寄人篱下,芬妮自然只能处处低眉顺眼,一方面成为了纳博科夫所说的“家庭日常生活的超然的观察者”,得以悄悄关注着大家庭中藏污纳垢之所在,一方面为了免遭欺凌,她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并在埃德蒙的德育之下形成了坚如磐石的道德信仰。 这位未来的精神守护者也只得到托马斯爵士有限制地照顾。在对待众多子女培养的问题上,他就对诺里斯太太表明态度:“我们今后也会遇到一些困难,例如在这些女孩子逐渐长大以后,怎样在她们之间保持必要的差别。我的女儿们既应该在心中意识到自己是什么人,又不能在行动上过分藐视她们的表妹;我们既不能太伤她的心,又必须让她明白,她不是伯特伦家的一位小姐。我希望她们成为很好的朋友,绝对不允许我的女儿对她们的亲戚有丝毫傲慢的表现;然而她们仍不是平等的。她们的地位、财产、权利和前途,始终是不同的。这是一个十分难以掌握的问题,你必须帮助我们,以便我们尽可能选择一种恰如其分的正确方法。” 我们可以看出托马斯爵士的仁爱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关系上,是带着道德优越感的施舍。往大了说,这是曼斯菲尔德庄园在和朴次茅斯建立起空间联系后的一次道德胜利。萨义德似乎忽略掉了这个细节,在《文化与帝国主义》将这种不平等的关系推向了宗主国和海外殖民地之间,他说:“《曼斯菲尔德庄园》正是关于一系列空间中的大大小小的迁徙与定居的小说,在小说末尾,侄女芬妮·普莱斯成为曼斯菲尔德庄园精神上的女主人。而曼斯菲尔德庄园本身则由奥斯丁放在了横跨两个半球、两个大海和四块大陆之间的一个利害与关注的圆弧的中心点。”他肯定了曼斯菲尔德庄园的“主角”地位,又抓住了被读者忽视的安提瓜这个托马斯爵士海外利益所在地,继续阐明他所认为的“文化”与“帝国主义”的共谋关系。 “安提瓜”首次出现在小说的第三章,我们以此窥见出安提瓜的产业收益为曼斯菲尔德庄园建立起文明秩序提供了重要的经济支撑。我们可以想象,没有财富基础的曼斯菲尔德庄园很快就会衰落,那么托马斯爵士的优越感将会荡然无存。因此,安提瓜发生的商业挫折,其实是曼斯菲尔德庄园一次严重的物质危机,同时此次事件也从情节上促使了托马斯爵士的离开。 曼斯菲尔德庄园失去了它的精神庇护,邪恶的都市文明得以乘虚而入。此时,来自伦敦的克劳福德兄妹叩开了曼斯菲尔德庄园的门,他们带来都市时髦的风尚、风流的逸闻、街巷的奇趣,这些都是曼斯菲尔德庄园那些消息闭塞的年轻人闻所未闻的。受他们的影响,曼斯菲尔德庄园一成不变的平和气氛开始被打破,已经和拉什沃斯先生订婚的玛利亚和妹妹朱利娅与健谈风趣的亨利·克劳福德拉拉扯扯,甚至还为之争风吃醋;循规蹈矩的埃德蒙为玛丽·克劳福德的迷人风采、矫健身姿所倾倒,还把芬妮新得到的小马借给她骑。这一切都触动了芬妮的敏感神经,她满心忧虑又无可奈何,在她和埃德蒙之间,分歧的危险已经出现。

★★★★★

一连串事件——大表姐与二表姐相继私奔、汤姆重病垂危、埃德蒙终于看清玛丽道德上的致命缺陷(这也暴露了他自己在原则问题上的长期盲点),托马斯爵士痛苦地反思自己教育的失败——如同一场风暴,将曼斯菲尔德庄园表面的秩序冲刷殆尽。连精于表面功夫的诺里斯太太,也在这场清洗中遭到驱逐。 芬妮却在这场风暴中显示出了她的重量,从因坚决拒绝虚荣的克劳福德而被视为忘恩负义、不可理喻的穷亲戚,成了道德与原则最坚定的守护者。 当浮华与虚伪被剥离,埃德蒙在痛苦中终于意识到:摇摇欲坠的曼斯菲尔德,需要的不是更多的财富或魅力,而是芬妮所代表的那种不可动摇的定力。 就如《倾城之恋》战争中,一切被剥离,只有他和她。

★★★★★

作为简·奥斯丁的跟屁虫, 已经习惯并乐意接受这不由分说就美满的突兀结尾,并感恩戴德这每一次对读者心灵的极大宠爱。 规律就是前四分之三都很耐心地好事多磨, 然后忽然便不耐烦了,即便在矛盾纠葛的顶点也管不了什么合理过度,缓缓地转舵, 甚至于正处于糟糕境遇的故事是怎么不糟糕的也没有耐心一天一月地写给你看, 只三言两语,如你所愿,岁月就忽然静好了。 具体咋静好的,你自己编~😂 把你最希望的那种最为善意的结果踏踏实实地交到你眼前。OK,完! 就是这样的果断😂 而你绝不会表示反对,同意得无法更同意。 这便是 简·奥斯丁。 国内时间4.23世界读书日 读完此书 也是我的结婚纪念日 感谢所有的温柔相伴,让我可以静心于美好的文字中。 The nice day! 于加拿大.德雷弗里克顿 (本地时间2020.4.22 20:35)

★★★★☆

很多人拿这本与《傲慢与偏见》与《理智与情感》与《爱玛》相提并论,称女主没有伊丽莎白活泼风趣,不像爱玛灵气生动之类的云云。书中开头形容女主:“她脸色既不红润丰腴,也没有什么惊人的姿色,她非常胆怯羞涩,总是躲避别人的目光。”可正因为她不是那么趋近于完美,反而更能让我真实的触摸到她。 芬妮从小出生在很贫困且子女众多的家庭中,之后被富有的姨夫托马斯爵士收养,寄居在曼斯菲尔德庄园。这里的人没有人想对她不好,但是也没有人肯为她的幸福给自己增添麻烦。芬妮一直拘谨顺从,胆小害羞。只有二表哥埃德蒙真正的关心她,对她好。只有她一个人是忧郁的,无足轻重的,任何事都没有她的份,她可以走开,也可以留下,可以听他们嘈杂的吵闹,也可以离开那里,回自己寂寞的东屋去,没人注意她,也没人想到她。在她身边一直弥漫不散的孤独感,让人忍不住想着能去拥抱她一下。 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面对多情多金的克劳福德求婚的时候,却不合情理的几近固执。甚至面对道貌岸然,不可理喻,专横暴戾的托马斯爵士的威逼,她都没有丝毫的退让。她虽然胆小顺从,但是她有自己的观察力和判断力,品性坚贞,坚持原则。对于芬妮果断的拒绝虽然多金但是多情的克劳福德先生的求婚我是敬佩的,难道就是基于他这个人怎么怎么优秀 物质条件有多好,就能趋同于每个人都要有喜欢上他的觉悟,不然就是离经叛道不可理喻吗?良好的物质生活优渥的财产可能低估了芬妮对待感情的纯粹吧。所以谁又说这样的女孩子不好呢,反正我很称赞她。 虽然最终结局芬妮和埃德蒙相恋有点突如其来,但娶妻是一件神圣的事,就像一个诗人在他深思熟虑语句中说的那样,“它是上天赐予的最后一件崇高礼物。”而我觉得对于埃德蒙来说,芬妮就是最后那件崇高的礼物,她值得!

★★★★★

简奥斯汀聚焦爱情与婚姻的纠葛,而这是年轻人人生中重要的话题之一。 读这本书,让我想起一个古老的两难选择,是爱一个爱你的人,还是爱一个你爱的人。 男主埃德蒙先爱上一个自己爱的人,这个女孩活泼、时尚、有见识,她一方面给他带来眼界上的世界缤纷,一方面也向他展示了迥异于他的职业观,她看上去很浪漫,实际上很现实,她是曼斯菲尔德庄园的过客,但像一缕风,吹醒埃德蒙的爱的意识。 不过最终他发现,两个人完全不同。他不肯为了她改变早就选好的职业,也不肯坐视不管哥哥的病情。她也不肯为他放弃大城市的社交圈,不肯为他低眉俯首变成一个小女人。他怅然的发现,他爱上的是他想象中的她,他其实一直从未真正了解她。 然后他把眼光转向了一直在角落默默关注他的表妹芬妮。所谓爱他的人。他发现,无论做什么,她都是支持他的,他最终选择了爱他的人。 对芬妮来说,他坚持了她爱的人,并没有被好家世、好风度、好有钱、好有面子等困住,她就是坚定不移的选择了她爱着的埃德蒙,哪怕埃德蒙对她说克小姐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想要娶的唯一的女子,她除了伤心,就是祝福,但是并未动摇爱情的信念,宁可落寞,不愿将就。 或许可以这样理解,奥斯汀希望男孩找一个爱他的女孩,而女孩则找一个她爱的男子,因为男孩的世界不止爱情,找一个爱他的女孩,意味着后方的稳定和温馨,女孩一辈子最注重的是家庭,不爱那个人则很难在这个家庭里甘心情愿过下去。 小说中的配角也服务这个主题,比如玛利亚,和拉什沃思订婚了,但拉什沃思虽拥有大量财产,但人呆头呆脑,他和克劳福德比起来,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克劳福德又风趣又幽默,所以,尽管后来玛利亚和拉什沃思结婚了,但还是和克劳福德旧情复燃了,最后孤独一人收场,女孩嫁给一个不爱的人,这一辈子都会意难平。 很难说,克劳福德是真的爱芬妮,他到处沾花惹草,想恶作剧的在这些花草上钻一个小眼,然后离开,也正是他的这个恶习,让芬妮无法真正喜欢他,他这种人,或许只能找一个不在意他这种恶习只喜欢他表面上那些花里胡哨的女孩,比如玛利亚。 最后说,托马斯爵士四个儿女和一个外甥女中,大儿子挥霍成性,当然后期有改进,大女儿小女儿看似风雅淡然,但实际上很现实很肤浅,她们会一头扎进看起来很迷人的爱情的湖水,实则不知深浅。只有小儿子埃德蒙意志坚定,不会为了一点点眼前的心动就改变自己的立场。 很多人批评简奥斯汀为什么到老年反而写出两个道德模范的爱情,但我觉得这正是简奥斯汀对人世的观察结果,所有的旁逸斜出的品性都在半路上走丢了,真正能获得好结果的还是得具有良好品性的人。这一点很没趣,但事实就是如此。 《红楼梦》也是如此。 宝钗被社会主流思想浸染,不可爱,但只有这样的女孩才会活到两鬓斑白。 邢岫烟洁身自好,才会有遇到好婚姻能抓住。

★★★☆☆

作为简奥斯丁的跟屁虫,这本书是我读的第三本她的作品。没有《傲慢与偏见》惊艳,也没有《理智与情感》那么有冲突,但是依旧是一本温暖治愈的书,书中的内容走向明确没有什么大的悬念,在最后简奥斯丁依旧给我们呈现出了一副美好圆满的画卷,善良正直温暖的人最终都会得到属于自己的幸福,而那些分不清是非对错,没有道德伦理的人最后也只会亲手断送本该属于自己的幸福。

★★★★★

考完试为放松心情读了一遍,仇大苦深的读的太压抑了,《娜娜》那种又会气的半死,还是简•奥斯汀的书比较轻松愉悦。 好多年前读过的,那时候可能是年龄小,觉得结局美好,两情相悦的人钟情眷属之类的,这次重新读反而有了别的看法。 作为女主角的范妮从头到尾在所有的人际网中都比较边缘化,故事甚至不是围绕着她,好像她只作为旁观者在一旁看着,而她和埃德蒙的“爱情”我甚至都没有感觉到,我不是说她不爱埃德蒙,恰恰相反,她和埃德蒙都爱着双方,但是我觉得更多是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之间的爱,而不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的那种掺有荷尔蒙的爱。范妮在10岁时来到陌生的姨妈家里,姨妈懒散不管世事,姨夫威厉严峻,大表哥和表姐们又不理睬她,另一个姨妈又总是打压辱骂她,只有埃德蒙对她伸出了友谊之手,安抚了她来到陌生环境的恐慌,让她有了生活的安全感,所以她十分依靠埃德蒙对她这种爱护,因为这是她安全感的来源,当埃德蒙爱上玛丽之后,她觉得嫉妒都是因为埃德蒙忽视她之后,包括到结尾前几张,如果亨利持续对她关怀备至,我不觉得范妮不会选择他,甚至会激发她的爱情,之所以她不像表姐们那样虚荣,有个优秀的追求者就欣喜若狂,因为她的无助和缺乏安全感是她情感慢热的根源,而她之所以很容易接受埃德蒙,因为以往埃德蒙给予过她的安全感,她知道未来的稳定性,所以她甚至不用思考“爱”与“爱”之间的区别,有什么关系呢?她不过是想留在曼斯菲尔德庄园附近,她熟悉的环境中,她对这一切都很熟悉,所以她的未来不会给她带来无助与惶惶不安。 埃德蒙其实不像他本身以为的那样一本正经,他恋爱过,他在爱情中患得患失过,激情澎湃过,也左右为难过,甚至爱情俘虏了他所有的情绪,他愿意妥协也愿意改变,最后使他离开玛丽的原因不是他觉得范妮有多好,而是其他人导致的,在最后他痛恨玛丽也是因为太爱她,没办法接受她的那些思想和观念,但是最后他又后悔没有在玛丽喊他的时候回到她身边,所以怎么可能很快就爱上了范妮?不过是觉得范妮稳定的性情,温柔又对他始终如一的依附。我为范妮感到难过,她拿自己的爱情去交换了安全感,但是同样的我也为她开心,因为人对于情感的需求是不同的,有的人天生喜欢追求荷尔蒙迸发的刺激,也有人对稳定的互相尊重的关系渴望已久,不管是爱情还是亲情,总归你知道有人在牵挂着你,结束你的惶惶不安。 随着年龄增长越发觉得纯粹是个残忍的词,越是纯粹就越脆弱不堪,所以为了保持它的韧性,都应该在其中掺杂一些杂质,增加它的粘连性。范妮爱她的兄长,同样也会敬爱她的丈夫,而以埃德蒙的性情,他会爱护他的妹妹,同样也会敬爱他的妻子,而且对于充满祝福的婚姻,他们不需要分辨维系他们之间的是哪种情感,他们需要的是不用分离。 总结一下就是:范妮终于找到了她的家,她的稳定之所。 推荐吧,奥斯汀的书虽然简单,但真不算是空无一物的言情小说之流,最起码对人情世故有很多见解,而且是普世的价值。

★★★★☆

终于把简奥斯汀的小说连续读完了,喜欢芬妮的性格,理智,冷静,能自我克制自我约束(尤其是在克劳福德先生狂烈的追求下,表现的很冷静克制,不因为他是有钱的黄金单身汉而给予特殊对待,前前后后分析着克劳福德的不当行为)…

★★★★★

喜欢简,奥斯汀的作品!看完百感交集,观念不同的人相处一辈子真是挺可怕的!想想亨利所做的那些努力,与后来的行为不能不叫人寒心。可惜的是亨利错过了芬妮,庆幸的是亨利错过芬妮!人啊常常会很阿Q的以为错过了眼前的芝麻,前面可能还有玉米,却不会想也许这会是最香的芝麻!不懂得珍惜永远是人最浅显而又最容易犯的错误。所幸结局还是圆满的,我还是偏爱喜剧的,总觉得看美好的事情更容易让人积极正能量一些!

★★★★★

作为奥斯汀小姐的拥趸,我不喜欢这本书。 习惯了奥斯汀小姐轻快温馨的小甜饼,这本书如同一块砖头,沉甸甸的;VX读书显示这本书我读了18小时;我不断的拿起这本书又放下这本书,陷入了死循环。 …… 我有一个习惯,读奥斯汀小姐的书之前会先去看一遍电影;不幸的是,我选择了2007年版。Billie Piper很美,但放着奥斯汀的世界,似乎哪儿哪儿都不对。 实体书是上译的版本,故事还没有铺开,按头塞了一段总结性的序言;于是,带着明显倾向性和引导性的说辞竖起了一道禁锢的墙;这该死的序言让我在整个阅读过程中不断拿《曼》和《傲》进行对比。呵,我讨厌序言。 女主Fanny是一个不同于与奥斯汀笔下其他的小姐的姑娘,她坚定,不妥协,对爱情评判的唯一标准是道德,这让我欣赏她可贵的品质,却始终无法真正爱上她。(爱≠喜欢) “为什么他喜欢我我就要喜欢他”,多可爱的姑娘,我又想暗戳戳地对另一位女作家翻白眼了。 至于男主,男主是谁来着…… …… 其实这本书10月中旬就看完了,一直没记录是因为不知该如何下笔。直到前几天读卡尔的《耳语之人》,“我们并不是因为一个女人道德高尚才爱上她的”。 是啊,我还是更爱活泼有趣的姑娘,哪怕她有这样那样的小毛病。

书籍信息

作者简·奥斯丁
译者项星耀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8-04-01
ISBN9787532744282
分类精品小说-情感小说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