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启华
摆脱条约束缚,是近代中国外交主要目标之一。中国摆脱条约束缚的叙述典范是“废除不平等条约”,台海两岸均以“废约”历程为主轴诠释外交史,而“修约”则长期被“废约”遮蔽,否定修约历程与成果后,“废约史”显得贫瘠单调。本书以“修约”为中心,探讨北洋修约之历程及其意义,一方面依据档案,重建北洋修约案例,探索其外交政策与交涉策略之发展;另一方面将外交史实证研究与革命史观对话,希望能更丰富多元地理解民国外交史。
领事裁判权和关税协定在最初签订《南京条约》时,是道光帝最不看重的两个方面,却是对中国伤害最大的条款,可见当时的朝野是多么的无知,历经百年经过无数仁人志士的不懈奋斗,这些枷锁才能被逐渐的废除,感谢他们的付出。
在内忧外患之下,北洋政府的外交团逐渐适应了国际法的游戏规则,对于区别对待、各个击破、创造先例、诉诸法律、恃强凌弱、舍名求实、到期修约,过期作废等外交手段的使用越发纯熟,他们利用风云变幻的国际局势,纵横捭阖,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外交成果。只可惜这种折冲樽俎的水磨工夫注定不会为民族主义高涨的民众所喜,这也是北洋赢了实利却输了宣传的原因。(阅读时间:2021年6月27日-7月12日;自评:8.0;推荐指数:★★★★★)
近代中国与世界接触以来,饱尝屈辱与挫折,“不平等条约”可称是最明显的伤痕。1920年代以来,“反帝废约”“废除不平等条约”等爱国宣传,即深入人心,自此是谁“废除不平等条约”,终结百年国耻,与政权的合法性密切相关。国民政府受惠于五卅之后反帝反军阀激情,于大革命之后取得政权,强调其始终致力废约,并在抗战期间,签订《中美新约》《中英新约》等,废除“不平等条约”,但贬抑轴心国(日本、意大利等)交还特权给汪精卫政权之重要性。中共则称,国民政府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成果,实则有许多利权尚未收回,强调是中共最先提出废约主张,并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奋斗;1949年建国后,彻底清扫帝国主义势力及影响,解除了套在中华民族身上的“不平等条约”的锁链。最后,香港、澳门的回归,才算真正终结百年国耻。美国学者何伟亚(James L.Hevia)指出,国耻和由此引发的反帝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建立新中国的核心因素。王栋认为,不平等条约的论述成为中国定义与再定义其过去的一种方式。这种论述,数十年来借由教科书一再复制,组成庞大革命爱国叙事结构,成为近代史研究的“典范”,影响了数代人的想法。…独尊“革命”,在非常时期或有其必要,但数十年来非常成为常态,不免有负面影响,遮蔽了外交史中丰富的其他面向,窄化了我们对近代史理解的视野,也扭曲了对史实的诠释,导致中国外交史研究,不注重外交常轨之交涉谈判,只注重谴责帝国主义侵略,宣扬“革命外交”之必要性。经数十年之反复宣传,国人常认为所有中外约章皆属“不平等条约”,必须废除。由于外交史研究注重对照多国档案,透过多元观点,相对客观地重建史实,加之国际交涉,须以中央政府为主体,笔者在爬梳中外档案时,不断看到与主流诠释不尽相同的历史图像,激发了全面探索北洋外交历史地位及意义的想法。原本只想尽可能使用档案做基础研究,累积成果重现民初外交的实相,然而随着研究的进行,越来越感到过去一元、单线、二分法的历史叙述过于贫瘠,遮蔽了太多史实,外交史实证研究与主流历史叙述间的矛盾,无法回避也不能勉强调和,不得不正面面对。…摆脱条约束缚,是举国一致的目标,“修约”与“废约”都是达成此目标的手段。“修约”循法律路线,依据法理要求改订平等条约;若对手国坚持不肯修订旧约时,则可诉诸革命及民意,走政治路线“废约”,摆脱旧约束缚,目的仍在重订平等条约。“修约”“废约”两者应是相辅相成,可以视时势、环境及本身实力,做不同的选择或交互运用。但在1925年五卅惨案之后,国共两党力主“反帝废约”,强调废除与修改为截然不同之二事,将“修约”定义为与帝国主义妥协投降的卖国行为,抨击北洋之请求修改是“与虎谋皮”;只有广州政府勇于断然废约,才能解除束缚,摆脱半殖民地地位。自此,“修约”“废约”成了泾渭分明不能调和的两条路线。经过革命党数十年之宣扬“废约”,抨击中外旧约是“不平等条约”,具有高度不道德性,强调以法理方式修约之不可行,唯有诉诸革命,才能一举扫除之,“修约”在国人心目中已根深蒂固地成为负面名词。…1923年以后,“不平等条约”一词在中国大量使用,则与孙中山密切相关。张建华指出:孙中山这个概念,显然受苏联影响,但苏联本身并未使用此词。孙中山及广州政府频繁使用此词,主要是为唤醒民众进行反帝反军阀斗争,具有浓厚的政治宣传成分,并未明确厘清法律上的指涉范围,内涵也含混多变。此后,“不平等条约”一词被频繁使用,但很难明确定义。参与北洋及国民政府修废条约的王宠惠就认为:“不平等条约”非国际法专有名词。国际法学者王铁崖亦称:“不平等条约”被批评为一个太含糊的概念,而且被视为属于政治的性质而不属于法律的性质,不容易找到一个确切的定义,在国际法学者们中也没有一致的意见。但在中国,学者不断尝试对“不平等条约”下定义,典型者如王宠惠认为:“凡条约中规定缔约国一方享有片面特权,另一方负有片面义务,而根据国际公法,此种片面特权与片面义务,并非为一般国家所应享有或负担者,即为不平等条约。”王铁崖也认为:“不平等条约这个概念的主要特征:一是不平等条约含有不平等和非互惠性质的内容;另一个是不平等条约是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所强加的。”1999~2000年大陆学界对“不平等条约”定义有过讨论。台湾学界也于2002年有过讨论。近年,年轻学者侯中军专攻此一课题,提出一个条约是否平等,取决于两个因素:条约缔结形式和程序是否平等;条约的内容是否对等,是否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其中尤以后者为主要根据。依据该标准统计,他认为近代中国订立了736个条约,其中343个是不平等条约,与近代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的国家有23个。然而,定义“不平等条约”或有其国内政治史的意义,在外交史与国际法上的意义并不大。因为“不平等条约”概念的提出和使用,意味着对条约的合法性及效力的怀疑与挑战,进而主张要“废除”之。但是太过强调“不平等条约”在道德上之瑕疵,及中国“废约”在道德上之优越性,会有自相矛盾之处。清政府也曾在外国享有条约特权,如在朝鲜有专管租界三处(仁川、釜山、元山),另外在甑南浦等公共租界中也有中国租界,并享有领事裁判权。《马关条约》之前,中国与日本互享领事裁判权,日本曾多次要求修约,取消中国在日本之领事裁判权。中国与墨西哥、秘鲁互享最惠国待遇,1920年代中国向各国要求修约时,墨西哥也要求中国放弃在墨之最惠国待遇。此外,“废除不平等条约”在国家实践上意义不大。1925~1927年,国民政府厉行“革命外交”,高唱“废约”,但那时尚非国际承认之中央政府,也未曾真正废除过条约。四一二之后,南京国民政府逐渐回归国际外交常轨,强调“改订新约”,自此“废除不平等条约”失去国际交涉上的实质意义。“废约”主要作用应是对内的,因中国摆脱“不平等条约”束缚历程之历史诠释与现实政治密切相关,并非单纯的学术问题。加以国共两党皆以孙中山的传人自居,孙中山被描述为“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提出者与倡导者,他在《总理遗嘱》中提出“在最短期内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诉求,“废约”遂成为外交史的基调。然而,外交史的关怀与政治史不尽相同,虽不能忽视运动宣传对外交的影响,但必须以实证研究为基础。只注重“废约”的中国外交史太过贫瘠单调,过去长期被遮蔽的修约史,实有重新审视的必要。…中国历届政权一棒接一棒,丰富精彩的修约历程与成果,被“废除不平等条约”观念遮蔽,至今仍在史家的研究视野之外,致使几代外交官的努力遭遗忘,中国外交的诸多特色和发展历程被扭曲忽视,无法总结成果,平心理解过去。否定修约历程与成果后,“废约史”显得贫瘠单调,只能诉诸爱国主义激情与高喊口号的政治宣传,许多1920年代受苏联影响的观念,至今仍束缚我们对历史的诠释。被“国耻史”“卖国史”遮蔽的中国外交史,读来令人郁闷扼腕,教科书中充斥着“颟顸”“误国”“无能”“卖国贼”“汉奸”“妥协”“投降”等负面形容词。列强外交档案中形容为狡猾、优秀、难缠的北洋外交官,在中国教科书中,却因未能坚持废约“政治不正确”,都成了“买办”“走狗”“西崽”,交涉成果被一笔勾销。悲情的近代史理解,让国人在观念上仍受19世纪狭隘民族主义制约,今日亟应摆脱革命年代层累造成的政治神话与观念束缚,尊重史实做学术研究;庶可借由多元观点的呈现、辩论,形成全面均衡的历史理解,进而能与各国平心对话,观照彼此的世界观,大步迈向全球化时代。—唐启华《被“废除不平等条约”遮蔽的北洋修约史(1912-1928)》
不平等条约是压在近代中国身上一座沉重的大山,鸦片战争战败,毫无近代外交意识的满清政府为了不失国体,把最惠国待遇、治外法权、自主关税权等国家最重要的权利和权益,作为拒绝外使驻京的筹码一一奉送。本书详述了从清末到北洋,外交先驱们以坚韧不拔之志,逐渐通过修约和废约,一寸寸争取国家主权的过程。 书名为《被“废除不平等条约”遮蔽的北洋修约史》,因国共两党皆以反帝废约的“革命史观”作为历史基调,北洋政府作为对立面,曾经取得的重要修约成果被忽视和遮蔽。本书主旨为北洋政府修约平反,给予读者一个客观公正的视角。全书逐条约反复详述,历史事件来回穿插,虽枯燥繁琐,但胜在详实。 巴黎和会上,中国代表因对山东条款力争保留被拒而拒绝签约。顾维钧“中国不能失去山东,正如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一样”的铮铮之言也成为了中国外交史上的名场面。但巴黎和会并不是中国的外交灾难,《凡尔赛合约》促成《中德协约》,成为中国第一个平等新约,并以此为契机与其他协约国逐步开展同权修约。 废除《中日民四条约》过程中,作者解释了其和“中日21条”的区别,肯定了袁世凯政府和章宗祥、陆宗舆外交在中日修约中的努力,但颠覆性较大。虽21条不具法律效应,民四条约让日方对华放弃很多要求,促使日本军部的强硬和九一八事变。但其仍然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利益,把妄图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改成让出东北的民四条约,连被日本扶持的张作霖都看不下去了,袁世凯的妥协不可原谅。 十月革命后苏联成为在华的重要力量,作者通过中俄协议,把外交过程中中苏西方三方的利益角逐都呈现出来。虽苏联鼓励废约,但其在华的权益丝毫不肯放松,双方认知差距较大未能达成共识。中俄谈判中,中国南北争权成为推动“反帝废约”的驱动。孙中山“联俄容共”和废除不平等条约成为国民党两大基调。 五卅惨案之后,中国民族主义高涨,美国在远东地区的影响力逐渐增强,虽有日本仍以武力为后盾,保持对华强硬,但英国为了维护和扩大在华经济利益,同意中国征收附加税,放弃租界等特权,以化解民族敌意,诱导中国脱离苏联影响,推动中国完成与比利时、西班牙等国家平等修约。 北洋政府的外交家们以不懈努力,一步步争取国家的主权平等,有顺势而为,也有碰的头破血流,甚至不惜背上舆论骂名。但他们为国家主权平等的付出不会被埋没,终将成为中国走向独立自主外交的基石 。
从修约到废约,从利权到法权。 日本在秘、墨率先放弃特权,助秘、墨拒斥美国在拉美之特权;与美国率先与中国订新约,助中国抗拒日本在华条约权益,形成有趣的对比。 北洋末期“到期修约”留下丰富可贵的遗产,北伐完成之后,南京国民政府在“改订新约”时,明显继承北洋的方针。南京外交在口号及名称上虽然承继“反帝废约”之“革命外交”,但在实质上,显然与广州、武汉之“革命外交”差距较大,反倒与被它推翻的北京相当接近,外交上的连续性相当明显。
满分推荐!这本书可以作为中国近代外教史的“正本清源”之作!可以打破过去“革命外交”这种政治宣传下对于北洋政府外交功绩的掩盖。另外,相比北洋政府的务实和“猥琐发育”,如今所谓“战狼外交”完全就是个大笑话。
首先,说个冷知识。中国之所以能在北极建立科考站,就得益于北洋留下的外交遗产。中国曾长期不知道自己能深入参与北极科考,直到有一天偶然发现了北洋时的一纸条约。仅此一点,足见北洋外交被轻忽有多严重。北洋外交成果,亟待整理、重审。 之前,友人告我,鼎革后,有司觉得外交就是玩阴谋,认为旧中国的外交官都是反动派的帮凶,对其大量黜退,并对帝国主义提出对华有利提案难以置信,总以为背后不安好心……我听着挺惊讶的,看这本书,算是明白了此中的逻辑关系:这是革命外交上瘾了。比起一轮又一轮复杂而漫长且专业但有实效的外交谈判,大众显然是没法也懒得去理解的,他们只会觉得修约的做法不够扬眉吐气不够革命,还是上街游行喊口号,一口气单方面废除不平等条约更爽更解气更痛快,至于什么国际公法、外交原则,那都是强盗逻辑,拳头硬就是理…
有意思,我看评论有说是包含“危险思想”——但我实在不理解什么思想是有害处的,害与不害的标准又是谁定的。
内忧外患的北洋外交,居然在你方唱摆我登台的北洋政府,保持了外交工作独立性,外交政䇿的持续性。正是北洋外交始终掌握在外交系手中,北洋外交通过修约的方式,废除不平等条约,取得不少成果。本书透过外交档案,抽丝剥茧疏理了北洋修约的历程,改变了以往革命史观对北洋历史的呆板认知。
神作,历史的还原打破了宣传的鬼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