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鸡脚仙女
「人美脾气爆白月光x腹黑闷骚大灰狼总裁」林函锦睡一觉起来,发现自己穿成了自己看的总裁文里的白月光女配!一开始,人们都觉得林家大小姐温柔娇柔,脾气好,简直就是一个乖乖千金小姐,并且对和自己从小长大的顾延铭一往情深。直到有一天,突然发现——林家大小姐脾气火爆,爱泡夜店和酒吧,爱买衣服乱花钱,并且对顾延铭称兄弟道,特别接地气。但更不对劲的是,那个雷厉风行的顾总裁,对待林函锦的时候眼神里却浸满了温柔。林函锦更没想到的是,自己助攻想让女主夏恬恬和顾延铭在一起。结果深夜,顾延铭反而回过头来狠狠地撕咬她的嘴唇,并沉声警告:“你再敢疯,试试?”
emmm……文笔一般,情节也没有很出彩。后半部分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特别混乱……也不能说太差,但是也没有很好看
完全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连装都不会装一下。如果你不喜欢原主吃的东西,也不用说的那么难听。完全把原主的东西当成自己的了。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内容千篇一律,没有新颖,还很乱,女主明明是穿书的,而男主人公喜欢的就是从小到大陪着他过来的书里的白月光女配,女主穿进别人的身体,刚开始明明就是想着自己书外现实中还有母亲和朋友,想要离开回去,结果呢,才说完要回去,要离开,和男主人公不不可能的,男主人公最后还是会和书中的原女主在一起,还放话要撮合男主人公和他妹妹在一起,结果第二天就答应男主人公和他在一起了[Emm][Emm],还无时无刻都在秀恩爱,后面的部分就根本没有再提到女主现实中还有家人朋友,就怎么说呢…很乱就对了
感觉这都不是女主吧,就像那种穿书的女配,还是天天作死的,去法国餐厅吃鹅肝,蜗牛肉,去参加泳池聚会,特地去买一套泳装,我都要受不了了,弃文
呵呵,被书名骗进来的,女主太蠢,性格第一章穿越到了一个大小姐身上,很快就接受了,开始作,行为还low
挺好看的 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骂女主 因为女主前期奢侈? 女主那么有钱奢侈点怎么了 要是我我呢奢侈 因为有资本 有钱有颜的 观点不一样 反正我觉得好看������
什么小说啊,好无语,好幼稚,有种小学生写的感觉???看了几章都觉得没来由的莫名其妙???乌鸡鲅鱼
看书嘛,本来就是消磨时光,无所谓好与不好,给个好评,就当是对作者的鼓励与支持,小说还有提升的空间,也有精彩之处,加油哦😃😃😃
全文最好看的就只是后面两章番外,直接看那个吧,主文一般,不知道他们是怎么那么快接受一个人死了转移到别人身上还能一眼认出,不连贯
尊重劳动成果 但是说实话 我看女主就像在看楚雨荨 明白吗 又可笑又自以为是 非常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