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珍妮特•温特森
《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作者珍妮特•温特森笔下的炙热情书 是什么杀死了爱情?只有这个:忽视。 当你站在我面前的时候看不见你,不因细微的事情想到你,不为你清除路障,不为你布置餐桌。出于习惯而非欲望来选择你,经过花店的时候从不停留。不洗碗,不铺床,白天忽视你,晚上利用你。亲吻你的面颊时却渴望他人;说出你的名字时却充耳不闻,认定它为自己所有,可以随意召唤。 我本是个糟糕的恋人,习惯于不稳定的爱情关系。露易丝结婚十年,是个幸福的已婚女性,丈夫是一位对病人态度恰如其分的医生,他不起眼,但这也不是个缺点。 我走进露易丝家的大门,门本来就开着。真的,她也没有自己打开那扇门,她的管家替她开的。他的名字是厌倦先生。在她热烈的注视下,我的过去付之一炬。爱人如硝酸。我对她的记忆就写在身体上,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露易丝的存在。 《写在身体上》是一个关于爱与失去的故事。在温特森的笔下,身体和激情得到了应有的尊敬和信赖:一切都不明朗,世事充满疑惑,只有身体是真实的,只有感官是确定的。
(先叠甲,书和作者我都非常喜欢,也很感激推荐的朋友。以下内容不关涉书本身,但正是沿着温姐笔下文字的路径探索了一遍内心的迷宫。更不含有任何对女同的贬低。) 嫉妒、吃醋、控制欲、怨恨,这些情绪并不是爱情的专属,它们属于人的关系性本身。 之所以我们总被灌输「只有情侣才会吃醋,只有爱情(且通常说的是异性恋一对一模式)才有控制欲」,是因为主流文化(包括影视、文学和社交媒体)早已把「爱情」塑造成一种情感总和,把所有强烈的占有欲、依赖感、情绪波动都统统包装进所谓爱情这个标签里。 但我经验到的事实远比标签更复杂,亲情友情同样能够唤起极度强烈的依附感、排他性、恐惧失去的痛苦,甚至一种失衡的自我保护机制。 我的学生阶段曾经因为朋友(同学)对别人更亲近而感到嫉妒甚至觉得被孤立选择疏远所有人,只为了保护自己。这种反应听起来像极了恋爱关系里被冷落的情景(我在小红书刷到过类似的帖子,每次看见别人生搬硬套爱情那一套流水线一样的东西就觉得可笑至极),但它发生在友情之中(有可能和我本身有关,我情感迟钝,不理解别人关于浪漫关系和爱情的话语)。 而在友情里,这些情绪却常常不被理解不被承认。认真地全情投入地与朋友建立连接,本身就是一种深刻的情感实践。越认真,伤害也可能越深。而这样的情感却常被污名化,“你是不是暗恋她”、“是不是女同”、“异性之间怎么可能有纯友谊”,好像只有恋爱能为这些深情与脆弱赋予正当性。 我想表达另一种渴望,一种不被替代的关系,一种希望友情不再是随意调换角色的游戏,而是有温度有回应有承诺的深度连接。有些人在爱里并不走恋人模式,人际关系中把精力、爱和痛苦投注在友情里甚至比恋爱更深。 这是一种长期被边缘化的情感经验,尤其是对女性之间的深厚友谊姐妹情谊来说,误解更是常见。但实际想要探索的,不过是一个真正在乎彼此、真正优先彼此、真正安全可靠的关系。也正因如此,越来越多的人(比如aro-ace谱系、qpr)开始试图寻找新的词汇、新的语言,去描述去理解这种非恋爱但极其重要深远的关系。我们需要这些语言,来讲述我们对友情对连接对共存的真实渴望。
这是一个关于出轨的故事。虽然我知道文学的最终真谛就是接纳,接纳一切。但我还是不免为文学话题里它的泛滥而感到厌恶,并因此警惕。在诸多以“出轨”为核心的书写中,似乎存在一个隐形的预设观点,即婚姻是压迫结构的社会产物,是压抑自我的一项制度——因为婚姻需要承诺来确立,并且被笼罩在庄严的仪式之下,而承诺通常被用于自我管理与约束,用于反对欲望与激情。话题在这里似乎又回到了经典的理性、感性二元分,理性一端系着婚姻,出轨则做为感性的代表者出席并与婚姻对抗。而文学不同于经典哲学,其对感性做为人本的赞美与歌颂,也让“出轨”成为了某种因为纯粹而高尚的东西,又或者说,起码是一种正向的东西。文学在这里变成了童话镇,现实的理性崇尚在叙事者那不被看重,只是藏匿于世界观里,做为束缚人物主观活动的存在。理性观,“都是为了你好”,也就是露易丝所说的“陈词滥调”。 主角就挣扎、迷失于这样的二元叙事中,成为了在希望和绝望中徘徊的人。希望让他拥有生命,绝望剥夺他呼吸的权利。 那什么能给他带来希望?希望究竟是寄生于理性带给你的掌控感,还是感性带给你的呼吸感里?他起初以为是理性,也就是一种在严密自我控制下的稳定生活。他误以为确立了和奎克林的稳定关系就意味着他控制住了自己的欲望,这让他产生一种能够控制自己命运的错觉。直到他遇见了露易丝。这让他陷入分裂之中,一面是恐惧重蹈覆辙的绝望与恐慌,一面又因被露易丝的深深吸引而产生激情。他的生命在露易丝面前,因此时而昂扬,时而低澜,犹如原文他与露易丝热恋时所写——“我仍然将我所有的恐慌加诸她的身上。”为什么呢?很多出轨的人,都声称自己许下对伴侣忠诚的承诺是真心实意的。确实。出轨的事实已被揭露,没有任何理由让他们继续选择撒谎,因为这不仅不会获得同情,反而会让他们的形象更为可憎。但是出轨也最终说明,部分人意图实现自身的控制是不可能的。因此出轨并不产生希望,反而是幻灭的,绝望的。一种无法抽身,无法停止的绝望。恰恰也说明,奎克林带给主角的幸福就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她带给主角另一种生活的“希望”。所以,出于这种心理原因而出轨的人,虽然挣脱自身的秩序,却也会更容易爱上那些对一切极富控制力,把生活打理成井井有条的人。但别忘了,主角和露易丝相缠就是因为欲望,主角的欲望,露易丝的欲望。主角无法忽略露易丝和他的这一相同点,他意识到,他们很可能正在一起走入某个深渊,并即将被绝望追上。这让他身心俱颤而恐惧着。因此最终,他也出于理性的理由,而非激情的理由离开了她——“为了你好”。在离开露易丝的日子里,他也一直有意识的利用理性也来隔绝他的感性,隔绝他对露易丝的爱——“额骨,颚骨,鼻骨,泪骨,颧骨,上颌骨,犁骨,下鼻骨,下颌骨。它们是我的盾牌,它们是我的毛毯,这些词语不会让我想起你的脸。”在后续三个部分,“腔”“骨骼”“特殊感官”等,我就发现作者一直在有意识地使用科学术语代替惯用的小说书写词汇,我起初以为这是作者为了诗意效果而选择的陌生化写作,但我仔细想想,不是这样的。一切的一切,还是理性和感性在斗殴,只不过它们可能比我说的还要复杂多了。这一阶段的主角就不断在和自己的理性、感性斡旋,但他渐渐发现自己的生命属于激情,属于感性,属于发丝下大脑里的思想、感情,而非头颅骨的七块骨头。那么生命的希望,也应该来自于激情,来自于感性。所以他出发了。去做什么?找回露易丝。不过,在主角得知露易丝离家出走的消息之前,主角都还没有完全彻底抛开世俗观念中俗套的理性崇尚,直到得知被露易丝宁愿抛弃优异医疗资源,也要为爱情出走的选择后,主角被天大的喜悦砸中了。他重新发现了生命。并且那生命火把发出的火光,一定会映亮露易丝,还有她热情的红头发。 谈完故事,我也想谈谈故事之外。这是一本像诗一样的小说,但读得我脑袋都有些大。突然想起“读诗使人灵秀” ,我想,培根说的肯定是个清癯高挑的灵魂。毕竟诗里装满了意象,情感,思想,这些都会把人累瘦的。我印象很深刻的是作者对颜色的命名,例如“我们躺在出租房的床上,我喂你吃瘀青颜色的李子”,我想淤青色的李子一定很苦很涩。 并且这本书,有许多地方进行了人称转化,主调是第一人称,其次是第三人称,但呼唤式写作的第二人称总是无孔不入,填满了最后字里行间,让文字的情感密度爆炸。这些代表第二人称的“你”,有时候是主角写给路易斯的情话,有时却更像是直接和读者对话。不管怎么样,这都通过把情感表达对象私密化、具体化,拉近了叙述距离。不仅如此,小说叙事者的体验中心是高度内置的,因此性别是不明朗的。这些写作特点,或多或少和杜拉斯《乌发碧眼》有些相似,比如说都借用了“戏幕”这一展示装置,有人称切换的混乱以及对情感始终缺乏一种清晰明朗的表述,不过她的文字海盐般粗粝嶙峋,有泪的咸腥和苦涩,也很有多汁葡萄的饱满丰腴。这些都是出自对于「文字体量」的关注,而不似杜拉斯那样轻盈翩然,好像肩头那一抹薄纱,吹远了,就变成了一道青烟。
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觉实在是复杂,因为一开始没能确定“我”的性别。 一看开头就很喜欢,可是也觉得模糊,没法确定“我”是男是女,一开始以为“我”是男性,他有一大堆女朋友、男朋友。后来觉得这个“我”不像真正的男人,更像女人心中了解的男人,或者是女人期待的男人。 再看下去就觉得,作者恨男人,或者,恨某种男人,所以一开始把“我”写得很渣又很矫情,后半本进入完全的自虐的状态。如果我恨一个男人,看着会比较过瘾。 在我差点就要弃读的时候,我提醒自己,不要带着任何预设去读小说,预设反应的不是小说中想传递的,而只是暴露我自己期待,比如,我一边数落着这个男人又蠢又自虐又矫情,可是还剩最后两页的时候,我还在期待这个傻男人为自己决定付出的代价不会就这么成为最后的结尾,书里也说“一切大团圆的结局都是妥协”,“为什么要用失去衡量爱情”…… 真的看到结尾,我又立刻翻到开头重新看,发现我还是很喜欢它,故事是关于我们如何在爱情中认识自己、认识爱人。 感谢书友们提醒我: 作者是女性🌹。 抛开这个故事和人物性格刻画不说,作者和译者的文字极其细腻优美,让我再读仍觉享受。 摘录两段: “我握着露易丝的手,感受着它的存在,但也意识到一段更深远的亲密关系或许就要开始,我将了解这个人,比意识更深入,她不仅停留在我的脑海中,更栖居在身体里。我不太能理解这种感觉,心想这会不会是假象,我从未有这种感觉,但我曾经在一对相爱多年的夫妻身上见到过。时间没有冲淡他们的爱情。他们仿佛成了彼此,却并没有丧失自我。这种情形我只见过一次,我嫉妒他们。露易丝的奇异之处是,和她在一起的感觉似曾相识。我不可能完全了解她,却又真切地了解她。我对她的了解并非在于有关她的数据和事实,我对她的生活仍感到无尽的好奇,我了解她,是在于我对她有一种特别的信任。那个下午,我感觉自己似乎一直以来都与露易丝在一起,我们如此熟悉。” “我想你露易丝。雨水无法浇灭爱情,洪水也无法将其淹没。那是什么杀死了爱情?只有这个:忽视。当你站在我面前的时候看不见你,不因细微的事情想到你,不为你清除路障,不为你布置餐桌。出于习惯而非欲望来选择你,经过花店的时候从不停留。不洗碗,不铺床,白天忽视你,晚上利用你。亲吻你的面颊时却渴望他人;说出你的名字时却充耳不闻,认定它为自己所有,可以随意召唤。”
好奇怪,情节单拎出来,主角以“为她好”的理由离开重病女友,要是在晋百遇到,拿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不看。 然而珍妮特太擅长描述“疯女人”的刻薄,对女友的深情满溢着对女人的爱,“痛苦和混乱竟会让认知变得敏锐”,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对爱情的渴望和对生的渴望合为一体,瞳孔震荡的浓烈,如此迷人的语言。
读温特森的第二本书,最吸引我的依旧是语言。尽管全书充斥着疯狂而神经质的气息,梦呓般的叙述,常常让人容易游离于故事之外,但新奇的描写,诗意而梦幻的语言,又很难不令人动容。 我心里的洞是你的形状,任何人都无法填补。 你破解了我的密码,我变得简单易读。 使你枯萎的时间也会使我枯萎。我们会像熟透的水果一样掉落,一起滚入青草中。亲爱的朋友,让我躺在你的身边,看着云朵,直到泥土将我们覆盖,直到我们死去。 这是一部爱的挽歌,讲述爱是如何获得,又将如何失去。在温特森的笔下,身体和激情得到了应有的尊敬和信赖:一切都不明朗,世事充满疑惑,只有身体是真实的,只有感官是确定的。 写在身体上的,是只有在特定光线下才能看到的密码,是一生时光的累积。在这记录的羊皮纸上,有几处被反复使用,字母像盲文般凸起可感。我蜷起身体,远离窥视的眼睛。永远不透露太多,永远不说出完整的故事。我并不知道露易丝有双可以阅读的手,她已经把我翻译成她自己的书。 很喜欢书中的这句话:“为什么人们需要答案?我想一部分的原因是,如果没有一个答案,没有任何一个答案,这个问题本身就会先显得很愚蠢。” 其实在面对很多事情的时候,我们都想要一个确切的答案。可往往有些事情没有答案,又或许答案已经在我们的心中,只是不愿意去承认罢了。 爱情也是一个问题,可是答案是什么? 马尔克斯说:“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他们终究不是爱情。” 温特森问:“我会不会珍惜你,爱慕你,为你着想,为你完善自己,注视着你,永远眼中有你,永不欺骗你?而如果爱情并不是这些东西,那么爱情又是什么?” 在本书中,爱情关乎感官,关乎欲望,关乎性,同样也关乎幻灭。 我走进露易丝家的大门,门本来就开着。真的,她也没有自己打开那扇门,她的管家替她开的。在她热烈的注视下,我的过去付之一炬。爱人如硝酸。我对她的记忆就写在身体上,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露易丝的存在。 爱情有纹理吗?我能够触摸到它。触摸到我们之间的感情,我用双手掂量着它的分量,就像你把脑袋靠在我的手上,我掂量着它时那样。我紧紧抓住爱情,如同登山者抓住绳索... 露易丝,在单人床艳丽花哨的被单上,我要找到一张寻宝游戏中的地图。我要探索你,深掘你,而你也将按照你的意愿重新绘制我的地界。我们将跨过彼此的边界,融为一个国家。我是沃土,用你的双手捧住我。品尝我,让我变得甜美。 雨水无法浇灭爱情,洪水也无法将其淹没。那是什么杀死了爱情?只有这个:忽视。当你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看不到你。不因细微的事情想到你,不为你清除路障,不为你布置餐桌。出于习惯而非欲望来选择你,经过花店的时候从不停留。不洗碗,不铺床,白天忽视你,晚上利用你。亲吻你的面颊时却渴望他人;说出你的名字时却充耳不闻,认定它为自己所有,可以随意召唤。 温特森用一生的笔墨来书写爱,用细腻的文字勾勒出爱的形体。在《写在身体上》里说到:“我爱你”永远是一句引用。你从不先说,我也不,而当你说出它时,我们说着就像是找到了三个词语并崇拜它们的原始人。” “永远不要说你爱我,直到你能够证明的那一天。” —“你还爱她?” —“全心全意。” 摘录 >> 爱情需要表达。它不会保持静止,保持沉默,美好,谦恭,只需观望而无须倾听,不会。 >> 但我曾经在一对相爱多年的夫妻身上见到过。时间没有冲淡他们的爱情。他们仿佛成了彼此,却并没有丧失自我。 >> 如果我在心里与人暧昧,那我也就失去了你一点儿。 >> 有人说诱惑可以被阻挡于门外。他们认为,零星的欲望可以被赶出心灵,就好像当初钱币兑换商被赶出圣殿那样。或许是可以,但前提是你要在你的弱点旁日夜巡逻,不张望,不嗅闻,不做梦。 >> 如果我行色匆忙,急于奔向这段关系,那是因为我害怕。我害怕你有一扇我看不见的门,而这扇门随时会打开,你会消失。 >> 人们从不曾真的交付自己的心;人们只是时不时地把它借出去。如果不是这样,我们怎么能够问都不问就把它拿回来呢? >>我去看了看我的向日葵,它们从容地生长,知道太阳总是会照耀到身上,在恰当的时候恰当地取悦自己,完善自己。很少有人能够像自然界的生物那样生活,从不过分努力,但也很少失败。我们不知道自己是谁,更不知道如何使自己的花朵开放。 >>你逃脱惩罚,你会要的更多一点,再多一点,直到无以为继。奇怪的是,你索取了那么多,双手本该装满,但摊开时却一无所有。 >> What you risk reveals what you value.你冒什么样的险表明你看重什么。 >> 不幸的世界里没有钟表,只有永无休止的嘀嗒声。 >> “我要离开他,因为我对你的爱让其他一切的生活都变成了谎言。”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珍妮特·温特森的书,相比《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这本书想来名气不甚闻名。 可是写出“我渴望有人暴烈地爱我至死不渝,明白爱和死一样强大,并永远站在我身边,我渴望有人毁灭我并被我毁灭。”这段话的人她的文字又怎会让人失望,所以我在图书馆里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就将它带回了家。 果然她的文字在我看来写出了两个字:欲望。正是因为她熊熊的欲望才会让她语言如此矛盾,读起来颓唐却又充满蓬勃的生命力。她从来不耻于谈论欲望,女性也可以直视自己的欲望,不必回避。所以这本书文字里情色却不露骨,附丽而荼靡,她和情人间的纠缠如此悱恻,她追求浓度炽烈的爱与恨,她有懦弱,有执迷,有释然,有悔恨,鲜活又强烈的让人不得不感受到她的情感。 她讨厌婚姻的形而上,空有躯壳,内里却因为长年累月的敷衍、隐瞒一系列的消极对待蚕食殆尽。宛如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这对一个需要强烈情感刺激的游荡者来说,不亚于谋杀。 她痴迷爱情带给她宛如高潮般的痛苦和快乐。她需要极致的爱和被爱去感受人生。她说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缺口,当遇到对的那个人,心的形状才能补齐。所以她不断在爱里颠沛流离,不断寻找,不断驻足。她相信并渴望着真正的爱情,暴烈又鲜活。也许是世俗不能理解,不能接受甚至有所指摘的,她也甘之如饴。 为爱流浪,浴爱重生。也许就是她的追求吧。但她不仅仅是拘泥于她自己一人与另一人的爱情,而是期望所有的女性都这样敢于追求,敢于将情感需求宣之于口并面对自己的欲望。为自己想要的爱而战斗。
《写在身体上》是英国作家珍妮特·温特森所著,当代最出色也是最有争议性的作家之一。语言简洁而富有诗意,要用什么衡量丢失了爱情?此书温特森描写了纯洁而炙热的激情状态,爱情婚姻和欲望中的痛与乐犹如心中的一个缺口。(就如作家毛姆所说:我从来都无法得知,人们是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另一个人,我猜也许我们的心上都有一个缺口。它是个空洞,呼呼的往灵魂里灌着刺骨的寒风,所以我们急切的需要一个正好形状的心来填上它。就算你是太阳一样完美的正圆形,可是我心里的缺口,或许却恰恰是个歪歪扭扭的锯齿形,所以你填不了)。 写在身体上的密码只在特定的光线下才能被看到它的出现;温特森大胆而细腻的用笔给读者带来精神荒原的感知。生命只是时间中的一个停顿,一切的意义都只在它发生的那一刻,不要等,不要在以后再讲这个故事!没有什么会被忘记,也没有什么会失去。
之前的我对于爱情与婚姻有着近乎偏执、病态的绝对控制欲:一定要专一,一定要忠诚,一定要至死不渝,一定要爱得热烈……除以上种种,对方在与我的感情存续期间有任何对别人有好感的行为都是对我们感情的背叛。 不得不承认,阅读与经历真的能影响一个人的心智。如今,我再回过头来看这样的爱情观总觉得有点幼稚。毕竟世事难料,这个世界也不是我们预想的非黑即白,人又是如此复杂的动物,又怎能保证在漫漫人生路上有且仅有一个爱人? 打开微信朋友圈就会知道什么叫“适婚年龄”,在那里,各位同学朋友订婚结婚的消息纷至沓来,替他们开心,也衷心地希望他们幸福。这个年龄的我的确饱受一些关于人生抉择的困扰,所以频繁地阅读了很多书籍,乞求能从中找到答案。但是,近期见了他父母后,我深切地感觉到:在我的”人生抉择卡“上,“结婚”这个选项似乎正在被一遍遍描红加粗,它明晃晃又刺眼,横亘在那里,在我25岁的节点上。面对这样的处境,我承认我有点想退缩,我害怕了。 张爱玲在《倾城之恋》里说:“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 要是以前的我,肯定会愤怒地反驳,因为,我相信爱情,用互联网热梗来形容的话,那么我算得上是一个“纯爱战神”。是什么让我那极端的爱情观、婚姻观有了变化呢?仔细回想了一下,与西班牙作家哈维尔·马里亚斯的那本《如此苍白的心》脱不了干系。 如果说我曾经爱过她的话,和她结婚时我已经不爱她了,结婚是为了负责任,尽义务,是因为一时的软弱。 事实上,缔结婚姻的男女在结婚时都要求对方将过去清零,摈弃婚前相恋时的自己和爱人,也或许双方是看到了结婚的好处才走进婚姻,因为有时结婚前并没有爱,婚后才有,甚至有时婚前婚后都不会萌生爱意,爱就是无法产生啊。 这样的语句让我感到绝望,而那本书的阅读体验也并不愉快,他们夫妻之间那种猜疑、不信任感非常令人窒息。后来,我又去阅读了珍妮特·温特森的这本《写在身体上》。 写在身体上的密码只在特定的光线下才能被看到:一生的累积都在那儿。在那儿,复写的羊皮纸被反复使用,字母都像是凸起的盲文。 我喜欢蜷缩着身体,远离窥视的眼镜。永远不透露太多,永远不说出完整的故事。我不知道露易丝原来有一双可以阅读的手,她已经把我翻译成了她自己的书。 烂俗的“为了你好”选择离开,等她想明白的时候,却已经没有办法见到露易丝最后一面了。开篇她每一任都不超过6个月的交友频率真是让人忍不住想指责她,不过我也无法过分苛责,因为她不断坠入爱河的结果大多只是发现,那并不是爱。而后遇到露易丝打破了这一规律,即便露易丝已经有丈夫了。 爱情可以摒弃道德感吗?我过去十余载所受的教育告诉我:当然不能!我由衷地鄙视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休想用爱情的名头粉饰太平。这一点上,我倒是要提一句《如此苍白的心》里面的男主,在已婚的前提下,帮女性好友贝尔塔给“网恋对象”拍了裸照的情况下,依然什么都没发生。 珍妮特·温森特的这本书是基于她本人经历而写就的,因此我去查阅了资料,小说里让主人公神魂颠倒的原型正是《福楼拜的鹦鹉》的作者的妻子帕特·卡瓦纳。八十年代,卡瓦纳离开了丈夫朱立安·巴恩斯,与温特森私奔,但之后她又重新回到了这段婚姻关系里。2008年,卡瓦纳死于脑癌。 温特森用了几个章节来描写身体,细致到每个器官,每根骨头,每寸皮肤,每丝神经末梢。这依然是欲望,没错,身体的反应不会撒谎。若要简单来说《写在身体上》,它写的是温特森追随欲望的旅途,她很诚实,有愤怒,抱怨,艰难,疼痛。要去承认那些毁灭般的炙热情绪很难,但是不要害怕这种摧毁,因为在温特森看来,面对欲望所带来的困难的同时,生活也被照亮。所以最后我不得不理解温特森对婚姻的诅咒,并非因为我认同她身上的各种标签,她作为女性主义战士的身份,而只是当一段感情过分强烈的时候,任何东西化为诅咒都值得理解。 爱一个人的时候,恨不得把她剥皮抽筋,连同骨头都吞掉才好。她痛的时候,她的语言也在痛,所以我们也一定会渐渐觉得,连骨头都开始痛起来。只是温特森也说,“欲望值得尊敬。它值得上那些纷扰。但它不是爱情,只有爱情才值得上一切。” 我很难说完全认同他们其中某一个人的观点,但哈维尔的婚后状态应该是最接近真实的,即便他妻子的反映在这本书里有所缺失,但我大胆猜测,他妻子是个聪明人,她不会没有感觉到丈夫的异常,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毕竟爱情可以纯洁无瑕,但婚姻不能。 话语让夫妻、甚至是情侣真正结合在一起。婚姻是一个叙述机制。 他在街角转了个弯,消失在我的视线里。他浑身湿透,像一个恋爱中的人,或者一条狗。
不管是作为情感研究的爱好者,还是作为女性,我都要说一句非常非常客观的话:极度索爱的女人,一点也不可爱,而且很危险。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缺爱”这两个字成了一个人索爱的通行证,好像只要这个人缺爱,那他在关系里怎么要求对方都是情有可原的。 当然,我说这些不是为了指责什么,只是说明我们太多成年人的心智太不成熟了。 很多网上那些爱情观,男人的求生欲之类,看似是女人在情爱里占了上风,但长远来看,其实对女性很危险。 为什么这么说呢?很简单,回到最根本的层面来讨论,就是我们不要挑战人性,不要去激发人性的恶。 男人和女人在人性方面并没有任何不同,男人没有比女人更高尚更大度,相反,男人有很多阴暗面,是女性想都不敢想的。 有很多因爱生恨,撕扯很厉害的男男女女,每次看到都让人唏嘘不已,明明开始的时候都是源于内心的喜悦与好感,怎么最后就变得那么不堪了呢? 难道爱,真的可以生恨吗?我的答案是否定的。能够生恨的爱,早已不是爱了,而是内心的不甘与恶意。 而男人的不甘和恶意起来了,会比女人更可怕。 两性关系是最能触及人心的一种关系,也最容易激起人的各种情绪。而在众多的感受和情绪中,最需要警觉的就是内心产生的恶意。 男人爱不爱你不重要,不害你最重要,这个害,有的当然是男人主动的,这个男人就是坏,但更多的情况,其实是女人自己挑起的。所以,相比于懂得爱,我认为女性更要懂得两性关系里的恶意和善意是什么?如何避免恶意?如何保持善意? 爱,也许不能让两人关系更好,走得更远;但善意,可以。
故事的主体很老套,两个出轨的女同历经万难走到了一起,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出来。不过小说的看点在于珍妮特•温特森密密麻麻,令人喘不过气的纳博科夫式的表达里,故事是被掰碎了再重新组合叙述的,跳跃感很强。看到三分之一我才发觉叙述者“我”原来是女同,前面不断出现的女性名字,令我默认“我”是男性,原来这是刻板印象。“我”走马灯式的更换女友,直到露易丝的出现,确定了她才是真爱。剩下的故事就是在回忆和露易丝的相恋过程,如何从露易丝的丈夫那里夺取她。 作者的语言很有特色,流畅但是百变。至于故事,结局比较童话,少了些余味。这本书信息高度密集,一不留神就不知道在说什么了,非常适合锻炼和塑造注意力。尽管页数不多,但是看得也很累。不过我还是想先关注一下这个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