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静睿
三十岁那一年,林微微和男友分手,决定离开北京。从此开始,她分裂为两个自己,平行生活在纽约和自贡,在两个有巨大落差的城市里,两个林微微却遇到相似的人,拥有相似的命运,“城市和际遇带来不同,却并没有那么不同,因为人心的相似带来更多相似,犹疑,软弱,动摇,勇气,决心,是它们带领我们,走向命运的结局”。 这是一个探讨命运与选择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很多时候,命运起码一半由我们自己写就。
这本书实在太一般了。。。前言很惊艳很好奇,因为确实很多时候生活会有强烈的相似性。但书读到此,看到的相似只有纽约九块九的拖鞋和自贡100块的裸靴。行走的价签机,看书这么久了,第二本读不下去的书。也太像疼痛文学了吧。。成年人的情欲和爱欲自我的挣扎,按道理来说都是非常抓人的题材,但作者的手法太单一了,重复地写什么东西多少钱,重复地写因为这件便宜货角色产生的窘迫。感觉就是很想问作者真的穷过吗?真的体会过异国他乡但口袋里没钱的绝望吗?在异国他乡钱还有4000刀的人真的会有闲心去图书馆装忙吗?真的还能因为叛逆而租两间卧室吗?我留学最穷的时候连公交车1.9欧都不愿意坐。贫穷之下是没有幻想的。或许有,但都会被生存焦虑击溃。 越长大越喜欢有精神内核的书,志气,精力,欲望,生机,这些才是世间最宝贵的东西。这些都和住上东区和皇后区没关系。而真正的窘迫也不是穿九块九的人字拖,而是妥协,放弃之后遥望曾经的理想,就像葛微龙回想过去的自己,如何一步步滑落。 作者还是有点小布尔乔亚了。一般,不推荐。
李静睿还在写自己,永远走不出的自贡,经历过就盘桓不去的北京和纽约,从《北方大道》到《小城》到《慎余堂》,有时会格外哀怜城市给她的束缚(当然她不必我的哀怜),但总还愿意把这相似的一系列七七八八读下来。 在老家终于把故事读完,回家之前的下午和朋友在朝悦逛街,路过负一层小说中提到的池田寿司,小说和生活看起来几乎没有分界,甚至每一个人物和事件,都能在现实中找到程度可靠的原型。说是命运经由选择,却更像是莫奈何的妥协,仅有的几个选项的自由,在选项离场后无路可走。原来并不存在生活在别处,哪里都无趣到令人筋疲力尽。这样腻烦的真相,反而是我最偏爱这本的理由。
自贡,林微微,好似旁观者观察生活。 纽约,我,第一人称,好像才是亲历者。两个林微微是同一个人又不是,一些小小的选择逐渐搭建了现在的人生路
在量子的多世界中,我们通过参与而选择出自己的道路。
很难受,想到从生活经验里榨取再多细节也只能写出这种东西。因为写作不能只靠这个——不能只靠看自己想象自己来完成。写作需要看到别人,不存在那样的路径仅仅通过临水自照到达。但是看到18年标记的想读,这个时间点也让我非常难受。
喜欢作者的文笔,但的确无法喜欢上这个故事。书中的浪漫情节有些过于老套,人物也塑造得十分刻意,整本书读下来总感觉扭扭捏捏。另外政治正确地挑一个刺,书中总是以皮肤颜色来统指“美籍非裔”而以国籍区分其他群体(比如韩国人、墨西哥人、犹太人等),也的确有些令人不适。
连着看了两本李静睿的小说,都在讨论“选择”:出走纽约,还是回四川完成奥德赛。两个平行宇宙展开对比:该错过的还是错过,该彷徨的依然彷徨。 因为太怕留下遗憾,想要握住所有可能性,害怕自己“选错”。但其实哪一种选择都不会奖励你一劳永逸的未来。 不管在哪、和谁、做什么职业、相信哪种主义,地上的鸡毛都会如影随形。 想到Sylvia Plath在The Bell Jar里写的:” I saw my life branching out before me like the green fig tree …. I wanted each and every one of them, but choosing one meant loosing all the rest…”
对于阿花的文笔,称得上“一见钟情”。 在明早七点就要去北京的前夜,我终于看完了这本始于北京,终于纽约和自贡的双重命运。 我想在量子的多世界中,我对于要选择的路已经有了初步的坚定。 只是林微微说“走往任何一种未来,只需要一套卖掉的房子”而我在感慨“原来走向哪一种未来都需要一套卖掉的房子啊”。 不过没关系,我做出了决定,我有的是时间,有的是耐心,那些微小的愿望,是我命运长河里的星光,也终将是我会到达的地方。
因为看了开头,所以很想知道结尾,所以才坚持着看到了结尾。也因为前几天读了严肃的非虚构类书籍,这几天需要有点内容和思想的爱情类文学小说。李静睿是我在《单读》中认识的作家,所以书架上有她的两本书,下一本我大概会读《蓝房子》,纯当消遣。 就想说,这书,写的不怎么地。 就比如我看到快结尾处写下的“想法”:看到这里真是忍不住要吐槽,真是这种虚伪忍了好几个小时了。书中的男女似乎都是一个性格,心理活动甚至都差不多,尤其是写男性,我感觉太不真实了,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多少这么矫情的男人,全被书中的女主遇到了,无论是闵之还是什么任宁、周明非,全一个样,究竟有多少男人会临走时和女人说,无论熟不熟,“小心地面有水,别弄脏靴子”,实在是觉得太矫情了。和人人厌弃的安妮宝贝有什么差别,还没有安妮宝贝的文笔好。 我知道两个四川自贡人,李静睿是一个,郭敬明是一个,现实生活中我还认识一个,他们三个人的共同点,是特别矫情,而且从自卑中生出的优越感,让人非常讨厌。就好像李静睿作为一个也算有点名气的知识分子(她个人经历是南大毕业,新京报工作好几年,嫁给一个法学副教授,现在好像是小鸟app的编辑还是什么),写个爱情小说要像郭敬明一样用各种品牌、地名来彰显小说人物的社会地位,二读者看到这些体会到的可不是人物的社会地位,而是作者非常不真诚的炫耀,毕竟这也是作家30岁写出的小说啊,郭敬明20几岁的时候才会这么写小说的吧!我难免心生厌恶。 抛开作者的局限性,去看小说主旨,其实本来是很好的,想说命运并不是不能把握的,是可以选择的,但这样的主旨却用了千篇一律的人物来体现,真是非常可惜。 但愿《蓝房子》不会这么令人生厌了,要是《蓝房子》也是如此,我从此不会再读李静睿的东西了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