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奥斯丁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丁喜剧色彩浓厚、引人入胜的代表作,以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写了四桩姻缘。小说文笔滑稽辛辣,对话富有生活气息,通过伊丽莎白和达西的交往呈现了奥斯丁所向往的婚恋模式:除了平等、尊重以外,还有自由和相互理解。时至今日,我们依然可以从伊丽莎白身上提炼出契合当下女性的精神内核:她有自己的思想,在“优雅女性”的标签之外,坚持自己的情感选择。
这是一本我加入书架很久很久的经典书籍,因为工作忙碌,所以我读得很慢很慢。这本书出版于1813年,虽然距离今天已经有两百多年了,但是书里描写的那些关于女性处境的故事,放在今天来看,也还是那么眼熟。 豆瓣评分:9.0 读者自评:8.8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觉得自己缺个太太。” 这是《傲慢与偏见》开篇第一句话,带着简·奥斯汀标志性的反讽腔调。两百多年过去了,这句话看到依然让人一笑(具体是怎样的笑可能因人而异)。 故事的起点是一个叫贝内特的家庭,家里有几个女儿。贝内特太太这辈子最大的事业,就是把几个女儿风风光光地嫁出去,看起来就很像现在的一些家长催婚的感觉。 在那个年代,女性几乎没有财产继承权。贝内特家的房产要由远亲柯林斯继承,女儿们只能得到一点点生活费。女性没有体面的工作,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婚姻几乎是女性唯一的出路。这并不是势利,这是生存。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小说里的几位女性用不同的方式回答同一个问题:作为一个女人,你要怎么活下去? 夏洛特是伊丽莎白的闺中好友,二十七岁的她,在当时应该算是“剩女”了。她嫁给了那个笨拙又无趣的柯林斯先生。她心里清楚,柯林斯是个蠢人,可这场婚姻能给她一间舒适的屋子、一个安稳的生活。这没什么好指责的,她只是很清醒地选择用婚姻换取基础的生存保障。 妹妹莉迪亚则是另一个极端。她轻浮、虚荣,为了所谓的爱情不顾一切。她和威克姆私奔,差点毁了全家人的名誉。在那个年代,一个女孩的名节就是一切,她不是不知道,只是被一时的热情冲昏了头脑。 而伊丽莎白她做出了两件在当时惊世骇俗的事:拒绝了两次在外人眼里“完美”的求婚。 第一次,是柯林斯先生。这个人虽然愚蠢可笑,但好歹有稳定的工作和遗产继承权,能给她一个家。贝内特太太甚至威胁说,如果她不答应,就永远不要再见她。伊丽莎白还是说了不。 第二次,是达西先生的第一次求婚。那可是全英国最有钱的男人之一,家产万贯,相貌出众。换成今天任何一个婚恋节目,这都堪称天花板级别的婚恋对象。结果伊丽莎白拒绝了,原因是:她不爱他,而且她也不喜欢他的傲慢。 这两次拒绝,在我们今天看来或许稀松平常,但在两百年前的英国,则是一个年轻女性对自己命运最大胆最勇敢的反抗。她拒绝用婚姻来换取面包,拒绝用尊严来交换地位。她想要的,是一个能平等对话、互相尊重的伴侣,而不是一个施舍者。 这才是本书中伊丽莎白最了不起的地方:在一个把女性视为附属品的时代里,她先把自己活成了一个人,然后才去考虑做谁的妻子。 达西先生的转变也是很有意思的。他从高高在上的“她长得还可以容忍,但还没到能打动我的地步”,到后来笨拙地为她奔走、承认自己的傲慢、改正自己的偏见。他学会的不是追求一个漂亮姑娘,而是尊重一个和他精神平等的女性。 伊丽莎白最后嫁给了爱情,也嫁给了平等。这不是灰姑娘的童话,而是一个女性用头脑和尊严赢来的幸福。 《傲慢与偏见》告诉我们:两百年前就有一个姑娘,宁可单身也不要将就,宁可拒绝全英国最富有的单身汉也不放弃自己的感受。婚姻从来不是女性的终点,活成自己才是。 我们要像伊丽莎白那样,做一个有头脑、有底线、敢于拒绝也敢于去爱的人。 该来的人,总会翻山越岭,学会尊重你。
从伊丽莎白听到达西对她的评价起,她对达西的印象就十分不好,因为达西对在场各位小姐肆意评价十分不礼貌,但更来源于他的傲慢,接着,她对达西的印象逐渐发展成了偏见,就如同被一层纱布遮住了双眼一般,这得多亏了威克姆先生。 在阅读过程中,我非常好奇,这两位是如何放下自己的傲慢与偏见,变成恋人的——就是爱情!就如同原文的经典句子达西说的:我也说不准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看见你的什么神情,听见你的什么言语,便开始爱上了你。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我是到了不能自拔的时候,才发现爱上了你。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句话,让我感受到了爱情的怦然心动、悄无声息而又情不自禁,真是太美好了! 当然,作者并没有一味地勾勒这爱情可爱的一面,恰如夏绿蒂对爱情的选择,是将就的,但于她而言是好,那便不做评价;宾利在爱情中缺乏自信,那么他的选择便容易被他人左右,不仅自身陷入痛苦之中,还差点错失良配……爱情的复杂性和戏剧性让故事更加地多姿多彩了。 其实我觉得班纳特这个角色挺有意思的的,这个角色既睿智又懒惰,他会为家庭的未来做好规划,安排好自己死后太太以及女儿们的生活资金,但对于女儿们教育却不屑参与,这也酿成了后续莉迪亚私奔的不幸。不过他讲话真的很幽默,比如伊丽莎白向他坦白完她与达西的婚姻打算,原文是这样说的:他取笑了她一阵之后,终于放她走了,她刚要走出屋,他又说:“要是有年轻人来向玛丽或基蒂求婚,就让他们进来好了,我正闲着呢。”还有,对于克林斯为了帮卡瑟琳劝伊丽莎白不要答应达西的求婚而写的废话连篇的信,他是这样回复的:亲爱的先生: 我要烦请你再恭贺我一次。伊丽莎白马上要做达西夫人了。请多多劝慰凯瑟琳夫人。不过,假若我是你,我将站在她外甥一边,他可以给你更多的好处。真的很搞笑! 最后,看到网上有疑惑译文选择的,我觉得本书就很好,欢迎大家阅读!
“My dear Mr. Bennet," said his lady to him one day, "have you heard that Netherfield Park is let at last?" 《傲慢与偏见》的开篇无疑是文学史上经典中的经典。但我始终最爱的是紧随开篇上场的班纳特太太这句急吼吼的台词。 说起来,这本书的情节并不算复杂:以班纳特家里五个女儿的婚事展开,讲了四对情侣的爱情故事。我们一定为伊丽莎白与达西灵魂契合的双向拉扯心动过,被简与宾利这对温柔天使的双向奔赴暖过心,为夏洛特与柯林斯的现实婚姻反复思索过,也从莉迪亚与威克姆的荒唐结局里咂摸出了人生的警醒。可爱情被反复歌颂后,最能戳中我、让我一读就喜上眉梢的,偏偏是班纳特先生与班纳特太太这对相伴了二十多年的老夫妻。 全书我最偏爱的就是班纳特太太,她的人物形象鲜活到仿佛下一秒就要推开书页,提着围裙冲进屋里来。她就像一只护崽的老母鸡,一辈子悬着一颗心,满脑子只有一件事——把五个女儿风风光光地嫁出去。故事一开篇,就是这位“班纳特老母鸡”——哦呸,是班纳特太太,踩着小碎步急吼吼地冲进书房,双目亮得放光,嘴角咧得根本合不上,劈头盖脸就砸给丈夫一句天大的喜讯:“哎呀,老头子!天大的好消息!那座租金贵得吓人的尼日斐花园,终于租出去啦!” 镜头再切到一旁的班纳特先生,永远是那副老神在在的模样,主打一个敌越动我越不动,三两句不咸不淡的话,就能逼得对面的太太满地咯咯哒乱转干着急。 他们的婚姻,是那个年代最典型的英式结合:年轻的班纳特先生,被太太明媚的美貌与活泼的性子吸引,一头扎进了婚姻。婚后才慢慢发现,枕边人除了美好容颜,再无半点能与他精神同频的东西,一辈子她爱的都是家长里短的八卦和女儿们的婚姻,有时候班纳特先生暗戳戳的阴阳玩笑,她也可能体会不出来。 可就是这样一对从灵魂到喜好都南辕北辙的夫妻,还是安安稳稳相伴了半生,养大了五个性格各异的女儿。二十多年的磨合里,班纳特太太的表达愈发夸张外放,情绪大喜大悲;班纳特先生则索性当起了甩手掌柜,玩起了“精神大撤退”——躲进书房,不吵不辩啥也不管。 但他们从来没想过分开,反而安安稳稳守在自己的位置上,用各自的方式,从这段婚姻里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班纳特太太有一个得了一辈子安稳的归宿,班纳特先生也得了绝对的自由与清净。他们一辈子都在互相嫌弃,互相吐槽,却又谁也离不开谁。 以前总觉得,这样没有灵魂共鸣的婚姻没意思,可见多了现代爱情里的狗血,反倒越来越觉得,他们这样的日子,也不错。 婚姻从来不止有令人心动的浪漫爱情,更多的是日复一日的鸡毛,是包容与坚守,是嘴上嫌弃了一辈子,可真到了事上,永远会第一个站出来替你扛的担当。莉迪亚闯下大祸时,是班纳特先生,拖着病体去伦敦收拾烂摊子;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时,也是班纳特先生,第一个站出来说站在她那边。 这对性格迥异、吵吵闹闹了一辈子的夫妻,书里没有写过他们一句情话一句告白,却用一地鸡毛的相守把婚姻最踏实的样子谱写出来了。
如果有一天 我能够从头至尾 无法自抑地挂着满脸姨母笑 像读一本撩动人青春心绪的言情小说那样去阅读某部名著 也许 除却莎翁喜剧 不免就会想起贝内特家的女儿 经由作者几番改写后的《初次印象》远不止于“一见钟情”“奋不顾身”“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抛离现实 理想化的浅露 它著就真正深刻的言情。 如果有一天 我依然愿意去相信现实与理想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获得圆满的调合 那我一定不会忘却那些来自于简奥斯汀 活泼辛辣而又深具魅力的幽默手笔。 真挚的爱情体现着人们高贵的性情 它的真谛绝非是自私自利 它总是宁愿留给心上人世上一切的体面 而绝不为了占有拽着爱人落入深渊。 事实上 这种没有血缘的深厚情感 几乎是从古至今最奢侈不过的东西 根本没有几人有消受的福气和幸运。 婚姻更是最现实的一片园地。 固然人们常说 这世上根本没有诚挚的爱情。
与其说《傲慢与偏见》是玛丽苏神作,不如说今天的玛丽苏是《傲慢与偏见》的翻版(甚或低配版)。看书之前已经看过两遍电影,对于故事情节其实并无特别的期待;然而电影重在表现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爱情线,且因时长限制,这条爱情线发展得过于迅速(以至于第一遍看得我稀里糊涂的,只顾着欣赏凯拉·奈特利的脸和达里奥·马里安奈利制作的音乐了)。原文中的议论以及角色语言中的绝妙反讽(所谓贝内特先生的幽默、伊丽莎白的机智),则是只有看书才能领会到的。 第一次课上刚开始对照着中英译本讲文本细读,其实是让我感到有些无味和失落的——因为感到无味而失落的,因为我一直都意识到自己是以感性的方式读书,不能够也不愿意就像个结构主义者那样去条分缕析地解剖文字。但事实上,文学评论有时候确实和解数学题一样,参考答案的过程乍一看清晰明了,但是换做自己在解答时,未必就能逻辑清晰地论证出自己的思路与真正感受。而在我们细细比较种种“被说的语言”后,才能够理解直接引语和间接引语间的张力,才能够理解“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类游离的自由间接引语何以产生戏拟和反讽(irony)的效果。 《傲慢与偏见》和今天的玛丽苏是否有可比性,我认为不是单从人物设定和故事情节考虑就足够的;而关于当时英国社会的阶级与道德问题,我还没有深入探究过,姑且留作个线索。此外,浏览了一下简·奥斯丁的年表,发现她有且仅有一个姐姐卡桑德拉—伊丽莎白·奥斯丁:“伊丽莎白”和“简”,现实和小说中倒置的姐妹,也会成为一个突破口吗?
一读,只注重感情线。傲娇心软的富家少爷,和聪明俏皮的普通姑娘,从误解到相恋,最后结为伉俪。 达西那封信,成了爱情的浪漫符号。 二读发现,奥斯汀写的不是爱情童话,她写的是两个满身缺陷的人,如何一点点看清自己、修正偏见。 傲慢不是身份,偏见不是挑剔: 达西从小被教育要和“不够体面”的人保持距离,这种傲慢是刻在阶级里的。他第一次求婚,甚至认为是降格以求。 伊丽莎白只因达西在舞会上没有搭理她从而怠慢了她,就心怀恨意。面对威克姆编出的一面之词,想起自己对达西的评价,于是轻易就相信。对达西的厌恶,本质上是阶级偏见 两人的双向奔赴,很动人。达西为了伊,帮她出钱收拾妹妹的烂摊子。而在受到伊丽莎白站不住脚的指责后,也会为自己无理态度感到懊悔,会主动改掉自己的毛病,承认自己的错误,去接待伊的亲友,连他家的不成体统都默默忍受;伊丽莎白会在看完那封长信之后,会反复回想自己对达西的误解,甚至“连他的信都快背出来了”。最后承认自己的偏见实在愚蠢。两人慢慢改正傲慢和偏见,着实令人感动。 值得歌颂的爱情不是“一见钟情”,那只不过看到了表面。伊丽莎白见威克姆仪表堂堂,举止风雅迷人,不顾他的伪善面貌,背后侮辱他人的虚伪把戏,便喜欢上了他。而她对达西渐渐消除偏见,看见了他内心温柔的一面,心生爱恋。书中说,她对威克姆的爱是一见钟情,而对达西的爱,则是日复一日磨练、考验出来的。这样的爱最可贵! 婚姻总不能是没有爱情的——夏洛特为了安稳的住处,就嫁给了阿谀奉承,愚蠢庸俗的柯林斯;莉迪亚跟威克姆私奔,后来情感越来越淡薄,还自夸说,“要是你爱达西,比得上我爱威克姆的一半,那你会更幸福的”;连宾利和简的感情,都差点因为宾利的犹豫不决,没有主见而告终。 在那个视女性为附属品的时代,勇于为自己的幸福发声,不愿用自己的婚姻来换一个安稳的住处。无视对方的财产,只为纯粹的爱情而结婚。这种思想放在现在,也难能可贵,的确超前 。 喜欢伊丽莎白,她聪颖明理,纯粹美好, 她不阿谀奉承,讨好他人, 她不爱慕虚荣, 她勇敢追逐自己的幸福。 纵使她被严密的偏见所包裹,仍能打破! 我也喜欢达西,身为富家少爷,却仍然被伊的灵魂所吸引, 无限包容她家人的处处不成体统, 表面傲慢,实则内心温柔, 不愿接受安排的无爱婚姻 放下傲慢与偏见,终成眷属!
我最早接触到这本书是在初中,当时想要看名著小说,问朋友有什么推荐的,朋友便提了这本书,当时朋友评价这本书是“霸道总裁爱上我”,我就开始感兴趣,但当时并没有耐心细读,就算读完了也是懵懵懂懂,现在再回顾不禁感叹名著果然不愧是名著,虽然也是描写爱情,但和一般的言情小说却很不一样,作者对人物的刻画让我不禁惊叹,不禁塑造了男女主的经典形象,还塑造了很多典型人物,让我一度觉得现实生活中遇见过这样的人,像柯林斯先生,威科姆,凯瑟琳夫人这种形象,虽然让人不胜厌烦,可却很真实,不过塑造得最好的肯定是男女主了,伊丽莎白的通透,活泼,聪慧,达西的稳重,沉着,可靠,这都让人佩服,他们的缺点也刻画得很好,伊丽莎白的偏见,达西的傲慢,不过正是因为这样的缺点,让这两人更加富有魅力了,最后两人也终成眷属,happy ending
2026年第87本 ★★★★☆ N刷,读完全套再来看,感觉这本是她作品里最轻盈的一本,大概因为之前读过的原因,所以人名情节几乎毫无障碍,跳出对情节走向的关注,反而能感觉到轻快文字下细密的结构。达西的傲慢与伊丽莎白的偏见一直处于全篇的核心线上,读者全能视角看着角色不断错位,不断校准,最终HE到同一个次元里。讽刺感比《理智与情感》又进一步,节奏舒适,读感顺滑,把每个人突破自身局限性的困境展现的丰富且多角度,也让文字背后对女性婚恋物化的拆解显得没那么厚重。如果情节闭环不那么完美整齐,人物的成长线不那么像设计好的通关路径,多一点“混乱”和“意外”,我可能会更喜欢。
身为一个entp,都说最典型的entp的女性就是《傲慢与偏见》里的伊丽莎白。 高中去看的傲慢与偏见的时候,其实没怎么看懂,不懂他们为什么相爱,不懂作者究竟想要表达什么。在我现在35岁的年纪上,再读这本书,确实有点感触,需要被记录下来。 为什么说伊丽莎白是很典型的的ENTP,因为她有自己的思想,她并不随波逐流,也不畏权贵,坚持自我,虽然在乡下长大,却有着超脱于生长环境的思想境界。并且对于好朋友夏洛特的选择,不同意但理解,求同存异。 在面对达西先生的时候,并不觉得低人一等,甚至觉得他的傲慢令人讨厌,在自己的范围内,在不伤害其他人的情况下表达自己的意见。 即使会轻信威克姆的蒙骗,但是在达西先生的申诉下,她很快就调整好自己的状态,该道歉道歉,该谢谢就谢谢。在达西先生的频频示好,以及被他默默付出,解决的妹妹的丑事所打动,很自然的会爱上达西先生。 讨厌的时候是真的讨厌,但是喜欢的时候也是真的喜欢。在凯瑟琳夫人不惜亲自来为侄子的婚事找到伊丽莎白进行反对和辱骂时,她并没有感到为难、痛苦,甚至她觉得有趣、好玩并不在意。 讲道理,我其实不知道为什么达西先生会爱上伊丽莎白,但是我知道伊丽莎白值得,在当时的环境绝对是拥有自己独特的灵魂的美好的女孩子。 伊丽莎白当时所处的环境又何尝不是我们现在所处的环境,社会是在一点点进步,但是底色还是在那里。关键是要认清自己的需求,完全不用循规蹈矩,也不用强行改变别人的意识形态。 真正的成长不在于标新立异或随波逐流,而是像这位200年前的文学形象般,既保持清醒的价值判断,又具备包容的胸襟气度。当我们学会在坚持与妥协间找到平衡点,生命的罗盘自会指向辽阔之地。 比起漂亮的皮囊,我更喜欢有趣的灵魂;当我们如伊丽莎白般真诚地思考、勇敢地生活,那份独特的生命质感自会在时光里悄然生长。
读译本的可惜在于失去了语言的节奏感,本书开篇这句世间真理“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念起来总是不如’ 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抑扬顿挫的。 说回书本身,好的故事真是几百年过去也不过时,经典的误会和谅解以及由接触误会引来欢喜大结局的爽感,抑制不住的爱意涌出恋情明朗的第三幕真是看的人心花怒放忍不住幻想。 在这样一个浪漫喜剧的文本下,简奥斯汀也用精到的文笔写出当时乡绅社会以及女性面对婚姻和没有财产继承权的困境,这些绅士们总是用精算的视角评估一切以决定日常交往,故事的展开不是从这家跑去那家就是从那家跑回这家。 哎,下一本看什么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