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奥斯丁
善良懂事但家境穷困的范妮幼时被寄养在富裕的姨妈家,表兄埃德蒙的关爱是她寄人篱下生活中的唯一的温暖。成年后的范妮也常随表姐表兄参加社交聚会,并因此结识了风流倜傥的青年克劳福德和他的妹妹……陷入感情纠葛的这几对青年男女最后的结局出人意料,却也在情理之中。在彰显个性、标新立异的当下,那个腼腆纤弱、真诚敏锐的乡下姑娘范妮,以她的美德和人格赢得了我们的尊重和怜爱。
人生在世,不该演戏作假——读简·奥斯丁小说《曼斯菲尔德庄园》(全文7000字,写作于2020年3月,请勿转载) 莱昂内尔·特里林说,简·奥斯丁的《曼斯菲尔德庄园》得罪了所有读者。 对于不喜欢她的人而言,奥斯丁女性视角下的狭小天地已经冒犯到了他们一部分人中固有的性别观念,本应该意气风发出入议会的绅士却裹足在乡村三两户人家里,被几位淑女迷得晕头转向。《曼斯菲尔德庄园》无疑更是一个铁证。 对于喜欢她的人而言,从《理智与情感》到《傲慢与偏见》,奥斯丁展现了女性在有限条件下所能迸发出的惊人魅力。我们惋惜于当时女性似乎只有嫁人这件头等大事,在伊丽莎白之后期待奥斯丁小说里新的可能。然而,《曼斯菲尔德庄园》忽然失去了《傲慢与偏见》里所有的活力与光彩,它不给读者任何斑斓的想象,它趋向于静止与守旧,它关于道德、关于责任、关于原则的一切无聊说教让曼斯菲尔德庄园成了一个可怖的牢笼,我们开始理解玛利亚·伯特伦所说的“不错,阳光明媚,春色满园。但是不幸,这里有铁门,有矮篱,它们使我感到束缚,感到压抑。我的耳边好像总有一只椋鸟在叫:‘我飞不出笼子’”。玛利亚飞出了曼斯菲尔德庄园,在伦敦情爱的欢场里一败涂地,她只配得到故事里最凄惨的结局。与之相对,女主角芬妮·普莱斯却以羸弱的身躯承担起小说里最沉重的道德使命。作为一个寄养在曼斯菲尔德庄园的外姓人,她成功“上位”,嫁给了另一位道德模范埃德蒙·伯特伦,成了曼斯菲尔德庄园新的精神守护者。 芬妮和埃德蒙拒绝接受打破曼斯菲尔德庄园平静的一切不利因子,他们在窗前檐下以道德戒律为命题喋喋不休,他们总是不安于眼前他人的欢情调笑,然后总能得偿所愿让混乱和无序恢复如初,包括那出戛然而止的家庭戏剧。自然而然他们是奥斯丁小说里读者最不喜欢的男主女主,毛姆就直言书中的女主角“自命清高”,男主角又是个“浮夸自负的混蛋”,读者“所有的同情都跑到无所顾忌、欢快活泼、充满魅力的克劳福德兄妹身上了”。这一次,我们站在了奥斯丁的对立面,我们惶恐地发现,奥斯丁变成了一个令人感到陌生的严肃的道德作家。 我困惑不解又心有不甘,试图去认识去接纳奥斯丁冷峻的一面,于是再次进入曼斯菲尔德庄园那个世界。当我重新审视才发现,故事结尾所有的人物各寻各门,或喜结良缘,或孤独终老,最后一一淹没在岁月的深影中,只有曼斯菲尔德庄园在时光流转中屹立不倒、恒常如新,它或许是小说里真正的主角。 《曼斯菲尔德庄园》是一部充满时间感和空间感的小说。故事的开篇追溯至奥斯丁动笔时(1811年到1813年)的三十年前,它让我们感受到时间的变迁和环境的形塑带给沃德家三姐妹惊人的变化。马利亚小姐有幸嫁给拥有曼斯菲尔德庄园的托马斯·伯特伦爵士。在成为伯特伦夫人后,她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疏于料理家务、管教子女,在道德上走向了虚无。姐姐沃德小姐嫁给了牧师诺里斯先生,她的新身份让她得以接触当地的名流,但她毫无真情实意又在乎自己的名誉和地位,成为了道德的扮演者;而境况最差的是妹妹弗兰西斯小姐,她满含忌恨地嫁给了毫无出息的海军中尉普莱斯先生,贫穷让她粗俗无礼,她是道德的败坏者。 十多年后,我们可以说代表着乡村道德规范的曼斯菲尔德庄园急需自我净化了,因为它的精神代言人托马斯·伯特伦爵士已经无力掌控家庭。妻子沉溺在岁月静好中,慵懒怠惰;大儿子汤姆沾染上了伦敦的都市邪恶,挥霍无度、任性妄为;两个女儿朱利娅和玛利亚骄纵傲慢,空有皮囊;二儿子埃蒙德虽然具有品德,但却不是继承人。再加上虚伪自私、巧舌如簧的诺里斯太太掺和在曼斯菲尔德庄园的家庭事务中,分走了一部分托马斯爵士作为家长的教育责任。 故事的讽刺在于,正是由于诺里斯太太的道德表演,让普莱斯夫人的女儿芬妮·普莱斯得以从朴次茅斯贫穷肮脏的家庭中挣脱出来,进入到富而好礼的曼斯菲尔德庄园。小芬妮此时年幼无力,敏感纤弱,楚楚可怜,在随后成长的过程中她受到了诺里斯太太的百般刁难,还经常被大表哥和两位表姐嘲笑捉弄,而在伯特伦夫人眼中她与那只宠物狗一般无二。只有二表哥埃德蒙真正关心她爱护她,教之以礼仪,授之以知识。在亦师亦友的生活里,她对埃德蒙的爱慕之情也与日俱增,只是一直藏在心里,难从口出。既然寄人篱下,芬妮自然只能处处低眉顺眼,一方面成为了纳博科夫所说的“家庭日常生活的超然的观察者”,得以悄悄关注着大家庭中藏污纳垢之所在,一方面为了免遭欺凌,她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并在埃德蒙的德育之下形成了坚如磐石的道德信仰。 这位未来的精神守护者也只得到托马斯爵士有限制地照顾。在对待众多子女培养的问题上,他就对诺里斯太太表明态度:“我们今后也会遇到一些困难,例如在这些女孩子逐渐长大以后,怎样在她们之间保持必要的差别。我的女儿们既应该在心中意识到自己是什么人,又不能在行动上过分藐视她们的表妹;我们既不能太伤她的心,又必须让她明白,她不是伯特伦家的一位小姐。我希望她们成为很好的朋友,绝对不允许我的女儿对她们的亲戚有丝毫傲慢的表现;然而她们仍不是平等的。她们的地位、财产、权利和前途,始终是不同的。这是一个十分难以掌握的问题,你必须帮助我们,以便我们尽可能选择一种恰如其分的正确方法。”我们可以看出托马斯爵士的仁爱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关系上,是带着道德优越感的施舍。往大了说,这是曼斯菲尔德庄园在和朴次茅斯建立起空间联系后的一次道德胜利。萨义德似乎忽略掉了这个细节,在《文化与帝国主义》将这种不平等的关系推向了宗主国和海外殖民地之间,他说:“《曼斯菲尔德庄园》正是关于一系列空间中的大大小小的迁徙与定居的小说,在小说末尾,侄女芬妮·普莱斯成为曼斯菲尔德庄园精神上的女主人。而曼斯菲尔德庄园本身则由奥斯丁放在了横跨两个半球、两个大海和四块大陆之间的一个利害与关注的圆弧的中心点。”他肯定了曼斯菲尔德庄园的“主角”地位,又抓住了被读者忽视的安提瓜这个托马斯爵士海外利益所在地,继续阐明他所认为的“文化”与“帝国主义”的共谋关系。 “安提瓜”首次出现在小说的第三章,我们以此窥见出安提瓜的产业收益为曼斯菲尔德庄园建立起文明秩序提供了重要的经济支撑。我们可以想象,没有财富基础的曼斯菲尔德庄园很快就会衰落,那么托马斯爵士的优越感将会荡然无存。因此,安提瓜发生的商业挫折,其实是曼斯菲尔德庄园一次严重的物质危机,同时此次事件也从情节上促使了托马斯爵士的离开。 曼斯菲尔德庄园失去了它的精神庇护,邪恶的都市文明得以乘虚而入。此时,来自伦敦的克劳福德兄妹叩开了曼斯菲尔德庄园的门,他们带来都市时髦的风尚、风流的逸闻、街巷的奇趣,这些都是曼斯菲尔德庄园那些消息闭塞的年轻人闻所未闻的。受他们的影响,曼斯菲尔德庄园一成不变的平和气氛开始被打破,已经和拉什沃斯先生订婚的玛利亚和妹妹朱利娅与健谈风趣的亨利·克劳福德拉拉扯扯,甚至还为之争风吃醋;循规蹈矩的埃德蒙为玛丽·克劳福德的迷人风采、矫健身姿所倾倒,还把芬妮新得到的小马借给她骑。这一切都触动了芬妮的敏感神经,她满心忧虑又无可奈何,在她和埃德蒙之间,分歧的危险已经出现。 随后发生的“索瑟顿恶作剧”是曼斯菲尔德庄园第一次严重的精神危机。拉什沃斯先生想要改建他的索瑟顿庄园,但是他头脑愚笨,毫无主见。这群年轻人踊跃地替他出谋划策,众说纷纭中见多识广的亨利成了意见领袖,夺走了拉什沃斯先生的风采。在好事之徒诺里斯太太的怂恿下,他们有机会去索瑟顿一饱眼福。然而,本应该由拉什沃斯先生主导的索瑟顿之行却为他人作了嫁衣。玛利亚心思全不在未来的丈夫上,她一味地和亨利调情取乐。在拉什沃斯先生回去取钥匙之际,两人还甩开别人溜进密林深处,那些暧昧和轻佻奥斯丁虽未多言,读者心中已经浮起情迷意乱的联想。总是慢一拍的妹妹朱利娅因被姐姐夺走心中所爱而愤愤不平,更为这个故事增添了邪恶的味道。我们看到,在托马斯爵士的缺席下,两个女儿把内心的欲念释放了出来,他多年的苦心教育已经彻底失败。另外一方面,埃德蒙得以借此机会和玛丽密谈,尽管芬妮又成了被忽视的第三者,但是埃德蒙和玛丽关于未来职业的争论代表他俩注定要分道扬镳。在此前对待玛利亚和拉什沃斯先生婚姻的问题上,埃德蒙就不赞成把幸福归结为“广有家产”这一点,他拥有着更高尚的生活情趣和价值追求,成为“教士”正是他人格的延伸。但是在玛丽看来:“大家都想出人头地,任何行业也都有机会出人头地,唯独教士不成。教士得放弃一切。”放弃一切、道德自律这对于养尊处优、随性妄为的玛丽而言是莫大的束缚,她觉得自私本就是天性,就应该放任自流。 从十二章到二十章的“家庭戏剧演出”是曼斯菲尔德庄园第二次严重的精神危机。这是小说里最迷人的部分,也是最让我们不理解奥斯丁的地方。汤姆·伯特伦原本和托马斯爵士一同去了海外,此时他先于托马斯爵士回到家中。紧接着曼斯菲尔德庄园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耶茨先生,他遗憾着一场被取消的戏剧演出,鼓动人心的描述让曼斯菲尔德庄园那几个活跃的年轻人着了魔。他们跃跃欲试,准备搭台布景,满足耶茨先生重新演戏的要求,尝试从未有过演出乐趣。纵观整本小说,这是年轻人出场数最多的地方,我在看这个故事的时候,甚至联想到《红楼梦》大观园中结社吟诗的情景:才华横溢的年轻人偷得闲日,在封建牢笼里释放出天性,引动诗情到碧霄。所以我很希望这场戏可以演完,它是这本略显严肃的小说里难得的曙光。然而,在他们付诸行动反复排练的过程中,埃德蒙就认为在家里演戏失了规矩乱了分寸,不断地阻扰着其他人,幸好他孤掌难鸣,最后也只能被迫加入到演戏行列中,“埃德蒙从他一直站立的道德高处摔了下来,他们却为他的坠落额手称庆,欢喜不尽。”芬妮一直观察着其他人的越轨行为,当她读到《情人的誓约》这个剧本时,她震惊于剧本的不道德,但是她总是跟在埃德蒙后面亦步亦趋,毫无话语权,最后只能无奈地演了其中一个角色。这下,“邪恶”一方彻底占据了上风,好戏即将上演!不曾想,故事推进至高潮时,奥斯丁恰恰在此时让托马斯爵士回到了家中,这位在海外种植园整饬完产业后的家长仅仅牛刀小试,便像秋风扫落叶般把所有的混乱一扫而空,还把耶茨先生赶出了曼斯菲尔德庄园。第一次看到这个情节的时候,我内心抑制不住冲动想要狂吼,哪怕《傲慢与偏见》里如此聪慧的伊丽莎白都有犯错的时候,奥斯丁怎么如此偏爱唯唯诺诺的芬妮,为什么她就得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曾掉于污泥中!正如毛姆所说:“我搞不懂为什么托马斯·伯特伦爵士刚从海外回来时,发现家里人在津津有味地看业余演出,居然会暴跳如雷。由于简本人就十分爱看业余演出,我们不明白她怎么就会觉得这份怒气情有可原。”所以解决这个问题是重新了解奥斯丁写作态度的关键所在。纳博科夫认为“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剧本本身,作为一出戏,它无须被扣上一项不道德的帽子并被加以谴责,问题的关键是这一剧目只适宜于职业演员在正规剧院中演出,对伯特伦家的这帮年轻人来说是极不合适的。”“不合适的”这个解释是和小说中奥斯丁的态度是一致的,它还不够。 对于这个问题,莱昂内尔·特里林在《知性乃道德职责》一书中有着极为精彩的解读。浪漫主义哲学家认为“扮演角色”是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和浪漫主义关于自我的新观念是完全一致的,是自我界定它自身的一种方法。特里林认为“奥斯丁把演戏看成是作为道德的自我的危险,认为演戏就将破坏自我的完整。”从“扮演角色”这个视角出发,埃德蒙执着于成为教士就有了全新解读,“选择职业就某种意义上说自然也是扮演某种角色,只不过这是一种永久性的扮演,它只能由一种选择,而不能有第二种选择,一经选定,自我的本质就固定了。”克劳福德兄妹之所以热衷于演戏,是因为他们的自我是不完整的,这正是奥斯丁所坚决不能容忍的,“虽然我们初次阅读《曼斯菲尔德庄园》时,玛丽·克劳福德讲的那些话听起来是愉快的,但当我们再次阅读它的时候,那些话便失去了光彩。我们开始感到在她的调子里有某种令人不悦的东西,那就是不真诚,奥斯丁是第一个表现了这种现代不良品质的作家。她笔下的那种不真诚与早些作家笔下的虚伪有所不同;玛丽·克劳福德的意图并不在是要欺骗世人,而是要安慰自己;她扮演了她认为自己应该成为的那种女人。当我们被她迷人的表演所吸引时,我们也看透了她扮演的道德角色,但使我们感到不安的是,她竟然认为她这种扮演是必要的。” 而托马斯爵士的人格是完整的,他反对演戏,反对由于扮演角色带来的自我分裂和多样化,所以他才能是曼斯菲尔德庄园的精神守护者。 美国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中说:“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这种面具代表了我们自己已经形成的自我概念——我们不断努力去表现的角色——那么这种面具就是我们更加真实的自我,也就是我们想要成为的自我。最终,我们关于我们角色的概念就成为了第二天性,成为我们人格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作为个体来到这个世界上,经过努力而获得了性格,并成为了人。”我觉得《曼斯菲尔德庄园》中关于“扮演角色”这个话题还可以继续去深入挖掘,这里暂且不提。 那么,克劳福德兄妹是怎么扮演角色的呢?托马斯爵士回到曼斯菲尔德庄园后,已经放飞心灵的玛利亚和朱莉亚越来越感到逼仄,特别是玛利亚,“父亲强加给她的束缚,她越来越无法忍受。他外出期间形成的自由气氛已变得绝对必要了。她必须尽快离开他,离开曼斯菲尔德,在财富和荣誉中,在热闹的社交生活中为受伤的心灵觅取安慰。”玛利亚之所以想要离开曼斯菲尔德庄园,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被亨利·克劳福德玩弄了感情。亨利在刚来曼斯菲尔德庄园时,就和玛丽说:“与一个订了婚的女人打交道是最安全的,什么危险也不会发生。”他抱着打猎一样的心态,在曼斯菲尔德庄园设下虚情假意的圈套,等着猎物自投罗网。等到玛利亚和朱莉亚离开曼斯菲尔德庄园后,我们发现芬妮出落得越来越美丽,也更加健康,她和托马斯爵士的关系也越走越近,暗示着她即将成为曼斯菲尔德庄园新的精神主人。而侵蚀曼斯菲尔德庄园的邪恶因子不曾离去,它作了最后的反扑。鬼迷心窍的亨利开始喜欢上芬妮,他说:“我不能吃饱了饭,整天无所事事。不,我的计划是让芬妮·普莱斯爱上我……我必须得到芬妮·普莱斯,在她心上打一个小小的洞。”本来反对亨利的玛丽开始帮助他,去为他骗取芬妮的芳心。我们发现,此时的克劳福德兄妹已经像法国作家拉克洛《危险的关系》里的梅尔特伊侯爵夫人和瓦尔蒙子爵,他们把“性的活动作为一种游戏、一出戏剧、或个人意志、人格的表现、或权力、威望、自主权的象征,质言之,即是把性的活动作为一种扮演和不真诚的活动。”(特里林) 奥斯丁强烈谴责这种不真诚的态度,到这里,我们其实可以理解为什么奥斯丁变得如此严肃和不宽容,内心对于克劳福德兄妹的偏好开始转向于芬妮这个自尊自爱、敏感善良的姑娘了。 至少芬妮说出了伊丽莎白都未曾说出的话:“按照她们的想法,她们似乎认为,一个女人可以随时响应男人的感情,在这一点上,我与她们有很大的分歧。” 所以,奥斯丁在《曼斯菲尔德庄园》里不可能让玛丽成为第二个伊丽莎白,也更不会让亨利成为第二个达西先生,哪怕他在某一瞬间对芬妮的喜欢是真诚的,哪怕他也有过像达西先生那样的转变——用自己的人脉和财富去为喜欢人做好事。到故事的结尾,克劳福德兄妹彻底败坏了名声,亨利又重新去勾搭有夫之妇玛利亚,玛丽毫无悔过之心,和埃德蒙终于一拍两散,各奔东西。小说里有一段话特别能反应出亨利的自我远未成型,他羡慕芬妮的哥哥威廉有一段血与火的海上生活经历,“这希望固然热烈,却不能持久。不多一会儿,埃德蒙来问他第二天的打猎计划时,便把他从反省的梦幻和由此引起的悔恨中唤醒了;他发现,作一个现成的富家子弟,有马有车也不坏。从一个方面看,甚至更好,因为它授予了他在希望得到好感的地方施加恩惠的手段。”加缪在《局外人》里说,人生在世,不该演戏作假。当如是也。 我们不能忽略的是,小说接近尾声时还有一个重要的情节,那就是芬妮跟着亲哥哥威廉一同去了一趟故乡朴次茅斯。我们之前已经谈及,托马斯爵士对芬妮一开始的不平等态度,曼斯菲尔德庄园在面对朴次茅斯时的优越。那么,已经长大成人的芬妮再重回阔别已久的故乡时她又能有什么样的心境呢?她到家了,发现这不是她想象的家,她的家贫穷破败,她在这里不受欢迎。父母粗俗无礼,他们的心是粗糙的器官,很快就忘了她的存在。她的一切期待全部破灭,只能无奈地感慨:“虽然曼斯菲尔德庄园可能有一些痛苦,朴次茅斯却没有任何欢乐。”这个时候我们其实能理解托马斯爵士那种高高在上的态度了,你看啊,芬妮也算特别能为他人着想的善良的姑娘了,在面对贫穷时也只能产生如此想法,我们可以相信,等到芬妮居于托马斯爵士的位置时,她也会在追求平等时认为“我们”比“他们”更平等。“在她前往朴次茅斯的时候,她把那里称作她的家,喜欢说她是在回家,这个字对她非常亲切;它现在仍是这样,但只能用在曼斯菲尔德了”,曼斯菲尔德庄园才是芬妮真正的家,这句话证明芬妮已经完全成了曼斯菲尔德庄园新的精神守护者。 我们以“曼斯菲尔德庄园”为主角,再重新回顾整个故事:曼斯菲尔德庄园靠安提瓜的经济支持得以维持优越于伦敦和朴次茅斯的地位,它代表着英格兰古典的乡村文明。但它觉得托马斯爵士无力成为自己的精神代言人,就让年幼的芬妮进入了曼斯菲尔德庄园,悉心培养她。随后,曼斯菲尔德庄园出现了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危机,伦敦的邪恶势力侵蚀到内部。经过激励的斗争,芬妮、埃德蒙和托马斯爵士守护住了曼斯菲尔德庄园,把诺里斯太太、玛利亚、朱莉亚和克劳福德兄妹这些道德败坏者赶出了曼斯菲尔德庄园。最后芬妮和托马斯爵士完成了新老交替,芬妮成了新的守护者。 别忘了那位懒散的伯特伦太太,在走向道德虚无后似乎躲过了小说里的道德“审判”。她躺在沙发上,逗弄着哈巴狗,总是让人觉得疲惫不堪,在这背后,我似乎看到了奥斯丁写完这部小说的一脸倦容。 解读《曼斯菲尔德庄园》相关书目推荐: [美]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文学讲稿》 [美]莱昂内尔·特里林《知性乃道德职责》 [美]爱德华·W.萨义德《文化与帝国主义》 朱虹编选《奥斯丁研究》
断断续续的看了《曼斯菲尔德庄园》,相比于《傲慢与偏见》男女主的双向奔赴、但被误会拉扯,这本书里的人物刻画要细腻深沉的多。(傲慢里伊丽莎白是你傲慢我也有偏见,谁都不惯谁,而这本书里范妮委屈是一堆一堆来) . 对于突然寄人篱下自卑羞怯的范妮而言,善良的表哥埃德蒙的永远是光,但当表哥遇到出身高贵、有两万英镑财产的克劳福德小姐时,又变得非常自私,爱遮住了他的双眼、让他看不到克劳德福小姐的浮躁,让出范妮的小马给克劳福德小姐骑,把范妮作为工具人、和克劳福德小姐对戏调情…… . 当然我知道范妮无法和自己的表哥表姐地位平等,但范妮做的都是仆人的活(表哥有时候理解范妮有时候又忽视她的委屈),而克劳福德小姐虽然明艳动人但慢慢的浮躁功利的缺点无法被爱情的光圈遮住,她不能忍受埃德蒙以后准备做牧师,牧师是没有上升空间的、清贫的。 . 牧师这个选择打破了严格的等级观念,让埃德蒙心灰意冷后看到了范妮的好。(看到别人的书评里,认为埃德蒙是贾宝玉,范妮是林黛玉,克劳福德小姐是薛宝钗,里面的人物一一和《红楼梦》的人物对应很有意思哈) . 伯特伦爵士夫妇,父母差评模板,夫人只知道刺绣玩狗,然后爵士从小给女儿灌输的可能是如何嫁的好、光耀门楣,导致大女儿玛丽亚的爱情选择也很现实,拉什沃思也当真是愚蠢之辈,一个角色的台词反反复复提醒,范妮都背会了他不会,这样的人无法满足玛丽亚小姐的内心需求(有一段就是爵士发现了女儿未婚夫是个麻瓜,女儿坚定的说要嫁的时候,他还是觉得很开心的),要知道这本书里的小姐阶层是高于《傲慢与偏见》里伊丽莎白姐妹的,她们都有丰厚的嫁妆底气十足的嘛。 . 克劳福德先生(写他身高不高是不是在diss 他人品堪忧呢哈哈哈 克劳福德兄妹被同母异父的姐姐娇惯长大 感觉书里还在讲子女教育)明知姐姐玛丽亚订了婚,还是和她搞暧昧,姐妹共争渣男什么的。。所以女孩子真的应该把目光放在自己身上。 . 范妮的生母子女众多、生而不养、早忘记了被寄养的女儿,姨妈诺里斯太太真的是又当又立,哪怕没有孩子,也不愿意领养范妮,问就是给爵士的子女省遗产,实际上是自己享受生活惯了。。 . 资产阶级明着优雅、暗里争斗的虚伪,在这本书里充分体现,这本书里没有单纯的坏人,有的是性格复杂的普通人,缺点就是人物太多,金句可读性还是足够的。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过于仓促潦草的结尾,我会觉得这是一部堪称完美的小说。它收敛了很多奥斯丁标志性的讽刺,以至于不像《傲慢与偏见》那么灵动有趣,但在技术上更成熟更复杂了。我开始期待她后期的另外几部作品了。 最出彩的就是人物,文中的人物每一个都极其鲜明,作者时刻留意着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要匹配人物的内在性格,保持高度的自洽,读起来有一种“说不清像谁,但总觉得见过”的真实。她不是描摹现实,而是构建了一个心理与道德法则都高度一致的“可能世界”。这种对于群像描写的惊人控制力,常常让我联想到《红楼梦》,很多人物也都颇有点相似。像是和黛玉一样寄人篱下、不善表达但心思缜密的范妮,当然,她们也都同样爱上了表哥;像是同薛宝钗一样擅长人情世故、对于世俗追求更明显的玛丽(甚至于同样的“三角恋”);还有像赵姨娘一样作为丑角,缺乏教育、自私刻薄的诺里斯太太;还有最喜欢的那段排戏,也非常有大观园的感觉(和大观园的作用相似,通过小空间内一系列人物的交集来快速丰富人物性格);以及范妮回家和晴雯的对照...... 太多太多例子了,这种对人物的刻画就像人们评价《红楼梦》那样:把这部小说对话的人物盖住,依然能分清是谁在说话。 相比之下,情节倒是显得平淡了一点。但其实情节推进的很紧凑,时间有松有紧,每次场景变换的时候都过渡得非常巧妙自然,起承转合的严丝合缝,有一种戏剧换幕的感觉。前文的很多铺垫也总能接上,叙事一丝不乱。唯一遗憾的也就是结尾了,收束的太过潦草了,这样复杂纠葛的人物关系,本来可以落在非常精彩的冲突和戏剧张力,而且在节奏上也和前文像丝线般细腻的描写极不兼容。 最后发现个小彩蛋,这部小说其实很像灰姑娘的故事。查了查格林童话出版于1812年,这部小说则出版于1814年。算是一种奇妙的巧合。
其实,我对奥斯汀并不了解。这也是我刻意为之的结果。她并没有在一般文学史中占据关键位置(有些版本甚至没有出现这个人的名字),这也是一种教养的结果......当然这也有我个人的原因,对于布鲁姆在《西方正典》和《小说家与小说》关于奥斯汀的内容,都是选择跳过,究其原因,还是我的个人选择。但这一次不能再忽略她了,纳博科夫直接在文学讲稿中将她作为开端,所以特来恶补。 关于阅读体验。我觉得很好,复刻莎士比亚喜剧,无事生非--好事多磨--欢天喜地。 纳博科夫认为优秀的读者应该有不掺个人情感的想象力审美趣味,达到与作者心灵之间的和谐平衡状态。我尽量抛开那些个人情感。我还是能公正的认为,这部感伤小说,其布局之巧妙的体现牺牲了开头部分的可读性,但其余部分都很精彩。 纳博科夫的表述精辟而具有稳定的洞见。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曼斯菲尔德庄园》的神话特质。实在是醍醐灌顶!原文:「《曼斯菲尔德庄园》是一个神话故事,不过,所有的小说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是神话。」关于结局的仓促与神的介入,其实也挺有意思。最近一直在想劳伦斯的观点:一个人要成为艺术家,就必须笃行宗教。是啊。深刻而又悲哀。有时候我也好想和神说说话......上帝会兼容人类的一切,包括平庸。 下一本是阅读《荒凉山庄》还是重读《战争与和平》呢。好纠结。时间好珍贵啊。面对着时间的逝去,我思绪纷飞,痛苦不堪。 我想倾诉一下我的烦恼。为什么我的表达能力下降得如此之轻率?我简直要成为一个外向却无比焦虑的人了。不是我被焦虑打败了,而是我被语言击溃了。真怀念以前啊......虽然会紧张,但也算是会表达。那种一往无前的脱稿行为已经成为过往云烟。侃侃而谈也成为了触不可及的传说。我在想,是什么毁灭了我的语言表达能力。我许下一个愿望,明年的这个时候,我想找回了那个无畏的自己。那个不算很脆弱的自己。
一部奥斯汀作品中最容易被忽略的一本,真挚的爱情没有长篇的展开,大概很多人都会觉得无聊、乏味,甚至是对摄政时期女性的规训甚至是道德说教,会觉得Fanny的性格过分的insipid,boring,亦或是缺乏agency。 但是当我顺着读下来的时候,我却一次次被Fanny打动,她明明是这本书中最最具备能动性的女孩,也同样共享着奥斯汀女主的高尚。 她静静地待在那处,被所有人忽略,可有可无,甚至她自己也这么觉得。接受了曼斯菲尔德庄园的生活而无法接受朴茨茅斯,她不可忍受生活的粗俗枯燥和冷漠,也是阶级财富和偏见之下的边缘人。她阅读,她思考,她不是锋芒毕露,甚至她是有些钝的。 阅读过程中总是会看到许多人对Fanny的责备,会觉得她不把话说明白的憋屈,会联想到现代人生存的现状,而导致经验先行。而我却想说这样的人真是小看了Fanny的自决能力,也小看了社会结构与背景的力量。Fanny真的没有抗争过吗,面对Norris太太多次的阴阳怪气,贴脸开大,她已经听过太多次,面对表姐姨妈的不关心,她习以为常,面对哥哥也同样。在曼斯菲尔德庄园的日子让她对一些来自上层的不自知的恶意脱敏,就像长出了茧,这样一种callus却没有磨灭她对生活对人的敏锐。 她的众多情绪和他人是错位的,她所做的抗争就是一次、一次、又一次地拒绝Henry这一花花公子的求爱,她从一开始就洞察了这位先生的轻浮孟浪。而当Henry的言行打动了所有人甚至读者的时候,Fanny依旧顽固地拒绝,接近顽石。 为什么不接受呢?一门会让除了她以外的所有人都满意的婚姻,甚至会让她爱慕的对象Edmund也欣喜甚至会去助推的婚事,Fanny做的不仅仅是拒绝Henry,而是直面着克劳福德小姐也要拒绝,面对托马斯爵士,也要拒绝。她穿过那些曾经压着她的,用微弱的力量坚持着,做着一些看似无谓的抗拒。我甚至不敢用什么过分有力量的词诸如抗争,因为这和她的静默无法匹配。可能在那样的社会结构当中,抗争就是如此无声且困难的。而在这一过程当中,Fanny仍然没有忘记爱。 确实,奥斯汀笔下不讨喜的角色也不会有特别坏的归宿,而女主通过她的高尚,她的知识才情,会让人折服。都说可能Henry James的女主是可敬的,而Austen的女主是可爱的,然而此刻我却无比相信着,Fanny也是一位可敬的角色。 敬她做出的每一次抗拒,敬奥斯汀在刻画Fanny时的极尽真诚以至于她的钝模糊了读者看清她的视线,敬彼时彼刻此时此刻坚定而有力的姑娘们。 好姑娘值得一个好的结局,Edmund是Fanny的选择,甚至Austen也仅仅在最后一章才交代,如果用现代流行文学的视角去看,多少会有种买股失败的感觉。但是当Austen把高尚的情感呈现在你面前,这样的感情无关前面多少的俏皮文字,无关多少读者觉得Mary和Edmund理应在一起,真情也会牵引着Fanny和Edmund。 他们踏过重重谜障,把情爱、价值、继承看得清楚,郑重地把余生交付彼此,这不是仓促,这是理智。 结下的茧终归会淡去,爱情终于浮出水面,这是奥斯汀诙谐下的严肃,也是对注意力的争夺,一种力量很弱但影响很强的争夺。 所幸,我们宣告胜利。 4/27评论启发再补一段 奥斯丁这本的人物设定很有意思,Mansfield Park的出版年1812年也正是狄更斯的出生年份,一颗现实主义的麦子种下而后萌芽,Fanny的家乡是朴茨茅斯,也是后来狄更斯的出生地,一种巧妙的联合,其实也就是Fanny在摄政时代的身份地位也是奥斯丁考量的一部分原因。用现代的眼光来说当然不够匹配,但是可以初步从Fanny的性格窥见英国社会当时对于女性的期待下,Fanny突破个体身份做出的一些较为勇敢的行为,私以为这就是这本书的价值所在和想要传达的了。
这部小说在奥斯汀的作品中确实显得特别。它没有《傲慢与偏见》的明快浪漫,也不像《爱玛》那样充满幽默讽刺。它更像一场冷静的道德实验,而范妮是这场实验的中心。她善良、隐忍、原则性强,近乎完美,却也让人觉得有些失真,像个道德符号而非活生生的人。 范妮·普莱斯,十岁起寄居在富裕的姨父托马斯爵士家,在曼斯菲尔德庄园里长大。表姐们高傲任性,姨妈诺里斯太太刻薄势利,只有表哥埃德蒙的关怀给了她些许温暖。成年后,她随表亲们结识了来自伦敦的克劳福德兄妹,风流倜傥的亨利和他机敏美丽的妹妹玛丽。埃德蒙对玛丽一见倾心,而亨利在与表姐们逢场作戏后,竟出乎意料地爱上了沉静的范妮,并执着地追求她。但范妮心里始终装着温和正直的埃德蒙,她坚定地拒绝了亨利,哪怕这让她得罪了所有人,包括可能被亨利魅力吸引的读者。放荡的表姐们都私奔后,范妮的高尚人品赢得了托马斯爵士的器重,也赢得了埃德蒙的爱,两位年轻人终于结成伉俪。 范妮的善良与隐忍,常被解读为一种道德符号式的完美,甚至显得失真。她的拒绝,是她最有力的武器,也是她唯一能展示自我的方式。在曼斯菲尔德,她习惯了上层家庭那种不自知的恶意,像长了茧,却未磨灭敏锐。当众人为排演有伤风化的戏剧《山盟海誓》兴奋时,只有她感到不安并默默抵制。当亨利用风度、人脉如帮助她哥哥威廉晋升、甚至难得的体贴如去朴茨茅斯探望她,打动所有人时,她依然顽固地说“不”。全世界,姨父的威逼、表哥埃德蒙“成全美德”的劝说,甚至可能包括读者,都认为她该接受这桩“完美”婚事,她却偏不。 亨利执着地追,范妮执着地拒,形成一组耐人寻味的对照。她的抗争不是爆发,而是沉默的、持续的拒绝。在这种铺天盖地的压力下依然坚持说“不”,这本身就是一种了不起的反抗,一种弱者的尊严。 男主埃德蒙让人喜欢不起来。他品行端正,对范妮关怀备至,甚至塑造了她的精神世界。但他对玛丽·克劳福德的迷恋暴露了他的盲目。他是恋爱脑的愚蠢的,对玛丽的势利视而不见,甚至将她的刻薄美化为被世俗污染的天真,但他爱的其实只是自己投射在玛丽身上的幻影。当他因玛丽对私奔事件的轻佻态度而幻灭,最终选择范妮时,这选择更像是理想破灭后回归安全的港湾,而非基于平等激情的爱。他对范妮,始终带着点居高临下的“教化”意味。 相比之下,克劳福德兄妹比较有血有肉。亨利的风流倜傥、玛丽的机智美丽,都极具魅力,但他们都缺乏严肃认真的人生态度,毫无责任感。若说范妮代表道德理想的坚守,玛丽则是物质洪流中沉浮的众生相。玛丽的不真诚,并非要欺骗世人,而是自我安慰,扮演她认为应该成为的那种聪慧时髦女性。她清醒地知道婚姻是经济行为,却也困在这种功利里。亨利的悲剧则在于,他始终困在特权阶级的认知里,以为爱是征服,善是表演。他与已婚的玛丽亚私奔,彻底粉碎了“浪子回头”的浪漫幻想,也印证了范妮最初的判断:品性缺陷无法仅靠爱情治愈。 范妮回朴茨茅斯老家探亲的段落,读来尤为心酸。她本应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却发现自己早已不属于那里。破败的家、粗疏的父母,与曼斯菲尔德“审时度势、诸事有节”的秩序感形成残酷对比。曼斯菲尔德虽有痛苦,却是她唯一熟悉的“家”,是她精神上的锚地。 所以,我早知道奥斯汀不会让范妮真正离开庄园,但是倒数第二章结束男女主之间都还只是友谊,最后一章只用了一两句话他俩就结婚了,回归了曼斯菲尔德的生活。两场私奔(玛丽亚与亨利、朱莉娅与耶茨)像是对放纵的惩罚,强化了“坚守者得报”的主题。这个结局真的很仓促,感觉是奥斯汀厌倦了书写,随手画了个句号。范妮对埃德蒙的情感,始于依赖与崇拜;埃德蒙选择范妮,则源于理想幻灭后的慰藉。我不相信这是爱情,不如说是一种道德避险后的结合。 总而言之,这实在不是一部令人愉悦的小说。
哦耶终于肝完了奥斯汀全集!! 听书版本是上译项星耀老师的译本,看书读的是译林孙致礼老师的版本,各有千秋,时而这个好又时而那个好,但从不影响奥斯汀的好——她在《曼斯菲尔德》更冷静了,所有的说教都小心藏在故事里,用人物经历前后的变化向你展示何谓美好,是需要你的参与才算真正完成的作品(热切比心)。奥斯汀在开头就先摆出了三位姐妹的婚嫁情况,先供读者审判,之后伴随主人公的成长,故事里的冷暖也逐渐明晰,再穿插些惊喜、意外和变故,随时间慢慢向前……你可能会想:这好像就是我的人生啊! 看女主范尼·普莱斯寄人篱下小心翼翼,甚至会在其后想起黛玉,也是一样多思忧虑,两种共情席卷之下,不难以理解范尼的处境,也就难怪她从小爱慕率先对她好的埃德蒙表哥。 托马斯爵士在决意收养范尼之前的深思熟虑,以及劝说范尼同意“克莱福德求婚”失败后仍然愿意为她撑腰——点燃小屋炉火供她取暖,我对此细节印象深刻,尤其之后对比了范尼的生身父亲普莱斯先生是如何粗鄙无礼,甚至使人警醒:生活中一定要擦亮眼睛,“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是条诅咒啊!但是托马斯爵士一生高高在上,是标准的大男子主义。 曼斯菲尔德庄园中唯一的恶人诺里斯太太,提议爵爷将普莱斯家的一个孩子接过来,但接过来了她又不亲自收养,反而成日里将范尼当佣人使唤训斥责骂展示自己的优越感,同时抓住了一切机会往自己家里划拉吃食物件儿,在书中作为做人的反面教材娇惯另外两个外甥女,最后看着年纪大的婚后出轨,年纪小的与人私奔……也仍不承认自己的昏聩失败。 埃德蒙表哥是次子,他品行端正但可继承的财产不多,偏偏所爱之人更爱荣华富贵,最后是从情伤中走出来才选择与范尼结为夫妻共创未来。他一有困扰就去找范尼倾诉,听她的意见,从一开始就像夫妻般互相扶持,却等到最后才看破,只能说是奥斯汀不忍范尼孤苦无依,如非当年楼梯间里的小小善意令范尼铭记于心……不然埃德蒙又强到哪去? 克莱福德你糊涂啊!这么好的女主啊!都快取得真经了却花心不改,纨绔的毛病不在遇见真爱之后立马改正那就只能懊恼饮恨痛苦终生了!活该! ——我想象着奥斯汀坐在客厅里不动声色地低下头写上几笔,随后继续对身边人事冷眼旁观,不知哪位来客触动她敏锐的思绪,得以在此刻跃然纸上,慰我以经典之不朽。
奥斯丁是传统乡绅阶层。即便在绅士贵族中有很多她看不惯的地方,但是她一想到这些生活在底层的人们,还有他们的生活后。即便是平常惹人讨厌的大姨妈都也还好了。 可以说,这本是她阶层特权立场,展露的最直白的一本书了。 人无完人,毕竟她站在阶层特权的视角没办法抛弃对于这个阶级的依赖和认同感。 读了才明白,难怪很多评论家都不喜欢这本书,因为三观守旧,阶级感太强,时代枷锁最重。 感情方面,是一个暗恋的备胎成功等到Cruch的故事。 绝口不提自己有心上人以及心上人是谁,这属性也是很东大了。 这本里面两个表姐和邻居家的克劳福德小姐都是很反社会现状的女性。用现代目光衡量,她们才是真正自由,冲破枷锁的女人。毕竟坏口碑等于大自由。这几个人物都拉来为善良矜持的范妮做陪衬,反倒是觉得时代枷锁太重了呢。
充满了过时的道德说教,以至于我不能够理解男女主经常背后蛐蛐玛丽•克劳福德。玛丽既富有同理心,又头脑清醒,脚踏实地,男女主蛐蛐她那些话既不客观又充满恶意。女主虽然看上去是柔弱坚忍小白花,倒是头脑清醒,意志坚定,不被事物的外表所迷惑,除了吃起醋来不管自己一直声称的道德,毫不体面。不过也可以理解卑微暗恋者的心情。男主,只需要记住他是一个有钱人的儿子,长得漂亮到让女配动心,没有不良嗜好,没有不良行为,足够当作者发给女主的奖励了。这倒是很有趣且少见,书中情节是男主退而求其次选了卑微的女主;书外来看,作者一直聚焦在范妮身上,男主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好用的工具人,发给女主的奖励。
一如既往地切题,围绕庄园展开故事内容,剧情安排合情合理,有完整的起承转合结构,将整件事推向高潮然后戛然而止,用旁白给了大家一个比较圆满的结局。每个人都没有完美,有惹人讨厌的大姨妈,不理世事的二姨妈,严肃大家长托马斯爵士(但我觉得在美化这位家长……心地好、想要孩子学好、还会赚钱),但家里的事全是一个姨妈安排的,真是离谱。范妮这位被收养的小孩符合谨小慎微的性格,什么都怕但什么都得到了hh,即使是现在,能做到坚持拒绝看起来挺好的婚事也是不易了。埃德蒙好是好,就是认死理,怪不得是做牧师的呢……到底克哪一点值得喜欢?!克氏兄妹的做派非常离经叛道不合常理,有的人可能本来就坏,根本不是单单因为环境才变坏的呀,而且财富和人品并不是正相关的。普一家到底要怎么救?还是没得救了,怎么会有如此多的小孩,越生越穷,越穷日子越乱。 我想作者希望向我们呈现环境对人成长影响的重要性,要有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小孩,并非只培养个人的能力。当然,钱财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要想有好小孩,还是得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