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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简·奥斯丁文集) 封面

爱玛(简·奥斯丁文集)

简·奥斯丁

76.3%推荐值 · 143人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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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万字总字数
¥62.99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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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爱玛外貌出众,家境优渥,聪颖大方,似乎连上天都特别眷顾她;然而她并非那么完美,总是喜欢凭着异想天开或一时冲动,乱点鸳鸯谱。小说通过爱玛的一个个主观臆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地被挫败,演绎了爱玛从幼稚走向成熟、最终赢得“美满幸福”的故事。

读者书评

★★★★★

读本书时,爱玛小姐有时真叫人难以忍受。她鼓动哈丽特拒绝佃农马丁的求婚,执意撮合她与牧师埃尔顿,只因马丁的农户出身在她眼中不入流,而埃尔顿勉强算个绅士。可当发现埃尔顿真正目标是自己时,爱玛却感到被羞辱和愤怒。一个牧师竟敢追求拥有三万英镑嫁妆的哈特菲尔德女主人?此刻主导她愤怒的仍是阶级标尺,因为埃尔顿的僭越比他的品格问题更早刺痛了她。 书中一句话点明了这种关系的本质:“而她喜爱哈丽特,则因为她可以向她施展自己的本领。她对韦斯顿太太一无所能,而对哈丽特却无所不能。” 哈丽特,这位身份不明的孤女,成了爱玛满足其塑造欲和成就感的完美对象。爱玛重塑哈丽特的衣着谈吐,干预她的婚恋选择,像修剪盆景般雕琢这个身份不明的私生女。但当哈丽特承认自己爱上奈特利时,爱玛在心里认为她不自量力。此刻我才看清,她先前的鼓励高攀,始终建立在对方绝无可能威胁自身利益的前提之下。 爱玛的“乱点鸳鸯谱”,根植于她“三万镑身家”与“哈特菲尔德女主人”身份所构筑的双重特权屏障。经济上的绝对自主,使她无需通过婚姻谋求出路,甚至敢于宣称终身不嫁,并将他人的婚恋视为一场可以由她主导的游戏。社交上的中心地位,则赋予她定义他人价值的权力,判定谁配得上绅士,谁又粗鄙不堪。她试图撮合哈丽埃特与埃尔顿,却发现埃尔顿的目标是自己;幻想弗兰克爱上哈丽埃特,却未察觉他与简的秘密婚约;震惊于哈丽埃特竟爱上奈特利,从而意识到自己对奈特利的感情。三次重大误判,她却从未因错误付出代价,反而总有人替她承担后果,哈丽特承受埃尔顿的羞辱,简忍受弗兰克暧昧带来的痛苦。 在整部小说中,奈特利先生是唯一能看清并直言爱玛缺点的人。他善良厚道,给简·费尔法克斯送去自己留的全部苹果,为了接济贝茨小姐一家出席舞会特意雇马车,还与农民马丁先生保持着真诚的友谊。他特意选择私下场合指出爱玛羞辱贝茨小姐的行为不妥,既维护了对方的尊严,又促使其深刻反省。在爱玛年幼丧母、父亲体弱多病、缺乏有效引导的成长环境中,奈特利先生实际上填补了其生命中权威引导者的空白。 与奈特利的光明磊落相比,弗兰克·丘吉尔则显得那么不坦荡。他隐瞒了与简·费尔法克斯的婚约,却为了掩饰真相而精心设计了一场又一场与爱玛调情的戏码。爱玛对此的愤怒控诉一针见血:“他明明爱上了别人,又跟人家订了婚,还有什么权利跑到我们中间,装作好像是个完全自由的人?” 弗兰克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压力,都是一种将两位女性视为工具的情感剥削。他事后以“知道爱玛对他没意思”作为开脱的理由,但这恰恰暴露了他的傲慢与不道德。他凭什么判定爱玛就一定不会动心?又凭什么让爱玛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这场情感骗局?他本可以与每位小姐保持友善而不暧昧的关系,爱为何不能坦荡?在奥斯汀的世界里,有威洛比那样彻底的浪子,也有柯林斯那样可笑的势利眼。但弗兰克可能更让我讨厌,因为他的“恶”更日常、更隐蔽。他不是一个魔鬼,他是一个被宠坏的、习惯用小聪明和魅力来规避困难的年轻人。他的道歉和悔恨可能是真诚的,他也确实得到了he,但这无法掩盖其行为内核的自私与懦弱。 简·费尔法克斯,这位如月光般清冷优雅的女子,其才艺与教养是她作为孤女在世上唯一的生存资本。她的“不够坦荡”、处处谨慎,根源是深刻的生存焦虑。在坎贝尔家,她虽是养女却始终是外人;面对爱玛带刺的试探,她以沉默自卫;甚至对姨妈贝茨小姐的絮叨也从不打断,因这是她所能回报的有限“情绪价值”。她与弗兰克私定终身是她最大胆的反叛,是对即将沦为家庭教师这一“唯一体面的谋生方式”的绝望抗争。但在这段秘密关系里,弗兰克掌握着全部主动权。他的财富、性别和社会地位都高于简。简除了爱情和承诺,一无所有,却要承担秘密泄露后身败名裂的最大风险。多亏弗兰克的强势舅妈死掉,不然怎么等来她的he,就算这更像是逃离更悲惨命运的现实选择。 至于贝茨小姐,这个一无所有、靠奉承话生存的老姑娘,其絮叨背后是深切的悲哀与生存智慧。她通过对所有人无休止的赞美来确保自己的安全,以自我矮化的方式消除威胁感,让别人无法真正讨厌或彻底忽略她。她必须不停说话,才能压抑心底的恐惧,确认自己的存在。奈特利先生深刻理解这一点,因此才会在爱玛讥讽贝茨小姐时大为光火。 总的来说,我并不讨厌爱玛,她是一个聪明、美丽、善良、体面、懂得自省的人,虽然乱拉红线,但最终学会了用理智制约想象。她仍是哈特菲尔德的女主人,只是学会了更仁慈地行使权力。作者并未按理想方式改造她,没有赋予其超越其身份地位的美德。她代表了这样一种现象:一位教养良好的淑女若拥有可观财富,她便享有诸多特权,包括婚恋的自主权;而一位同样教养良好却无财产的淑女,其境遇便天壤之别,即使再优秀,似乎也只能安守本分。 小说用精妙的反讽层层揭示了阶级与性别的压迫,最终却用“大团圆”结局将其合理化并固化。爱玛与奈特利代表顶层的联盟;弗兰克与简是阶级下滑的缓冲;哈丽埃特与马丁则被安排回应属的底层。每个角色都回到“应有”的位置,秩序被再度巩固,这看似圆满的结局才是最深刻反讽。

★★★★★

有可能是除了傲慢与偏见外最好看的一本。爱玛是个特别善良单纯的姑娘,她对于爱情的理解,也是一次次给朋友们配错对中总结出来的,最终发现了自己的心之所系。与其说她钟爱配对,不如说她热爱小说,也的确是很像奥斯丁的一个缩影,充满了各种对于爱情的美丽幻想。爱玛惹人喜欢是因为她就像年幼的我们自己,如果能喜爱她包容她曾经犯的错,那么证明我们对自己以前的错误也释怀了。如果还没有,那么是应该要立刻拥抱自己了。

★★★★★

奥斯丁在刻画人物方面真的是大师手笔,很少见到这样缺点和优点都非常鲜明的小说主角。开篇读者会觉得爱玛傲慢、势利、自以为是,但渐渐却能发现爱玛开朗、聪明以及最重要的自省能力。她总能在犯一次错之后紧接着就开始反思自己,加以改进,实在让人讨厌不起来。随着情节的推进我们能一步步感受到爱玛的成长,与她共情并逐渐体会到她的可爱。 小说的爱情故事也像《傲慢与偏见》一样吸引人,里面那三对情侣的感情发展都非常让人欣喜,对弗兰克、奈特利先生情感的隐藏和揭示也增加很大的阅读快感。虽然不像上一部作品那样复杂、深刻,但这样精彩的叙述,已经不需要高超的技巧来衬托。小说中也铺满了奥斯丁最擅长的草蛇灰线,几乎每一处重要场景,都能在后文呼应,叙事一丝不乱。

★★★★★

爱玛像一个糟糕的化学系学生——总是想配平,总是配不平。作者则像一个任性的创世主——想怎么配平就怎么配平,说平就一定能平——于是,淳朴的配了淳朴的,庸俗的配了庸俗的,浪荡子被温柔姑娘迷得神魂颠倒,爱教育人的跟爱反思的锁死。爱玛是个阶级思想严重、但本性善良善于反思的姑娘,整本书她的成长非常明显。但很难说,假如在《曼斯菲尔德》那个人物无成长但道德评价严格的书里,她会不会是个被批判的对象。简奥斯汀每本书风格似乎都不太一样,但我觉得,只有《傲慢与偏见》才是真爱情。《理智与情感》是绕了一圈最终的合适,《曼斯菲尔德》是别无选择,《爱玛》是养成系。作者把奈特利设定成了完人,但凡奈特利有点儿坏心思,整个故事就成了“小姑娘就是好骗啊!”

★★★★★

这本里面的男女主角和奥斯丁前几本好不一样。总的来说,我很喜欢这本。爱玛不完美,相反,她还有很多缺点,但正是这种刻画,让爱玛变得更加真实,有些地方甚至让人觉得可爱。她出身富贵,所以她特别自信以致自负。这是我真的由衷羡慕的地方,财富孕养只是一小方面,这种家庭培养出来的底气才是能够撑起自身发展的前提。我有时候也会埋怨原生家庭,但这其实是弱者思维,强者不会抱怨只会想办法解决问题。爱玛会犯错,拉红线害惨了哈丽特,但她也能够反思,善于听取意见(特定人士的意见,哈哈)奈特利是这几本中我最喜欢的男主了,很出彩,三观正,说话有理,思想成熟并且能够引导爱人。两人很搭,后面几章很甜,哈哈,老阿姨喜欢看。其他印象比较深的是哈丽特和话唠贝茨小姐。哈丽特没有什么大的缺点就是比较随波追流,容易受到别人的影响,后期也有成长,变得有主见,一年之中爱上3个人,哈哈,奥斯丁是会吐槽的。贝茨小姐的话密程度让人叹为观止。丘吉尔和简这对没有太大的感觉,丘吉尔前期的做派实属让人反感,奥斯丁还是仁慈,全部来个happy ending。

★☆☆☆☆

读这本书的因为,在北京大有书店看到了一套包装精美的奥斯汀全集,想着继傲慢与偏见后,要不在读一本奥斯汀的书吧。然后在微信读书上看到说爱玛是奥斯汀最成熟的小说,于是就读了。 这本书感觉很一般。我越读越感觉,简奥斯汀就像个那种,每天在村口聊张家长李家短的大妈,尽管这大妈表达水平很高,叙事的风格很平静。 我硬着头皮看完的,看到三分之一其实就不想看了,后续看的也比较潦草,看不进去。感觉故事平淡无奇,无非是这些所谓上流社会的鸡毛蒜皮的小事。一直平平的,没有一个期待的剧情高潮的来临。感觉语言上也很拖沓,贝玆小姐说话让人烦的不行,尽管这是刻意的营造人物的形象。 哎,我很难想象一个作家一辈子都在写一种题材的小说,这样的话,每本小说就都必不可免的存在人物上的相似和情节上的雷同。后一本小说也很难超越自己所写的前一本。就傲慢与偏见和这本爱玛来说,女主角都是那种很清晰很有主见和思想活动频繁的人,并且女主人公的配偶,都为之做出了牺牲。当然这里我也感觉有点女权幻想的成分在,毕竟两部小说都是这样,很难让人认为这是巧合。 爱玛这个人物其实很不讨喜我觉得。一直自认为上流社会,瞧不起农民马丁,然后自以为能把哈利特引入上流社会,和哈利特交往就算是给她的恩典。然后起码两次在感情上乱点鸳鸯谱,伤害了哈利特。而哈利特也不招人稀罕,自己没有主见,智力低,感觉像是爱玛的玩物一样。 以后不会再看简奥斯汀的书了,尽管理智与情感还是有点名气的。 2025.7.26躺床上看完,因为家里的事心情忧郁。

★★★★★

依次读下来,《爱玛》属于简奥斯丁层次更丰富的作品。不同于曼斯菲尔德庄园对于贤淑温良女性描写,也不同于傲慢与偏见中勇敢追爱的伊丽莎白,爱玛是一个不愁吃穿的富家女,她能继承家产,这给了爱玛充分的选择权——她可以选择不婚。 女性的人生如果存在这种选项,就能被大大打开,她只需要关注自己喜欢的东西就好了,恋爱可以谈,朋友可以交,可以写写画画陪伴父亲,不用总是焦虑婚嫁。 在这样的基础上,爱玛做的决定,都带着一些肆意,她想帮人做媒,性格活泼刚毅,总有自己的想法。活脱脱一个现代女性。 这样环境下长大的大小姐,又怎么会是不骄傲不独行的女子呢?所以她一厢情愿,错牵姻缘,陷入懊悔,深刻反思,慢慢成熟。 这是一个成长的故事。虽然最后也是选择了爱情和婚姻,但已经与其他女子相比,非同日而语。简奥斯丁带着一些超前的眼光来看待女性的选择,爱玛既虚荣,又真诚,既热情,又冷静。如此丰富的角色,非常惹人喜爱。

★★★☆☆

这本女主出身高贵,家财万贯,长得也好看,但是故事还没有曼斯菲尔德庄园的小苦瓜女主的好看,更远远比不上傲慢与偏见,槽点太多了,部分三观让人看了非常迷惑,男女主的感情线更是莫名其妙,吵几架就爱上了 看到最后一章再来评论,这不是简奥斯汀笔下完美讨人喜欢的男女主,反而更像反面角色,有些童话里的现实,其实从这本爱玛就可以看出名著作者和网文作者的区别,爱玛出身高贵相貌好,在网文作者的想象中就是人美心善从小被宠到大的公主,但是她长到21岁的生活一直局限在哈特菲尔德庄园,身边全是顺着她捧着她的亲朋好友(我身边有这种人所以体会更深刻),就连担任老师职责的泰勒小姐也是怕得罪她所以对她百依百顺,所以养成了她傲慢天真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也导致她虚伪而不自知,最典型的就是她对哈里特的前后两副面孔,急剧的转变出现在何处?在哈里特说自己爱上奈特利之时。后面女主啪啪打自己脸,前一秒还在吹哈里特性格好长得好看,一定要嫁给上流社会的男人,下一秒就贬低她地位低,智力差,还妄想攀附,并且大家发现没有,从那之后女主跟哈里特的对话和相处可以说是几乎没有,而男主一直在赞美另一个女生简,所以爱玛就算最开始很讨厌简,就算成为简和她地下情人play的一环,还老是写信上门拜访简,对方一直拒绝,她还是不放弃,非要跟简做朋友。而且自从哈里特说自己喜欢奈特利之后,女主一直在重复男主之前贬低哈里特的话来贬低哈里特,明明最开始,爱玛的形象还只是个天真无知的千金小姐,一爱上难保,就变成彻头彻尾的脚气,彻底地跟之前的朋友决裂,太经典了。甚至,因为女主的千金身份,她的虚伪也体现得淋漓尽致,她口口声声多爱哈里特这个朋友,实际上只把哈里特当自己的宠物,喜欢就要吹上天,不喜欢就一脚踢开极尽贬低,这也是阶级不同的人之间做朋友的典型状态。 而奈特利一直活在大家的口口称赞中极大地被美化了,其实从他跟爱玛吵架,从各个角度贬低哈里特这个情节就可以看出,他跟女主就是一类人,内核是一样的,傲慢,阶级意识非常强烈,什么锅配什么盖,如果他真的有大家嘴里吹的那么智慧高尚,他根本不会看上女主,最关键的,它亲口对女主说“你13岁的时候我就喜欢你了”,那时候它29岁,ltp是他爱上女主的原因,ltp能有多高尚?所以她俩真的是天生一对,不要以为主角就是伟光正的,不要以为作者一直写什么幸福美满爱来爱去就是赞美认同,明着讽刺埃尔顿夫妇,实际上全员恶人,简和弗兰克也是一对恶心公婆,只有哈里特才是无辜的

★★★★★

孙致礼先生在译序中写道: 『 显然,爱玛的故事带有浓厚的反讽意味。不过,《爱玛》反讽手法的运用不同于《傲慢与偏见》。在《爱玛》中,我们见不到伊丽莎白和达西那种才智过人、语锋犀利的讽刺主体。纵观全书,女主角爱玛大部分时间是作为反讽对象而存在的,而反讽主体则由作者和读者联合起来充当。 』 我读完《爱玛》觉得奥斯汀太宠爱爱玛了,和孙致礼先生说奥斯汀讽刺爱玛,貌似也不冲突。冲不冲突,可能每个读者自己说了算。 如果说《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和达西在人格的美好和心智的成熟度上势均力敌,那《爱玛》里的爱玛和她的Mr Right(不剧透)就是一对年龄与心智正相关的萝莉大叔错位配,叔味十足(不能说爹味😆)。 奥斯汀不是琼瑶,她写的爱情故事都离不开经济基础。伊丽莎白和达西是小家碧玉(或者干脆说一穷二白)配顶级豪门霸道总裁,而爱玛和她的Mr Right在家财和出身方面则是势均力敌。 《傲慢与偏见》作为奥斯汀写作生涯早期(1796-1797)的作品,充满对跨越经济阶层的婚姻的憧憬和礼赞,到她生命晚期的作品《爱玛》(写于1814-1815),奥斯汀已经把门当户对作为社会法则彻底焊死了。

★★★★★

我认为《爱玛》是奥斯汀在叙事结构上最为成熟的作品。原因有三:首先,全文最大的悬念是弗兰克与简的爱情,前文不断埋下各种蛛丝马迹草蛇灰线的伏笔,而悬念又不断地被搁置,吸引读者揭开谜题,充满戏剧张力。其次,通过其间穿插的三件小事将着墨不多的男主角完美绅士形象变得立体——1. 韦斯顿家庭聚会预先雪中探路,以实际行动解决问题,做事靠谱 2.专门租马启用平时不用的马车接送贝茨小姐一家参加舞会,细致体贴,为人体面 3 对爱玛出言讽刺贝茨小姐一事开展动情入理的批评。 这里令我最为感动,奈特利直言,一个年老贫穷又处于弱势地位的老姑娘,一个家道中落的人,小时侯对你的关怀还是荣耀呢,正因为人家后来处处不如意,反而不能像对占有各种优势的人一样可以随意讽刺,尽显风范,品格高贵。最后,故事推进的关键情节是舅妈的去世。如果没有这个关键行动,故事将无法揭开谜题和收尾。这个“巧合”与洛丽塔妈妈去世的设计的同样巧妙,也许纳博科夫也借鉴了爱玛。回到女主角人物形象上,如何让一个有明显缺点的人物获得读者的喜爱呢?奥斯汀又展现了高超技艺,那就是让人物自觉不断开展自我反省,并不断接受局外人的批评与修正,而此人又刚好100%爱护她和宽容她,一切出发点都是为了她好。爱玛的进步和成熟,获得喜爱就是顺理成章众望所归。反之,如果让厌恶爱玛的人直言不讳地批判她,读者会被牵着鼻子走,无法容忍爱玛的缺陷。奥斯汀不愧为文学大师,谁说没有奥斯汀的图书馆才是好图书馆,我就大力谴责谁,说的就是你,马克吐温。

书籍信息

作者简·奥斯丁
译者孙致礼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3-08-01
ISBN9787544797306
分类文学-外国文学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