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屋里丝丝/尸姐
【病娇腹黑易碎弟弟纪寒灯vs贪财坚韧善良姐姐许茕茕】 【现代言情+双向救赎+治愈+姐弟恋+伪骨科+复仇+封皮+高能反转】 许茕茕和纪寒灯是一对没有血缘的姐弟,两人在小小的、贫困的、充满秘密的镇子上一起相依相伴,拥抱取暖。有快乐,有伤痛,有阴暗,有心动,而他们的共同目标,是离开雪粒镇。 纪寒灯从不相信世上有神明。 否则它为什么会眼睁睁看着穷人受苦、坏人作恶、奸人享乐呢? 如果把一切都归结为命,那他这样的贱命,有什么出生的必要? 纪寒灯并不喜欢许茕茕。 他无视她的挑衅,一次次冲她笑,甜甜地唤她姐姐,无非是为了让自己能够在许家长久住下去而已。 他习惯了每时每刻去讨好别人,用笑容包裹住倦怠麻木的心。 这种讨好,不代表喜欢。 他不喜欢任何人。 可是当许茕茕毫不嫌弃他满身的污泥,握住他的手,坚定地,大大方方地从人群中穿过时, 纪寒灯忽然觉得,这位看上去脾气很差的姐姐,或许,比神明更值得信赖。
啊啊啊啊真的很多处神来之笔,男女主母亲之间的友谊,又比如许茕茕没有等待男主来救,而是靠自己扳倒真凶,再比如小护士女配救了男主,发现男女主的真情,坦然相待,她是他们人生的配角,他们也是她人生的配角。大家各为配角,也各为主角,有人散,有人留。 最后以文中的话共勉,人都会长大,对待有些人和事,要学会多吸纳好的一面,多关注对我们友善、有益的,而那些偶尔会刺痛我们、打击我们、令我们自卑难堪的,忽视掉就行了。 我最心疼的是桥花,她被喜欢的人压在身下,以为随之而来的,会是他的亲吻,可沐煦举起手中的石头,用力砸了下来。 你爱桥花吗?你爱许茕茕吗? 你的真心扑朔迷离,但你的确是一个很爱自己的人,你宽容自己,允许自己杀人、灭口、栽赃。 因为你很爱自己,所以你从不认为杀死桥花这件事有什么错。哪怕再多杀几个目击者,哪怕以父亲的后半生作为代价,你也在所不惜。 直到,你意识到,桥花那晚的回头。 你第一次后悔了,因为她存在爱你的嫌疑。 你的世界是一场无限流,桥花的生存条件是回应你的爱,许茕茕的生存条件是永远留在你身边。 沐煦的世界里不存在忤逆,你严格遵守每一条生存细则,随时预备向悖逆者挥起镰刀。 嘴上说许茕茕永远比不上桥花,其实哪个都看不起。你比谁都自负,却又一无是处。
感情的极致往往伴随着疯癫,当浓烈或扭曲到一定程度,很可能会伤害到他人,也伤害到自己,所以需要约束,而这种自我克制说到底还是需要正确的三观来夯实内心的善。 所谓爱,即是在乎,亦是尊重,极度在乎更需要高度尊重,不让爱扭曲成入侵与占有,更打动人的是坚定的守护与陪伴。 不同的角度看人看事,总会有不同的解读评价。过于执着与强调自我感受,容易失之于客观,则可能错过发现真相与更多善意的机会。 陷入极端,自我蒙蔽,恶念成恶行,让灵魂走向地狱。所以庆幸纪寒灯在许茕茕一家充满善意温柔的熏陶下,最终做到了克制与尊重,终于有机会能守护独立坚强善良让人心疼的许茕茕。
这个小说的话,希望书友们看完小说再来看书评 ,故事很精彩,在讨论剧情的时候很容易剧透。 在洋柿子看的这本,很有东北文学的感觉。 故事线特别精彩,反而男女主感情线没那么吸引人眼球了。在看到李娆郑重出场的前一章,我心口一滞。我以为作者要让女主一无所有,还好最后反转回来给了一个HE结局。
尸姐为数不多的阳光he 我的泪点其实是在金晓慧和赵静文那里,看那几章哭的不能自已,手机一直在放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看到高潮的时候刚好到“所以我求求你,别让我离开你”。金晓慧一开始也是这样想的吗?为什么不告诉她结婚生子,我们不是亲密无间的好友了吗?赵静文死了之后她在赵女儿那里发现了自己被在乎的证据,于是一直给自己做的心理建设瞬间崩塌,所以她去陪她,所以她要用同样的方式死去,因为我不能离开你
很好看,这是朋友推荐给我的作者,看了一个立马上头,一晚上狂刷三四个小故事,在微信读书上还意料之外发现了这个小惊喜。 文中表现出的强大女生内核,对“爱”与“婚姻”的看法,尤其是对现实柴米油盐的考量和人对美好情感的向往之间的交锋有来有回,令人拍案叫绝。诚然,22岁以前的我会觉得爱情>面包,23岁的我会质疑爱情的存在,放弃虚妄的幻想,选择为自己的面包而努力。24岁的我会将🍞与自己的生存放在第一位,但我也觉得人不应该放弃对美好事物的憧憬,可以去追求自己为之渴望的东西包括爱情。要坚信,明天会比今天更加的美好!! 总之,笔力强劲,故事流畅完整,尤其是每一个人物都很立体,不单单有其鲜明的人格特色,而且一出现就是在推动剧情发展,绝不水字数。所以喜欢细腻的文字描述,紧凑的情节发展小说的朋友们可以试试看哦。
翻开《雪粒镇》的时候,总觉得字里行间都飘着细雪。不是北方铺天盖地的鹅毛大雪,是南方湿冷的、碎得像盐粒的雪,落进衣领里凉得人一缩脖子,挥不开也扫不净——就像这个镇子本身,闭塞,清贫,家长里短的流言混着见不得光的烂事,沉沉压在每个人头上。 起初以为这是个俗套的伪骨科救赎故事:寄人篱下的乖顺弟弟,遇上心软的姐姐,从此相依取暖。可读下去才知道,尸姐没给任何人开金手指。许茕茕从来不是什么自带柔光的圣母,她贪财,脾气暴,能叉着腰跟人当街争执,心里攥着买房的执念,一分钱都要掰成两半花。她的人生本来正慢慢往上走,一场飞来横祸夺走了父母,攒了十几年的房款没了,家也塌了,可她就凭着那点不服输的韧劲,硬撑着把碎掉的日子重新拼起来。她自己都还踩在泥里,却见不得旁人比她更难。 纪寒灯的“乖”,是刻进骨头里的生存技能。甜笑着叫姐姐,懂事地察言观色,不是因为天性温顺,是怕被赶走,怕再回到无依无靠的日子。他早看透了世间凉薄,不信神明,不信善意,所有温和都是自保的面具。可就是这么个心里结了冰的人,被许茕茕拉着穿过人群的那一下戳中了——她不嫌弃他满身污泥,不在乎旁人的闲言碎语,就那么大大方方攥着他的手往前走。那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救赎,就是黑暗里突然递过来的一点热,够他记一辈子。 书里藏着凶杀,藏着恶意,藏着小镇最不堪的那一面。无名的女尸,推诿的人情,踩低捧高的邻里,像终年不散的雪雾,闷得人喘不过气。可偏偏就是在这么个破地方,两个没根的人,慢慢把对方当成了家。他们的感情从来不清白不纯粹,有算计的开头,有拧巴的试探,有藏在暗处的偏执,可熬到最后,都是实打实的真心。就像书里提的烂苹果,烂透的地方剜掉,剩下的那点甜,反倒比完好的果子更勾人。 尸姐的厉害从来不是靠狗血反转博眼球,是她懂小人物的拧巴。她写穷,写寄人篱下的卑微,写失去亲人后钝刀子割肉似的疼,都写得太实,实得看着心里发闷。可她又总在最暗的地方留一点光——不是普照大地的太阳,是火柴头那点微弱的火,两个人凑在一起,就能暖一暖手。 合上书的时候,脑子里还留着雪粒镇的影子。其实很多人心里都有这么一座镇子,藏着过不去的坎,熬不完的冷。我们未必等得到神明降临,也未必能遇上盖世英雄。可说不定就能碰到那么一个人,他也满身泥泞,也走得磕磕绊绊,却愿意伸手拉你一把,陪你一步步走出这漫天风雪。
如果作者把两位主角写死了我可能会暴跳如雷恨他一辈子!还好,两位历经磨难走过死亡终于走到一起! 雪粒镇,在中国38000个乡镇中平凡而普通,有着所有小镇一样的封闭、保守,以及渺小、贫苦而又倔强活着的无数小镇居民,他们同样渴望理解、爱情和更好的生活!但也同样有世俗的束缚、歧视的眼光和少数扭曲的灵魂!作者把姐弟恋在世俗眼中畸恋展现得透彻而揪心,甚至成了虐恋!经过几次成功的反转最终生命中的善良和爱冲破世俗和扭曲的人性,艰辛的走到一起! 很久没有这样一本书可以让我看到把车停在路边放声悲哭!两个异性姐弟各自母亲的的友情平凡而悲壮!真的是悲壮!在贫穷的日子里遥远守望又默默付出,甚至以生命响应彼此的灵魂!来的那么真实且撞击心声! 忍不住必须要评论的一本书!如果你也想从泥泞的人生中找到一点光,那就去翻开这本书吧!
槽多无口,听说要影视化,以及有些人评价说好看所以来瞅一眼,看完让我一脑门问号,完全看不出有啥拍成剧的必要,说实话这俩人相依为命互相救赎都好些,伪骨科非要硬往上安么。人又不是不恋爱就不能活,言情文女生爱上从小看大的弟弟这太诡异了,要是那种混不吝贪恋年轻肉体的人设也许还有点张力。姐弟恋不能真从姐弟养成开始啊,非常不适。当然这不知道发生在啥年代的故事没有枪械管制,没有按证据办案就已经很颠了,梦到哪写到哪么?
全文字数不多,跨度不小,每一笔都深入骨髓恰到好处,我认为好的作者就在,她们知道故事的重点在哪,情绪的宣泄又在哪,如何用最简单的语言把最精确的意思表达出来。 许茕茕14岁时有了个弟弟,8岁的纪寒灯。她嫌弃着这个男孩,实际上却对他很好,帮助他,陪伴他。 许茕茕的梦想是离开雪粒镇,离开这个穷地方,跟家人去城市里,三室一厅,过上好日子。 她没什么上学的大志向,毕业后进厂打工,辗转几个地方,做过服务员。 然而就在她24岁,一切都变了。 父母攒够了40万存款,取出来买房的那天,被枪杀了。 一尸两命,钱也没了。 许茕茕的梦也飞走了。 办完葬礼那天,她浑浑噩噩的想为什么父母不把自己带走的时候,高中的纪寒灯回来了。 纪寒灯的8岁前是雾都孤儿般的生活,偷窃,被打骂,在一对疯子小偷父母身边生活的日子不好过。 8岁以后他辗转多地,像被人随手偷盗的不值钱的物品一样随意丢弃,他学会了看人脸色,或者说,他从一开始就被要求这个。 直到他遇见了许茕茕,做许茕茕的弟弟,是他进入这个家庭后察言观色出来的决定,装乖卖笑讨好。他什么都做。 后来他发现,自己真的是许茕茕的弟弟时,他又不仅仅想做弟弟了。 许茕茕是他的救赎,是他的光,是他的信仰,是他的女神,是他一切欲望的源头。 故事围绕这对苦命的姐弟开始,15岁的许茕茕在镇子的小树林看到了一具无头女尸,后来跟纪寒灯发现是镇上的小卖部老板做的。 老板儿子,比她大4岁的沐煦揭发了自己的父亲。 沐煦是一个白月光一样的存在,家里有钱,长得不错,气质好,温柔。 许茕茕的少女心动就来自于他,后来她偶尔去他店里帮忙。 沐煦从不拒绝许茕茕,也从不主动。 他确实说过喜欢,但许茕茕不要那样的感情。 纪寒灯的爱意与日俱增,他跟许茕茕的纠缠越来越深,许茕茕迟钝的认为跟纪寒灯的关系是出于各种原因,却不愿承认那到底是什么。 后来,她跟沐煦坦白,要跟纪寒灯离开了。 于是她被沐煦报复了。 用了无名女尸一样的手法,他狠狠的用她送的保温杯砸向她的头。 茕茕啊,爱我吧。 沐煦看不起她,他觉得许茕茕是爱他的,不要离开,不能离开,不配离开。 这肮脏的男人的内心从来没有过什么真,驱动他下手的只有懦弱。 懦弱多么忠诚啊,他诞生在父亲的鞭笞下,寄生在他体内一年又一年,推翻了父亲的暴政,继承了儿子的肉体,最终,也毁了他。 许茕茕的自救是那样的有力,那样的强大。 故事的最后,姐姐接受了弟弟,弟弟拥有了姐姐,他们坐上离开的车,彻底的离开了雪粒镇。 故事里的人物不多,两对主角父母,一对反派父子,一对被抢劫杀人犯留下的母子,一对不怎么重要的配角姑侄,一个无头女尸,一个大小姐,几个室友。 有限的人,有限的字数,浓重的感情就这么被渲染出来了。亲情、友情、爱情,不多不少,都不纯粹,各自掺杂着不容易。 穷人的感情很难纯粹,就像大米里的虫子,粥里的石子,头上的虱子,眼里的沙子。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除了许茕茕自救时寥寥几笔的反击,就是纪寒灯跟母亲金晓慧对抢劫杀人犯的妻儿的报复。 母子连心,一个在内一个在外,一个踏出死的门,一个弃了生的局,那个白昼与黑夜交错的晚上,两个人怀揣着怎样的爱意与回忆让那熊熊大火燃烧或是熄灭,或许没人知道。 但这些,不必知道。 是啊,生活嘛,没必要知道的那么清楚。 过你的日子嘛。 最后再说作者的文笔,无数次感叹句子的精炼跟传达的感情的厚重。 再看一遍也会觉得津津有味的程度!
有时候想说小镇文学的魅力在哪里 在一切都有希望 在相信一切都会变好 把大城市的不安和迷茫替换成一条向上的藤蔓 平淡的生活没有什么不好 一段段踏实又安心的文字 被生活紧紧包裹住的安全感 即使是在尸姐的故事里都觉得莫名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