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金爱烂
世界上有两种男人,一种是无趣的好男人,另一种是有趣的坏男人。 后来我才知道,我喜欢的既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而是能分清人世的复杂和坎坷的男人。
在首尔地铁站潮湿的冷气里,穿碎花裙的都市白领攥着褪色咖啡杯,突然想起二十三岁那年错爱的学长——他曾在暴雨中为她撑伞,却在十年后用提示卡命令她抬起浮肿的脸配合综艺拍摄。这座城市像一只吞吃星光的巨兽,无数三十岁的灵魂在玻璃幕墙间游荡:有人为房租吞下传销的糖衣,有人在机场深夜擦除呕吐物时数着候机厅的月亮。金爱烂的笔尖蘸着汉江的水汽,剖开现代生活的角质层:当我们痛饮着汽车尾气与加班霓虹,那些关于理想伴侣的执念,不过是溺水者想抓住的浮木形状。真正的觉醒往往始于认命——承认地铁玻璃映出的疲惫倒影,才是与自己共度余生的战友。每个在便利店加热速食的人,都能在字里行间照见自己的夏天:不是青春剧的湛蓝,而是梅雨季晾不干的衬衣,在霉菌滋生处悄然发酵出生命的韧劲。
#真正把人磨坏的,很多时候都不是大风暴,而是长期,小剂量,反复发生的不舒服。 金爱烂很厉害的一点在于对“微小创伤”的把握,她写的是那些我平时会忍过去,甚至不好意思拿出来说的东西。 作者笔下的人物并不是完全无助,他们是有感受,有判断也有自尊的,只是很多时候,他们的判断还没长成足够坚硬的语言。就和我一样,常常先是不舒服,先委屈,先沉默,然后很久以后才慢慢知道:原来我当时是在被伤害。 这种微小的伤害能被消除吗?作者也没给出光明的答案,但是这本书的意义就在于她看到了这种痛苦,并且表达了出来。就像书名一样,你的夏天还好吗?我知道你可能过得不好,我也知道我未必能帮你,我只能很轻地问一句。 再说到具体细节。这本书出现的非常恰到好处,我正在经历与美英相似的事情:我的那个“学长”重新出现在了生命中,然后让我重新认识了他。 美英曾经与其说是爱上了学长,不如说是爱上了“被看见”的自己,爱上了那种“我是有价值的,有人记住我”的感觉。所以后面真正重逢之时,最残忍的地方就在于,她发现学长并没有记忆里那么好,原来他很自大,很自私。这时候碎掉的,不只是爱情,还有她曾经围绕他建立起来的一整套自我感觉。 也许,让这段感情一直停在那里,才是更好的选择。
因为我活着,或者在我活着的时候,有人很痛。我也不知道的地方,某个认识或不认识的人因为我而剧烈痛苦。这么简单的事情,以前为什么从来没有想过?这让我颇为困惑。刹那间,泪水扑簌簌地流下脸颊。我连忙伸手擦拭,眼泪还是不停地流。终于,我双手掩面,放声痛哭。“那样被指甲按着,肯定很疼……”“肯定很疼……”天花板上的荧光灯仍然不安地闪烁,欲灭不灭。挂满夏季衣服的二层衣架淡淡地、久久地俯视着我,俯视着没脱丧服哭泣的我。世界上有两种男人,一种是无趣的好男人,另一种是有趣的坏男人。 后来我才知道,我喜欢的既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而是能分清人世的复杂和坎坷的男人。
我很喜欢这篇小小说。在看“我”与前辈的暧昧故事时,我绝无可能说出这句话。不过现在看完了,我以为,这是一篇很不错的作品。 暧昧故事里,有人自怜自伤,有人怒其不争,我属于后者。“你可得给我写出她的成长来,不然怎么对得起我的煎熬?”,心里对作者这样嘟囔着。 金爱烂做到了。这样一个让女性主义者恨铁不成钢的暧昧故事,如何与炳万的葬礼联系起来呢?——用一只手。故事中的两位男性都伸出了一只手,它们得以成为同构的两个故事。 “我”因为暗恋的情愫,在信息完全不对称的情况下,选择帮助前辈拍摄节目。“我”是搭救者,那只手是被搭救者不知轻重的伤害。 “我”在水塘命悬一线的时候,炳万伸出了救命的一只手。“我”因为应激和恐惧伤害了那只救命的手。 通过一只手,两个故事都在传达同一句话——“我在搭救你诶,何必下这样的毒手呢?”“我”痛苦地躺在出租屋,这句话,由溺水的故事说出。妙妙的,我喜欢。 炳万的葬礼,“我”虽然没有出席,但比出席感受到了更深刻的感谢、愧疚和思念。 你的夏天还好吗?除了一地破碎的尊严,还有一个令人疼痛的领悟。
当我们在孤独中渴望被关注时,确实容易被那些给予我们一丝温暖的人吸引,就像候鸟本能地追随光的方向 突然想到下面的台词 -Don’t do it again. -Attach youself to anyone who shows you the least bit of attention because you're lonely. -Loneliness is the human condition, No one is ever going to fill that space. The best you can do is know yourself, know what you want, and don't let the cattle get in the way. 还以为出新作了~又看了一遍,还是喜欢!描写感情像手术刀一样精准
《你的夏天还好吗》1.3万字 40min阅读 这已经是我第二次看金爱烂的书了,细腻的文笔一下击中了我的孤独心事(也许是“为赋新词强说愁”吧)。 主要内容 文章很短,讲的是主角徐美英因为大学时暗恋的前辈的邀约,改变了自己去参加朋友炳万的葬礼的计划。到了以后才发现这一切不过是前辈对她的利用。 零碎的想法💡 “窗户周围四边形的黑暗像镜框一样包围着春天。我站在春天中间。” 这是主角最美,最有生命力的场景。可她出于自卑和年轻女孩的被crush赞美的羞窘,将自己贬得一无是处。 其实很多时候我也是这样的,被朋友夸赞下意识拼命找到自己的缺点好来掩饰那些对我来说微不足道的优点。 因为我对那些朋友看到的“优点”并不自信,我害怕那只是恭维、奉承。 因此我更能感到夸别人能夸到点子上的人是多么难得(比如我从来不会因为朋友夸我字写得好而有任何无措,因为我知道这是事实)。 “我也不知道的地方,某个认识或不认识的人因为我而剧烈痛苦。这么简单的事情,以前为什么从来没有想过?这让我颇为困惑。刹那间,泪水扑簌簌地流下脸颊。我连忙伸手擦拭,眼泪还是不停地流。终于,我双手掩面,放声痛哭。“那样被指甲按着,肯定很疼……”“肯定很疼……” 我读到这里有点怅然若失。炳万救了主角,臂上被她抓得青紫斑驳;前辈为了自身利益,让同样的伤痕出现在主角身上。 惊人的相似性,然而两者目的截然不同。 主角思绪一下跳跃到很久以前的夏天,那个时候还有人愿意救起溺水的她。 徐美英认为爱情就是“知道我不在的人”,起源于前辈在酒局上发现她不在于是出来找她。 这换了任何人来都会有一点感动吧,很多时候哪怕普通朋友都不会在意你去哪里。 然而最终让她感到幻灭的是以上不过是因为她大哥的嘱托。 而从始至终仿佛“知道她不在”的只有炳万。 沙漠里缺少雨水,不过一下就是瓢泼大雨,人们容易遭遇突如其来的变故。普通人不但想不到沙漠会下雨,而且也找不到避雨的地方,只能束手就擒。 人总是复杂的,炳万会对着主角做下流的手势,然而主角溺水时,又是他第一个赶来救起。我们太容易因为突如其来的变故而心神不宁,沙漠缺水,所以一旦有水源,我们便溺死其中,不愿再醒过来。 我的肺也像来到陆地的鱼那样急促起伏。 很喜欢作者的比喻。鱼来到陆地被看作上岸,但是没人关注它已经濒死的事实。 永远不要一味地付出,因为你首先是你自己。
徐美英认为爱情是“知道我不在的人”,明明要去参加小学时救过她的男生葬礼,却愿意临时赶去见面。大胃王录影时前辈用她曾经感动过的昵称“小家伙”,提醒她抬起满是芥末和番茄酱的脸,狠狠割伤了她刺猬的心,在逃离嘲笑她的牢笼时,他追出来抓住她,用无力的语气强硬地逼迫她面对……什么都被粉碎在某一个爆发点,明知道是错误却非要等到爆发点不可收拾……她没有赶上葬礼,天花板上流动的光影,让她想起来小时候溺水时水波的光芒,濒死时她曾想抓住的那道光,此时她却背叛了那道光。丧礼的存在预示着食物链条一般青春爱情的死亡,你救我、我救你,皆都毁灭。她一直以为优秀的民洙会救她,却是打架的炳万在所有人都没发现她溺水时救了她的命,她狠狠地抓死那条胳膊,抓得流血,那种疼痛,那种因为自己而留下的痛苦,如今来自一个用心爱却被伤害的男人。只有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才会忍受来自对方给予的痛苦,而不爱她才会舍得伤害她。迷失,利用,爱的卑微只会被践踏,你的骄傲才能让你挣脱他的牢笼。
眉宇间有淡淡的愁,心里面有无处诉说的惆怅和忧郁,学生时代的画面有想象的美好,成年人的世界里真相很残酷。向前走就好啊,那些说不出的心事,那些暗恋过的苦涩与甜,是青春里最隐晦的伤痛,无尽的思念在微笑背后,深深的眷恋在眼泪之中。原来长大,就是把呼啸的喜欢,翻译成那句淡淡的“好久不见”;原来成熟,就是把苦涩与甜都埋进黑夜里一个人的孤独,在醒来后装成云淡风轻;原来最后的告别,不需要暴风骤雨,只是在疲倦的彻底了以后,依然想问一声:你的夏天还好吗?
《你的夏天还好吗?》金爱烂 全文简介 - 嘿,你的夏天还好吗? 金爱烂的文字带着些空气里的潮湿和忧伤,窒息的情绪偶然闯入你的脑中,故事围绕的不是光鲜亮丽的爱情,而是小人物内心深处的挣扎和人性弱点里的首先趋近。 徐美英是个很透明的人,她甚至很少被人看见,于是她的第一次喜欢,是能找到能够发现她的那个人。 故事主要剧情围绕她受到前辈邀请去参加大胃王比赛扮演一个普通职工,而改掉去朋友葬礼的行程。 由这个故事引出了关于美英的两个男主角“前辈”和“炳万”。 拉康说:爱是给出你所没有的东西。 关于前辈是 “世界上有两种男人,一种是无趣的好男人,另一种是有趣的坏男人。 后来我才知道,我喜欢的既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而是能分清人世的复杂和坎坷的男人。” 前辈就像有趣的坏男人,虽是在利用美英,但是他很会说话,就像他看着背着书包的美英照片能说出“我看到了女人的生活”。 就像书里描写的一样,一个毫无存在感的人突然像是变成了主角一般。窗户周围四边形的黑暗像镜框一样包围了春天,而美英“仿佛站在春天里”。 柏拉图在《会饮篇》曾言:“爱是表达我们自身的缺失和渴望,主体是由缺失构成的存在。”美英不善言辞、不善拒绝,她渴望成为前辈那样巧言善辩的人,于是她被前辈所利用。 而炳万曾像普通男孩子一样欺负美英,用欺负表达喜爱,但是在美英溺水后会去救她。炳万也不会正确的表达自己,但是他喜欢美英,他能在美英觉得自己透明的时候告诉她“我看见你了” 小说的封面是一条鱼,一半身子在岸上,一半身子在岸下,美英就像一条鱼一样,当渴求外在认同的时候,就像鱼上了岸,可是她不能在岸上呼吸,她感觉到的存在感是不断的窒息。 而在我向往的爱情,是回归孩子气。 激动的似乎快到爆掉的心脏,孩子天真的笑,眸子里的闪烁亮得出奇,还在回味对长大的想象,明天和小伙伴去哪家疯玩。 孩子气充斥着整个夏天,去奔跑、去疯玩、去摇摆、去舞动、去忐忑不安回家的唠叨,去怀念整个童年,去大胆而又腼腆的生活,肆意大笑,用筷子蘸一点白酒轻轻点在舌尖,皱起小脸,吸溜吸溜驱散辛辣气息,上床也要费尽外婆的的浑身解数,童年,被允许张扬、活泼和无忧无虑。 孩子气不是装出来的,而是带着社会的包容,父母的爱,成长的脚步被人坚定不移的相信,未来可期,我爱护你的天真就像是现在无人容忍我的傻气,于是缺爱的人走向了深渊。 但是爱是一切的解,我爱你,所以就是想带着你在这个浮躁的社会里一起变好,我带你认识人性险恶和人世坎坷,然后和你一起建立一方警惕。 像个孩子一样对你,像对孩子一样爱你。因为爱我愿意妥协你的无理取闹。我不会因为觉得有些话难说出口就不去说,我会爱你,和你彻夜长谈,和你一起建立爱情观,我会照顾你,像照顾我自己那样。 亲爱的我的意思是,我开始为你着迷。 真正的好书,读者的解读能够千人千面,真本书能够引发读者的思考和共鸣,是一个好书。
金爱烂的文字真的很给我一种台湾文学潮湿绵长的味道,和张爱玲一样很会从细节处入手,抓到的情感描写更是细腻柔软,见微知著,不同点在于张爱玲笔下的角色总是带给人一股利刃般的锐气,碎掉也像是瓷器一样,而金爱烂则更喜欢从一些平平无奇甚至有很严重自卑心理的角色入手,柔软到有些胆怯,难过到极致也不敢大声哭泣,文中的英美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因为一次无心的记挂,催生了她天真浪漫的少女心事,此后经年她也一直视那个人为白月光,直到被利用的那一刻,她破灭了幻想,恍惚间想起小时候真正因为被人看见而获救的经历,意识到自己错过了什么。但英美啊,在足够底层,灰暗、基本盘很差的环境里,被看见并不等于被善待,少年的他确实有着救你一面的恩情,以至于成为你浮沉中抓到的唯一的稻草,但他也随意的开黄腔,不尊重你,你太缺光、太渴望被看见,哪怕来的是一点劣质的光,你也会当成救赎,你不是在等待爱,其实只是在等不被忽略。而这种等待,本身就已经把自己放得很低很低了,当一个人始终寻求被看见,她获得的人生也注定是被动的、悬浮的、任人摆布的,英美啊,不要做客体,做被打量、被挑选、被施舍目光的人,你也可以是主体,是主动的、有力量的、在场的人,你就不会把一句随口的关心当成白月光,也不会把一个救过命但不尊重你的人当成毕生念想,更不会在多年后被人利用时,才恍然一生都在等一个不值得的“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