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岁惟
“普济寺有一天突然号称要修缮,闭寺一日。那是因为那天他妈妈要去敬香。” “他身份证上姓叶,护照上姓梁,每个证件名字都不一样。” “她去他朋友的场子找他,拿着地址,硬说那条路就是没有1599号。杨谦南把烟头磕灭,披外套去找她。朋友问是谁面子这么大,还要你亲自接。他勾勾嘴角,说:一瞎子。” 后来有一天她生日,他问她要什么礼物。她说你陪我去普济寺拜佛吧。 她喜欢他身陷茫茫人海,人头攒动,烟熏火燎,菩萨低眉颂,红尘万户侯。他下意识地回眸,频频找她。 她忽然鼻子一酸。 —— 温凛 X 杨谦南
“普济寺有一天突然号称要修缮,闭寺一日。那是因为那天他妈妈要去敬香。” “他身份证上姓叶,护照上姓梁,每个证件名字都不一样。” “她去他朋友的场子找他,拿着地址,硬说那条路就是没有1599号。杨谦南把烟头磕灭,披外套去找她。朋友问是谁面子这么大,还要你亲自接。他勾勾嘴角,说:一瞎子。” 后来有一天她生日,他问她要什么礼物。她说你陪我去普济寺拜佛吧。 她喜欢他身陷茫茫人海,人头攒动,烟熏火燎,菩萨低眉颂,红尘万户侯。他下意识地回眸,频频找她。 她忽然鼻子一酸。 —— 温凛 X 杨谦南
(以下书评涉及剧透,请谨慎观看) 怅然若失。 这是看完之后的第一个感受。 总觉得它还没完,还有后续,男女主是否在一起了呢? 没有交代,这是一个OE结局,男女主没有结婚,但相爱了一辈子。 至于这个OE结局,我对于男女主的评价是“离不开、放不下、又不能在一起”,所以他们不会结婚,也不会领证,只会像前几次一样,蹉跎一生,纠缠一生。 读完之后,只觉得它不愧是最经典的高/干文代表,没有一个地方是拉垮的。 包括剧情。 正在读大学的女主与大她8岁的男主相遇了,就如简介里所说“这是一个有预谋的意外”。 就如同他们的故事那般,隔着家族、世俗、阶级、地位,除了爱情他们一无所有。 最有趣的一点是,男主的人设。 他很爱女主,这是毫无疑问的,但爱在他满分十分的人生里,只占到三分,就算他将这三分都给了女主,也不会为了她失去理智,这三分已经是他能给出的全部的爱。 女主,她的爱比男主更深刻,她会主动的向男主索取爱,她懂爱,但也清醒的爱着男主。 她最后选择与男主纠缠一生,蹉跎一生,对他们来说也是很好的结果了吧。 而且本书还有一个点,就是人物关系与命运的变动。 本书所有的角色都不完美,纵观全书所有的CP,竟然只有男女主走到了最后,其余的全部选择了“将就”,包括曾经的朋友同事,他们都随着时间的流逝渐行渐远,只有男女主是越靠越近。 无论是女主的室友与好友,也会慢慢断了联系,再见也只是好友家人时发的那封请帖。 好友大学时深爱的、分分合合的男生也没有走到一起,她闪婚了个与他颇为相似的富二代。 歌手姐姐,脾气暴躁,与记者姐姐是一对拉拉,曾经收留了事业尽毁的记者姐姐,为了帮她,还得罪了特权阶层的人,喉咙里被灌下玻璃碎,嗓音被毁,但她还是站了起来,重新站在了光芒四射的舞台上,成为家喻户晓的歌星。 记者姐姐则嫁了个男人,还入职了贴饭碗公司,揭露了黑公司的罪恶,刚好就是曾经伤害歌手姐姐的那家公司与老板,也算是为歌手姐姐报了仇。 男主的好友绪X白(忘记他叫啥了,叫他小白吧),他与女主多年好友,合作默契,却因为女主与自己妻子闹翻了,渐行渐远。 也是男主的好友小应,去澳洲留学,死在了异国他乡。 他们各自有各自的人生,只是有的时候有部分交集,在这之后便向自己的人生里呼啸而去,是什么样的结果与剧情,无人知晓,而这个故事则是我们与他们的交点。 读者通过作者笔下的文字窥得他们人生的一角,随后便是再不相逢。 不知过去,不知未来,只有这一段时间。 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场绵绵细雨,它不是暴雨,不会给人强烈的冲击与刺激。 它是一场温柔、细腻的雨,读完之后,只知道自己的阅读生涯都会记得这场雨,一生潮湿。
这就是言情小说么 人生第一次看 好神奇 如果是网文的话 女主的公司一定会变的超级厉害 然后积累足够的财富来打脸男主家人 然后把那个渣男也变成小东西养一养 然而言情小说完全是我想象不到的发展 莫名其妙的有意思 哈哈哈
这篇故事其实很毒,看女性作者写的爱情小说容易收获中毒和麻痹的体验,担心少女儿童被喂食糖衣毒药、在日后的成长过程中滋生贪忌和痴怨。 矛盾的真相是,所有的一切跟真实的爱与生活没有丝毫关系。不可否认作者似是而非的描写手法很有少年情愁的技巧,只是看似优美梦幻的文笔没有引着读者发现内心、探索世界、建立人类本源的联系,而是制作可怖的欲望、自哀与厌弃。当我看主流男性作者的小说,我体会到变强的渴望和人之本心的有序脆弱。可是在这本很有名的小说里,我看到的是失序和混乱的能量。
全文有点歌颂特权的意味,确实没什么“营养”。主线就是貌美大学生接近“大院子弟”,拿到资源后解决了物质问题,出国留学的路子,子弟们的满身贵气是通过文中为非作歹、挥金如土的特权行为营造出来的,恐怕入土的老前辈们都要气活过来了??? 只是叙事流畅,节奏清晰,遣词造句细腻。 “她喜欢他身陷茫茫人海,人头攒动,烟熏火燎,菩萨低眉颂,红尘万户侯。他下意识地回眸,频频找她。据闻地藏王菩萨曾发大愿,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到今日,度尽了吗?” “这一生高楼危塔,纸醉金迷。为你疯魔,是我罪名。” “皇城多少梦,衣香鬓影,一醉方休。” “人生在世一个一个关口,皆非人力所愿。只是时候到了,人要渡江。”
你必须得承认,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就是命好到,连爱都不太需要。 重新看了长夜,其实现在没有意难平了。 温凛始终是清醒的,从开始的很识时务到后来的不识时务。他可以在恰到好处的的时候选择离开,也可以在杨谦南邀她回京时不为所动。 杨谦南是真的喜欢温凛的,可也只到喜欢为止了。 如果说第一次让温凛头也不回的走掉是因为,“我又不会娶她,我妈气什么”。 那最后那次离开,“你走到今天这一步,是凑巧。我恰好走到这里,也是凑巧。”大概真的让人心死。 她曾以为他这些年依旧莺莺燕燕络绎不绝,她以为她不在乎自己当其中之一。可是她没法不在乎,他家里好端端供着一只金丝雀。 毕竟,杨谦南说的是,“再陪我一段” 温凛说,“我就陪你到这了。” 重新审视他们的关系,的确,一开始就是各取所需。温凛一开始就是带有目的性的。只是这其中,说不清是天意还是人为。 杨谦南知道温凛从这里得到了什么,他清楚,但不计较。他是觉得这是应该的,所以始终温柔。从来没对温凛盛气凌人。 可是他也糊涂,因为真的爱上了,所以行事有几分不受控制。 最好的结局就是这样了,他们本就没有现实的可能,只能这样一辈子纠缠不清。在这漫长的一生里,他们是彼此最特别的一段故事。是放在心里却也只能放在心里的人。 一生平庸,一生迷恋杨谦南。 所以温凛这辈子,大概不会再对什么人有那样的爱了吧。 所以她说,“妈,我要是一直不结婚怎么办。” “没关系,我们凛凛已经很好了。” 所以其实于温凛而言,爱情从来不是最重要的。 她选择的,是自己。 所以后来一次次保持清醒,克制自己再回到杨老板身边。 这是温凛。她很聪明,人生的每一个重要机会,她都抓住了。 这样的结局再好不过,她住进了那对漠然众生的眼睛。 红尘万户侯,菩萨低眉送。她喜欢茫茫人海,人头攒动,烟熏火燎。他下意识的低头,频频找她。 杨老板本就不是什么好人,只是他始终温柔。 所以,这一生高楼危塔,纸醉金迷。为你疯魔,是我罪名。 长夜漫漫,你是灯火。
这本书令我大失所望!好歹也是京圈高干文里享有盛誉的作品,就这? 没明白女主怎么就莫名其妙爱上了男主(有人分析她是得知了男主的身世背景+外貌不错后主动接近的),也没觉得男主对女主有什么特殊的偏爱。两个人其实都是凉薄自私的人,自命不凡,感动自己。 槽点太多,最搞笑的情节就是男主为女主妈献血,excuse me?懂不懂什么叫高干子弟啊?!再怎么严控用血,一个亲妈去寺里上香都能清空寺庙开道的子弟,竟然搞不定一点血制品,还要亲自上阵输血,这符合逻辑吗?最刻意的情节就属男主那枚玉佛了,我明白作者想要塑造一个关键的信物,可是这枚玉佛出场太晚了,且前期毫无铺垫,太太太刻意了,纯纯是个强行加戏的工具! 比起《京洛》,很多人不喜欢里面的赵平津和黄西棠,觉得赵平津太狠太渣,黄西棠太贱太惨。可是我能看到赵平津为了西棠付出的一切努力,西棠永远是那个最特别的唯一。他渣是迫于家庭的压力,他狠是因为被作局后的痛苦。她惨是因为她骄傲而倔强,她虐是因为她始终深爱着他且绝不会做见不得光的情人。 可是温凛呢?她确实脑子够用,和杨谦南在一起的时候,既不会亏待自己的感情,也没忘记获取利益,该奔赴人生下一段旅程时,又干脆果断的抽身离去,可谓是做到了利益最大化。可是她太又当又立了,身为一只金丝雀,却不能容忍金主历数带给她的资源;看似清高傲骨,遇到困难了从不忘利用那个圈子的资源人脉。她也太自以为是了,尤其是随Queenta赴宴那次,那样不顾Queenta的颜面,事后还要怪人家冷漠疏远她。真是看得我恶心。 最后,很多人都夸作者文笔好,恕我不能苟同。我一向赞同,好的作品应是“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一切水到渠成流畅自然。可是作者的遣词造句充满了无病呻吟的矫情,实在是修饰太过!
“宁为他跌进红尘,做个有痛觉的人。” 第一次遇见杨谦南时,温凛就被惊艳到了,明明他就安安静静的坐在暗影里,带着那么一丝散漫不羁,仿佛对周围的一切都漠不关心,却有本事让人的目光在他身上停留。于是她鬼迷心窍,跟着他进了电影院,明明两个小时的电影,他们都一点都没看进去,不同的是,杨谦南是因为睡着了,而温凛是因为紧张,杨谦南就靠在她肩上。电影结束,两人随意攀谈,她手抱德文书落荒而逃,封底脱落。很久以后,那天之后,温凛的半生都陷在了一种名为杨谦南的毒里。 自那日之后,雨中再遇,杨谦南认出她,送了她一程,初识的小姑娘坐立难安,她说:“你也不能一直送我。”可出来仍是等到了他,是什么时候彻底动心的?或许那场雨已经给出了答案。下过雨的夜晚清清凉凉,那是一种命运穿堂而过的凉。 后来他俩经常一起吃饭,她一开始还不敢吃生马肉,后来他带她和他的朋友们一起打麻将一起玩,在2010年到来的那个凌晨,满室笑声,一群没有忧愁的年轻男女碰杯问候。那晚月色迷人,灯火煌煌。皇城多少梦,衣香鬓影,一醉方休。应朝禹唱起那首《芳华绝代》:颠倒众生吹灰不费,收你做我的迷。那时候,甚至后来很久很久,温凛都是杨谦南的迷。那夜过后,进入2010年,温凛和杨谦南越走越近,他在她面前从不遮掩本性,他也不惧她逃跑,那时他肆意张狂,有着“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痛快。他给出承诺“我来找你”,即使是很多年很多年以后,温凛再回想起杨谦南这人,竟发现他给过的所有承诺都以不同的方式一一实现。 开始的目的算不上多单纯,温凛陷的心甘情愿,杨谦南也心安理得的照单全收,成年男女之间的恋爱跳过了一开始的懵懵懂懂怦然心动,并非一般的善男信女。不得不说,一开始杨谦南还不算是爱温凛的,他把她当作了他的玩伴,和他之前的那些女人一样,可她又和她们不一样,她太干净了,干净到杨谦南有点怕,他在怕什么,我想是怕自己陷进去吧。他们之间并不像普通的谈恋爱那样天天腻在一起,他们是想起来便联系,忙的时候就各忙各的互不打扰。他托应朝禹照顾她,她便和他们一起玩,杨谦南有空便会来找她,她认识了绪康白,算是朋友更是知己,于是她靠着这样的关系有了自己的工作室,每天忙项目倒也过的充实。一切的转变是从钟惟开始的,那天无意中撞破,她终于认清自己内心的渴望。她不满足于杨谦南对待感情的懒散随意,她想要的更多,她想杨谦南像她爱他一样爱她,于是杨谦南说他愿意试一试。他带她见奶奶,收了奶奶的红包,她以为是奶奶把她错认成了他妹妹,却没想到他早已将她介绍给奶奶,红包背面写:常回来看奶奶。后来直到老人去世她却是再也没有机会踏足过那个院子。他对姑父说那是你侄媳妇,甚至对他妈妈也这么说。可是他们都知道,他们不会也不可能结婚,他妈妈也没有把她放在心上,只当儿子是玩玩,但他已经在心里承认过她了。如果说杨谦南不爱她,温凛自己也是不承认的,他那么尊贵的一个人却给她妈妈献血,他会为了她吃醋,为她强迫隔壁公司的老板装百叶窗,也会为了不吵她休息劝宾馆隔壁房间的女孩不要哭。半梦半醒中,杨谦南认识到,他已经放温凛走进了他心里,历尽千帆最后栽在了一个小姑娘手上。温凛曾问顾璃为什么讨厌杨谦南,她说:“因为我知道,杨谦南是真的爱你的。可是他这个人就只能做到这了。你恨吗,气吗,骂他一万遍也没用。他骨子里是那副死样子,天生不是什么好东西。”温凛却觉得这不怪杨谦南,在爱她这件事上他或许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只是他的方式看起来,总是不大寻常。 日子一天一天过下去,她给钟惟写歌,写她的少女心事,写她的不甘心,她写道:“当日弥散的哪是夜星,是我尘情,把酒对洋,一盏伤心当茶饮。”她给那首歌命名为《夜星》,一如她那天看到的满天星星,遗憾的是那天杨谦南不在。谁会知道,那些星光是她这辈子所有的春风,所有迎风而起的纸鸢。所有遥远的,湮灭的星。 后来一次次的争吵一次次的误会终于把他们推到了命运的岔路口。他有他的圈子,他是老练的猎手,他有尊贵的身份和颐和园边的院子,而她呢,离了杨谦南,她只是一个名校的普通大学生,她什么都没有。云泥之别,在一起的日子都是奢侈,哪还能要求什么永远。即使他为她的一条毛毯送出了他佩戴多年的玉佛,即使他知道了事情的缘由之后不管不顾买了机票甚至动用特权为她截停飞机来挽留她,把那块玉佛完完整整的拿回来送给她。最后她还是不回头的走了。她狠下心想是时候该长大了,只愿杨谦南能永远做个孩子,自私冷漠,一生浪荡,一生自由。所以她不愿再纠缠,他听到她说:“杨谦南,我就陪到这。”原来不知不觉中,她竟比他还能更加绝情。她飞向高空,故事里最浓墨重彩的那个人,终究消失在茫茫人海里。 两年后相见,周围的很多人都已经渐渐疏远,早已物是人非。温凛在上海定居,开始为了生活逐渐趋于圆滑,三次再遇杨谦南,她发现这个人对她的影响力依旧不减当年。此时的杨谦南已经接受家里安排和姚玥结婚,他过的并不好,再遇温凛,他还是想追回她。第三次再遇,她回之前的四合院收拾东西,望着宅门前的桃花,灼灼夭夭,不由得想起“玄都观里桃千树,花落水空流。”词到最后一阙,零落山丘。后来钱东霆犯事,他被牵连被迫出国,把四合院给了她。那时正值三月,桃花复含宿雨,柳绿更带春烟,院墙内外,皆是好时节。 又是一年,杨谦南偷偷回来为她过生日。他们去普济寺拜佛,她记得第一次听人说起这个寺庙,也是在京城某条公路上。叶骞讳莫如深道,普济寺年年开春闭寺一天,是因为他妈妈要去敬香,今年已经不会了。满城烟沙里,来拜佛的人不少。香客熙来攘往,莲花幡悬迎风而飞,大风扬起大雄宝殿前宝鼎里的红纸与香灰,像许多破碎的宏愿弥散在空中。地藏殿是巍峨的三层飞檐,殿宇大而空旷,蒲团摆得齐齐整整,上有僧众念经。温凛独自绕至谛听座下,瞻仰地藏莘萨的佛像金身。来往人声隐没在浅浅佛乐中,温凛驻足良久,再回头时已然和杨谦南走散,温凛呆呆地看着眼前画面——杨谦南似乎出佛殿走了一圈,在熙攘人群中遍寻她无果,又折返回来,终于找到她。他三两步走来,见她站在一柱檀香边,牵她的手让她换个地方站:“这地方不呛?”温凛摇头说没事,却突然一低头,鼻子泛酸。 她喜欢他身陷茫茫人海,人头攒动,烟熏火燎,菩萨低眉领,红尘万户侯。他下意识地回眸,频频找她。 据闻地藏王菩萨曾发大愿,众生度尽,方证菩提。 到今日,度尽了吗? 她想起许多许多往日,想起许多许多过去,那些恨意淬骨,刀刀锋利。到后来乱剑迷作坐烟.。洪流筑成佛像,半生仿佛在这一眼流逝殆尽。 这一生高楼危塔,纸醉金迷。为你疯魔,是我罪名。 初看时我便觉得,平凡女大学生和京城高干子弟之间的感情,无论当初怎么美好,都不会最终走入婚姻。他们的重逢是凑巧,甚至连在一起也是。杨谦南懒散惯了,他不会全心全意像其他普通人一样爱温凛,但他也在以自己的方式表达爱意。这八年像一个死结,把他们越缠越紧,越想解脱却越是纠缠。看完有一种怅然的感觉,虽然早已料到结局,但却仍觉得惋惜。这篇文就像清明时节的雨,纷纷而落,下到人心里,让人久久回味。最后温凛的哭,想必已经释怀。在番外里,温凛一直陪在杨谦南身边,他们没有结婚,但却没什么两样。不管将来怎样,他们会怎样,她都不再追问。当初的那句:“以后的情人节,我都陪你过。”好像是一个名单公示,告诉他:这辈子,我给你了啊。她对他的态度,好像就像那年KTV里她和应朝禹合唱过的那首歌:“烈女不怕死,又何惧你,不会失去血性和品味。”她希望他这辈子不被任何人束缚,他仍是那个洒脱自由的杨谦南。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你给予我漫漫长夜,也做我走出长夜的熠熠灯火。
已是第二次读这本书,从中再次细品出许多没有注意到的细节。 初见,是温凛的一见钟情,不自知亦或有意地追逐杨谦南的身影到了电影院,是她此生最大的豪赌,也为他们的相处模式埋下了伏笔。 他们的初见,在杨谦南的记忆里,最深刻的是温凛鼻尖褐色的小痣,在未来的漫长岁月里,杨谦南回想起这一幕,是否也会唇角微弯。 情人节那天,温凛做了最充分的准备,想把自己彻底献给杨谦南,当她随着服务生打开那扇门,看见的却是钟惟与杨谦南暧昧地共处一室,在此之前,她知道的,杨谦南轻佻风流,身边女人无数,可她终究未亲眼目睹。 这也让我想起温凛没看见的细节,温凛特意提前赶到北京,在钱包丢失,依旧花了自己所有的零钱去找杨谦南,她在风雪中迷路,找不到方向,看见杨谦南出现,感动与爱意流淌在心中,却不知在接到她电话前,杨谦南怀里搂着另一个女人。 可是温凛又怎么会不知道,她嗅到了杨谦南身上杂乱的香水味,她不说穿不深究,乖巧的不像话,可情人节酒店房间里的一切让她无法再像以前一样逃避。 她无法像钟璃一样大哭大闹,对男友大骂分手后又回头挽留,这般轰轰烈烈的行事作风不是她。 可她选择了原谅,选择了视而不见。 因为从一开始,就是她在追逐杨谦南。 杨谦南始终高坐神台,温凛如何努力,也改变不了她是渺渺人海中的一员。 他下不来,她上不去。 温凛哭着说,我知道你没那么喜欢我。 杨谦南以为她会说分手,她没有,她只是哭,让杨谦南怕了她,那颗冰冷的心也被这滴泪浸透,生出几分暖意。 杨谦南的爱太少,少到温凛有了全部,也觉得不够,温凛把全部的心,全部的爱都献了出去,可高坐神台的他,本就不需要爱的供养。 所以温凛说,这世上有些人就是命好到,连爱也不太需要。 短视频上会说,温凛是捞女,她拿了那么多。 但她从一开始就是为了爱,追逐杨谦南,就是飞蛾在扑火,她无法克制爱的本能,杨谦南站得那么高,她只有踮起脚,再踮起脚,才能生出几分可以摸到他的虚妄。 杨谦南也不过是用他最不在乎的东西(钱或资源)来弥补温凛捧出最珍贵的真心他却无法回应的愧疚。 值不值得,只有当事人说了才算。
2022年我第一次读到这个故事,这个故事像一个为你调好的温度、湿度和气味的空间,只要坠入就会十分舒适沉浸 我曾为这个故事付出此生难有的热忱,打卡他的每一个地点,寻找主人公存在的每一份痕迹,哪怕现在年岁渐长,每当我在社媒平台看到这个故事,我也会为之感动 可要说故事里的哪个人物吸引我,哪个情节吸引我,我也说不出,只是读到这个故事,我的心便会沉静下来,或许这就是缘分 而温凛和杨谦南的故事也因缘分展开,他们都不是完美的人,骨子里都存在劣根性,喜欢热闹却又本性孤独,正所谓“要么庸俗,要么孤独”,而两个孤独之人的缠绵悱恻是21世纪最伟大的童话 最后分享全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片段: 徐汇中学,从前是徐家汇天主教堂。 杨谦南后退一步望了望那标志性的红楼尖顶,随口说,还挺漂亮。 温凛说:“法国人办的,以前是个教会学校。” 她随着他的目光望进去,学校的校舍还保留着当年的水磨红砖和花岗岩,古希腊风格的科林斯式柱子撑起莨苕叶花纹,夜色里依稀是座教堂。 “我刚搬过来的时候,有一天和一个本地姐姐路过这里。她说上海零几年的时候下过一场大雪,当时学校已经放假了,里面安安静静,红楼飞雪,漫天鹅毛,一到晚上像穿越回民国。那时候才好看。” 关于我为什么会喜欢这个片段,很简单,因为这是他们重逢之后第一次真正的靠近彼此,在我的心里,他们从来没有某个瞬间像这个瞬间一样离彼此这么近过 “凛国吹南风,长野有雾灯”愿薄情的人不再薄情,愿绝情的人不再绝情,幸福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