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说中的大熊
当诺兰镜头对准三千年的《奥德赛》,这部西方史诗源头,不再是遥远晦涩的古典文本。 特洛伊战争落幕,奥德修斯踏上归途。等待他的不是凯旋,而是长达十年的海上漂泊:忘忧花使人遗忘来路,女巫的安逸牢笼人心,海妖歌声蛊惑心智,永生女神许以没有苦难的永恒乐园……《奥德赛》写的从来不止一场海上冒险之旅。 本书卸下经典厚重的阅读门槛,打通古典史诗、电影改编与当代现实,梳理了史诗的叙事脉络与精神内核,并依托诺兰的创作理念,解析其为何选择重述这则古老故事与影视改编逻辑。我们也由此望下当下,看到现代人普遍经历的漂泊、试错与成长。 翻开本书,轻松读懂经典史诗《奥德赛》和诺兰电影来龙去脉。 注:本书标题一分钟读懂跟一口气读完、半小时读懂、秒懂等表述相似,只表达图书的通俗好看、阅读速度快,是文学修辞,并不代表阅读时间承诺。
阅读3小时,留下1条笔记,41条划线标记,8.8分。 在看本书前,先阅读了《奥德赛:为什么伟大》,两者的部分内容大同小异。但从解读奥德赛史诗创作的角度,个人更喜欢前者,解析的更加有层次,从创作技巧、内容结构、叙事节奏,以及对后世文学创作的具体影响,都做了深入浅出的剖析,是理解奥德赛作品的上乘之作(见上一篇书评)。 而本书的独特之处在于:一是从诺兰导演改编的再创作角度进行了分析;二是从西方文化传承的社会角度做了分析。也都很有收获。 尤其是作者对史诗重墨刻画的“归家”的社会学并人类学解析: “假如家本身是一段关系,那么只要这段关系还在,家就不会随着地点的变换而消失…… 故乡当然有可能会消失,但家却是可以重建的,而重建的坐标未必就是出生之地,而是那些与自己深切相连的人…… 这正是奥德赛的内核:归家从来不只是回到一个地点,而是回到人与人之间的联结……” 我当时有感而发,留下了唯一一条笔记: “家,是与生俱来的身份。 出生的家:是父母给予的,是父母的孩子,是成长的地方,是手足的手足,是邻居的邻居,是大院的大院,是同学的同学,是你生命之河的起始源头…… 成家的家:是妻子给予的,是妻子的丈夫,是孩子的父亲,是同事的同事,是又一个成长的地方,是你生命之河的丰沛百川…… 老家的家:是祖宗给予的,是家族的子嗣,是亲戚的亲戚,是你生命之河的千年山巅、万年冰川…… 家,是血缘,流自父母,流向孩子,是你生命中唯一永恒不变的身份。 上述三个家之外,都是漂泊,都是奥德赛式二十年的闯荡、征战、拼搏、胜利、失败、诱惑、挣扎……但永远指向归家之途,指向你身份标签的生命之歌。” 阅读一本书,能在舒心愉悦、引悟共情之余,得几处触动自己的地方,升华自己的认知,修缮自己的正念,加持自己的诚意与修身,就是值得的好书。
前阵子读《奥德赛》时总拿它和《悉达多》对着琢磨,好多细节都不太清晰了。这次翻这本解读版,算是把脑子里零散的记忆彻底捋顺了。 以前只当是个英雄十年归乡的神话,这次才品出多层味道: 说它是虚构史诗吧,剥掉神祇、怪物的外衣,内核其实是青铜时代真实的文明回声——塞壬海妖是凶险海域的拟人化,整套故事更像古希腊人代代相传的“航海日志”,特洛伊木马的典故甚至一直沿用到今天的电脑病毒命名里。 最颠覆的还是英雄观。和阿喀琉斯那种靠蛮力碾压的勇武型英雄不一样,奥德修斯的标签是“足智多谋”,骗独眼巨人的文字游戏、传世的木马计,全是靠巧劲破局。 更难得的是他一点都不“完美”: 会因为骄傲闯祸惹怒海神,会在安逸的女巫岛上滞留一年忘了归期,会恐惧、会流泪、会一次次栽跟头。 可哪怕浑身都是普通人的弱点,他连女神奉上的永生都能拒绝,始终认准回家的方向。这种带着裂缝的坚持,比毫无瑕疵的完人形象动人太多。 还有里面的女性角色根本不是背景板: 珀涅罗珀靠织布拆布的计策独撑二十年家业,智谋完全对标奥德修斯的木马计;雅典娜、喀耳刻、卡吕普索各有各的力量、主见和选择,从来不是等待拯救的奖赏。 其实放到今天看,我们每个人的日常都是一场微型奥德赛。 不用和怪物搏斗,却要和欲望、无聊、孤独、焦虑挨个过招。所谓归乡也未必是回到出生地,认领一路的得失成败,接受所有经历塑造出的自己,就算走完了属于普通人的英雄之旅。 就像诺兰先拍《奥本海默》讲人如何走向毁灭,再拍奥德赛式的故事讲人如何从毁灭里归来,这份跨越三千年的共鸣,才是经典真正的生命力。
奥德修斯十年漂泊返乡,他的人生旅程,不只是对抗海怪、跨越海洋的冒险,更是和自我博弈的过程。 面对独眼巨人,他没有被情绪控制,懂得收敛锋芒,不硬碰硬,用智慧化解了危机。面对塞壬海妖致命的歌声,这是一种诱惑,是人性欲望的现实面,常人无法靠意志力硬扛。其实真正的自律不是和欲望正面死战,而是在理智清醒时提前设置屏障,预防冲动,为失控保留好约束。 我们身处即时满足的当下,短视频、速达的服务(快递、外卖)让我们习惯想要就立刻得到回报,耐心慢慢变成稀缺的品格。可奥德修斯漫长的归途、珀涅罗珀往复织拆布匹的等待告诉我们每一个人:坚持的价值不完全在于看得见的结果,更在于训练自己承受没有反馈的漫长时光。那些耐得住沉寂的心力,可以迁移到事业、感情与自我成长之中,支撑我们走完那些看不到光亮的阶段。 人生本就是一场孤独的奥德赛,风浪、迷茫、痛苦、挣扎、伤痕大多只能由自己独自消化。“回家”是心灵的安顿,不是变回当初未经磨难的自己,而是接纳一路所有得失与伤痛。 电影神话写英雄,其实写的是现实每一个普通人。我们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奥德赛”之中,去对抗欲望、熬过等待、独自穿越各类困境。当读懂奥德修斯,读懂人性,学会隐忍、克制与坚守,在这个浮躁的时代守住自我本心,历经千帆海浪之后,定能寻得属于自己内心的伊萨卡。
这本导读书,让我在IMAX厅里没睡着——《奥德赛·荷马史诗:一分钟读懂诺兰电影背后》书评 + 电影观后感【每个人都应该有属于自己的英雄之旅】 先坦白两件事。 第一件:进电影院之前,我对《奥德赛》的了解,大概就是“木马计”“一帮希腊人划船回家,路上遇到独眼巨人”这个水平。跟大多数人差不多,知道名字,不知道内容。 第二件:这篇文章不是书评,也不是影评。它是我看了书、看了电影、又想起自己创业这些年走的路、和在工作室里跟学生说的那些话之后,混在一起长出来的东西。所以它不专业,也不工整,但它是真的。 说回正题。 我想去看诺兰那部三个小时的IMAX版,总不能进去当观众里最懵的那个吧?于是在一个周末下午,翻开了这本《奥德赛·荷马史诗:一分钟读懂诺兰电影背后》。5.6万字,两三个小时翻完。微信读书88.5%的人点了推荐——这书大概率不会骗你。 然后我就进了IMAX厅,三个小时,全程没睡着。边上有人打呼噜,我精神得很。 因为人家看到的是“海上漂流打怪”,我看到的是一个男人花了20年,只为重新成为自己。 这本小书就像一副“翻译眼镜”,帮你把2700年前的史诗翻译成诺兰的镜头语言,再翻译成你我能懂的人生。如果你也想去看那部电影,真诚建议:花两三个小时先读完它。 90%的观众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而你,将是那10%。 三张脸,三代人的“奥德赛” 诺兰这次选角,简直像是故意的——每个人身上都带着“前世记忆”。 奥德修斯,马特·达蒙。 这不是《心灵捕手》里那个天才少年了,是被海风腌了20年的中年男人。他回到伊萨卡的那一刻,眼神里没有狂喜,只有疲惫和空洞——像那种“终于到家了,可我已经不是当年的我了”的感觉。年轻时毁掉特洛伊城,老了要用余生去愧疚。谁没年轻过呢?但代价这东西,老了才真正算清。 儿子忒勒马科斯,汤姆·赫兰德。 我刚看完暑期档那部新《蜘蛛侠》,再进电影院看到荷兰弟穿着古希腊战袍站在那儿,我的脑子瞬间卡壳了。上一秒他还是穿着紧身衣在纽约高楼之间荡来荡去的超级英雄,下一秒就变成了一个被父亲缺席20年的古希腊王子。我的天呐,就好像那个蜘蛛侠穿越回了古代,成了奥德修斯的孩子。 但奇妙的是,这两个角色之间真的有某种“灵魂的延续”。《蜘蛛侠》里的他是被“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砸中的少年,这里的他是被“父亲缺席20年”砸中的少年。两个故事共享一个核心命题:如何在巨人的阴影下,活成自己。 不管那个“巨人”是钢铁侠的期待,还是奥德修斯的名声。这种“跨时空”的选角巧合,大概是诺兰留给观众的彩蛋吧。 妻子佩涅洛佩,安妮·海瑟薇。 没错,就是《穿普拉达的女王》里那个初入职场的安迪,也是《实习生》里踩着高跟鞋撑起一家公司的朱尔斯。从职场菜鸟到时尚女王,再到苦等奥德修斯20年的王后,她总能把那种“在困境中守住自己”的力量演得让人信服。 这部电影里,她撑的不是公司,是20年的等待、108个求婚者、无数个白天织布晚上拆的日夜。她守的不是王位,是“相信”——在没人知道明天会不会好的时候,她选择了等。 三代人,三种“奥德赛”——一个漂泊归来,一个长大成人,一个守住灯火。没一个是容易的。 木马计里最震我的,不是“聪明”,是“熬” 书里有一段,我翻来覆去看了三遍——躲在木马肚子里的希腊士兵,在幽闭、黑暗、恶臭的空间里蜷缩一整夜。旁边是同伴的粪便和尿液,空气稀薄到呼吸困难,但他们不能出声、不能动,连死都不能死出声来。 我们从小听到大的“木马计”,一直是个“智谋胜利”的故事。但读到这段我才猛然发现:英雄的胜利,从来就不干净。 它是用忍受、屈辱、肉体的代价换来的。那一刻我看到的不是计策,是一群活生生的人,在黑暗中硬生生地“熬”过去。 英雄的伟大,有时不在于他有多聪明,而在于他熬过了多少你不敢想象的时刻。 东西方英雄,终点不一样 《奥德赛》诞生于约公元前9到8世纪,差不多是中国的西周时期。同一时期,东方的英雄史诗也在孕育。 把奥德修斯和孙悟空、哪吒放在一起看,你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差异: 西方英雄的终点是“回家”。 奥德修斯花了十年漂泊,只为夺回王位、回到原点。他要的是回归。 东方英雄的终点是“觉醒”。 孙悟空从妖猴到斗战胜佛,哪吒削骨还父、喊出“我命由我不由天”——他们要的不是回到哪里,而是成为全新的自己。 所以西方英雄问的是:“我怎样才能回去?” 东方英雄问的是:“我怎样才能成为真正的我?” 一个教人“找到归途”,一个教人“打破宿命”。两种浪漫,两种力量,没有高下,只是不同。 而西周时期的中国,已经建立起宗法制度和礼乐文明,强调家族秩序和天道人伦。同时期的希腊,神还在打架斗殴、争风吃醋。如果说东西方文明在起跑线上就有了分野,那中华文化从一开始,就走上了一条更关注“如何活”的轨道。 诺兰自己,也走了50年的“英雄之旅” 聊完电影,我还想八卦一下诺兰本人。因为他的故事,就是一部活生生的“英雄之旅”。 他小学就读了《奥德赛》简写版;大学读英国文学,《奥德赛》是正式课程。21世纪初他曾有机会拍《特洛伊》,结果没成,但脑子里那个“木马半陷沙滩”的画面,在他心里搁了近20年。他甚至说,《奥德赛》的叙事密码“存在于我拍过的每一部电影里”。 1997年,他和几个朋友凑了6000美金拍了一部黑白电影《追随》,从灯光到剪辑全是自己动手。后来《记忆碎片》《蝙蝠侠》三部曲、《盗梦空间》《星际穿越》《敦刻尔克》《信条》《奥本海默》——一路走来,电影累计拿了18座奥斯卡奖杯、创造超70亿美元票房。 但最让我佩服的,是他面对新科技的态度。 全世界都在喊“AI来了,岗位没了,要完蛋了”,诺兰怎么做的?他坚持用胶卷拍《奥德赛》,在人人追求“更快更便宜”的数字时代,选了更慢、更贵、更难的一条路。但他又完全接受数字化——用最新科技做音效、做剪辑。只是在“拍摄”这件事上,他守住了底线。这不是固执,是选择。 他要的是胶卷的光影质感、真实的物理重量、演员面对实体布景时的反应。顺便说一句,他到现在都不用智能手机。这大概就是对“守住自己相信的东西”,最硬核的注脚。 拍《星际穿越》他种了500英亩玉米地;拍《信条》他炸了一架真飞机;拍《奥德赛》他在洞穴里搭了近20米高的独眼巨人机械傀儡,一千名士兵全真人实拍。整部《奥德赛》没有任何CGI特效,是全球首部全程IMAX胶片拍摄的电影,用了200万英尺胶卷,相当于609公里。 从7岁拿摄像机拍玩具兵人的小孩,到6000美金拍电影的穷学生,再到全球超70亿票房的导演——他用了50年,完成了一场属于自己的“奥德赛”。 两个细节,很多人没看懂 电影里有两个细节,我想单独说一下。 第一个:那个不断跟他对话的“她” 赞达亚饰演的雅典娜,在诺兰的改编里,不是女战神,而是一个被奥德修斯在特洛伊屠城时杀害的女祭司。诺兰说得很直白:雅典娜这个角色,是他内心愧疚的投射。她不是神,是良心。每一次她出现,都是在提醒他那些他不想面对的事。电影最后,当奥德修斯终于直面了自己的罪孽时,她就不见了。因为她不需要再出现了。 第二个:那个把贪婪同伴杀死的女人 女巫喀耳刻,杀死了那些贪婪的、心怀不轨的同伴,而那些内心干净的人,她放过了。这其实是一个 “贪婪即死亡”的隐喻。 说到这里我突然发现——这不就是《千与千寻》的“前传”吗?宫崎骏的那部动画,核心情节正是借自《奥德赛》卷十: · 《奥德赛》里:奥德修斯的同伴被女巫喀耳刻用魔法变成了猪。 · 《千与千寻》里:千寻的父母因为贪吃,被汤婆婆变成了猪。 都是“人变猪”,都是因为“贪婪”和“僭越”受到了惩罚。但惩罚的方向不一样:《奥德赛》里贪婪的人会死;《千与千寻》里贪婪的人不会死,但会“失去自己”——忘了名字,就再也回不去了。一个说“贪婪会杀死你”,一个说“贪婪会让你不再是你自己”。 这两个细节串起来,其实在说同一件事:真正的敌人从来不在外面,在里面。 那个不断拷问你的“她”,是你自己的良心;那个杀死贪婪者的“她”,是你自己选择的代价。奥德修斯最大的敌人不是独眼巨人、不是海妖、不是风暴——是他自己内心的罪疚和傲慢。而当他终于直面了那些罪疚,他才真正回了家。 诺兰用2700年前的史诗,讲了一场 “一个人如何与自己和解”的内心战争。 IMAX震我的三件事 三个小时坐下来,IMAX震到我的不是特效,是这三样东西: 一、画面填满你的余光。 七层楼高的银幕,巨浪翻过来的时候你的余光里全是水,那种“被包围”的感觉,小屏幕永远给不了。 二、声音从四面八方压过来。 海啸来的时候座椅在震,风声从左边刮到右边,木马肚子里木材在压力下吱呀作响——窒息感,声音帮你完成了一大半。 三、马特·达蒙的眼神。 归乡那一刻,在七层楼高的脸上,你能清清楚楚看见他眼里的空洞。那不是“我回来了”的兴奋,是“我回来了,可我已经回不去了”的疲惫。 IMAX最大的用处,就是让你没法分心。它把你按在座位上,强迫你和那个漂泊了20年的人一起呼吸,一起沉默。 电影结局的小改动,藏着大智慧 诺兰改了原著结局:奥德修斯没有留在伊萨卡当国王,而是把王位给了儿子,自己和妻子再次出海,去祭奠战死的亡灵。 很多人问:好不容易回来了,怎么又走了? 我琢磨了很久,这个改动其实很深——奥德修斯回归的不是王位,是一个身份:丈夫、父亲、一个愿意和妻子一起承担过往的人。 佩涅洛佩等了他20年,等来的不是一个“国王”,是一个愿意和她并肩站在船头的人。 你看他这一路——年轻时为了荣耀出征;然后为了回家,在海上漂了十年;最后,他再次出海,不是为了征服什么,而是为了和妻子一起,去祭奠那些死去的战友。 这不是退步,是升级。 他从“为了家国出征”,变成了“为了家人出征”;从“为了荣耀出征”,变成了“为了心安出征”。 英雄的终极归宿,是成为最好的自己——一个更好的丈夫、更好的父亲、更好的儿子,一个真正活明白了的人。 其实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英雄之旅 我原来是一个学校的老师,后来去了科技企业,再后来遇上了智能教育这个项目,自己出来创业。引流、讲解、成交、售后,全部我一个人干。说实话,这个过程真的克服了很多艰难险阻,经营也还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但我还是坚持下来了。 为什么坚持?因为我每天面对的不是数据,是活生生的人。那些难缠的孩子——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不说话的、对学习彻底放弃的、对父母大吼“你别管我”的。还有那些焦虑的家长——整夜睡不着的、偷偷抹眼泪的、把全部希望都压在我身上的。 我用自己的方法去托住他们。心理咨询,帮孩子把心里堵住的那块石头撬开;学业规划,帮家长看清楚“我的孩子到底该往哪走”;技术手段,精准找到每个孩子潜能最大的那个出口。有时候一个方案改十几遍,有时候跟家长聊到深夜,有时候孩子一句“老师,我好像有点明白了”——就那五个字,能让前面所有的熬,都值了。 所以当我在IMAX厅里看到奥德修斯在海上漂泊了十年——他没有停下来。他一直在划。 我在黑暗里看着屏幕上的他,心里涌上来的是自己的画面:深夜写完方案关上电脑的那一刻,周末还在回复家长消息的那一刻,被拒绝无数次还要说“没关系我们再试试”的那一刻。 我不是在看奥德修斯。我是在看我自己。 看完电影第二天,我回到工作室,一个高三的孩子问我:“老师,努力真的有用吗?” 我想了想,说:“有用。但努力不够,你得有那种——人家划桨你也在划,人家停了你还划——的东西。那种东西,叫信念。” 从“木马肚子里”回来的那天 走出电影院那天,我回到工作室,跟我的学生们讲了那个“木马计”的细节。 我说:“你们都在历史课本上听过‘木马计’——希腊人假装撤退、留下一匹木马,特洛伊人把它拖进城里,晚上希腊士兵从木马肚子里跳出来,屠了城。但你们知道吗?那些士兵在木马肚子里蜷缩了整整一夜,旁边是同伴的粪便和尿液,空气稀薄到呼吸困难。他们不能出声、不能动,连死都不能死出声来。” 学生们瞪着眼睛看我。他们听过这个故事,但从没想过“里面的人是怎么熬过来的”。 我说:“你们现在刷的每一道题、读的每一本书、熬过的每一个深夜,都是你们在‘木马肚子里’的积累。它们看起来孤独、枯燥、看不见意义,但总有一天,它们会成为你攻下那座‘城’的弹药。你未来的那个理想中的自己,就是靠这些‘难熬的时刻’一口一口喂大的。” 有个学生沉默了很久,说:“老师,我以前觉得‘坚持’是一个动词,现在觉得它是一个名词——就是那个‘你在黑暗里忍着不出声’的过程本身。” 我听完鼻子有点酸。不是因为他说得对,是因为——我想起了当年那个在体制里犹豫要不要出来的自己;想起了创业初期一个人做引流、讲解、成交、售后的自己;想起了每次市场测试失败、换个方向再来一次的自己;想起了深夜改方案、第二天早上还要笑着面对家长和孩子的自己。 那一刻我知道:我不是一个人。我走过的路,他们也在走。而我能做的,就是把我从这本书、这部电影里看到的“光”,伸手递给他们。 哪怕只有一盏小灯,也足够照亮一小段路。 这本书,就像你英雄之旅的一盏小灯 说实话,你不一定要去看电影。但你要过好自己的英雄之旅。 这本书的好处在于:它不会给你答案,但它会给你一点光。它会让你在迷茫的时候,想起那个漂泊了20年的人;在觉得“熬不下去”的时候,想起木马肚子里那些士兵;在想要放弃的时候,想起佩涅洛佩日复一日地织布又拆布。 它告诉你一件事:英雄不是天生强大的人,是那些即使害怕、即使疲惫、即使不知道终点在哪里,依然选择继续划桨的人。 而看完这本书,你真的会忍不住想去看电影。不是为了看特效,是为了亲眼看看那个漂泊了20年的人,是如何在黑暗中熬过来的。 写这篇文字的“源头” 顺便说一句,有人看到这篇文章,问是灵感来自哪里。 我想了想,还真是个人经历 它的“种子”,是我在一个社群营销培训上捡到的。那个老师说了一句话:“你要把你的项目,写成每一个客户的英雄之旅。他们原本在痛苦、在徘徊、在单打独斗,遇到了你的项目之后,他们终于成了自己想要成为的那个人。” 当时我只是觉得“这个思路挺好用的”。呃,培训班我还是优秀学员,毕业我的方案也是优秀。 后来当我坐在IMAX厅里、看着奥德修斯在海上漂泊了十年还不肯停桨的时候,那句话突然从“营销技巧”变成了一种理解世界的方式——原来我自己,也一直在走自己的英雄之旅;原来我每天面对的那些孩子和家长,他们也在走他们的。 于是我就把电影里的奥德修斯、工作室里的孩子和家长们、还有我自己创业这些年“死磕过来”的碎片,全部放进了这个“英雄之旅”的筐里。 它是从一段真实的培训、一部真实的电影、一份真实的工作经历里,自己长出来的。 最后,推荐几本延伸阅读陪你继续走的路 📖 荷马《奥德赛》原著——导读书是“翻译眼镜”,电影是“视觉盛宴”,原著是那口“深井”。电影里的奥德修斯是诺兰的版本,压抑而苦闷;原著更丰富、更狡黠、也更有人味儿,读了你就知道,电影给你画面,原著给你呼吸。 📖 约瑟夫·坎贝尔《千面英雄》——“英雄之旅”的源代码。读完你会发现,所有故事都长一个骨架——启程、启蒙、归来。 📖 克里斯托弗·沃格勒《作家之旅》——坎贝尔的“好莱坞翻译版”,《狮子王》《星球大战》都在用这套结构。 📖 李天飞《西游记大阅读:大圣齐天》——孙悟空的“英雄之旅”解码版。 📖 于秀溪《哪吒传》——“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完整版,120万读者读过。 📖 曲黎敏《孙悟空的中国古典式英雄之旅》——从儒释道角度解读“西游”背后的修行密码。 奥德修斯离家20年,孙悟空被压500年,哪吒剔骨重生……英雄的路,从来没有捷径。 你可能也正在自己的“奥德赛”里漂着。没关系——只要方向对,就不怕路途遥远。慢一点也值得。 那本小书和那部电影,就是帮你照亮归途的第一盏灯。 而这句话,也送给看到这里的你——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英雄之旅。 不是口号,是我在心里默念过很多遍的话。 它陪我走过创业最难的时刻,陪我在深夜改方案时相信自己还能再往前走一步。而现在,我也把它轻轻递给你——不管你是在犹豫要不要辞职,在纠结要不要继续读书,在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了路,还是只是在某个普通的晚上,觉得有点累、有点看不见岸了—— 你的路,你自己走。你走的每一步,都算数。 愿你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那盏灯,你也配得上。😌
人的成长,从来都不是一场一劳永逸的觉醒,而是无数次周而复始的自我抉择。我可以暂时遗忘初心,可以中途迷失方向,也可以在歧路上跋涉彷徨。但只要我还记得心之所向,便永远来得及重整行装,再度奔赴远方。 这便是奥德修斯的动人之处,他并非完美无瑕,恰恰因为会动摇、会迷失、会犯错,活人感十足,因此远比各种故事中的完美英雄更贴近真实的人。完美的英雄只能让人仰望,而一个屡经迷失,却一次次重新抉择的凡人,才让我们在他身上,看见了属于自己的可能。 比心诺导❤️。
本书降低了荷马史诗的阅读门槛,不用啃晦涩原著,就能理清奥德修斯十年漂泊的完整故事。书中还结合诺兰电影,把古老故事和影视改编放在一起解读。很多古老经典看着高深,选对通俗解读读物,普通读者也能轻松读懂流传千年的故事内核。
这真是能让人智慧升维的一本好书,值得好好品读♥ 之前不懂什么才是真正的“诺兰电影”、什么是“奥德赛”、什么是延续三千年的“荷马史诗”,这会显得自己诚实还是无知呢?当然这不重要。 看完这本书,对我来说是重新学习了遍世界历史和人文地理的感觉, 还有像看了几部史诗大剧的既视感与穿越感。 对诺兰的电影风格“时间”有更深的认知,对«奥德赛»电影也因为这本书更有期待感…… 这本书写的清晰易懂但不失逻辑缜密,看起来是解密远古几千年的记忆却用直击灵魂的现代故事让人心灵一震。 塞壬式诱惑与预设的绳子方法,科普了星巴克的女神原来是塞壬~咖啡香气的诱惑,罗永浩6个亿还债的经典重现… 原本深奥的西方文化总结耳目一新并完整的诠释,让我对冒险精神有更不一样的理解。 “家”与“归途”的深度阐释能让人心更平静与松弛~是心的安放,自我价值的确认,自我的完整。 这本书告诉我们每一个人都在经历“奥德赛之旅”: 遭遇风浪,对应的正是人生的坎坷; 遇见诱惑,对应的正是世间的名利; 经历孤独,对应的正是无人理解的那些时刻; 不断地犯错、不断地自愈、不断地前行,最终只为奔赴那属于自己的人生归途… 有机会把自己的“奥德赛”之旅写出来给自己存个档吧
小书挺好读的,发散思维,围绕奥德赛展开多重分享,归家,归家,有家胡不归,无家应恨谁,天涯零落叹知音,你懂了自己的奥德赛了吗?
这本书,作为看完电影后补充阅读的资料,是相当不错的。特别是中间几章,无论是对于奥德修斯的心理与旅程解读,还是对诺兰电影相关的资料补充,都是相当不错的。但是,美中不足的是,书里太多重复的内容被重复炒冷饭,此外,作为一个想要了解奥德赛电影背后故事的读者,特别是对西方神不甚了解的中国读者,我却很少看到奥德赛背后那个希腊神话世界整体的轮廓,什么是宙斯的规则?神与人的关系是什么?为什么雅典娜要庇护奥德修斯而波塞冬和太阳神却会大大惩罚人类? 这本书,讨论奥德修斯身上的精神,各种角度的剖析,对西方文学和西方性格的讨论,是非常充分的,从心理和人性的角度。但是,讨论的深度逊色于其讨论的广度。 这本书很多句子都给我很大启发,比如,光于家的讨论,关于人性心理的讨论之类但是,最后那三章,为了联系其社会的个体,总结出奥德赛归家之旅给我们的启发,我认为写的很是一般。
没有看过电影,但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读过《荷马史诗》,是何鹏借给我的。因为大字认识不了几个,囫囵吞枣读下来的书印象比较深刻。因为记得学校的布局所以记得借书发生的年级。我们的小学是前后两个四合院。南院东侧一排矮小的房子是教职工宿舍,北面一排就是一二年级,西侧三四年级,南侧五六年级。教室地基高出院子尺许,每天出操,我们便从台阶上跳下来。 以前常梦回校园,现在这个梦都没有了。做梦是恋旧是想回去,不做梦是潜意识都知道回不去了。 细想《奥德赛》,和《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差不多。描述的都是寻找归途,和我们的一辈子一样,兜兜转转、哭哭笑笑又回到了起点。 我抵御不了海妖的诱惑,但学到了一个词siren,知道了鸣笛的单词由来,又知道了星巴克杯子上的头像由来。作者音译为塞壬,不正是奔流不息的壬水吗?四十是惑的开始,五十是问命的开始。总不由自主,把自己放进去对照。壬水为土所拘,但再怎么向往浪荡,总得归家。 作者思考得如此深入,其实始终在问一个问题,我们终要去哪里?如果得不到趋近真理的答案,那努力可能就是南辕北辙。远古,是不是真的有个神的时代?一方面用科学层层剥开事实趋近真理,另一方面又似乎不断的在向神趋近! 特别佩服作者,点评能写出一本书,而且特别的触动人心。后又想对于《荷马史诗》这类的经典,评个万卷亦不为过。大儒来辩的就是经典。 以前觉得学文无用,ai出现后也许有一天,还得靠诸如作者一样的他们,给我们人尚有一点点用的慰籍。